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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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镇第二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一、工作量(25分)
每位教师每周的课节基数为12节,少一节扣0.06分,超一节奖0.06分。
语、数为1:
1.3,英语为1:
1.2,思、科1:
1.1,其他为1:
1;工作量以周计算,全学期累计。
备注:
班上其中一位教师请假0.5-2天内(含第二天),由同班另一位教师来上请假教师的课时,待请假教师假期满后,再由该教师把所上课时还请假教师,两位教师都不予奖惩;教师请假2天以上者,由学校进行调节安排,每节课绩效5元。
二、出勤(10分)
请事假累计1天扣1分,病假累计15天以内的每天扣0.25分,15天以上的每天扣0.5分,无故旷工1天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2分,以上均扣完为止。
(事假不含产假、婚假、直系亲属病故丧假7天、其他重要亲属丧假2天)。
备注:
请假半天以上无请假条以旷工对待,特殊情况假后及时把请假条补交校长。
三、德育工作(5分)
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测评。
测评分民主测评和考核组评议,分数各占50%。
分数计算办法:
(优秀票数×100%+良好票数×80%+合格票数×50%)÷有效票数×2.5。
弃权票视为合格票。
四、教学工作(30分)
学校日常月工作自查内容的备、教、批、考、改、评、考等计25分,按要求完成课内比教学的2分、课外访万家得2分、家长学校工作得1分。
1、根据学校日常月工作自查内容的备、教、批、考、改、评、考等累计计分折合,几个月平均分除以100乘以30。
(教学过程中更改任教学科的月工作打通计分)
2、备课组月工作检查成绩若出现雷同,该组备课组组长该项总分比折合后分数最低的组员减2分计分。
五、教学效果(20分)
一)、参加全区学业质量调研测试科目以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为准:
1、语文、数学各科综合指数前四名计20分,五、六、七、八名计19.5分,最后四名计19分。
2、语文兼代品德与社会另计3分
3、数学兼代科学另计3分
4、品德与社会、科学另计学科调节奖励分(9个班级的综合指数从高到低排列,前4个班奖1分,后5个班奖0.5分)
5、英语以所代所有班级综合指数的平均值为准,第一计20分,第二名计19.5分,第三、四名计19分。
6、英语兼代美术另计1分
二)、不参加全区学业质量调研测试科目(体育、音乐、信息技术等科目)计19分,若参加团体活动获镇级以上表彰则计20分,若参加团体活动获区级以上表彰则计21分。
六、专业发展(10分)
1、完成规定的业务继续培训(1分):
按教研组公布的学习内容。
此项以教师的红皮继续教育本笔记为依据,每少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教研活动(7分):
听课笔记一学期达15节要求,少一节扣0.5分;按学校规定参加教研活动,少一次扣0.5分。
此项以教师的听课笔记及教研组长处的签到为依据。
3、奖励(2分):
奖励2分:
讲一次公开课校级0.5分,镇级1分,区级及以上2分。
不讲课不得分。
七、教学工作贡献(5分)
1、优质课或优秀教案(说课、课件、课例、教学设计、案例、课堂实录等)在国家省、市、区、镇获奖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0.5分。
2、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区、镇获奖或发表,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0.5分、0.3分;由其他职能部门(团委、妇联、工会、老区教育委员会等)联合(联系)教育部门举行的论文评选获奖或发表的按对应项的1/2计分。
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国家级奖1分,省级奖0.5分,市级奖0.3分,区级奖0.2分;有关##教育的新闻报道按报刊发表对应项的1/2计分。
在襄州教育信息网及以上级别教育信息网发表文章或信息每篇奖励0.05分。
以上情况中一个奖励多名作者的平均计分。
3、个人参加国家、省、市、区、镇各类竞赛、活动并获奖,国家级奖1分,省级奖0.9分,市级奖0.8分,区级奖0.7分,镇级奖0.5分,支部级奖0.3分;辅导的学生参加以上相应级别竞赛、活动并获奖按教师本人参加对应项的1/2计分(以教师获得的辅导证书为准)。
4、因工作成绩突出,本人受上级部门表彰,国家级奖4分,省级奖3.5分,市级奖3分,区级奖2.5分,镇级奖2分,支部级奖1分。
5、国家省、市、区、镇指相应教育部、厅、局、中心学校及其下辖教研室、电教馆(站)、函授站、教科所、教育学会、各学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刊物指《襄州教研》、《襄阳教育》、《湖北教育》、《湖北教育时政新闻》、《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中国教工》、《人民教育》(以刊物为准),报纸指《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湖北日报》(以报纸为准)。
6、以上各项证件和奖励均以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有证书复印件)为准,时间分别为2012年7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累计计分,5分封顶。
若证书落款时间在上一个考核周期而在上一个考核周期又未使用的则计入下一个考核周期使用。
同一项目在不同的级别获奖则以最高级别为准。
同一批次证书在本考核周期故意不使用,则下一个考核周期不再认可。
八、后勤人员一、三、四、五、六项共90分,以民主测评和考核组测评平均分为依据(民主测评和考核组测评分数各占50%),分等定级A、B、C三等,A等15%(1人)得90分,B等45%(3人)得85分,C等40%(2人)得80分。
后勤所有工作人员先作本学期工作述职,然后由全体教职工和考核组分别对后勤工作人员进行投票。
后勤教辅三处人员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测评。
测评分民主测评和考核组评议,分数各占50%。
分数计算办法:
(优秀票数×100%+称职票数×80%+基本称职票数×50%)÷有效票数。
后勤人员人数以在岗人数为准。
九、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个人一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法犯罪的。
2、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直接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3、滥发资料,违规招生,违规办补习班谋取私利,造成一定影响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5、涉及到上级规定的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管理等一票否决事项的。
6、凡在中心学校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过的,被公安、司法部门处理过的。
注30%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说明:
1、从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30%中提取一部分10%(A)作为岗位津贴、补助、临时代课津贴等项目的发放,多出部分调整为D部分的学科组绩效。
2、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B部分=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50%÷全校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
3、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C部分为教科研、信息、活动类奖励,提取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0%,参照学校及中心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若此部分绩效超出总量10%,则折合为总量10%执行;若此部分绩效不足总量10%,则剩余部分调整为D部分的学科组绩效。
4、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D部分(30%)为教学效果绩效。
以学校及教研室统一组织考试依据,在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时有N次用N次。
其中每班语文、数学按1人计,品德与社会、科学按0.5人计,英语按0.5人计。
个人绩效:
分学科以四率综合指数折合(所有班指数之和为S,单班指数为G,则每次绩效为本次本学科总金额*G/S,)
学科组绩效:
若学科组单班四率综合指数最高和最低相差较小,则5个百分点以内奖励全组每班2份对应金额,10个百分点以内奖励全组每班1份对应金额。
(每份为总金额/84N)
5、以上4条分配后如果仍然有余额,则平均分配到每位在职在岗教职工。
本细则的解释权由校长行使,操作时遇到具体问题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本细则若与上级制度有抵触之处,以上级文件精神为准。
月工作考核制度
从考勤、安全工作、师德、常规教学、两操、班级日清、临时工作、奖励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满分105分:
1、考勤(10分)
按学校考勤制度执行,本月扣完为止。
2、安全工作(10分)
(1)依据“一岗多能”原则,各班任课教师均为学校、班级工作的管理者,务必结合《##镇第二小学班主任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镇第二小学教师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等落实责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2)每月学生安全教育学习笔记为7分,月检查时班级每缺一人次扣1分,学生个人学习笔记每缺一次扣0.2分,记录不全不详视为缺笔记1次,累计积分,直至7分扣完为止。
(3)每月学生安全教育知识考试为3分。
学校从各班选定部分学生进行测试,求得平均分排定名次,第一名班级得分为满分3分,其余班级得分为:
班级得分÷第一名得分×3。
(4)因失职、管理不到位等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如出现学生疯打、攀高及危险游戏、活动等造成的红伤伤害,正副班主任每人各扣2分,班级其他科任教师按所代班级比例扣分,医疗费由正副班主任平摊,善后工作自己处理;如造成学生住院及产生高额的医药费等更为严重的安全事故,本月安全工作为0分,相关善后事宜自己处理。
3、师德师风(10分)
教师因个人师德失范造成不良影响,程度较轻(学生或家长向学校反映,未吵闹)由自己解决的,本月扣0.5分;中度(学生或家长在校吵闹)由学校进行解决的扣2分,学校不能解决,由上级领导解决的,扣10分。
4、常规教学(50分)(其中优教使用占5分。
)
从备教批辅考五方面进行考核打分:
A等:
工作全部完成,而且质量高;B等:
工作全部完成;C等:
工作未完成,一样扣2分。
5、班级日清(10分)
按少先队日清月工作汇总为准,分为四等,一等1——3名班级,二等4——6名班级,三等7——9名班级,四等10——12名班级,得分依次为10分、9.5分、9分、8.5分。
6、临时任务(10分)
对于学校临时安排得任务,每一项工作2分,参加了得该项分,不参加不得分;以上交资料或学校领导打分为准。
7、奖励分(封顶5分)
1)、学校自己开展的活动,分为4等,一等为1—3名;二等为4—6名;三等为7—9名;四等为10—12名。
得分分别为1分、0.8分、0.6分、0.4分。
(若实际活动无名次的则按下一名次的得分计。
同一活动不累计。
)
2)、上级点名表扬镇级奖励0.5分,区级奖励1分,可以累计。
3)、选拔活动:
①教师活动:
学校选拔上奖励0.5分,镇上选拔上奖励1分,区级选拔上加1.5分,依次类推,可以累计。
团队活动每一位教师按对应的级别分别加分,负责人是一般教师的2倍。
②学生活动:
学校选拔上奖励0.5分,镇上选拔上奖励0.6分,区级选拔上加0.7分,市级选拔上加0.8分依次类推,可以累计。
负责人是学生活动得分的2倍。
证书分不再计入月工作,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再用。
4)、信息报道:
一篇被采用,区级月工作奖励0.5分,市级奖1分,依次类推,同一篇报道取最高层次。
月考、期中考试、抽考奖励制度
1、奖励单科前8名,对应的本月工作分别奖励1分、0.9分、0.8分、0.7分、0.6分、0.5分、0.4分、0.3分。
2、奖励单科优胜教师(同上次对比名次上升和保持不变,第10、11、12名名次保持不变不算),对应的本月工作分别奖励0.4分。
教研制度
1、听课教师准时到,不迟到,听课不听课时不讨论,不玩手机。
2、实行教研签到制和验查制,教研听完课后,听课教师到教研组长处签名,不签名扣0.5分,听课教师教研评完课后,将听课笔记交由教研组长验查,并签名,教研组长并做好相应的痕迹管理。
3、因公务外出或学习由校长出具相关证明。
4、一次无故不参加教研扣本月工作1分,扣完为止。
绩效考核中另扣。
5、每学期每人必须讲一节校级公开课(45岁以下必讲含45岁),校级奖励0.5分,镇级奖励1分,区级奖励2分,奖励情况记入绩效考核。
襄州区##镇第二小学教职工年度实绩考核细则
一、基本分(8分)
㈠专任教师
1、具有教师资格证(或具备教体局认可的教师资格)2分。
2、具有合格学历(指中学为专科,小学为中师或具有中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2分。
3、具有高级(正高、副高)、中级(中一、小高)、助级(中二、小一)、员级(中三、小二)职称且工作量达到规定者分别记4、3、2、1分,否则减1分。
㈡工人
1、在职在岗的国家正式技术工人和普通工人记2分。
2、具有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记2分,初中及以下学历记1分。
3、具有初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务分别记1、2、3、4分。
二、测评分(10分)
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进行民主测评。
测评分民主测评和考核组评议,分数各占50%。
分数计算办法:
(优秀票数×100%+称职票数×80%+基本称职票数×50%)÷有效票数。
弃权票视为基本称职票。
三、考勤分(10分)
本学年度出全勤记10分;请事假累计1天扣1分,病假累计15天以内的每天扣0.25分,15天以上的每天扣0.5分,无故旷工1天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2分,扣完为止。
(事假不含产假、婚假、直系亲属病故丧假5天)
四、考核分(60分)
1、专任教师平时成绩考核。
学校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考核细则,对全校专任教师平时成绩(备、教、批、辅、考、研等)进行考核,量化打分,一月一次,考核期限为一个教学年度周期即上学期9月至下学期6月,年度汇总计算。
此项最高分值为30分。
2、专任教师教学效果考核。
以六年级统一考试的成绩为准,有N次用N次。
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指2018年秋季N次统一考试,分别记5分(其中语数计3分,品德与社会、科学计2分)。
下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指2019年春季N次统一考试,分别记5分(其中语数计3分,品德与社会、科学计2分)。
积分方法为个人综合指数/各科第一名综合指数*相应计分。
2018年秋季n次统一考试积分相加折合为40分,2019年春季n次统一考试积分相加折合为60分(折合方法为个人积分/各科第一名综合积分*相应计分),再相加得到总积分,分学科按比例确定等次。
考试成绩名列同年级同学科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分别另加4、2、1分。
3、三处人员(即未代课者)以民主测评或考核组评议为依据分等定级,A、B、C、D级分值分别为60、55、50、45分其比例为:
A级30%,B级40%、C级25%,D级5%。
4、统考科目的任课教师如果在2018年秋期末考试和2019年春期末考试中所任教学科综合指数与同学科第一名的综合指数相差大于10个百分点的取消参评区级及以上各项表彰的资格,大于15个百分点的取消参评镇级及以上各项表彰的资格。
五、奖励分(12分)
1、本学年度因工作成绩突出,个人受上级部门表彰累计3.5分,综合表彰国家级奖3分,省级奖2.5分,市级奖2分,区级奖1.5分,镇级奖1分,支部级奖0.5分(表彰时间为前一年7月5日以后,获得各级各类单项表彰依据综合表彰分值1/2计分,同类表彰取最高计分,不同类表彰累计计分,最高不超限分。
)
2、本学年度优质课或优秀教案累计3.5分。
(说课、课件、课例、教学设计、案例、课堂实录等)在国家、省、市、区、镇获奖分别奖励3分、2分、1分、0.5、0.2分(现场据实计分,非现场参与报送参评获奖的折半计分,同类取最高计分,不同类累计计分,最高不超限分。
)。
3、本学年度教育教学论文累计2.5分。
在国家、省、市、区、镇获奖或发表,分别奖励2分、1.5分、1分、0.5分、0.2分;由其他职能部门(团委、妇联、工会、老区教育委员会等)联合(联系)教育部门举行的论文评选获奖或发表的按对应项的1/2计分。
在报纸类刊物上发表的有关教育教学文章,国家级奖1分,省级奖0.5分,市级奖0.3分,区级奖0.2分;有关##教育的新闻报道按对应项计分。
在襄州教育信息网及以上级别教育信息网发表文章或信息每篇奖励0.1分。
(以上情况中一个奖励多名作者的平均计分,同类取最高计分,不同类累计计分,最高不超限分)。
4、本学年度个人参加国家、省、市、区、镇各类竞赛、活动并获奖累计1.5分,国家级奖1分,省级奖0.9分,市级奖0.8分,区级奖0.7分,镇级奖0.5分,支部级奖0.3分;辅导的学生参加以上相应级别竞赛、活动并获奖按教师本人参加对应项的1/2计分(以教师获得的辅导证书为准),现场比赛据实计分如:
比教学,大比武、教育部门组织的赛事等,非现场比赛折半计分,同类取最高计分,不同类累计计分,最高不超限分。
5、取得高一层次学历奖1分。
六、轮岗交流奖励分(3分)
轮岗交流教师,依据##镇轮岗交流方案当年奖励据实计分(3、2、1分)。
七、以上各项考核完毕之后,根据总分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分等定级,A、B、C、D各级比例分别为30%、40%、25%、5%。
八、考核结果7月5日-7月9日公示,7月10日上报。
备注:
1、病事假半年以上不参加考核。
2、绩效工资发放依此为依据。
3、奖励分说明:
国家、省、市、区、镇级奖励部门分别指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体)局、镇中心学校及其下辖教研室、电教馆(站)、函授站、教科所、教育学会、各学科教育专业委员会;在报刊上发表的论文刊物指《襄州教研》、《襄阳教育》、《湖北教育教育教学》、《湖北教育时政新闻》、《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中国教工》、《人民教育》(以刊物为准);报纸指《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师报》、《湖北日报》、《襄阳日报》(以报纸为准)。
4、各项证件和奖励均以证书原件或相关文件(有证书复印件)为准,累计计分,12分封顶。
5、若证书落款时间在上一个考核周期而在上一个考核周期又未使用的,则计入下一个考核周期使用。
同一项目在不同的级别获奖则以最高级别为准。
同一批次证书在本考核周期故意不使用,则下一个考核周期不再认可。
##镇第二小学2015-2016学年
教学过程管理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了最大限度地调动全体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激发整体意识,实现整体优化,突出以教学为中心,力求升学目标的完成和创优,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二、奖励对象
1、全体文化科任课教师
2、全校17个教学班
3、一二年级语文数学两个学科及三、六年级五个学科组
三、奖励依据
以教师个人学科综合指数为依据。
四、奖励办法
(一)、教师个人奖励(优秀、优胜奖励):
1、优秀奖
(1)六年级语文、数学奖励单科前6名,第一名奖120学分;第二名奖100学分;第三名奖80学分;第四名奖60学分,第五名奖40学分、第六名奖20学分,对应的本月工作分别奖励1分、0.9分、0.8分、0.7分、0.6分、0.5分。
六年级科学、品德、英语奖励单科前6名,第一名奖60学分;第二名奖50学分;第三名奖40学分;第四名奖30学分,第五名奖20学分、第六名奖10学分,对应的本月工作分别奖励0.6分、0.5分、0.4分、0.3分、0.2分、0.1分
(2)三年级语文、数学奖励单科第一名,第一名奖120学分;对应的本月工作奖励1分。
三年级科学、品德、英语奖励单科第一名,第一名奖60学分。
对应的本月工作分别奖励0.6分。
(3)一、二年级语文、数学奖励单科第一名,第一名奖120学分;对应的本月工作奖励1分。
2、优胜奖
六年级奖励单科优胜教师(同上次对比名次上升或保持不变,其中第6、7名名次保持不变但与第1名学科综合指数相差不超过10个百分点方可,否则不计),对应的本月工作分别奖励0.4分,另奖20学分/人。
1、三年级奖励单科优胜教师(同上次对比名次上升或保持不变,其中第2名名次保持不变但与第1名学科综合指数相差不超过10个百分点方可,否则不计),对应的本月工作分别奖励0.4分,另奖20学分/人。
二年级奖励单科优胜教师(同上次对比名次上升或保持不变,其中第3、4名名次保持不变但与第1名学科综合指数相差不超过10个百分点方可,否则不计),对应的本月工作分别奖励0.4分,另奖20学分/人。
精神鼓励:
1、在教职工会上、学生会上对优秀教师、进步教师通报表彰
2、在橱窗中对优秀教师、进步教师宣传表彰
注:
1、本办法的解释权由校长行使,操作时遇到的具体问题报校行政会研究决定。
设立支部(校级)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设立支部(校级)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表彰:
1、综合一学年内全区统一命题、阅卷的大型考试成绩(取此项表彰确定前可用的成绩),以教师个人学科综合指数为依据,积分方法为个人综合指数/各科第一名综合指数*100,有N次用N次,N次累加;2、分为语文、数学、品德与社会、科学、英语五学科评定,各学科综合总得分前1/3的教师为本学科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若英语教师所带班的所有单班积分相加,个人第二名与第一名之间分差在10N分以内,则表彰两名英语教学工作先进个人;3、其他无考试成绩的学科教师(如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若组织一个团队(同一班级的多数学生或不同班级学生组合)进行较长时间训练,参加上级活动取得区级以上表彰,则该负责教师为相关学科教学工作先进个人;4、在学校考核时比照镇级综合表彰*0.8分的标准计分(其中品德与社会、科学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比照镇级综合表彰*0.4分的标准计分)。
若同时取得多学科教学工作先进个人或高一级表彰,则累计计分。
设立支部(校级)教学工作先进班级(班主任)表彰:
参照以上考试成绩,每次各班五门学科综合指数相加(其中品德与社会、科学、英语按1/2计算)为一次班级考试成绩,有N次用N次,N次累加。
班级综合总得分前1/3的班级为教学工作先进班级,班主任为教学工作先进班主任,教学工作先进班主任在学校考核时比照镇级综合表彰*0.8分的标准计分。
若同时取得高一级表彰,则累计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