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试题讲课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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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考试试题讲课教案

《公务员法律知识》模拟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要求的,请将正确的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括号内)

1、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

A、社会行政B、国家行政

C、企业行政D、事业组织行政

2、外部行政关系主要指行政主体与()之间的关系。

A、行政机关B、国家公务员

C、公民D、行政相对人

3、下述规范性文件中,()不是行政法的渊源。

A、宪法B、行政法规

C、省政府通告D、省会市政府规章

4、不单方接触制度是()原则的基本要求。

A、行政公正B、行政公开

C、行政法治D、行政效率

5、()属于抽象行政行为。

A、行政处罚B、行政许可

C、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D、责令相对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

6、()享有地方政府规章制定权。

A、自治州人民政府B、国家行政机关

C、地级市人民政府D、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

7、下列何项属于行政行为()

A、某县民政局建办公楼的行为

B、某县民政局起诉建筑公司违约的行为

C、某县民政局越权处罚违法的建筑公司的行为

D、某县民政局依建筑合同奖励建筑公司的行为

8、()是行政公正原则在实体公正方面的要求。

A、禁止单方接触B、自己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C、合理考虑相关因素D、在作出不利决定之前听取相对人意见

9、《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属于()

A、法律B、行政法规

C、行政规章D、单行条例

10、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此项措施属于()

A、财产罚B、行为罚

C、执行罚D、直接强制执行

11、某市甲县工商管理局和乙县公安局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承担行政赔偿的义务主体是()

A、甲县工商管理局和乙县公安局B、某市工商管理局

C、某市公安局D、某市人民政府

12、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A、国务院行政法规B、国务院部门规章

C、地方人民政府规章D、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规定

13、若国家财政部制定的规章与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

A、应当适用国家财政部制定的规章

B、在湖南省可以适用湖南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C、适用问题交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D、适用问题交由国务院裁决

14、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涉及其()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欲请求救济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

A、社会保险金B、土地使用权

C、企业营业执照D、律师资格证书

15、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许可行为应是()

A、要式行政行为B、双方行政行为

C、附款行政行为D、羁束行政行为

16、某区土地管理局经区人民政府批准,作出征用土地的决定,公民张某对该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应以()为被告。

A、区土地管理局B、区人民政府

C、区土地管理局和区人民政府D、征用土地决定书上署名的机关

17、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内提出。

A、30日B、90日

C、180日D、1年

18、某公安机关以涉嫌抢劫为名对公民甲予以拘传,由公安干警乙和丙负责讯问。

讯问时,乙对甲施以暴力造成伤害,对此侵权行为,应当()

A、由公安干警乙承担个人赔偿责任B、由公安干警乙和丙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C、由公安机关承担行政赔偿责任D、由公安机关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19、()是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别之一。

A、行政合同不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前提

B、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不完全对等

C、行政合同一方当事人是行政机关

D、行政合同的缔造、履行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20、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罚款处罚(),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A、显失公正的B、滥用职权的

C、不使用罚款单据的D、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

21、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为被告。

A、该派出机构B、该行政机关

C、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D、在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上署名的机关

22、相对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一般应当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A、15日B、30日

C、60日D、90日

23、某市某县公安局违法对村民王某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王某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请求撤销拘留决定。

市公安局经审查作出撤销决定之后,王某欲请求国家赔偿()

A、应首先向某县公安局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B、应首先向某县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C、应首先向某市公安局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D、可以直接向某县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赔偿诉讼

24、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自其滞纳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2‰的滞纳金。

税务机关的这一行为属于()

A、行政征收行为B、行政处罚行为

C、行政强制行为D、行政监督行为

25、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应当()

A、责令被告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B、向被告和有关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C、作出确认违法的裁决D、作出确认无效的判决

26、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结果,并能及时加以纠正的,行政主体应当()

A、给予行政处罚B、从轻行政处罚

C、减轻行政处罚D、不予行政处罚

27、下列国家机关中,有权改变长沙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的有()

A、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B、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

C、湖南省人民政府D、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8、下列何项属于行政裁决()

A、行政机关对行政纠纷的裁决B、人民法院对行政纠纷的裁决

C、行政机关对特定民事纠纷的裁决D、行政机关对行政区域边界纠纷的裁决

29、行政机关单方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受到损失的相对方()

A、应当得到补偿B、应当为公共利益忍受损失

C、只能得到赔礼道歉D、不能得到法律救济

30、在行政诉讼中,法律授权人民法院对()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作变更判决。

A、主要证据不足B、违反法定程序

C、适用法律、法规错误D、行政处罚显失公正

31、公安机关对在公共场所酗酒滋事的人进行人身拘束,该行政行为性质是()

A、行政处罚B、行政强制

C、行政监督D、行政指导

32、某单位逾期拒绝拆除其违章建筑,城建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委托某工程队强行拆除违章建筑的行为,属于()

A、直接强制B、执行罚

C、代履行D、行政罚

33、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

A、国家公务员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C、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D、社会团体

3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

A、三个月B、六个月

C、一年D、二年

35、下列各项中,不能进行行政复议的是()

A、行政处罚行为B、行政裁决行为

C、行政立法行为D、行政征收行为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至五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字母填在题后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等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

A、行政拘留B、责令停产停业

C、吊销企业营业执照D、没收违法所得

E、暂扣许可证

2、行政机关向相对人()的行为属于行政给付。

A、发放驾驶执照B、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

C、发放救灾款项D、发放土地使用证

E、发放残疾救助金

3、相对人(),行政机关可以适用代执行。

A、拒不服兵役的B、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

C、拒不清除妨碍交通物的D、拒不缴纳税款的

E、拒不退出多占集体耕地的

4、行政立法是()

A、一种从属性立法行为B、一种抽象行政行为

C、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活动

D、行政机关制定具有普遍性、规范性的行为规则的活动

E、必须经行政首长签署才能成立的行政行为

5、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向有关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土地所有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民事纠纷调解处理的

C、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保护其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的

D、认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处罚决定侵犯其名誉权的

E、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认海域使用权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

6、下列情形中,国家应依国家赔偿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有()

A、国家投资建设的桥梁因重大质量问题发生倒塌而致人死亡的

B、工商管理人员在进行市场检查时违法导致相对人商品受损的

C、土地管理机关撤销某企业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土地使用证,导致该企业生产经营受损的

D、交通警察违法扣押车辆,车辆在扣押期间受损的

E、公安派出所某警员在调查村民甲偷行为时唆使村民乙殴打甲致其伤害的

7、行政行为的效力主要体现为()

A、不可诉力B、确定力

C、拘束力D、执行力

E、反复适用力

8、国务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为名称的,不属于行政法规。

A、条例B、通知

C、规定D、指示

E、办法

9、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侵犯公民()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名誉权B、荣誉权

C、受教育权D、生命健康权

E、财产权

10、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A、地方政府规章与国务院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B、国务院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C、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

D、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不一致

E、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

11、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

A、罚款B、没收

C、查封、扣押D、行政拘留

E、吊销证照、责令停产停业

12、下述行政行为属行政复议的范围()

A、制定行政规章的行为B、要求相对人履行某种义务的行为

C、发放抚恤金的行为D、行政处罚行为

E、行政许可行为

13、行政裁决的主要程序有()

A、当事人申请B、裁决机关受理

C、审查D、作出裁决

E、向上级机关备案

14、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有()

A、程序法定原则B、听证原则

C、相对人参与原则D、程序公正原则

E、效率原则

15、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有()

A、独立审判原则B、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原则

C、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D、不停止执行原则

E、不适用调解原则

16、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条件是()

A、具有公民身份B、处于行政相对人地位

C、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D、人身权、财产权受到违法侵犯

E、有行为能力

17、下述行为不属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国家行为B、抽象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D、自由裁量行为

E、终局行政行为

18、行政诉讼撤销判决的条件是()

A、行为显失公正B、主要证据不足

C、适用法律法规错误D、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

E、违反法定程序

19、行政诉讼第二审判决的形式有()

A、维持判决B、改判

C、履行判决D、确认判决

E、发回重审判决

20、下列何种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A、交通局发布的《桥道收费管理办法》

B、教育局向李某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C、农牧局与张某签订的《粮食收购合同》

D、税务局向小荣送达的《个人所得税缴费通知》

E、国资局颁发的《电力公司总经理任命书》

21、下列哪些是专门行政监督机关()

A、政府法制机关B、纪检监督机关

C、审计监督机关D、监察监督机关

E、检察机关

22、履行判决主要适用于()

A、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程序

B、行政机关拒绝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或对相对人的相应申请不予以答复

C、行政机关拒绝颁发许可证、执照或对相对人的相应申请不予答复

D、行政机关不依法发给相对人抚恤金

E、行政机关不依法支付赔偿金

23、李某被某公安局违法拘留30天,拘留期间受到刑讯逼供,右腿骨折,造成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依照国家赔偿法,对李某应给予下列赔偿()

A、按国家上年度日平均工资计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

B、按国家本年度日平均工资计算的人身自由赔偿金

C、不超过国家上年度平均工资10倍的残疾赔偿金

D、不超过国家本年度平均工资10倍的残疾赔偿金

E、医疗费

24、在司法审查中,行政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原则是()

A、高层级法律规范优于低层级法律规范

B、新的法律规范优于旧的法律规范

C、特别法的规范优于普通法的规范

D、送请或报送有权机关解释、裁决

E、参照行政规章

25、行政复议的主要特点是()

A、行政性B、职权性

C、监督性D、程序性

E、救济性

三、案例分析

这样的行政处罚合法吗?

2002年5月23日,某县广播电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李某、肖某两人在检查中发现该县一中学的卫星地面接收站正在转播香港凤凰台电视节目,便根据宣传部门文件精神,劝阻管理人员停止转播。

该校管理人员解释说,学校的卫星地面接收设备3天前被雷电击中受损,几经调试只能接收到香港凤凰台电视信号。

为了满足在校教职员工对文化生活的需求,不得已才转播了几天。

两天后,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学校,发现该校依然故我,拟对该校进行处罚。

27日,县广播电视局书面告知该中学在接收处罚前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利。

当日,根据该中学口头申请,办案人员李某、肖某组织并主持了听证。

月底,县广播电视局向该中学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1997年8月11日发布)第五十一条一款(四)项关于“未经批准,擅自以卫星等传输方式进口、转播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规定,决定处以该中学:

一、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和设备;二、处以罚款二万人民币;三、吊销由湖南省广播电视厅发放的《卫星地面接收许可证》。

问:

某县广播电视局处罚该中学的依据理由充足吗?

答:

处罚的依据理由是充足的。

该中学没有取得境外电视接收许可证,擅自接收香港凤凰台的电视信号,违反了国务院颁发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根据《条例》的规定,县广播电视局有权处罚。

尽管学校擅自接收香港凤凰台信号,似乎有其客观理由,但这个理由在法律上是不能成立的。

问:

我们注意到,案例中某中学的《卫星地面接收许可证》是由湖南省广播电视厅发放的,而该县广播电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一,吊销该校的《卫星地面接收许可证》。

县广播电视局是否有权作出这样的“决定”?

答:

没有。

县广播电视局吊销该校的《卫星地面接收许可证》是典型的超越职权的行为。

根据《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违反《条例》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原批准机关吊销许可证。

在这里姑且不论该校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是否在“情节严重”之列,是否可以吊销许可证,但是,根据《条例》的规定,即便要吊销许可证,也只能由原批准机关吊销。

该校的《卫星地面接收许可证》是由湖南省广播电视厅发放的。

因此,只有湖南省广播电视厅才有权吊销。

问:

听证是一种体现公正、实现权利的方式。

在行政处罚前,是否必须经过“听证”这样的程序?

调查人员可直接主持听证吗?

“听证”还有什么具体的要求?

答:

听证制度最先源于英国,后来,这一制度被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所采用。

我国1996年颁布施行的《行政处罚法》也确定了听证制度。

不过,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范围比较狭窄。

目前仅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而对警告、数额较小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拘留等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没有规定相对人的听证权,也就是说,听证不是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

案件调查人员是不能直接主持听证的。

我国《行政处罚法》采用排除法规定了听证主持人的资格:

一是听证主持人不得同时是本案的调查人员;二是听证主持人不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法律之所以作出这一规定,目的是保持听证过程的公正性。

听证主持人类似于一个中立的“裁定者”(不过,听证会上无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此,调查人员若又担任听证直接主持人,无疑既身兼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角色,其听证过程的公正性就会受到影响。

法律除对听证范围和听证主持人有具体规定和要求之外,听证还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行政机关及执法人员必须告知相对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即是说,行政机关在正式作出法律规定的三类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没有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即视为当事人放弃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二是当事人必须提出听证要求。

此处的“当事人”,从其资格上说,并不局限于作为行政处罚对象的“相对人”,而只要认为行政处罚决定可能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都属于要求举行听证的当事人的范围。

只有在同时具备以上两个条件的前提下,行政机关才具有举行听证的义务。

此外,听证在主要环节上,还有一些具体要求: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在《听证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听证组织机关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首先进行事实调查阶段,其基本程序是:

先由本案调查人员就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指控,并提出证据进行证实,后由当事人就自己的行为进行陈述,并提出证据材料证明自己的陈述,最后由第三人陈述事实,并举证证明自己的陈述。

在听证的辩论阶段,首先由各方进行综合性的发言,听证主持人在明确各方的争议之后,再由各方就上述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展开辩论。

辩论什么问题,对于这些问题辩论到什么程度,均由听证主持人掌握和控制。

在辩论结束前,听证主持人应当询问各方的最后意见。

在听证会结束前,听证主持人应当安排时间,由当事人作最后的陈述和申辩。

当事人应当在原来的基础上,简要和有重点地阐述案件的事实、证据及相应的法律适用问题。

听证主持人可以根据具体的案情,限定当事人作最后陈述和申辩的时间。

最后,听证过程应当制作笔录。

问:

近年来,行政法规确实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行为也在逐渐规范,但执法中合法与非法的界限在一些执法者的头脑中依然模糊,被处罚者也不是十分明晰自己的权利所在。

本案“暴露”出来的问题给我们什么样的启示?

答:

启示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亟待提高。

本案中,行政执法人员既有实体上的违法,又有程序上的违法。

实体上的违法主要表现在县广播电视局超越法律职权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条例》的规定,吊销许可证只能是由原批准机关行使,而该校取得的《卫星地面接收许可证》,其批准机关为湖南省广播电视厅,作为县广播局来讲,吊销湖南省广播电视厅颁发的许可证,显然是超越了法律职权。

程序上的违法主要表现在执法机关没有为当事人举行听证。

事实上,该案执法人员很不了解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听证制度以及听证程序的具体要求。

办案人员李某、肖某在告知该中学享有申请听证权利的当日,自己充当听证主持人,举行所谓的听证会,从严格意义上讲,这不是我国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听证,它只相当于西方国家的非正式听证。

在我国行政处罚程序当中,属于“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程序。

也就是说,本案根本就没有为当事人举行听证。

这里反映一个问题,办案人员李某、肖某或许根本就不知道什么叫听证。

二是人们的法律知识水平也有待提高,唯其如此,才能更好地守法和护法,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和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处于相对人一方的学校在没有取得境外电视使用许可证之前,擅自接收香港凤凰台的电视信号,这原本是违背国家法律规定的。

并且,执法人员又进行了劝阻,然而,学校还是我行我素,不及时纠正违法行为。

这说明,学校管理人员的法律观念过于淡薄,甚至可以说根本就无视国家法律的规定。

试想,法律制度出台之后,人们不去遵照执行,而是无视它的存在,社会还会是一种什么状态,法律的出台还会有什么积极意义可言。

此外,如果相对方学校了解一些法律知识,知道县广播电视局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只要学校提出申请,县广播电视局就负有举行听证的义务,又比如,如果学校知道县广播电视局无权吊销其许可证时,便可以对行政违法行为提出异议。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发生,以致于造成处罚者不清白,被处罚者也不清白的糊里糊涂的局面。

必须认识到,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和实践能力与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是良性互动的,执法人员水平提高了,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也会相应提高,相反,公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提高了,也会促进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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