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8907359 上传时间:2023-05-16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26.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27页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27页
亲,该文档总共2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docx

知识学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一、词语涵义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涵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以下简称合

  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

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

  款另有约定外,应具在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

  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

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

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料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

  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

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

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

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

  价管理部门。

  

  

  

  10、工程:

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

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

  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

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

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

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

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

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

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

  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

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

  场地。

  

  

  

  19、书面形式:

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

  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

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

  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

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除合同另有约定

  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

  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按第30

  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

  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和解释、说明。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

  地的地方法规。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

  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专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

  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

  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

  图纸。

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

  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

  甲方承担。

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

  甲方代表。

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

  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

  回这种委派。

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

  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

  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

  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

  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

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

  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

  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

  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

因指令错误发

  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

  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

  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

  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一时开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

  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

  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

  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

  要求组织施工。

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

  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

责任在甲,由甲方承

  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人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

  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

  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

  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道;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

  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

  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

  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

  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

如乙方未履

  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

  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

  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

  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

  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

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

  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

  进度计划。

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

  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工程实际

  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

  延期开工。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

  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代

  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

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

  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

  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

  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

  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

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

  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

  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停工责任

  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

  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

  工期延误。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

  顺延。

  

  

  

  .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

  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

  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近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

  工期提前。

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

  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

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

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

  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

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验收

  

  

  第14条

  检查和返工。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

  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

  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

  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

  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

  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除此之外影响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

  件。

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

  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

  工期不予顺延。

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

  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

  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具备复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

  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

通知包括乙

  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乙方准备验收记录。

验收合格,

  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

  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

  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

  试车。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

  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号试内容、时间、地点。

乙方准备试车记录。

甲方为

  试车提供必要条件。

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

  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

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

  工作和试车记录。

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

  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

  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

  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

  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

  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

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

  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

  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

  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

  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

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

  已经批准。

  

  

  第20条

  工程款预付。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

  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

  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

  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

  量的报告。

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

  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

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

  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收到

  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

  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

  结果为无效。

  

  

  

  甲方代表对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

  计量。

  

  

  

  第22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

  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

甲方在其代表计量

  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

  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

  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六、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

  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

甲方

  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无论乙

  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

  付相应保管费用。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

  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保管,由甲方运出施

  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

乙方开箱时须请甲

  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

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

  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

发生延误,相应

  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

  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

  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江提供产品合格证明。

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

  收。

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

  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不

  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

  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

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

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

  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25条

  设计变更。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

  下批准:

  

  

  

  .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

  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

  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