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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应收及预付款项讲义

第三章应收及预付款项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第一节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一、商业汇票的种类

如前所述,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同,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此外,商业汇票还可以按是否带息,分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和带息商业汇票。

不带息商业汇票是指商业汇票到期时,付款人只按票面金额(即面值)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汇票;带息商业票据是指商业汇票到期,付款人必须按票面金额加上应计利息向收款人支付款项的汇票。

二、应收票据的计量

应收票据一般按面值计量,即按面值计入应收票据。

由于商业汇票必须经过付款人承兑(保证)或银行承兑,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因此,一般不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

只有在应收票据到期不能收回,以及有确凿的证据表明企业所持有的未到期应收票据不能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转入应收账款时,才计提坏账准备。

三、应收票据的核算

为了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应设置“应收票据”科目。

该科目属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企业收到的经承兑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方登记到期或已背书转让或贴现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价值。

为了加强应收票据的管理,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据金额、票面利率、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期、贴现率和贴现净额、未计提的利息,以及收款日期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应收票据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一)应收票据的一般核算

1.不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不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价值(即到期收回的价值)等于应收票据的面值。

例1:

甲企业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方式销售给乙企业产品一批,货款8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600元,产品已发出,并已收到经乙企业承兑的2个月到期面值为93600元的商业汇票。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票据——乙企业936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2个月到期,如期收回票据金额。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93600

贷:

应收票据93600

如2个月到期,对方无款支付。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账款—乙企业93600

贷:

应收票据——乙企业93600

2.带息应收票据的核算

带息应收票据的到期价值等于应收票据的面值加上票据自签发开始至到期为止的利息。

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票据到期价值=应收票据面值+应收票据利息

其中:

应收票据利息=应收票据面值×利率×期限

公式中,“利率”是指年利率。

“期限”是指票据签发日至到期日的时间间隔(有效期),有按月表示和按日表示两种。

票据期限按月表示时,其到期日为票据到期月份中与签发日相同的那一天。

如3月5日签发,期限为3个月的票据,则到期日为6月5日。

月末签发的票据,不论月份大小,均以到期月份的最后一天为到期日。

如2月29日签发,期限为1个月的票据,其到期日为3月31日。

与此同时,计算利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成月利率(年利率÷12)。

票据期限按日表示时,应从签发日起按实际经历的天数计算。

一般签发日和到期日只能计算其中的一天,即“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

如6月12日签发的100天票据,其到期日应为9月20日[100天-6月份剩余天数-7月份实际天数-8月份实际天数=100-(30-12)-31-31=20]。

同时,计算利息使用的利率要换算成日利率(年利率÷360)。

按规定,应收票据的利息收入作冲减财务费用处理。

例2:

甲企业于2001年5月1日销售给乙企业产品一批,货款10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7000元,产品已发出,并已收到经乙企业承兑的3个月到期,票面利率为8%的商业汇票。

作会计分录如下:

①收到商业汇票时

借:

应收票据1170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7000

②中期期末(即6月30日)计提票据利息

应计提的票据利息=117000×8%×2÷12=1560(元)

借:

应收票据1560

贷:

财务费用1560

③票据到期,收回票据金额(包括7月份的利息780元)

借:

银行存款119340

贷:

应收票据118560

财务费用780

(二)应收票据贴现的核算

企业收到商业汇票,如果在票据未到期前需要资金,可持未到期的汇票向开户银行申请贴现。

“贴现”是指票据持有人将未到期的票据在背书后送交银行,银行受理后,从票据账面价值中扣除按银行贴现率计算确定的贴现利息,然后将余额付给持票人,作为银行对企业的短期贷款。

应收票据贴现中的“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贴现利息”是指票据从贴现日开始至到期日为止应支付给银行的短期贷款利息。

票据贴现的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贴现所得金额=应收票据到期价值-贴现利息

其中:

应收票据到期价值=应收票据面值×(1+票面利率)

贴现利息=应收票据到期价值×贴现率×贴现天数÷360

贴现天数=贴现日至票据到期日实际天数-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实付贴现金额按票据到期价值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计算。

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例2:

甲企业将一张由乙企业签发并承兑的,面值为100000元,签发日为3月15日,期限为5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于5月20日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利率为10%。

假设甲企业与承兑企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

甲企业应收票据的到期日为8月15日。

贴现天数为87天(5月12天+6月30天+7月31天+8月15天-1天=87天)。

贴现利息=100000×10%×87÷360=2417(元)

贴现所得金额=100000-2417=97583(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97583

财务费用2417

贷:

短期借款100000

(根据《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准则的规定,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应当作短期借款处理,是因为该商业承兑汇票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并没有完全转移。

如果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无款支付,则贴现单位负则向贴现银行支付全部票款,即到期价值。

贷:

应收票据——乙企业100000

(作为银行承兑汇票处理,是因为该银行承兑汇票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完全转移。

)注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贴现银行退回商业承兑汇票时,申请贴现的企业应先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将款项支付给贴现银行,然后再向承兑人收款。

如果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也不足支付,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

例3:

接例2,假设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无款支付,贴现银行将商业承兑汇票退还给贴现申请人(甲企业),甲企业将款项100000元支付给贴现银行。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账款——乙企业100000

贷:

银行存款100000

借:

短期借款100000

贷:

应收票据100000

如果甲企业也无款支付,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账款——乙企业100000

贷:

应收票据——乙企业100000

例4:

甲企业将一张面值为100000元,签发日为3月15日,期限为5个月,票面利率为8%的银行承兑汇票,于5月20日向银行申请贴现,贴现利率为10%。

假设甲企业与承兑企业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

甲企业应收票据的到期日为8月15日。

贴现天数为87天(5月12天+6月30天+7月31天+8月15天-1天=87天)。

票据到期价值=100000(1+8%×5÷12)=103333(元)

贴现利息=103333×10%×87÷360=2497(元)

贴现所得金额=103333-2497=100836(元)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100836

贷:

应收票据100000

财务费用836

(三)应收票据背书转让的核算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是指持票人因购进物资或偿还前欠货款等原因,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业务活动。

例5:

甲企业将一张面值为50000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给丁企业,用于购买丁企业A材料。

该原材料进价40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6800元,合计46800元,汇票的剩余款项由丁企业支付给甲企业。

A材料已验收入库,剩余款也已存入银行。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原材料——A材料4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6800

银行存款3200

贷:

应收票据——乙企业50000

如购入A材料的进价为50000元,进项税额为8500元,不足部分以银行存款支付。

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原材料——A材料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00

贷:

应收票据——乙企业50000

银行存款8100

第二节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以及代垫的运杂费。

一、应收账款的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应收账款按历史成本属性计量,历史成本为实际发生额。

如果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过程中发生商业折扣和现金折扣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计价:

(一)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对商品、产品的销售价格给予的一种扣除。

扣除后的价格是企业的实际销售价格。

企业应按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实际数额计价入账。

(二)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企业为鼓励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在一定期限内早日付款而给予的债务扣除。

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商品、产品或提供劳务的交易当中。

现金折扣一般可表示为“折扣/付款期限”,如要表示10天内付款给予2%的折扣,则用“2/10”表示;如要表示20天内付款给予1%的折扣,则用“1/20”表示;如要表示30天内付款没有折扣,则用“n/30”表示。

在计算现金折扣时,以货款作为计算依据,不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

在现金折扣下,应收账款的计价有两种方法,即总价法和净价法。

总价法就是以未扣除现金折扣前的数额计价入账,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才予以确认,作为财务费用处理。

净价法就是以扣除现金折扣后的数额计价入账。

企业一般采用总价法计价。

二、应收账款的一般核算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账款的发生和收回情况,应设置“应收账款”科目。

该科目属资产类,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应收账款或代垫运杂费,贷方登记收回的应收账款或代垫运杂费,余额在借方,表示期末尚未收回的应收账款或代垫运杂费。

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预收的账款。

该科目按照债务人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如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商品)、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在“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例1:

甲企业销售给乙企业产品一批,货款66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1220元,以银行存款代乙企业垫付运杂费1500元,已办妥委托银行收款手续。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账款—乙企业78720

贷:

主营业务收入66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220

银行存款1500

甲企业收到款项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78720

贷:

应收账款—乙企业78720

例2:

甲企业销售给丙企业产品一批,金额100000元,由于丙企业是老客户,因此给予2%的商业折扣计2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6660元,以银行存款代丙企业垫付运杂费2500元,已办妥委托银行收款手续。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账款—丙企业117160

贷:

主营业务收入9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660

银行存款2500

甲企业收到款项时,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117160

贷:

应收账款—丙企业117160

例3:

甲企业销售给丁企业产品一批,货款120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0400元,为鼓励丁企业尽快付款,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1/10,n/30。

产品已发出并办妥委托银行收款手续。

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账款—丁企业14040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400

甲企业如果在10天内收到款项,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139200

财务费用1200(120000×1%)

贷:

应收账款—丁企业140400

甲企业如果在10天后收到款项,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14040

贷:

应收账款—丁企业140400

三、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的核算

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

债务重组的方式主要包括:

(一)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将债务转为资本;(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减少债务利息等,不包括上述

(一)和

(二)两种方式;(四)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等。

企业与债务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即减免部分债务,其余收回现金)。

具体又分为两种情况:

1.企业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现金金额小于该项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即净值,扣除已计提坏账准备)

企业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现金金额小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为什么不记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例4:

甲企业与债务人丙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甲企业应收丙企业销货款共计100000元,因丙企业财务发生困难,无法全额支付。

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减让销货款20000元,丙企业同意其余款项以现金偿还。

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

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10000元。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80000

坏账准备10000

营业外支出10000

贷:

应收账款——丙企业100000

2.企业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现金金额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企业收到债务人清偿债务的现金金额大于该项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应按实际收到的现金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例5:

仍以例4。

甲企业与债务人丙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甲企业应收丙企业销货款共计100000元,因丙企业财务发生困难,无法全额支付。

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减让销货款20000元,丙企业同意其余款项以现金偿还。

款项已收到存入银行。

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30000元。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80000

坏账准备30000

贷:

应收账款——丙企业100000

资产减值损失10000

以下债务重组涉及的坏账准备,应当比照此规定进行处理。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企业接受的债务人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应按该项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和其他费用,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6:

甲企业与债务人丙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甲企业应收丙企业销货款共计100000元,因丙企业财务发生困难,无法支付。

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丙企业以A原材料清偿债务。

该原材料公允价值为70000元,进项税额为11900元。

材料已收到并验收入库。

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10000元。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原材料——A材料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900

坏账准备1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8100

贷:

应收账款——乙企业100000

(三)将债权转为投资

企业将债权转为投资,按应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按重组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借记“坏账准备”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7:

甲企业与债务人丙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甲企业应收丙企业销货款共计100000元,因丙企业财务发生困难,无法支付。

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将债权转为对丙企业的投资,折算为股份50000股,该股份的公允价值为80000元,甲企业以银行存款支付相关税费2000元。

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10000元。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长期股权投资80000

坏账准备1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12000

贷:

应收账款——乙企业100000

银行存款2000

(四)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企业应按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后的债权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

例8:

甲企业与债务人丙企业进行债务重组。

甲企业应收丙企业销货款共计100000元,因丙企业财务发生困难,无法支付。

经双方协商,甲企业同意将应收账款减免30000元,剩余70000元在2个月后清偿。

该项应收账款已计提坏账准备10000元。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账款——丙企业70000

坏账准备1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0000

贷:

应收账款——丙企业100000

第三节预付账款与其他应收款

一、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先支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在会计核算中应设置“预付账款”科目,用来核算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及其结余情况。

该科目属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企业预付或补付的款项,贷方登记企业购入材料等物资时实际结算的款项以及退回多付的款项,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实际预付的款项,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补付的款项。

预付账款不多的企业,也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必单独设置“预付账款”科目。

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例1:

甲企业根据购货合同规定,于2月5日通过开户银行预付丁企业购买材料货款80000元。

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预付账款——丁企业80000

贷:

银行存款80000

2月20日甲企业收到丁企业发来材料共计货款90000元,发票注明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530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

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原材料9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300

贷:

预付账款—丁企业105300

2月22日,甲企业开出转账支票补付丁企业材料货款25300元。

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预付账款—丁企业25300

贷:

银行存款25300

如果甲企业预付的款项为110000元,超过实际结算的款项4700元,并已经退回。

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4700

贷:

预付账款—丁企业4700

二、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指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包括不设置“备用金”科目的企业拨出的备用金、应收的各项赔款、罚款、存出保证金、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以及已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而按规定转入的预付账款等。

企业应设置“其他应收款”科目,用于核算各种其他应收款项的增减变动情况。

该科目属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贷方登记企业收回的其他各种应收款项,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项。

本科目应按其他应收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

例2:

职工陈新因公出差借款1000元,开出现金支票付讫。

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其他应收款——陈新1000

贷:

银行存款1000

职工陈新出差回来,报销差旅费890元,余额110元退还。

应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借:

管理费用—差旅费890

现金110

贷:

其他应收款—陈林1000

第四节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的核算

一、应收股利

应收股利是指企业应收取的现金股利和应收取其他单位分配的利润。

为了核算应收股利的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股利”科目。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方登记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收回,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例1:

甲企业持有上市公司A的股票50000股(属交易性金融资产),该上市公司于3月25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5元,于4月10日支付。

如果分派的股利是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后实现的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股利——A公司25000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A公司(公允价值变动)25000注

(注: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投资一章中介绍)

如果分派的股利是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的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股利——A公司25000

贷:

交易性金融资产——A公司(成本)25000

收到被投资单位实际支付的股利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25000

(或借:

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25000)

贷:

应收股利——A公司25000

二、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是指企业发放贷款、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应收取的利息。

(这里主要讲债券投资的应收利息)

为了核算应收利息的增减变动情况,企业应设置“应收利息”科目。

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等,已到付息期按合同约定的名义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的利息,贷方登记实际收到的利息,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利息。

本科目应按照借款人或被投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另:

企业购入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在“持有至到期投资”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例2:

甲企业于2000年1月1日以面值购入同日发行的B公司的债券100000元,该债券为3年期,每年付息一次,于下一年度的1月10日支付。

债券票面利率为10%。

第一年结束,实际利率为9%。

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

应收利息——B公司10000

贷:

投资收益9000注

持有至到期投资——溢折价1000

1月10日实际收到利息时,做会计分录如下:

借:

银行存款10000

贷:

应收利息——B公司10000

(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四条规定:

企业应按照购入债券的实际利率计算各期利息收入。

实际利率是指将购入的债券在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算为该债券资产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具体在“投资”一章中介绍)

第五节长期应收款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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