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优秀范本(共19页)129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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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优秀范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文一
合同双方当事人和担保人: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
联系电话:
住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出卖人(以下称甲方)和买受人(以下称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卖买商品房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商品房来源依据
甲方以单位统购的方式取得位于,商品房小区署名为,户型为,本套建筑面积为:
。
第二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乙方购买甲方的商品房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房屋,基本情况为:
-1-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总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人民币仟元(元)整;
2、该商品房(套)总价款为。
第四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正负1%以内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小于1%(不含1%),小于面积部分由出卖人将已付房款退还给买受人;如大于1%(不含1%)但不超过3%,由买受人按出卖人购房价(每平米XXXX年元)付款。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小于3%或超过3%(不含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
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10天内将
买受人已付款全额退还给买受人,并按每月(计算到日)5%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
产权登记面积小于3%(不含3%),小于部分(面积)的房款由出卖人三倍返还买受人;超出3%(不含3%)面积的房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与期限
买受人采取分期付款方式。
1、首次付房价总款的10%,签订协议;
2、签订正式合同。
签订合同后5日内再付房价总数的约60%;
3、出卖人向买受人交接房屋及房钥匙后15日内,买受人交最后房价款剩余的30%中的20%。
4、剩余房总价的10%,等房产证办理后付清。
第六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时间付款,按下列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逾期在15日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逾期超过30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0.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房屋交付期限
出卖人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及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
1、出卖人应当在XXXX年6月30日前;
2、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规定,该商品房经过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
3、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的。
4、以交给买受人所购商品房门钥匙为标志,并符合上述2、3要求的。
第八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商品房交付受买人使用,按下列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2、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交房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房款全额一次性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5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逾期不超过30日,如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出卖人从逾期的第一天起,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款的3%的违约金;
4、逾期超过30日,双方解除合同,出卖人将买受人已付房款全额一次性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买受人累计衣服房款的60%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5、以上2、3种方式,买受人可在逾期第二天起15日内作出决定,决定后通知出卖人,出卖人按照上述规定,在5日内清理完一切经济手续。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签订此合同后2个月内,在开发商售楼部办理变更权属登记;商品房交付给买受人后12个月内办理房产证,如因出卖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全等原因,使买受人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登记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5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50%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35%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出卖人提供办理房产证相关资料并给予协助,办理所需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支付;
第十条双方承诺下列事项
出卖人承诺:
1、此合同本人签定后,保证履行合同内的各条规定;
2、对于楼层和户型方位达不到买受人要求的,仍视为违约,愿以经济补偿方式解决,具体双方协商;
3、买受人住房后所缴纳的物业费、水电费等费用,与本单位购房职工同等对待。
买受人承诺:
1、按合同办事,不拖欠购房款;
2、有问题多协商,既依法守规,又采取灵活的、双方乐于接受的方式,注重人情和友情;
3、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给予理解和尊重,注重人情和友谊,以此作为保持长期友好的桥梁。
第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的发生的问题和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两种方式解决:
1、在担保人主持协调下;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此合同(包括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共6页,一式四份,出卖人持1份,买受人持2份,担保人持1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及担保人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出卖人】:
(签名盖章)
乙方【买受人】:
(签名盖章)
丙方【担保人】:
(签名盖章)
1签于:
二○一四年
日月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文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
。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之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就下列商品房买卖事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房屋概况
甲方现有商品房壹套及杂物间,座落于,土地使用面积㎡,建筑面积㎡,杂物间㎡,甲方现自愿将本套商品房及杂物间全部卖断给乙方永远为业,乙方对该商品房做了充分了解自愿买受。
甲、乙双方两厢情愿,均不得反悔。
二、房屋产权依据:
《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三、房屋转让价款:
经双方商定得出上述商品房成交价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四、付款方式及交房方式:
1、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收取乙方的购房定金后定金抵作购房款。
2、双方约定于日之前,乙方支付给甲方元整。
此项款用于偿还甲方房屋的银行按揭贷款。
3、双方约定于年月日之前,甲方负责提供房屋&;两权证&;及市房管局,市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要求的变更过户的有关资料,甲方将&;两权证&;移户更名登记到乙方名下之日,乙方将房屋购房款元人民币支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房屋的相关材料及房屋使用权交付给乙方。
4、双方约定于年日之前,甲方将房屋使用权交给乙方,而同时,乙方将购房余款支付给甲方。
五、&;两权证&;移户更名到乙方名下期间所涉及的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名字的两权证所涉及的税费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另外本合同中房屋水、电、有线电视的过户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支付。
另,甲方已交纳的房屋水、电、有线电视的开户费,甲方放弃向乙方追偿。
六、甲方保证:
1、上述房屋权属邻界清楚,水、电、闭路、大小门路通畅,设施完善。
若发现权属有异议,邻界不清楚以及与甲方相关的一切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料理清楚,决不涉及乙方。
2、甲方不得将上述房屋转让、出售、出典、抵押、馈赠与他人,否则乙方将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七、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若乙方中途悔约不买,则不得索还购房定金;若甲方中途悔约,应双倍赔偿购房定金给乙方;若其中一方违约,则中介费按整。
八、本房屋的中介费按%计算,合计人民币元整,《两权证》移户登记到乙方名下之日由乙方付清。
九、协议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共二页,一式三份,双方各执壹份,中介方留壹份存档。
甲方:
中介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电话:
年月日购房定金的30%收取。
当甲方收到乙方第二笔购房款时,双方的违约金提升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文三
出卖人向买受人出售其开发建设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应当在自愿、平等、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商品房买卖相关内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一章合同当事人
出卖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_
企业资质证书号:
__
法定代表人:
_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_联系电话:
委托销售经纪机构: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纪机构备案证明号:
法定代表人:
_联系电话:
买受人:
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出生日期:
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
__
【国籍】【户籍所在地】:
证件类型:
【居民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证号:
出生日期:
年月日,性别:
通讯地址:
__
邮政编码:
__,联系电话:
__
(买受人为多人时,可相应增加)
第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1、出卖人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坐落于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所占用的土地用途为,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月日。
2、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项目核准名称为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预售依据
该商品房已由批准预售,预售许可证号为。
第三条商品房基本情况
1、该商品房的规划用途为【住宅】【办公】【商业】【】。
2、该商品房所在建筑物的主体结构为,建筑总层数为层,其中地上层,地下层。
3.该商品房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幢】【座】【】单元层号。
房屋竣工后,如房号发生改变,不影响该商品房的特定位置。
该商品房的平面图见附件一。
4、该商品房的房产测绘机构为,其预测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该商品房共用部位见附件二。
该商品房层高为米,有个阳台,其中个阳台为封闭式,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阳台是否封闭以规划设计文件为准。
第四条抵押情况
与该商品房有关的抵押情况为【抵押】【未抵押】。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__。
抵押类型:
,抵押人:
,
抵押权人:
,抵押登记机构:
_,
抵押登记日期:
,债务履行期限:
_。
抵押权人同意该商品房转让的证明及关于抵押的相关约定见附件三。
第五条房屋权利状况承诺
1、出卖人对该商品房享有合法权利;
2、该商品房没有出售给除本合同买受人以外的其他人;
3、该商品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限制转让的情况;
如该商品房权利状况与上述情况不符,导致不能完成本合同登记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由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款一倍】【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第六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按照下列第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2、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币种)元,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3、按照套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4、按照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币种)元(大写元整)。
第七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已向出卖人支付定金(币种)元(大写),该定金于【本合同签订】【交付首付款】【】时【抵作】【】商品房价款。
(二)买受人采取下列第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
2、分期付款。
买受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分期支付该商品房全部价款,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
元整),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
3、贷款方式付款:
【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
买受人应当于年月日前支付首期房价款(币种)元(大写元整),占全部房价款的%。
余款(币种)_元(大写元整)向(贷款机构)申请贷款支付。
4、其他方式:
。
(三)出售该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本工程建设。
该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机构为,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名称为,账号为。
该商品房价款的计价方式、总价款、付款方式及期限的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第八条逾期付款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买受人未按照约定时间付款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的违约金。
(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
(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日内按照累计应付款的%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
出卖人不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该比率不低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所称逾期应付款是指依照第七条及附件四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四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第九条商品房交付条件
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
2、该商品房已取得房屋测绘报告;
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第十条商品房相关设施设备交付条件
(一)基础设施设备
1、供水、排水:
交付时供水、排水配套设施齐全,并与城市公共供水、排水管网连接。
使用自建设施供水的,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2、供电:
交付时纳入城市供电网络并正式供电,;
3、供暖:
交付时供热系统符合供热配建标准,使用城市集中供热的,纳入城市集中供热管网,_;
4、燃气:
交付时完成室内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城市燃气管网连接,保证燃气供应,;
5、电话通信:
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6、有线电视:
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7、宽带网络:
交付时线路敷设到户。
以上第1、2、3项由出卖人负责办理开通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第4、5、6、7项需要买受人自行办理开通手续。
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基础设施设备未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以上设施中第1、2、3、4项在约定交付日未达到交付条件的,出卖人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逾期交付责任。
第5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第6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第7项未按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元的违约金。
出卖人采取措施保证相关设施于约定交付日后日之内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二)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为准)
1、小区内绿地率:
年月日达到;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
年月日达到;
3、规划的车位、车库:
年月日达到;
4、物业服务用房:
年月日达到;
5、医疗卫生机构:
年月日达到;
6、幼儿园:
年月日达到;
7、学校:
年月日达到;
以上设施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1、小区内绿地率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2、小区内非市政道路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__。
3、规划的车位、车库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4、物业服务用房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5、其他设施未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
关于本项目内相关设施设备的具体约定见附件五。
第十一条交付时间和手续
(一)出卖人应当在年月日前向买受人交付该商品房。
(二)该商品房达到第九条、第十条约定的交付条件后,出卖人应当在交付日期届满前日(不少于10日)将查验房屋的时间、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证件材料的通知书面送达买受人。
买受人未收到交付通知书的,以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届满之日为办理交付手续的时间,以该商品房所在地为办理交付手续的地点。
交付该商品房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满足第九条约定的证明文件。
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者出示的证明文件不齐全,不能满足第九条约定条件的,买受人有权拒绝接收,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并按照第十二条处理。
(三)查验房屋1、办理交付手续前,买受人有权对该商品房进行查验,出卖人不得以缴纳相关税费或者签署物业管理文件作为买受人查验和办理交付手续的前提条件。
2、买受人查验的该商品房存在下列除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外的其他质量问题的,由出卖人按照有关工程和产品质量规范、标准自查验次日起__日内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修复后再行交付。
(1)屋面、墙面、地面渗漏或开裂等;
(2)管道堵塞;
(3)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
(4)灯具、电器等电气设备不能正常使用;
3、查验该商品房后,双方应当签署商品房交接单。
由于买受人原因导致该商品房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二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卖人未按照第十一条约定的时间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和
(2)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内(该期限应当不多于第八条第1
(1)项中的期限),自第十一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的违约金(该违约金比率应当不低于第八条第1
(1)项中的比率)。
(2)逾期超过日(该期限应当与本条第
(1)项中的期限相同)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万分之(该比率应当不低于本条第1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十三条面积差异处理
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屋测绘报告,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实测面积与第三条载明的预测面积发生误差的,双方同意按照第种方式处理。
1、根据第六条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实测套内建筑面积-预测套内建筑面积)除以预测套内建筑面积&;100%
2、根据第六条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
买受人选择不解除合同的,实测建筑面积大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实测建筑面积小于预测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建筑面积误差比=(实测建筑面积-预测建筑面积)除以预测建筑面积&;100%
(3)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3、根据第六条按照套计价的,出卖人承诺在房屋平面图中标明详细尺寸,并约定误差范围。
该商品房交付时,套型与设计图纸不一致或者相关尺寸超出约定的误差范围,双方约定如下:
。
4、双方自行约定:
__。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十四条规划变更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
双方签订合同后,涉及该商品房规划用途、面积、容积率、绿地率、
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等规划许可内容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变更的,出卖人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将书面通知送达买受人。
出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书面答复。
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出卖人。
出卖人应当自解除合同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并自买受人付款之日起,按照
%(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同时,出卖人按照全部房价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买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约定如下:
。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
(一)双方签订合同后,出卖人按照法定程序变更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