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居间合同_3篇(共7页)4200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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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居间合同
买卖居间合同范文一
甲方(委托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居间事务:
乙方为甲方甲方按照实际成交数量、金额的一定比例足额支付居间报酬。
甲方声明并确认: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与乙方接洽的需求方(买方)单位和个人无任何实质意思沟通,没有条件自行接洽、促成相互间的买卖、合作关系。
二、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居间报酬为买卖金额的%(或者元/吨),甲方于收取第一笔货款时一次性现金足额支付该批次全部居间报酬给乙方。
甲方逾期支付居间报酬的,除需立即履行外,还需按应付报酬的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甲方漏计、隐瞒实际成交金额或者吨位数量,借此逃避给付乙方居间报酬的,属于根本违约。
乙方可立即终止与甲方的合作,甲方除需按照实际计算基数补足居间报酬外,还应根据累计已实际成交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给乙方。
三、保密事项
非经协商一致,本合同约定事项均不得向第三方以任何明示或者暗示的形式透露,违者需支付累计已实际成交金额的10%或者不少于100万元的违约金给对方。
四、争议解决方式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南京市区路号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五、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签订地:
南京市区路号
合同签订日:
甲方:
(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买卖居间合同范文二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居间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业务拓展而提供居间服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居间合同的含义:
根据《合同法》第424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甲方同意乙方就甲方生产的广告屏,为湖北省荆门市慧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世界花园单一项目居间人。
三、价格:
乙方在提供居间服务时向客户的报价不得低于下表确定的结算价。
四、居间报酬:
1、乙方享有居间报酬的前提是甲方与客户间已签订正式的购销合同。
2、甲方与客户间的购销合同确定的销售价格超出甲方提供的结算价部分作为乙方的居间报酬,超出结算价部分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甲方必须据实支付给乙方。
3、乙方按本条第2项确定的方式所获取的居间报酬不足该笔购销合同总价款10%或该笔购销合同是按结算价签订的,由甲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五、居间报酬支付方式:
甲方根据购销合同收到客户支付的货款后,应在三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居间报酬支付给乙方。
如客户分批支付货款(含预付款)的,则甲方应按相应的比例支付乙方居间报酬,具体计算方式为:
每次应付居间报酬=(每次收到的货物价款&;应付居间报酬总额)&;合同总价款。
六、甲方义务:
1、协助乙方进行公关及拓展业务,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在达成与客户的购销合同后,按付款条件及时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七、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该单一项目信息跟踪;
2、乙方负责客户的公关,但不管最终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与否,乙方自行负责全部公关费用及开支;
3、及时向甲方反馈项目信息及业务开展情况;
4、乙方只负责提供居间服务并全力公关,购销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直接签订;
5、乙方应保守甲方价格、技术等方面的商业秘密;
八、若乙方按照等于或高于甲方提供的上述结算价与客户达成购销意向后,甲方拒绝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的,视为乙方履行了居间义务,甲方应当按照投标总额于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支付居间报酬。
九、若甲方收取客户货款后,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五条的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的,甲方除承担继续履行给付义务的责任外,另须按照应付居间报酬总额的两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甲方与客户达成购销合同后的一切售后服务、合同义务和相关合同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五年内有效。
在合同有效期内,不论甲方与客户通过任何方式签订的合同均视为乙方提供了居间服务,甲方均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传真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
北京瑞拓江南自控有限公司乙方:
湖北省荆门施耐得科技有限公司电话:
XXXX年-XXXX年989电话:
XXXX年-XXXX年546
传真:
XXXX年-XXXX年477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月日
传真:
XXXX年-XXXX年907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签约时间:
年月
买卖居间合同范文三
出售人(卖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居间人(居间方):
营业执照号:
:
通讯地址: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号: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房地产经纪执业人:
联系电话:
第一条订立合同的前提和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相关规定,经居间方居间,买方、卖方、居间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产买卖居间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提供居间标的基本情况与价款
买方对该房地产情况已充分了解。
第三条委托事项
1、卖方委托事项:
卖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转移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拨付)。
2、买方委托事项:
买方委托居间方向其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等相关事宜(①产权证②房屋交付③房款支付④贷款⑤抵押登记⑥土地使用证)。
第四条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范围
1、接受买方购房委托并为买方提供房地产信息,陪同买方看房;
2、对买卖双方当事人资格、房地产产权信息的合法性进行查验;
3、向买方准确传达或报告卖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地产权属、现状、房价、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
4、接受卖方的售房委托并为卖方联系合适的买方;
5、提供银行抵押贷款、公积金贷款等事项的咨询服务;
6、向卖方准确传达或报告买方的真实意图(包括房价、付款方式等);
7、对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期限等事项提供咨询服务;
8、促成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
9、协助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居间服务时间
居间服务时间按下列第种方式确定:
1、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到买卖双方签定关于上述房产《房屋转让合同》之日居间服务结束。
2、居间方提供的居间服务自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时起,至居间服务结束。
第六条买卖双方权利义务
1、买卖双方有权在签订《房屋转让合同》之前,向买卖合同相对人
了解本合同所指交易的相关信息。
2、买卖双方有权自行确定相关买卖内容。
3、买卖双方在居间方未促成《房屋转让合同》成立时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4、买卖双方有权要求居间方告知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及其他应承担的费用种类。
5、买卖双方对居间方所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等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居间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第七条居间方权利义务
1、居间方向买卖双方报告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机会,并代办买卖双方相关委托事宜。
2、居间方在促成《房屋转让合同》订立时有权向买卖双方要求支付佣金。
《房屋转让合同》订立后,买卖双方不履行《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已收取的佣金不退还。
非居间方过错买卖双方未能订立《房屋转让合同》的,居间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支付必要费用。
3、居间方应按照买卖双方的委托,据实告之居间方所知的买卖双方提供的房地产信息。
4、居间方应告知买卖双方进行房地产交易的现行税种、税率。
5、居间方承诺对交易过程中所知悉的卖方或买方的私人事务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披露。
第八条佣金收取
居间方在买卖双方签订《房屋转让合同》时,向买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即人民币:
(大写)元(小写:
¥元);向卖方收取佣金为房产成交价格的%,即人民币:
(大写)元(小写:
¥元)。
如因买卖双方原因最终未能完成该房产产权过户的,该佣金不退还;因居间方原因导致该房产产权不能按规定过户的,居间人应退还佣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项
居间方为买卖双方提供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按买卖双方的约定进行划转。
居间方设立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为:
,账号为:
。
买卖双方约定,交易资金结算按以下第方式确定:
1、买卖双方商定使用居间方提供的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帐户;
2、买卖双方商定自行结算。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三方商定,居间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与他人串通,损害买方、卖方利益的;
3、故意隐瞒,提高委托标的利差;
4、其它过失影响买方、卖方交易的。
(二)三方商定,买方、卖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1、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的;
2、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造成居间方无法履行合同的;
3、相互或与他人串通,损害居间方利益的;
4、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佣金;
5、其他造成居间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行为。
(三)三方商定,上述违约行为方,选择下列第项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各守约方。
违约方给各守约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由守约方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偿。
1、约定违约金为人民币:
(大写)元(小写:
¥元)。
2、按佣金额的%,计人民币:
(大写)元(小写:
¥元)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三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第项进行解决: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本合同如有内容变更或未尽事项,经三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买、卖、居间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居间三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签章):
买方(签章):
共有人(签章):
共有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居间方:
(签章)
执业经纪人(签名):
执业证书号: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