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学干部评优评先细则和团学干部考核制度精品文档.docx
《团学干部评优评先细则和团学干部考核制度精品文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团学干部评优评先细则和团学干部考核制度精品文档.docx(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团学干部评优评先细则和团学干部考核制度精品文档
化学化工学院
团学干部评优评先细则与考核制度
总则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化工学院团学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更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同学、活跃校园文化,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团学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分发挥化工学院团学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团学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促使团学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数信学院团学会干部考核制度。
二、考核内容:
1、建立《化工学院团学会干部档案》,团学会成员的档案包括:
1.团学会成员基本信息;2.团学会经历;3.团学会任职期间获得奖励;4.团学会任职期间的考核分数。
见附表一。
2、每个学期开学后六周左右开始进行第一轮考核,其后隔两个月进行第二轮考核评测,总共两次月考核,期末前进行总结评测,并以综合加分的形式给予公布。
每位团学会成员每经过一次月考核后都有一张相应干部考核表记录成绩,加减分明确的记录的在干部考核表上。
见附表二。
3、团学会主席团由分团委书记负责考核,团学会部长由分管的主席团成员和分团委书记负责考核,副部长由分管的主席团成员和部长负责考核,干事由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考核,干事进行考核反馈给予意见,实行层层考核。
4、学生会干部考评实行积分制。
80分为基础分,单次月考核满分为40分,进行两次月考核,期末评测时有20分额外奖励加分项包括学习成绩和在校获奖与表现情况。
三、评选资格
第一条• 评选对象包括学院团委、学生会干部、各班班委、团干部。
第二条• 参与学期评定的学生干部必须任满一学期;参与年度评定的学生干部必须任满一学年,否则取消评选资格。
第三条• 自觉遵守学院团委、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学工办管理规定。
如任职期间受到违纪处分者取消其评选资格或评为不合格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