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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总规纲要

目录

第一章规划修编背景及基本任务1

一、规划修编背景1

二、规划修编的基本任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4

三、规划依据和规划范围5

第二章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规模7

一、城市性质7

二、城市发展目标7

三、城市发展规模8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9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9

二、市域功能区划12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4

四、禁限建分区管制16

第四章都市发展区空间结构17

一、空间发展的总体结构17

二、主城区18

三、新城组群19

四、公共中心体系20

五、都市发展区各项用地布局22

六、旧区更新与功能提升23

第五章居住空间发展规划24

一、规划目标和建设标准24

二、居住用地布局24

三、住宅建设分类指导25

第六章产业空间发展规划27

一、产业发展总体目标27

二、工业空间发展规划28

三、服务业空间发展规划28

第七章社会事业发展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30

一、公共服务设施体系30

二、科研教育设施布局31

三、文化体育设施布局32

四、医疗卫生设施布局33

五、社区建设及社会福利设施布局34

六、信息网络规划34

七、邮政通信35

第八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35

一、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目标35

二、生态空间体系36

三、生态用地保护分区38

四、城市园林绿地系统39

五、环境污染综合治理40

第九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42

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目标及保护原则42

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点43

三、保护体系及保护内容43

四、滨江滨湖体系建设45

五、名城旅游规划47

第十章综合交通规划47

一、交通发展目标与战略任务47

二、城市对外交通48

三、都市发展区交通51

第十一章水资源与能源利用规划54

一、水资源利用54

二、综合能源利用56

第十二章综合防灾规划57

一、总体原则及目标57

二、城市总体防灾要求58

三、防洪58

四、排涝58

五、消防59

六、地下空间利用及人防工程规划59

七、地质灾害防治61

第十三章近期建设规划61

一、近期发展目标61

二、近期建设重点62

三、近期建设规划62

第十四章规划实施策略67

一、规划法制化建设67

二、规划实施的监督和反馈68

三、城市发展建设的多方协调机制69

第一章规划修编背景及基本任务

一、规划修编背景

《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以下简称1996版总体规划)实施以来,武汉市的内外形势出现了较大变化。

全市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四个郊县相继“撤县改区”,城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域,区级(域)经济蓬勃发展。

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进行了修编,省委、省政府提出武汉要提升综合竞争力、建设武汉城市圈。

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转变,新一届党中央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并确定了“中部崛起”战略。

全国的发展建设出现了崭新的局面,也为武汉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为此,市人民政府适时提出修编城市总体规划。

1、城市发展形势的综合判断

(1)城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进入工业化发展中期,城市发展面临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和城市功能提升的根本任务。

1993年以来,武汉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8%,2005年达到223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突破3200美元,三次产业结构由10:

50:

40调整为5:

45:

50,呈现二、三产业共同推动的新格局。

但是传统产业比重过大,2005年规模以上轻、重工业结构比约为1:

3,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亟待提升;商业服务、餐饮娱乐等传统服务业较为发达,但金融、会展、信息、咨询、创意、计算机软件业等现代服务业尚在培育阶段,未能充分体现现代化中心城市应有的功能特征。

(2)人口持续快速增长,进入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近郊区人口增长迅速,老城区人口密度偏高,主城区疏解形势依然严峻。

2004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845万,全市城镇化水平由1993年的55.9%上升到68%(按常住人口计算),户籍人口由1993年的691.7万增长至785.9万。

2004年全市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达到135万,较1993年增幅高达140%,1998年高校扩招以来,在汉高校和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人数将近80万,在很大程度上也加速了主城区的人口集聚。

从分布上看,人口增长速度最快的地区集中在三环线附近的近郊区,但主城区仍然是人口密度最高的区域。

十年间,老城区增加了约5万人,人口密度达每平方公里3.5万人,老城区出现人口密度持续增高的现象。

(3)城市用地迅速拓展,圈层式功能格局逐步明晰,但空间拓展初现蔓延态势,城市空间结构有待进一步调整优化。

2004年,武汉市建成区面积达到393.8平方公里,比1993年扩大了74%,超过1996版总体规划预测的2010年的用地规模。

随着城市功能优化和“退二进三”步伐加快,商业服务、金融贸易、信息咨询等服务功能向城市中心地段聚集,工业逐步外迁,在三环线附近形成了关山、沌口、青山、吴家山等4个大型产业聚集区,由内向外“三二一”产业圈层式格局基本形成。

在城市经济发展阶段性特征以及区级经济为主导的运行机制等诸多因素影响下,十年来,城市空间发展主要集中在紧贴主城区的黄陂南部、金银湖、后官湖、汤逊湖等地区,未能实现1996版总体规划确定的“主城区+卫星城”的空间发展格局,规划控制的农业生态用地逐渐消减,城市空间拓展呈现蔓延拓展的态势。

(4)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个性魅力不断增强,但“滨江滨湖城市特色”有待进一步彰显。

十年来,在三环线附近形成了后湖、常青、金银湖、南湖、徐东、关山等6个大型居住聚集区,居住用地面积由56.1平方公里提高到126平方公里,主城区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达到24.3平方米,居住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城市社区建设水平显著提高。

在“增强城市亲和力,塑造城市个性魅力”和创建“山水园林城市”目标的指导下,加大了山体湖泊保护力度,实施了汉口和武昌江滩建设、东湖风景区保护、月湖文化艺术中心建设、中山大道改造等工程,启动了一元片、昙华林等历史文化风貌区的综合保护开发。

但是,“城中村”改造形势依然严峻,城市绿地分布不均、新建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不足;部分江河湖泊岸线等公共资源被非法挤占、城区内湖泊污染现象有加重的趋势,局部地区热岛效应有所增强,城市居住适宜度仍待改善。

(5)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力度加大,交通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但仍不能满足城市快速发展的要求。

2005年,武汉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055.2亿元,比上年增长28.3%。

京珠、沪蓉、汉十、汉施、武黄等高速公路相继建成,内、外环基本建成,1996版总体规划确定的“环形+放射”的路网格局初步形成。

新建城市主次干道和连通道883公里,道路黑色化总长约300公里,新建成长江、汉江桥梁共7座,天兴洲公铁两用桥、阳逻长江大桥、长江隧道等已开工建设。

但是武汉作为传统的交通枢纽地位面临挑战,货运总量在全国城市中的排名由1990年的第5位下降至2002年的第9位,货运周转量占全国的比例也在逐年降低。

物流园区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综合交通优势没有充分转化为生产力。

2005年,市民出行方式中步行和自行车仍占60.97%,以轨道交通为主要特征的现代化城市交通体系尚未建立。

机动化出行比例持续上升,道路建设供需矛盾日益加大。

(6)区域一体化发展面临新态势,武汉城市圈建设刚刚起步,区域协调发展有待加强。

1990年代至今,全国的城市发展格局出现了很大变化,随着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三大城市群的发展,我国城市发展格局由单个城市独立发展为主转变为以特大城市为核心的城市群共同发展。

相对而言,武汉周边“1+8”城市圈的经济总量不足,周边城市对武汉的接应和支撑能力较弱。

同时,武汉城市圈还面临着与中部地区昌九景、郑洛汴、长株潭等城市群和西部成渝地区的竞争压力。

武汉必须带动区域一体化发展,形成城市群合力,才能持续保持中部地区的“龙头”地位。

2、城市发展机遇的综合分析

(1)中央确定科学发展观和“中部崛起”战略,为武汉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持。

在2005年10月11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要求“中部地区要抓好粮食主产区建设,发展有比较优势的能源和制造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现代化市场体系,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

2005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湖北时要求,“使湖北真正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武汉作为湖北省省会和中心城市,必须充分发挥经济核心作用、示范带动作用和杠杆传导作用。

(2)全球产业布局调整和沿海产业加速向内陆转移,将有力推动武汉产业结构升级。

武汉产业基础雄厚、土地和劳动力成本相对较低,在内陆地区具有承接国际和我国东部产业转移的显著优势,产业结构调整和制造业振兴迎来新的契机。

(3)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趋势,有利于武汉整合要素资源。

中部地区和武汉城市圈一体化发展,有利于资源、信息、人才、技术和市场等要素的聚集和整合,在全国层面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展开协作和竞争,为城市发展带来外在动力。

(4)城市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带来新的发展能级。

武汉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即将跨入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公共财政不断增多,对外资的吸引力越来越强,城市建设能力上升到一个新的平台,有实力进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

二、规划修编的基本任务、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规划修编的基本任务

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把武汉建设成中部崛起战略支点的要求,规划主要面临以下七大任务:

(1)积极促进工业化发展。

抓住国际、国内先进制造业战略转移的机遇,结合产业结构升级和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支持国家级开发区和大型产业园区的建设,为新一轮工业发展提供优越的空间平台。

(2)全面增强中心城市多元化服务能力。

以金融商贸、科教创新、交通物流和通讯信息产业功能的培育和提升为中心,优化旅游、文化、博览、会展和咨询创意功能布局,提高城市经济控制能力,形成系统完整、特色突出、集聚力强、辐射面广的现代服务功能体系。

(3)优化和调整城市空间布局。

拉开城市空间发展骨架,建立开放式的空间结构体系,优化各项用地布局,提供合理的生产、居住、游憩和生态空间。

有机结合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引导城市空间有序拓展。

(4)构建现代化的城市交通体系。

建设城市快速道路系统和轨道交通系统,构筑高效便捷的区域一体化交通网络,大力发展物流业,将交通网络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5)加强对各类空间资源的有效保护。

控制合理的环境容量和建设标准,提高土地集约化利用水平,严格保护耕地,以水资源和生态资源保护为核心,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框架。

(6)彰显城市特色和文化魅力。

提升人居环境品质,促进城市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发挥滨江滨湖的独特优势,展现武汉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个性,形成对城市风貌特色和历史遗存的多层次保护及利用体系。

(7)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整合市域发展资源,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思路,大力实施“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统筹发展,构建和谐社会。

2、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五个统筹”和湖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武汉城市发展的总体要求,强化武汉在中部地区的辐射与带领作用,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发展思路,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坚持集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社会和谐,建设最适宜创业和居住的城市。

3、规划修编的基本原则

(1)坚持前瞻性原则。

着眼于实现武汉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强化对全市人口和生产力布局的战略研究。

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为基础,对武汉在全国的发展定位、城市功能整合、空间拓展、产业布局等进行充分论证,提出战略性的发展思路,使总体规划成为指导武汉发展的重要公共政策。

(2)坚持科学性原则。

按照集约发展的要求,在全面分析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的基础上,科学确定城市规模。

强化规划的整体性、结构性、层次性和开放性,协调城市发展各要素之间的有机关联,实现城市系统功能效益最大化。

(3)坚持法制性原则。

强化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划定“四区五线”。

对规划确定的城市生态环境用地、景观风貌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重大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用地等纳入强制性保护内容,进行严格控制。

(4)坚持协调性原则。

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一、二、三产业之间的协调,形成合理的产业结构。

促进人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建设和谐社会。

(5)坚持可操作性原则。

注重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紧密协调,落实建设用地指标。

强化与“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的衔接,结合近期建设规划强化规划时序研究。

坚持实事求是,紧密联系武汉实际,增强规划弹性,采取更为灵活的、适应未来发展的规划对策和实施措施。

三、规划依据和规划范围

1、规划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

(2)《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

(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005年)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

(5)《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建规〔1998〕161号)

(6)《关于同意开展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函》(建规函〔2004〕154号)

(7)《关于加强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的通知》(建规〔2005〕2号)

(8)《湖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3-2020年)》(2003年)

(9)《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1996-2020年)》(1996年)

2、规划范围与期限

(1)本次总体规划的规划区为武汉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8549平方公里。

(2)规划期限为2006年至2020年。

其中,近期规划至2010年,中期规划至2015年,远期规划至2020年,对若干重大问题展望到本世纪中叶。

第二章城市性质、发展目标与规模

一、城市性质

武汉是湖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交通通讯枢纽。

二、城市发展目标

规划至2020年,武汉要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等方面走在中西部前列。

1、城市发展总体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两业并举”,增强交通、流通“两通优势”,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实施“社区建设883行动计划”和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两大计划”,到规划期末将武汉建成经济实力雄厚、产业结构优化、服务体系完备、社会就业充分、空间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城市,并真正成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进而为建设国际性城市奠定基础。

2、社会经济目标

到2010年,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和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超过5000美元,实现由下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向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的跨越。

到2020年,实现全面小康,将武汉打造成为武汉城市圈的核心,并成为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引擎,率先实现“中部崛起”,全市人均生产总值超过10000美元,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3、城市建设目标

宜居城市:

以人为本,创造优越的生活居住环境,提供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选择和建设高效便捷的交通体系,提高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成为最适宜居住的城市。

创业城市:

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逐步构筑“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体系,提供充裕的创业和就业机会,成为最适宜就业的城市。

生态城市:

保护武汉“江、湖、山、田”的自然生态格局,建成山清水秀、人与自然和谐、具有滨江滨湖特色的城市。

文化城市:

坚持“科教兴市”,彰显城市文化内涵,改善城市人文环境,建设高品质的文化设施,形成以楚风汉韵为主要特色的文化都会。

三、城市发展规模

1、人口规模

2004年末武汉市户籍人口785.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84.7万人,人口城市化率为62%。

市域常住半年以上流动人口135万,市域实际常住总人口84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74.6万人,按实际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为68%。

规划2010年全市总人口994万人,其中常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150万。

城市化率为73%。

规划2020年全市总人口1180万人,其中城镇人口956万人,农业人口224万人,城市化率为81%。

全市总人口中常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240万。

2、建设用地规模

2004年底,武汉市域城镇建设用地667平方公里,人均116平方米。

规划201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795平方公里。

至2020年全市城镇建设用地总面积为103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890平方公里,人均用地104平方米。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市域城镇发展原则

(1)城乡统筹。

按照“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方针,以“一主三化”为指导,加快城镇化进程,优化配置空间资源和社会资源,以城镇化促进工业化、带动农业产业化,整体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

加快沟通城乡的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发展城乡有机联系的产业链,加快建立向“三农”适当倾斜的公共财政框架,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

(2)突出特色,分类指导。

加快培育大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重点发展中小城市和有条件的建制镇,推进城镇协调、可持续发展。

按照经济强镇、产业兴镇的基本思路,因地制宜培育农村区域中心服务型、工业主导型、工商贸易型、旅游休闲服务型、交通枢纽型等特色鲜明的小城镇。

(3)集约发展,综合配套。

重点扶持中心城镇的建设,综合配置比较完善的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

在条件成熟的地区,按照自愿的原则,推进村镇归并和重新整合,以“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的试点村建设为指导,推动市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市域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规划至2010年,全市总人口994万人,城镇人口726万人,城镇化率为73%;至2020年,总人口1180万人,城镇人口956万人,城镇化率为81%。

3、市域城镇体系布局

依托交通干线,点轴式发展,逐步形成以主城区为核心,新城为增长极,中心镇为主体,其它小城镇拱卫的级次分明、结构合理、点轴相连、互动并进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市域城镇分为主城区、新城(新城组团)、中心镇、一般镇等四个等级。

规划至2020年,形成1个主城区、11个新城、12个中心镇、37个一般镇的城镇体系。

(1)主城区:

三环线以内以及武钢、沌口和庙山等地区,是城镇体系的核心,主要承担中国中部地区和武汉城市圈的金融贸易、科教文化、现代管理、综合服务、等现代服务功能。

主城区面积680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50平方公里。

(2)新城(新城组团):

新城包括阳逻、盘龙、前川、邾城、吴家山、蔡甸、常福、纱帽、纸坊、流芳、北湖等11个。

新城大多分布在城市重点拓展方向上,是城市空间拓展的重点,同时发挥新城的核心作用,带动邻近新城组团的发展,为主城区的优化调整提供有力支撑。

新城(新城组团)内主要布局工业、居住、对外交通、仓储等城市重要功能,承担疏散主城区人口、截流农业转化人口的功能。

新城组团包括紧邻主城区,并与新城联动发展的沌口、军山、走马岭、黄金口、金银湖、横店、武湖、流芳、黄家湖、青菱、郑店、金口等12个功能相对单纯的城市组团。

(3)中心镇:

包括长轩岭、姚集、祁家湾、六指、汪集、仓埠、旧街、新沟、侏儒、湘口、安山、乌龙泉等12个,是地域内农业生产及农副产品加工、流通、服务中心,承担城市的交通、工业、旅游等部分功能。

(4)一般镇:

包括柏泉、花山、木兰、徐古、索河、邓南等37个,是城乡交流的基础环节,以及各辖区内的社会、经济及生产服务中心。

4、城镇发展要求

主城区是武汉市的核心,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前提,以旧区更新和功能提升为主导,按照集约发展的思路,合理确定城市建设规模,适度聚集职能中心。

重点发展行政管理、办公服务、金融商贸、文化旅游等功能,逐步外迁工业和居住人口,优化用地结构,加强危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完善市政基础设施,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生活品质,提高城市辐射力。

新城(新城组团)加强与主城区及武汉城市圈外围区域中心城市的联系,发挥承接和传导经济辐射的功能,同时环节主城区的压力。

新城按照大城市的标准进行规划,新城组团则参照中、小城市的规模进行建设,综合配套公共管理、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医疗卫生、邮电金融、商业服务、旅游休闲等设施,突出集聚和规模效益,增强综合实力及辐射能力,鼓励本地就业,带动广大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园林绿化建设,塑造各具特色、环境优美的城市形象。

中心镇注重产业立镇,强化特色,加强与主城区和新城(新城组团)联系,增强对周边城镇和农村的集聚和辐射能力。

强调工业项目的集中布置,节约利用土地,加强生态建设,防治工业污染,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重点扶持中心镇建设,使其快速发展成为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小城镇,成为所在地区经济发展的增长点。

一般镇发挥一般建制镇物资集散功能,服务和带动农村经济发展。

稳步进行撤乡设镇和乡镇合并。

5、与武汉城市圈发展协调

(1)强化武汉的核心服务职能

以武汉为中心,加强与周边鄂州、孝感、黄石等8市联动,形成紧密的武汉城市圈,努力发展成为在亚太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在国内发挥中部地区增长极作用的湖北城镇化核心。

以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为依托,大力建设我国中部地区的商贸流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的科技创新基地。

武汉要进一步发挥对外开放的龙头城市作用,以形成国际资本、产业、技术等向区域辐射的中心。

(2)形成分工协作发展关系

武汉要加强与城市圈各城市的分工与协作,在武汉城市圈范围内,形成城镇空间和产业发展的三条联系带。

其中,西向由汉阳城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向西延伸,涵盖武汉蔡甸南部地区以及汉南区,辐射仙桃、天门、潜江以及多个小城市(镇)。

西北向由汉口城区向西北延伸,涵盖武汉东西湖区、蔡甸城关以及黄陂南部地区,辐射孝感、应城、安陆、云梦等多个城市(镇)。

东南向由武昌城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沿长江向东延伸,涵盖武汉江夏北部地区,辐射鄂州、黄冈、黄石、大冶、团风、浠水、蕲春、武穴等多个城市。

(3)联合控制生态保育圈

结合梁子湖、斧头湖-西凉湖、汈汊湖、野猪湖-王母湖地区、涨渡湖等重要生态区域,规划形成武汉城市圈的农业生态保育圈。

以水系、山体、林地等为主要内容,加强生态培育,建立环状生态廊道,形成健全的城市圈区域生态体系。

对于跨行政区的梁子湖、木兰山等大型生态区域的保护和开发,与鄂州、黄冈等周边地区进行合作,划定区域性“绿线”、“蓝线”,联合实施对重大生态与脆弱资源的控制。

(4)构建一体化交通和基础设施体系

完善城市圈交通网络结构,建设“一小时交通圈”快速交通网络。

建成人畅其行,货畅其流的一体化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实现同城效应。

与城市圈城镇产业空间布局相适应,建设双快交通体系。

构建以武汉为节点,以城际铁路、高快速路系统为骨干的交通系统,支持城市圈内以武汉为枢纽的“Y”字形的空间骨架。

二、市域功能区划

为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实现集约式发展,对市域空间资源进行统一、高效管理,规划将全市域划分为都市发展区和农业生态发展区两个功能发展区,对其发展政策进行分类指导,建立集约型城市空间框架,引导城市空间有序扩展。

1、都市发展区的范围、职能和发展要求

(1)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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