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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部门整体支出

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报告

 

部门:

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公章)

2017年6月28日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海政发〔83〕第132号文件,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以下简称“区农经站”)于1983年11月正式成立;2005年5月,根据《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海淀区农村经济与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海政办发[2005]54号)文件,区农经站挂海淀区农村经济与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农资办”),其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2名(站长1名、副站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4名);2006年8月,根据海组干[2006]92号文件精神成立了农经站党组;2008年5月,根据京人发[2008]50号文件,单位性质通过审批,核定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并重新核定了单位科级职数,即:

单位全额机构数1个、全额编制数38个。

2013年11月,根据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淀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海政办发〔2013〕80号)和《关于印发北京市海淀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北京市海淀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政办发〔2013〕82号),加挂海淀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区农资办),编制人数50人。

区农经站是负责北京市海淀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的区政府直属相当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资产管理科、财务会计科、合同管理科、审计科、统计科、信息化管理科、审计一科、考核评价科9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职能情况

农经工作作为党的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上连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下系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一项保稳定、促发展、建和谐的基础性工作。

我站作为全区为数不多的涉农部门之一,依法担负着全区7个乡镇和1个总公司、84个行政村的集体经济资产和财务规范化管理、农村信息化管理、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管理等工作。

这些工作都是农村和谐的保障,是农村稳定的基础,是农村发展的动力。

1.区农经站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本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体系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负责指导实施。

(二)贯彻落实《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指导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依据有关法规条例,对集体资产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清产核资和不良债务的清查;对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处置、产权登记及年检进行管理;研究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

(三)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和村账托管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和管理。

(四)负责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落实市区政府安排的联审、专项审计及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督促和指导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负责全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工作;拟定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对各镇党委、政府在加强镇、村两级集体资产监管、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考评情况。

(六)负责本区农业承包合同的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承担本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七)承担北京市海淀区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职责,落实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有关政策,对农民负担情况定期监督检查并调查处理农民负担上访案件工作。

(八)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示范章程,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依法规范运营,建立健全内部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规范化建设,负责落实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

(九)负责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分析工作;对公有经济和非公有经济组织的各项指标进行统计分析,动态掌握全区农村集体资产增减变化及构成情况。

(十)负责本区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农村管理信息化三级数据处理中心(站)的建设与维护;负责农村经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区农经站内设职能科室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我站主要工作职责,我站内设9个职能科室,其主要职责分别为:

(1)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内部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公文处理、建议提案、会务组织、机要保密、接待联络、档案管理、信访处理、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精神文明建设、纪检、监察、计划生育、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后勤服务工作。

(2)资产管理科

贯彻落实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和措施;指导、监督各镇、村制定和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拟定本区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和政策,指导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负责集体资产评估结果备案管理;负责集体资产管理、产权制度改革的调研工作;负责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集体资产产权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镇、村集体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财务会计管理科

贯彻落实农村财务会计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业务;组织全区农村财务检查,规范农村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制度;指导、监督村账托管工作;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占收入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镇、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4)合同管理科(北京市海淀区农民负担管理办公室)

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政策,负责全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和仲裁工作,承担区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受理有关农民负担的检举和控告,协助有关部门处理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件;负责村级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管理服务,落实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各项扶持政策;负责镇、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审计一科

主要负责四季青镇、海淀镇、东升镇、玉渊潭总公司的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

具体包括:

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章制度和有关实施细则;指导督查各镇、村集体经济开展内部审计、村级干部离任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单位的各类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对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占有、使用集体资产的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对各级财政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实施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安排的对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负责镇、村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6)审计二科

主要负责西北旺镇、温泉镇、上庄镇、苏家坨镇的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审计工作。

具体包括:

制定和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规章制度和有关实施细则;指导督查各镇、村集体经济开展内部审计、村级干部离任审计、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其他单位的各类专项审计工作;负责对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所属占有、使用集体资产的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对各级财政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负责实施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安排的对本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审计及审计调查;负责镇、村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7)考核评价科

拟定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综合考核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指导各镇加强日常监管和自查评价工作;指导各镇开展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检查和考核评价工作;负责对各镇党委、政府在加强镇、村两级集体资产监管、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负责全区考评结果的汇总并形成书面报告,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情况。

(8)统计科

负责制定全区农村经济财务统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镇、村公有经济组织及其所属企、事业单位、非公有经济组织以及与集体经济组织相关联单位进行经济情况统计;负责对全区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队伍构成情况、农民劳动力就业情况进行统计;负责对全区低收入农户和低收入村进行动态监测工作;编制海淀区农村经济统计决算汇编;负责镇、村农经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9)信息化管理科

负责全区农村管理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管理信息数据库的数据采集、整理、分类、调查、核实、录入和上报工作;负责海淀农经网的运行和维护;负责全区农村村级财务公开设备的运行和维护;负责镇、村农村管理信息化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三)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完善监管体系,落实区农资委工作职能

(1)落实农村“三资”考核评价结果反馈机制。

利用区农资委工作例会,通报了2015年度我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考核评价结果,对各成员单位逐一出具了考核评价反馈意见,并结合创新创优项目申报情况,进行了考核奖励。

同时,结合2016年度农经重点工作,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考核方式,制定了《海淀区农资委2016年度“三资”管理考核评价工作方案》,更加注重过程当中的考核,强调将考核寓于日常管理之中。

(2)规范重大事项审核备案流程。

对各镇农资委和玉渊潭报区农资委审核备案材料的报送渠道、审议范围、反馈时限等进行了明确,全年共审核完成温泉镇级改制及镇级股份社董事、监事人选,东升博展股份社成立母基金,玉渊潭股份社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农村集体资产重大事项10项,主要涉及镇级改制、设立基金、股份社利润分配、高管薪酬分配、对外投资等方面。

(3)积极开展工作调研。

一是组织区农资委成员单位主管领导和相关科室人员赴上海市和苏州市进行学习考察。

学习了关于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农村产权交易等相关工作经验。

二是主动围绕农村集体经济、财务、审计、合同管理、体制改革及信息化建设等内容,组织全站各业务科室开展课题调研工作。

三是承担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的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研究》区重点课题调研任务,选取东升镇和苏家坨镇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乡镇,围绕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现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对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及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转型升级和改革创新的方向和重点等内容开展了调研。

2.多措并举,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与监督

(1)研究完善农村财务管理相关文件。

一是与区相关部门相互配合,研究修订财务公开实施办法,把财务公开做细、做实,巩固村级财务规范化建设的成果。

二是修订完善农村集体征地补偿费管理相关文件,在继续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和收益率。

三是研究起草加强农村会计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稳定队伍,切实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2)做好征地补偿费管理工作。

指导各专户监管银行向相关镇和玉渊潭总公司提供征地补偿费资金监管报告,要求其完善提高服务质量的具体方法措施,切实保障集体资金的安全效益和高效运行。

设计起草对专户监管银行所提供服务进行考核评价的指标体系。

拟从协助镇政府(总公司)履行监管职责、为集体经济组织提供基本服务和个性化增值服务等三个方面共9项指标进行考核,督促各监管银行为我区农村征地补偿费的安全与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3)开展农经审计。

完成全区84个行政村的正常运转补助资金专项审计工作,审计金额1285.5万元;完成全区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的年度审计;开展全区9个镇级农工商总公司2014—2015年度财务收支审计及4个镇级新型集体组织审计;指导各镇及玉渊潭农工商总公司开展本年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审计。

督促各镇、村两级集体经济组织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指导各镇及玉渊潭总公司按“三年全覆盖审计计划”开展审计相关工作,指导完成108个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开展对全区农民负担情况进行春秋两季检查和涉农专项检查工作。

3.加强协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

审核了四季青镇清产核资有关资料;与西北旺镇农经站及皇后店村有关人员研究讨论了皇后店村改制工作的有关事宜;与海淀镇改制办人员对海淀镇股份社管理有关制度进行了修订;审核了苏家坨镇部分村级股份社注册登记材料;修改完善了苏家坨镇后沙涧村章程修订案;起草了《关于做好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的指导意见(草稿)》;完成全区8个镇级集体经济组织2015年资产情况的年检工作,指导各镇开展对村级资产的年检;指导海淀镇、温泉镇进一步完善股份社内部管理制度体系;起草完成了《关于做好股份经济合作社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预计在年内将指导到届的60余个股份社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起草了《关于进行合作开发房产和其他账外房产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镇和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进一步修定《海淀区农资委关于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海淀区关于加强对大型集体资产管的管理意见》。

4.完善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

(1)加强对到期土地承包合同的指导,随时掌握各镇土地确权工作的完成情况。

同时,指导各镇规范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管理,要求各镇、村按照《关于规范土地承包合同管理的通知》(海农经发[2004]11号)要求,规范农业承包合同档案管理。

(2)深入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改工作。

2016年5月至10月,在全区集中开展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范围、建立了工作台帐。

(3)本着“能调解不仲裁”的工作原则,处置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事件5件。

5.打牢基础,促进农经工作发展

(1)农村信息管理化工作。

对各镇人口管理模块和党群管理模块数据进行核查,组织各乡镇(总公司)信息化管理人员对乡镇(总公司)及村的数据进行了备份,完成了农经平台的升级改版工作。

(2)加强农经工作宣传。

通过海淀区农经网、北京农经网、《城乡经济通讯》和《海淀报》等途径积极开展对外宣传。

通过农资委微信公众号,宣传农经工作政策法规、加强业务交流。

(3)完成2015年度的年终统计分析及2016年各季度报表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及时、准确、真实、完整;编撰完成《2015年度海淀区农村经济数据汇编》;协助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四)财务状况

1.部门全口径资金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部门实际到位的全口径资金2087.63万元(其中:

年初预算1875.93万元,2015年结余资金45万元,追加预算资金166.70万元),部门实际支出1843.81万元,2016年结余资金243.82万元。

2016年我部门全口径预算及实际支出情况详见下表

表:

2016年区农经站部门预算及实际支出情况表(全口径资金)

单位:

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

部门整体支出项目

部门整体支出

明细项目

年初

预算

追加预算(全口径)

2015年

结转结余

余指

2016年

实际到位

2016年实际支出

2016年

结余

备注

--

1

2

3

4

5

6=3+4+5

7

8=6-7

--

基本

支出

行政运行

人员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556.75

123.00

679.75

643.83

35.92

日常公用支出

55.55

20.31

75.86

62.52

13.34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人员及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131.88

23.39

155.27

155.27

0.00

日常公用支出

1.36

1.36

1.36

0.00

项目

支出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基层党建经费

0.88

0.88

0.88

0.00

培训支出

区农经站培训专项经费

45.50

45.50

38.62

6.88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农村数据管理专项经费(本单位)

97.00

97.00

90.07

6.93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

农村数据管理专项经费(其他单位)

76.20

76.20

76.20

0.00

代分各乡镇。

其他农业支出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经费

40.01

40.01

29.26

10.75

农村农经管理工作经费

35.80

35.80

35.80

0.00

全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资金

400.00

400.00

400.00

0.00

待分各乡镇

2016年支农专项(延续项目)

135.00

135.00

0.00

135.00

农村集体土地资源清查

35.00

35.00

35.00

“三资”管理工作创新资金

300.00

300.00

300.00

0.00

待分各乡镇

农村审计人员培训资金

10.00

10.00

10.00

0.00

合计

1875.93

166.70

45.00

2087.63

1843.81

243.82

--

备注:

农村管理信息化(各乡镇)资金76.2万元,全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资金400万元,“三资”管理工作创新资金300万元。

该项目资金是待分各乡镇资金。

截至2016年底,我单位固定资产账面金额为187.68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2辆,价值35.86万元;空调设备1台,价值2万元;办公桌椅及书柜160件,价值28.64万元;电脑、笔记本、打印机等办公设备152台,价值112.99万元;办公用房425.67平米,价值8.19万元。

二、部门决策情况

(一)绩效目标

通过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经管理信息化系统监、农经统计和统计分析工作、农经队伍建设等工作,以实现好、维护好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农村“三资”管理为重点,以农村管理信息化为手段,创新为农服务机制,夯实农经管理工作基础,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稳定提供保障。

(二)决策过程

2016年,海淀区农经站立足农经工作的特点和实际,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要求和市农村工作会、市农经工作站长会及区农村工作会精神,努力高标准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任务,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

三、部门管理情况

(一)预算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健立健全我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机制,促进预算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有效提高预算运行质量,我单位在2015年建立《区农经站内部控制手册》,在预算管理中遵循细心编制,严格把关的原则,以最大程度优化财政资产,统筹安排资金,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厉行节约为目的,坚持实事求是,同时兼顾需要与可能,力求做到预算编制完整准确,执行严谨节约。

在预算编制过程中,依托财政业务系统,以上年收入支出实际为参考,充分考虑政策性、管理性增减因素,做到:

优先保障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保证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的人员及办公经费;项目支出预算分解细化,具体可行,用途明确,按照实施的轻重缓急,做到有保有压;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控制标准规模,厉行节约。

在预算的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方案,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认真落实批准的预算和部门用款计划,项目支出依据年度预算和项目实施的时间进度付款。

同时,努力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

对于一般性的行政运行成本,尽量压缩,必要的公务接待,办公费用等的支出规模,都相应控制降低标准。

第二,政府采购项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由财务部门依据预算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确定采购方式,落实采购计划。

第三,对年度预算安排的重大支出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制度,完善验收制度,由财政部门组织相关专业部门及专家,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考评工作。

第四,预算批准后即具有制度约束效力,我单位严格按照各项指标进行。

第五,在对以往年度结余资金产生的分析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批准列入年度预算的项目支出,按照计划抓紧落实,切实减少财政性结余资金的产生。

第六,强化预算监督,加强对预算管理的内部约束机制,单位领导和项目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预算相关行为的真实性、相关性、合法性承担相应责任。

并不断加大预算透明度,预算公开化,自觉接受全体职工及社会监督。

我站2016年申请编制预算中项目的经费1130.39万元。

其中基层党建工作经费0.88万元;区农经站培训专项经费45.50万元;农村数据管理专项经费(本单位)97万元、农村数据管理专项经费(各乡镇)76.2万元“三资”管理工作创新奖励资金300万元、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经费40.01万元、农村农经管理工作经费35.80万元、2016年支农专项135万元、全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资金400万元。

2016年部门预算没有调整。

(二)业务管理情况

根据区农经站“三定方案”中内设科室主要职责,依据中央级、北京市级及海淀区级出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在《海淀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南》、《海淀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指南》、《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指南》、《海淀区农村集体财务会计管理工作指南》、《海淀区农村统计及管理信息化工作指南》指导下,各科室开展各项工作。

内部管理方面,我站制定了班子建设、组织建设、内部建设三部分共13项内部管理制度,参照区政府各项制度5项,我站各科室及各职工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保障了我站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财务管理情况

依据财政局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单位制定的《海淀区农经站财务工作管理制度》、《海淀区农经站财务工作制度》、《农经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对我单位的财务和资产进行有效管理。

在预算管理方面,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总结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分析影响本期预算的各种因素及本年度区财政有关政策对预算的影响,广泛征求各部门的意见,并多次向领导汇报,编制部门预算。

在固定资产管理方面,督促经办人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及时登记并定期进行资产核对、确保帐实相符,另外,通过清查盘点及时发现和堵塞管理中的漏洞,妥善处理和解决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在日常财务收支管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并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订了一系列制度,如:

《海淀区农经站财务室工作职责及岗位职责》、《海淀区农经站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海淀区农经站支出管理办法》、《海淀区农经站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海淀区农经站职工探亲路费报销管理办法》、《海淀区农经站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海淀区农经站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海淀区农经站会计工作交接管理办法》、《海淀区农经站财务室安全制度》、《海淀区农经站现金管理制度》、《海淀区农经站支票及收据管理制度》、《海淀区农经站财政票据管理制度》、《海淀区农经站合同管理办法》、《海淀区公务卡管理办法》、《海淀区会议费管理办法》、《海淀区培训费管理办法》、《海淀区差旅费管理办法》《海淀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建立健全了我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使财务日常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日常开支严格按财务制度办理使农经站能够集中财力办实事。

在年终决算工作方面,认真细致地搞好年终决算和编制各种会计报表,撰写详尽的财务分析报告,对一年来收支活动进行分析和研究,做出正确的评价,通过分析,总结出管理中的经验,揭示出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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