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员工行为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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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员工行为准则
信用社员工行为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塑造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联社的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结合联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联社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公民义务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联社的信誉和整体利益,自觉做到思想进步、道德高尚、业务精良、服务规范、纪律严明。
第三条、本守则是联社员工必须自觉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是各信用社、各部门进行员工行为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本守则适用于联社全体员工。
第二章努力学习提高水平
第五条、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想想,用先进的理论武装自己的头脑。
二、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识别真伪、区分善恶。
三、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学习时事,关心国家大事。
第六条勤奋学习业务知识。
一、学习经济金融理论,掌握国家经济金融政策,了解经济和信用社,银行业的发展动态,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
二、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专业、本岗位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各项业务竞赛活动,努力成为本专业的行家里手。
三、积极应用现代管理手段,并掌握电脑操作技术,更新知识结构,不断学习新业务、新知识、努力提高岗位技能。
四、拓宽知识面,努力做到一专多能。
第七条积极参加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专业证书等自学考试。
对单位安排的培训和学习任务要按要求完成。
第八条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的原则,善于运用理论和政策指导业务实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自觉虚心,持之以恒地学习。
第三章爱国守法爱社敬业
第九条热爱祖国,以国家利益为重。
一、遵守宪法,拥护政府。
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三、顾全大局,维护国家尊严和社会稳定。
四、爱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财物,维护国家利益。
在特殊环境和突发性事件面前,有义务保护国家财产。
第十条知法守法,依法办事。
一、增强法制观念,学习、掌握有关法律和法规。
二、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法律尊严。
三、依法维护联社的整体利益和个人利益。
四、领导干部要做学法、守法的模范,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凌法、甚至循私枉法。
五、讲正气,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第十一条爱社爱岗。
一、热爱联社,认真实践联社的办社宗旨和企业精神。
遵守联社各项规章制度,坚决维护联社的利益。
二、一切言行不得损害联社的整体利益和形象。
不得散布对联社不信任或丧失信心的言论,更不能做对联社离心离德的事情。
三、当联社利益与个人利益不一致时,应把联社利益放在首位,不计较个人得失。
四、有主人翁责任感,以联社发展为己任,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树立职业荣誉感,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
遇到“苦、脏、累、险”工作,不推诿,不延误。
第十二条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一、要有职业理想和追求,争先创优,始终保持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
二、工作积极主动,勇挑重担。
在成绩面前不骄傲;在困难和挑战面前不退缩;在挫折面前不消沉、不气馁。
三、富有建设性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要冷静分析,积极探索,勇于创新。
四、拥护改革,积极投身于改革。
第十三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一、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开展工作。
不得推卸岗位责任;不得拖延,马虎了事;不得投机取巧;不得玩忽职守,贻误工作。
二、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科学管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四、努力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岗位之间应相互沟通,密切配合。
不得相互推诿、扯皮。
第十四条加强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约,维护社会公德,养成尊老爱幼,相互尊重,勤俭持家的美德。
建立和睦融洽的邻里关系。
第四章遵章守纪合规经营
第十五条依法合规经营。
一、熟练掌握并自觉遵守国家经济金融法规,严格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和信用社管理制度。
严禁违规经营,私设帐外帐。
二、工作中遇到不清楚的法律、法规问题,应及时请示或咨询。
三、对违法违纪违章行为必须抵制并立即向上级报告或举报。
第十六条在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做到不越权限,不超范围。
领导干部不得滥用职权,失职渎职。
第十七条严格按照隶属关系和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操作。
一、禁止逆程序操作。
二、不得省略必要程序。
三、杜绝随意操作行为。
四、正常情况下不得越级请示汇报,不得越级指挥。
第十八条真实反映,如实汇报。
一、严禁提供或领导授意制作虚假的会计、统计报表。
二、不得隐瞒或谎报客户情况(工作敷衍塞责导致汇报情况和真实情况明显不符的,视同瞒报或谎报行为。
)
三、所有业务活动的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
四、实事求是反映工作成果。
既不能夸大成绩,也不能回避问题,更不能欺骗上级。
五、不得隐瞒工作中的失误。
如发生失误,必须及时报告。
第十九条廉洁奉公,勤俭节约。
一、廉洁自律,不贪赃枉法。
二、公私分明,不化公为私,假公济私。
三、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四、艰苦朴素,勤俭办社,不奢侈浪费,不贪图安逸享受。
五、作风正派,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
第二十条遵守工作纪律。
一、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领导的指示,指挥。
二、熟悉外事礼仪,坚持外事工作原则,严格遵守外事纪律。
介绍社内业务情况时,应符合联社对外的统一口径。
三、员工要以客户身份办理个人信用业务,不能有任何特权。
四、工作中,如与工作对象有亲友关系或利益关系,应主动回避。
不得为关系人提供特殊便利。
五、员工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自行在其他单位兼职或从事第二职业。
2、不得在外参与经营性或盈利性活动。
3、工作时间不得炒期货,炒股票等。
4、不得为亲友介绍工程,承揽业务。
第二十一条严格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一、遵守考勤制度和请假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不准擅自离岗,串岗,不得在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间。
四、员工工作时间处理私事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1、离岗处理有事应事先请假,获得领导批准。
2、获批准后,要做好工作交接。
3、在处理紧急工作时,不得请假。
4、工作时间不应要求同事为自己办理私事。
第二十二条严守保密纪律,自觉遵守国家秘密,信用社秘密和客户秘密。
如发现泄密要立即向上级报告。
任何人调离信用社,都不能把秘密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带走。
第二十三条强化安全意识,防范信用社风险。
一、提高业务技能、增强鉴别能力。
二、按制度和程序谨慎操作,杜绝隐患。
三、坚持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四、时刻保持警惕,遇到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第五章诚实守信 优质服务
第二十四条笃守诚实守信的职业品格。
一、为人正直、诚实可靠、守信有约。
二、一视同仁,以诚待客,不言过其实,欺骗客户。
三、不侵犯客户利益。
第二十五条信奉服务为本、客户至上的职业信念。
一、强化服务意识,坚持领导为群众服务,机关为基层服务,行政管理部门为业务经营一线服务,全员为客户服务,信用社为社会服务。
二、以客户为中心,深入了解,努力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尽力解决客户遇到的各种难题,不能办理的也要耐心解释。
第二十六条为客户服务要主动热情,细致方便,准确迅速。
一、提倡上门服务,搞好跟踪服务。
做到时刻为客户着想,主动与客户联系沟通,及时掌握客户动态。
二、倡导微笑服务。
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热情解答客户咨询,主动宣传信用社业务。
三、做到满时点服务,按时营业。
四、提倡限时服务,做到集中精力,准确安全、快捷地办理业务。
五、遇到不属于本职范围的事宜,不得拒绝,应热情介绍到有关部门或及时请示上级。
六、为老弱病残孕服务或遇到客户咨询业务,对单证提出疑问等情况时,要站立服务。
七、耐心办好最后一笔业务,不能因为临近下班时间流露出急躁情绪而敷衍待客或驱赶客户。
八、对客户取款存款一样热情,新老客户一样亲切,忙时闲时要一样耐心,大宗小宗一样欢迎。
九、在办理业务中,若自己发生差错,要及时改正并向客户道歉;若客户发生差错,要耐心解释,并帮助纠正。
十、遇到客户提出过分要求或不冷静时,要克制自己,耐心地向顾客说明解释,无法说服时要及时报告领导或有关部门处理,严禁与客户发生争执。
第二十七条使用文明用语,禁止使用服务忌语。
一、与客户说话时吐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语气要亲切,称谓要得体。
二、使用普通话。
确有必要,可使用方言。
三、接听电话或与人交谈要热情、礼貌、客气。
重要内容应作好笔录,及时汇报或转告。
第二十八条行为文明,举止大方。
一、站姿挺拔,正视客户,不左顾右盼。
二、坐姿端正,文雅。
三、行姿稳重,抬头平视,两臂自然摆动。
四、听姿认真,并做出积极反应。
不要心不在焉。
五、员工在公共场合或客户面前,应避免不文雅行为。
六、开会应提前入场,关闭手机。
会议中不准吸烟、不得窃窃私语,不得中途无故退场。
第二十九条保持整洁的仪容仪表。
一、着装整洁,得体。
柜台人员应着职业装,佩戴工作牌。
二、发型大方,不留怪异发型,不得染异色。
三、修饰得体,女员工宜化淡妆,男员工应保持面部清洁。
第三十条创造并保持优雅的工作环境。
一、室内和桌面应保持整齐有序,不要摆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和资料。
二、各类文件和资料应按顺序,分类别摆放整齐,便于取阅。
三、讲究环境卫生,坚持每天打扫并定期进行大扫除。
四、营业场所要保持柜台整洁,单据整齐,地面清洁,方便客户办理业务。
五、遵守有关在办公、营业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
六、维护环境安全。
若发现任何可能导致危险的潜在隐患,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工作时专心致志,保持安静。
第六章平等相处团结互助
第三十一条遵循“平等、真诚、宽容、克制、正派”的基本准则。
正确待人处事,努力建立和谐,健康的人际关系。
第三十二条领导要尊重、关心下属。
一、领导要严于律己,光明磊落,公道正派,为下属做出表率。
二、尊重下属的人格,隐私,宽容待人。
不在下属面前逞威风,耍权术。
不搞独断专行,不搞打击报复。
三、知人善任,合理安排下属工作,充分调动下属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搞任人唯亲。
四、尊重下属的工作职权和劳动成果,虚心听取下属意见,保护下属的工作热情。
五、热情指导下属的工作、学习、品德修养,关心下属的政治进步,多为下属解决实际困难,为下属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
第三十三条尊敬领导,维护领导的威信。
一、认真对待领导的工作意见,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如实及时向领导报告和请示工作。
二、正确对待领导的批评,不要当面顶撞,更不能采取无理行动。
三、严禁恶语中伤、诬告、威胁、攻击领导。
四、不得采取趋炎附势、阿谀奉承、请客送礼等不正当手段投其所好,取悦领导。
五、主动与领导进行正常工作交往,正确领会领导的工作意图,争取领导理解与支持。
六、不回避、上交矛盾。
第三十四条同事之间要真诚相处,团结和谐,精诚合作。
一、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集体主义精神,把团队目标置于个人目标之上,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反对利己主义,个人英雄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二、尊重同事的人格,同事之间不分高低、贵贱;尊重同事的隐私、不在背后议论同事是非;不因工作岗位不同而盛气凌人,颐指气使;员工私下行为应对联社负责。
三、开展坦诚的交流,平等的对话和友善的沟通,做有利于团结的事。
不挑拨离间、造谣生事;不拉帮结派、搞小圈子。
四、工作中要主动协作,不能互相拆台;当同事遇到困难时,要竭诚相助。
五、谦虚谨慎,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六、敢于承担责任,不诿过他人。
七、及时、善意地指出同事的不足,不得嘲笑或鄙视同事。
第三十五条妥善处理内部矛盾。
一、同事之间相处应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减小磨擦,避免冲突。
二、发生矛盾时,当事双方应本着宽容、克制的态度,主动反省自己的不足,互谅互让。
三、解决矛盾纠纷应采取适当方式,不要使矛盾扩大化,不得在客户面前发生冲突。
第三十六条与竞争对手要公平竞争,取长补短。
一、维护市场秩序,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
二、尊重竞争对手,不得在客户面前故意贬低对手。
三、注意收集竞争对手的有关资料,善于学习竞争对手的长处。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七条员工要严格要求自己,熟悉并正确理解本守则的内容,经常自省、自律、自励,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养成自觉行动。
第三十八条对员工遵守本守则情况进行的奖惩,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十九条各单位负责同志对员工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工作,有责任对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解释。
联社负责本守则的最终解释。
第四十条本守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