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大营镇工业园区道路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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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强县大营镇工业园区道路工程招标文件

枣强县大营镇工业园区道路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HSZB-13037

招标项目:

枣强县大营镇工业园区道路工程

招标人:

枣强县大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衡水正邦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13年04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第二章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重要说明:

本部分招标文件除封面外共计30页,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三日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电话:

如未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

工程名称

枣强县大营镇工业园区道路工程

2

建设地点

枣强县枣强县大营镇。

3

建设规模

皮毛街东延、皮草环线南段、龙脉南街、康营路北延、龙脉北街、农场西街和铁路东侧道路修建工程,道路全长2880米

4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5

质量标准

合格

6

招标范围

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依据。

7

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8

资金来源

财政自筹

9

投标人资质

等级要求

资质条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的施工企业

1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11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

12

投标有效期

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投标保证金

金额:

人民币柒万元;于2013年05月23日17:

00(北京时间)前将该款交给招标人并换取收据;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附收据复印件。

14

踏勘现场

不组织,各投标单位可自行踏勘

投标须知前附表(续)

项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5

投标最高限价

(拦标价)

本工程的投标最高限价(拦标价)是:

人民币(大写)叁佰柒拾玖万玖仟玖佰捌拾贰元肆角玖分(小写)元,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元。

16

投标文件份数

书面文本一份正本,四份副本

17

对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疑问书提交

2013年05月9日17时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

18

领取答疑书及

补充文件

2013年05月11日17时之前于招标人处领取

19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址:

衡水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枣强县分中心开标大厅

投标文件接收人:

衡水正邦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

2013年05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0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2013年05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衡水市建筑市场管理中心枣强县分中心开标大厅

21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22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授权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3

中标公示

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24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本招标文件凡是用“黑体”字体标志的内容,均属于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情况的,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后,按废标处理。

25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承包人。

2.招标范围及工期

(1)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3.资金来源

本招标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须知前附表,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本工程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的资格审查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在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须包括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必须出具相应的有效原件以便核对);

(4)参加开标会的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等级,且携带本须知前附表要求证件的有效原件。

5.踏勘现场

(1)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

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

(3)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6.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工程招标文件发售每套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在领取图纸时须向招标人交纳500元/套图纸押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施工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投标人退还完整图纸后,招标人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图纸押金(不计利息)。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

(2)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3)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本工程招标文件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列明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招标人将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答复将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答疑时间过后,工程量(除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引起新的工程量外)一次性包死。

3.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文件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汉语。

(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投标文件内容及书写要求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由资格审查材料和投标文件材料两部分组成,分别装订成册。

分别装入“资格审查材料”正本档案袋和“投标文件材料”正本档案袋,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资格审查材料”和“投标文件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必须出具有效原件)内容包括:

1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证书;

3注册建造师证书;

4外埠(衡水市以外)企业持衡水建管处核发的进衡施工许可证;

(以上四项必须提供经过年审合格有效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诚信承诺书;

6投标申请人概况;

7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8项目经理无在建声明。

投标文件材料内容包括:

1工程施工投标函;

2报价汇总表;

3概预算人员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4单项工程费汇总表

5单位工程费汇总表

6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

7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

8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表一、二);

9施工组织设计。

封皮、投标函、报价汇总表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同时报价汇总表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如加盖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专用章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开标时须出示该证书有效原件,以证明其造价编制资格)。

档案袋四面要密封,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压缝。

(2)投标文件副本四份,资格审查材料和投标文件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分别装入“资格审查材料”副本档案袋和“投标文件材料”副本档案袋。

副本内容及要求与正本相同,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并在档案袋上注明“资格审查材料”和“投标文件材料”。

(3)投标文件内容必须齐全、字迹清楚,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达。

(4)投标文件建议使用A4纸书写、打印或复印。

3.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及有关说明

本次工程施工招标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各投标单位根据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的综合实力、经营管理水平、工程实际及施工现场情况、市场情况等报出承包该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合价和工程投标总价。

(1)编制报价书依据有

1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技术资料和说明;

2本招标文件及其它补充纪要、答疑;

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

(2)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关说明:

①参考:

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2012《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率》、衡建[2012]22号文材料价格。

②执行衡市建[2006]2号文件,投标单位应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同时取消临时设施费。

投标单位所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得低于本工程标底预算所列相应费用的90%,否则招标人不会将其确定为中标单位。

③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报价,综合单价应包括除措施费、规费、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

④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项均需报综合单价和合价,对没有报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综合单价或合价之中,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

⑤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乘工程量应与合价相符,在编制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的综合单价和合价时,应充分考虑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综合单价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⑥若部分材料及项目已确定暂定价格,投标单位执行暂定价格,实际发生时据实调整。

⑦措施项目由投标单位根据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自主择项报价。

⑧投标企业投标报价应不低于承包该工程的企业成本价。

4.投标货币

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5.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需延长投标有效期时须到招标办备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招标人可以按本招标文件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

(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可以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书面向招标人递交修改和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通知。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2)投标人的修改和撤回文件在有效时间内密封后递交招标人。

修改或撤回申请正文须加盖投标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五)开标

1.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须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了开标会议。

2.开标时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投标项目经理和预算员可参加开标会议。

法定代表人不到场的被委托人必须出具法人委托书,委托书有投标法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需出示有效身份证,并同时出示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证明投标单位资格的证件。

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员资格,在开标前由纪检会、检察院、招标办的监督人员联合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主持。

4.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并存档备查。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1)未密封的及密封不合格的;

(2)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3)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中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

(4)逾期送达投标文件的及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的以及法人委托书不合格的和未带有效身份证件的;

(6)工程投标报名登记表填写的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部管理机构所填项目经理不符的;

(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项目清单计价表合计金额与报价汇总表不符的;报价汇总表投标总价与工程施工投标函投标报价不符的;

(8)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合格资格审查材料及提交资格审查材料不完整和未按要求加盖相关印章(鉴)的;

(9)其它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要求及相关规定的。

(六)评标

1.招标人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和技术、经济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

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等投标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单位对要求说明和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明确答复,并应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的签名。

4.投标文件中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5.评标内容的保密

(1)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都将导致被取消投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评价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进行评价。

(2)评标委员会将仅对响应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3)在评价时根据本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对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等进行综合评价。

7.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七)合同的授予

1.评标定标工作结束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中标价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3.如果中标人违背招标文件规定或自身的投标承诺而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报请招标办批准有权废除授标。

第二章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本工程施工合同将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以招标人(以下称甲方)为一方,以中标人(以下称乙方)为另一方。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内容

1.工程概况同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2.承包内容包括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工程交验等。

(二)工程工期

1.工程总工期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准,工期每拖后一天,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处罚。

2.遇到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遭遇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经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可按实际停工和处理的天数顺延工期。

(2)因重大设计变更等影响造成工程主导工序连续停工,经甲方签证后按实际停工天数顺延工期。

(3)其它经甲方确认的工期顺延。

(三)工程质量

1.本工程必须按照经过设计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的施工设计图纸及有关要求施工,认真遵守现行施工规程、规范及国家有关验收标准,经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后交付后使用。

2.工程保修执行国务院[2000]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甲方有权在工程施工中随时检查工程质量,并经建设单位、工程监理部门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办理有关工程事宜。

如发现乙方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不良现象,有权责令其返工和停工,乙方负责包赔损失。

(四)材料设备供应方式

所有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保管、使用,主要材料、设备须征得甲方及监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购买,必须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检验报告单,并经甲方主管人员和工程监理人员检验签字后方可使用。

暂定项目所用材料、暂定价格的材料必须由甲方和乙方有关人员共同看样、定价,以便据实调整材料价格。

1、(五)承包方式及要求

1.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一次包死(工程变更及洽商除外),施工期间发生的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将依据投标文件所报单价及双方认可的价格相应调整造价。

2.乙方必须由投标项目经理承担本工程的施工,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给其它单位,如发现有违约转包给其它单位的情况,甲方经招标办批准后有权终止施工合同,一切损失及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进场施工后,甲方如发现乙方提供材料及施工质量达不到要求标准时,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实际投入的机械设备和人员与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必须一致,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六)工程款支付与结算

1.施工合同签订生效进场后,在乙方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工程进度拨款。

工程竣工达到质量要求后进行结算。

工程质量保修执行双方签订的质量保修书(合同)。

2.综合单价及工程量变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按照下列办法确定:

(1)因设计变更或洽商引起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甲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2)由于设计变更或洽商引起工程量增减,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3)设计变更及恰商引起的工程量的调整以招标人或其授权委托的监理工程师核准的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

(七)安全生产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设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设安装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和其它有关的法规和规范。

2.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处理好邻居关系,甲方积极给予配合,施工现场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工期、质量违约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其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它

1.本工程施工中,甲乙双方要紧密配合。

甲方积极主动的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乙方要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对该工程投入乙方本体的主要施工力量。

2.施工合同的签订应以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及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3.本合同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第三章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一评标定标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坚持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选择报价合理,工期和质量满足要求,施工方案科学合理,保证措施可行,有良好信誉的投标人为中标单位。

二评标组织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担任评委。

专家随机抽取应符合河北省有关评标专家管理的规定。

三评标内容

1.资格后审2.投标报价3.工期4.工程质量5.施工组织设计

四评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首先按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的内容进行评审,评审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级,内容不全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者均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再进行下一步的评审。

2.对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确认其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对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予以拒绝。

符合性评审通过的投标文件方可进入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分程序;

3.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标进行评分;

4.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进行评分;

5.汇总得分,依据得分高低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出具书面评标报告。

五评标办法及定标原则

(一)评分规则

1.评标严格按评标办法规定执行;

2.评分计算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3.评分计算中出现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4.评委对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评分,对每份投标文件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即为该投标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5.有下列情况之一为无效分,该单项评分视为0分。

(1)计分高出规定最高分或低于最低分;

(2)计分明显不合理的;

(3)一个计分内容有2个或者2个以上计分的;

(4)其他违反评标办法未按规定要求计分的。

(二)最高限价的确定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实物清单、施工现场情况、现行的有关定额及文件规定,确定的最高限价(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续)。

(三)评标计分方法

1.技术标评定分值30分

(1)施工组织设计(满分10分)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时,要仔细认真,要先定性,后评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1

主要施工方案

2

先进、科学、严密、完善得分

较先进、科学、严密、完善得分

不先进、科学、严密、完善得分

2

质量保证体系

及保证措施

保证体系

1

健全得分

不健全得分

保证措施

1

完善、合理、可行得分

较完善、合理、可行得分不完善、合理、可行得分

3

施工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

1

合理、科学、严密得分

较合理、科学、严密得分

不合理、科学、严密得分

4

主要设备、材料、

构件用量计划

1

同上

5

施工平面布置

1

同上

6

保证安全措施

1

完善、严密、可行得分

较完善、严密、可行得分

不完善、严密、可行得分

7

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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