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压预应力管桩监理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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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压预应力管桩监理实施细则

GD220206

宝观城锦鲤大厦工程

静压预应力管桩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

 

编写:

审批:

宝观城锦鲤大厦项目监理部

2015年11月3日

目录

一、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4

1.1参建方4

1.2地理环境4

1.3项目概述和规模5

二、监理工作评估依据和工程质量验收规定6

2.1监理工作依据6

2.2验收规定7

三、监理工作的流程7

3.1监理质量控制流程7

3.2根据监理合同进度督促的约定进行监理工作的流程11

3.3投资控制流程11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3

4.1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3

4.2进度督促要点与目标值14

4.3投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14

4.4施工现场质保体系审核14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15

5.1监理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15

5.2监理工作音影资料的管理22

5.3对周边环境保护监理措施22

六、旁站监理工作、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及实测抽检项目22

6.1旁站监理工作22

6.2隐蔽工程验收项目23

6.3实测抽查项目23

七、通病防治和质量风险分析23

7.1断桩24

7.2桩身破碎24

7.3沉桩达不到设计要求24

7.4桩身突然下沉25

7.5桩身倾斜25

7.6接桩处松脱开裂26

八、安全生产管理26

九、压桩施工应有资料27

十、静压桩监理检查记录表式28

 

一、专业工程概况与特点

1.1参建方

1.工程名称:

宝观城锦鲤大夏

2.建设单位:

深圳市锦福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设计单位:

岳阳市建筑设计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

4.勘察单位:

深圳市南华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5.监理单位:

深圳市建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

中弘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7.政府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

深圳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

1.2地理环境

1.周边环境条件:

拟建项目位于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基坑北侧约7m处为二层天然地基浅基础民房;南侧为金通盛大厦(写字楼),桩基础,现有一层地下室深约4.5m,底板标高约为39.1m;西侧基坑支护边线紧压用地用线,为大和路人行道边线,人行道宽6.5m,在外侧为大和路机动车道,(主干道),其中人行道地面以下有通讯,燃气,给水管线多条(附地下管线图);东侧为早期开挖坑槽,现状大部分被整平。

2.基坑支护结构概况: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西安勘察设计研究院设计本工程基坑支护方案,基坑开挖深度在5.0-10m,基坑安全等级为二、三级。

本工程基坑支护由旋挖灌注支护桩、水泥搅拌桩做止水帷幕、开挖放坡组合而成。

北面D1、D2、D3段及东面D3、D4、D5段基坑开挖按1:

1进行一二级放坡(附1-1、2-2、3-3剖面图,南面D5、D6、D7段及西面D8、D9、D10段采用支护桩挡土(附4-4、5-5、6-6剖面图),坡面均采用挂网喷射砼支护。

(详见支护图纸设计)

3.水文地质概况:

1)地下水含水层及地下水类型

⑴第四系土层中的孔隙水:

人工填土层孔隙大,主要在降雨后局部含上层滞水,含水量较少,非场地内的主要含水层;第四系冲洪积砾砂层②2,孔隙大,主要为潜水类型,属场地内的主要含水层。

⑵风化岩裂隙水

风化混合岩裂隙水:

强、中风化裂隙很发育,利于地下水赋存和渗流,连通性一般,且其上覆残积粘性土层和全风化层相对隔水,构成场地内承压水。

2)相对隔水层分布及其特征

场地内分布的残积粘性土层(③)及下伏全风化岩层(④1):

其分布连续,弱渗透性,厚度较大,构成场地内相对隔水层。

3)地下水补给、迳流、排泄及地下水位

由于场地位于山体坡脚地带,拟建场地地下水主要补给来源为大气降水和山体水系的侧向补给;地下水迳流速度较快,地下水主要的排泄以向较低临区侧向迳流和蒸发排泄为主。

本次勘察期间测得各钻孔混合稳定水位埋深为1.0~6.6米,相应于标高31.96~36.18米。

根据周边水系及拟建场地地形地势,水位变化幅度0.5~2.5米。

1.3项目概述和规模

1.工程地点:

拟建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大和路以东、人民路以北;项目南侧为金通盛大厦(写字楼)、东侧为别墅群、北侧为工业区的鞋厂。

2.工程概况:

宝观城锦鲤大厦工程占地面积12232.43平方米,地下室2层,开挖深度约9.9米(考虑底板),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

建筑面积19442.4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9122.23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58564.70平方米,包括地上1栋办公楼、2栋商务公寓、地上1、2层商业、地下室、物业服务用房、配套设施等建筑单体。

3.拟建建筑物及周边环境概况:

本工程相对标高±0.00相当于绝对标高黄海高程+42.00米,基坑底应开挖至相当标高-9.90m。

开挖深度为5.0~9.90m。

基坑设计以满足基础承台施工为前提,基坑底边线沿地下室外墙边线外扩约1.2~1.50m,大和路一侧距离用地红线约0.20m,基坑外边周长约458m,基坑开挖面积约11958m2。

4.工程等级:

二等

5.桩基工程特点和有关桩基的设计说明(详见设计图纸)

1)预应力混泥土管桩,桩身混泥土强度不低于C80,桩型为PHC-AB型,壁厚130,桩直径600,单桩承载力特征值为3000KN,桩端持力层为土状强风化砂质泥岩,有效桩长约10~18.0M,入持力层1.5M,桩距3.5d=2100。

2)打桩时应选用6T以上的桩锤施打,落锤高度为1.9~3.6M,并要求控制打桩时最后三阵的贯入度每阵均小于15MM,同时桩顶要满足设计标高要求,贯入度每阵均小于15MM,同时桩顶要满足设计标高要求。

3)预应力混泥土管桩施打过程应校正桩的倾斜度以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同时上下节桩必须对齐顺直,清刷干净焊接面,连续焊接,焊接不少于两层,且应清除内层焊渣,焊接后自然冷却6分钟以上方可恢复打桩。

4)由于本工程场地桩尖持力层高差变化较大,故单桩承载力标准值必经现场试打并进行静载试验校核,检测数量在同一条件下不应小于3根,且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试打桩的桩位应由设计的单位确定)经静载试验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全面施打,如实测桩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应及时通知设计单位。

5)承台混泥土等级为C35,其钢筋保护层为40,桩顶伸入承台上100,承台底设100厚C15混泥土垫层,铺垫层前桩间土必须压实。

6)管桩规格质量应满足DBJ/T15-22-2008

7)在桩基础施工之前应进行“一桩一孔”超前钻探工作,基础施工过程中,若发现地质条件与地质资料不符或其他异常情况,应及时会同探察及设计人员协商处理。

8)桩基检测除应在施工前和施工后进行外,尚应采取符合《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规定的检测方法或专业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检测方法,进行桩基施工过程中的检测,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9)本工程除2栋公寓楼外,其余均为预应力管桩基础。

二、监理工作评估依据和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2.1监理工作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2

(3)《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版)

(5)《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2011

(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7)《建筑工程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

(8)《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GB13476-2009

(9)《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10)《预应力混凝土管桩》(10G409)(图集)

(11)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或协议。

(12)工程项目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包括设计交底、会审记录)及施工设计预算书。

(13)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批件,现行的工程建设施工验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4)政府有关政策、法令、监理法规等。

(15)与建设方签定的监理合同和由建设方批准的《监理规划》和《施工组织设计》。

2.2验收规定

检验批的划分: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划分建筑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2.2.1桩基工程为地基与基础分部的子分部,其中静压桩为桩基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

2.2.2静压桩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建议按照楼号和地下室共划分为六批。

(若单位工程面积较大,需分批验收,可按施工段、变形缝划分为多个检验批,具体的与施工单位协商处理)。

2.2.3压桩监理实测实量质量检验采用全数检验方案。

三、监理工作的流程

3.1监理质量控制流程

(1)审核、开工、过程控制、质量评估和备案流程

施工测量放线

技术、质量、安全交底报审

测施施

量工

器人工

具员

检上机

定岗

合证械

报审

预制桩、电焊条

进度计划

预制桩供应单位资质

分包单位资质

 

开工报审

压桩

巡视、旁站、验收

1.小样桩、垂直度、压桩速率检查、环境检查。

2.接桩焊接隐蔽验收。

3.桩底、桩顶标高检查、桩孔覆盖。

静荷载试验

巡视()

巡视()

低应变动测试验

桩位偏差测量

复测()

桩位分项质量报验

 

桩基工程质量评估

桩基分项工程质量备案

 

(2)成品管桩验收流程

合格

 

(3)沉桩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4)总体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流程

施工过程控制原材料质量控制资料控制

桩位放样(承包商)

成品桩

桩产品合格证、强度检验报告,接桩用焊条或半成品的硫磺胶泥产品合格证书或检验证书

禁止使用、退货处理

整改

(承包商)

检查外观、尺寸、强度检验

复核桩位(监理)

不合格

不合格

格合格

合格

监理检查压力、桩垂直度

压桩(承包商)

不合格

整改

接桩(承包商)

 

检查接桩质量(监理在承包商自检合格基础上检查)

整改(承包商)

报设计处理

监理复桩桩位偏差及桩顶标高

不合格不合格

 

合合格

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监理检查压力、桩垂直度

压桩

 

报设计处理

桩位中间验收

不合格

合格

监理检查压力、桩垂直度、标高

送桩至设计标高

 

土方开挖后复核桩位偏差及桩顶标高(承包商)

 

3.2根据监理合同进度督促的约定进行监理工作的流程

合同的进度要求

承建商提交进度计划

不同意

监理工程师审核

承建商调整计划

同意

监督计划实施

计划与实际比较

有偏差

承建商调整计划

承建商进一步调整计划

不同意

监理工程师

意见

不同意

同意

报业主批准

 

3.3投资控制流程

(根据监理合同我方没有投资控制的约定,但与业主方商定:

监理方有权审核已完工程是否合格并有权建议业主对不合格的工程量向施工方不予付款。

 

(1)月工程量审核流程

分项分部工程完工

承建商报审工程量

整改

监理工程师审查

工程质量合格

承建商参与

监理工程师计量

确认、签证

现场工程量计量

 

(2)工程变更监理审核流程

业主提出变更

承包方提出变更

设计方提出变更

监理工程师审查

报业主审批

由设计单位进行变更设计并下发技术变更通知

按设计变更组织施工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4.1质量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桩位放样允许的偏差如下:

群桩20mm

单排桩10mm

(2)桩基工程的桩位验收,除设计有规定外,应按下述要求进行:

Ø当桩顶设计标高与施工场地标高相同时,或桩基施工结束后,有可能对桩位进行检查时,桩基工程的验收应在施工结束后进行。

Ø当桩顶设计标高低与施工场地标高,送桩后无法对桩位进行检查时,对沉入桩可在每根桩桩顶沉至场地标高时,进行中间验收,待全部桩施工结束,承台或底板开挖到设计标高后,再做最终验收。

Ø打(压)入桩的桩位偏差,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斜桩倾斜度的偏差不得大于倾斜角正切值的15%(倾斜角系桩的纵向中心线与铅垂线间夹角)。

(强制性条文)

表1预制桩桩位的允许偏差(mm)

项目

允许偏差

1

盖有基础梁的桩:

(1)垂直基础梁的中心线

(2)沿基础梁的中心线

100+0.01H

150+0.01H

2

桩数为1-3根桩基中的桩

100

3

桩数为4-16根桩基中的桩

1/2桩径或边长

4

桩数大于16根桩基中的桩:

(1)最外边的桩

(2)中间桩

1/3桩径或边长

1/2桩径或边长

注:

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

Ø桩基承载力和质量检测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没有规定时,工程桩进行静载荷试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对砼预制桩桩身完整性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Ø接桩质量必须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并按要求办理书面隐蔽验收手续,方才能转入下道工序施工。

对重要工程应抽取10%的接头进行超声探伤检测。

4.2进度督促要点与目标值

比较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差异,发现实际进度落后计划进度时及时书面报告业主。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实施项目进度控制中,要特别重视纷繁复杂的影响因素对进度计划在执行过程呈现的可变性和不均衡性,要注意相关单位对进度的影响,设计对进度的影响、材料物资供应的影响、不利施工条件的影响、资金因素、技术因素、施工组织不当、不可预见事件的发生、对于上述影响要做到有预测并及时处理,对关键线路上的影响因素要全力组织解决。

进度差异导致多个平行分包商计划的变化,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总承包单位予以妥善解决。

进度控制目标值为经审核批准的计划进度完成节点。

4.3投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对工程项目造价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并应制定防范性对策,作技术经济合理性预测分析,并宜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款。

(若监理合同未约定投资控制,仅是工程量计量,则本条不适用。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进行现场计量的基础上,按施工合同的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支付条款审核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审查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建设单位。

未经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量,监理人员拒绝计量和该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请。

4.4施工现场质保体系审核

Ø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Ø对桩基分包、总包单位项目班子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资质进行审核,并留下书面报审记录。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和措施

5.1监理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PHC管桩成品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措施

(1)对每批进场的成品桩质量进行验收重点检查产品出厂合格证(含砼强度、钢绞束镦头检验、钢筋复试等报告)和外形尺寸与外观质量等。

产品合格证应包括如下内容(GB13476-2009《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合格证编号;采用标准编号;管桩品种、规格、型号、长度及壁厚;产品数量;混凝土强度等级;制造日期或管桩编号;制造厂厂名、出厂日期;检验员签名或盖章(可用检验员代号表示)、

(2)外形尺寸的允许偏差要求(GB13476-2009《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项目

允许偏差

检查方法

桩长L

±0.5%L

用钢尺量

端部倾斜

≤0.5%D(外径)

用钢尺量

D(外径)

300-700mm

+5

-2

用钢尺量

800-1400mm

+7

-4

用钢尺量

管壁壁厚t

+20

0

用钢尺量

保护层厚度

+5

0

用钢尺量

桩身弯曲度

L≤15m

≤L/1000

拉通线,尺量

15m

≤L/2000

桩尖中心线

<2mm

用钢尺量

端板

端面平面度

≤0.5

用水平尺量

外径

0

-1

用钢尺量

内径

0

-2

用钢尺量

厚度

正偏差不限

0

用钢尺量

 

(3)外观质量(GB13476-2009《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管桩的外观质量

序号

项目

外观质量要求

1

粘皮和麻面

局部粘皮和麻面累计面积不应大于桩总外表面的0.5%;每处粘皮和麻面的深度不得大于5mm,且应修补。

2

桩身合缝漏浆

漏浆深度深度不得大于5mm,每处漏浆长度不得大于300mm累计长度不得大于管桩长度的10%,或对称漏浆的搭接长度不得大于100mm,且应修补。

3

局部磕损

局部磕损深度不应大于5mm,每处面积不得大于5000mm2,且应修补。

4

内外表面露筋

不允许

5

表面裂缝

不得出现环向和纵向裂缝,但龟裂、水纹和内壁浮浆层中的收缩裂缝不在此限。

6

桩端面平整度

管桩端面混凝土和预应力钢筋墩头不得高出端板平面。

7

断筋、脱头

不允许

8

桩套箍凹陷

凹陷深度不应大于10mm。

9

内表面混凝土塌落

不允许

10

接头和桩套箍与桩身结合口

漏浆

漏浆深度不应大于5mm,漏浆长度漏浆长度不得大于周长的1/6,且应修补。

空洞和蜂窝

不允许

(4)PHC桩的标志、堆放、吊放、运输要求(GB13476-2009《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

Ø标记示例:

外径600mm、壁厚130mm.、长度12mm的A型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的标记为:

PHC600A130-12。

标志应位于距端头1000-1500mm处的管桩外表面;标志内容包括制造厂的厂名或产品注册商标、管桩标记、制造日期或管桩编号、合格标识。

Ø管桩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

管桩堆放:

长度不大于15m的管桩,最下层宜按下图所示的两支点位置放在垫木上;长度大于15m的管桩及拼接桩,最下层应采用多支垫堆放,垫木应均匀放置且在同一水平面上。

(注:

若堆场地基经过加固处理,也可采用着地平放。

Ø管桩应按规格、类型、型号、壁厚、长度分别堆放,堆放过程中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滚等安全措施。

堆放层数不宜超过下表的规定。

Ø管桩吊装:

长度不大于15m且符合GB13476-2009《先张法预应力混凝土管桩》表1规定长度的管桩,宜采用两点吊(见下图)或两头钩吊法。

Ø长度大于15m且小于30m的管桩或拼接桩,应按下图采用四点吊。

Ø长度大于30m的管桩或拼接桩,应采用多点吊,吊点位置应另行验算。

Ø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200mm,除两端钩吊外,吊索应与管桩纵轴线垂直。

管桩装卸应轻起轻放,严禁抛掷、碰撞、滚落。

Ø运输:

管桩吊装应符合上面规定。

管桩在运输过程中的支撑要求应符合上面管桩堆放规定,各层间也应放置垫木,垫木应上下对齐材质一致,同层垫木应保持同一平面。

管桩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滚等安全措施,应尽量避免桩身跳动和冲撞。

2)沉桩施工监理工作方法和措施

对静压桩施工过程监理应采取巡视、旁站和发布指令等监理工作方法进行质量控制,并从事前、事中和事后制定针对性的监理控制措施。

2.1事前控制措施

2.1.1对建设方供给的设计图进行验证,设计和审图符合上海市规定,阅图并参加设计交底会议;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内容齐全,符合设计和上海市规定要求,符合本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审核分包单位资质符合上海市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人员到位,能够开展实际工作;审核钢筋砼预制桩制作厂家资质,资质证齐全有效;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技术、质量、安全交底;检查施工单位所用测量器具检定证书在有效期内;督促施工单位编好桩号,排好打桩流程图;施工用路、水、电通,场地已围栏,施工场地内地上地下障碍物已清除,场地平整。

2.1.2审核施工机械选择合理性,压重的安全性。

审核压桩作业线是否合理,应避免成单方向压桩而造成土体成单方向位移过大而影响已压桩体位移和周边环境。

2.1.3施工前对成品桩(静压成品桩一般均由工厂制造,运至现场堆放)做外观及强度检验,并留下记录。

2.1.4接桩用焊条或半成品硫磺胶泥应有产品合格证书,或送有关部门检验。

硫磺胶泥半成品应每100kg做一组试件(3件)。

2.1.5对压桩用压力表、规格及质量应进行检查,并审查压力表和油压系统配套校验证书。

2.1.6审查施工控制网的设置方案是否合理,并对基准线、基准点进行复测,合格后复核小样桩的放样精度。

2.2事中控制措施

2.2.1压桩机行驶的路线应有足够的承载能力,以免压桩机的倾覆。

2.2.2桩基工程施工前,先进行压桩试验,以确定压桩的有关参数

2.2.3压桩应一次到位,中途不得停顿。

如特殊情况,中途必须停顿的,应将桩尖停留在软土层,且停歇时间不得超过24h。

2.2.4压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应有相适应的桩帽和送桩帽,桩帽或送桩帽与桩周围的间隙应为10-20MM;

(2)桩帽、桩身和送桩的中心线应重合,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0.5%;

(3)送桩留下的桩孔,应立即用碎石或道渣回填密实;

2.2.5压桩的顺序速度确定,要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应考虑尽量减少拥土、挤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压桩速度根据对周围管线、建筑物的监测情况调整;

2.2.6接桩时应保持上、下节桩身轴线一致,并尽可能缩短接桩时间间隔。

当采用焊接法接桩时,应两人同时对角对称地进行,焊缝应连续饱满,并用垫块填实接桩处的缝隙,以防止节点变形不均匀引起桩身倾斜;当采用硫磺胶泥接桩时,上节桩就位后应将插筋插入插筋孔中,检查重合无误、间隙均匀后将上节桩吊起10cm,装上硫磺胶泥夹箍,浇筑硫磺胶泥,并立即将上节桩保持垂直放下。

接头侧面应严整光滑,接桩面应充分粘接。

待桩接头处硫磺胶泥充分固结后,方可继续进行压桩施工。

2.2.7对于重要工程或有特殊要求地工程,应对电焊接桩的接头进行10%的探伤检查。

2.2.8当压桩下沉接近设计标高时,不得过早停压,以免在补压时发生停止下沉或下沉难以达到设计标高的现象。

2.2.9遇到下列情况时,应暂停压桩,并及时通报总监或总监代表,由其与有关单位研究处理:

(1).初压时,桩尖有较大移位或倾斜;

(2).压入过程中,桩身突然下沉、倾斜或回弹;

(3).压桩阻力突然剧增或压桩设备倾斜;

(4).桩顶、桩身混凝土剥落、破碎或桩身出现明显裂缝;

(5).与邻桩长度相差悬殊而又打不下去或导致邻桩发生严重位移;

2.2.10当桩顶未达到设计标高,经设计单位同意必须进行截桩时,截桩前必须先把桩端固定好,然后用凿子凿开3~5cm的深槽,待露出钢筋后进行切割。

严禁在桩顶悬臂状态下进行切除。

桩过程中检查上桩的垂直校正情况和焊接质量。

要求对称施焊,焊缝饱满,无气泡,不咬边,焊好后自然冷却十分钟后才可进行压桩作业。

2.2.11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压桩记录,重点记录压桩压力、桩垂直度、接桩间歇时间、桩的连接质量及压入深度。

压桩终止时,检查并记录终止压力或设计压力下入土深度,满足设计标准时方可终止。

封桩时要求底部积水抽干,导管下放到位,记录混凝土浇注高度或方量,满足设计要求。

按照设计方式进行注浆、检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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