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研究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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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绩效考核研究细则
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XXX小学
教师绩效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奖励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优师优聘、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
对教师工作量、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等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充分体现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奖励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构建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奖励工资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确保安定、稳定,构建和谐校园。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奖励工资分配及实施工作考核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职业道德、出勤、工作量、教育教学业绩等的考核及奖励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奖励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五、奖励性工资构成
根据现行有关政策,教师奖励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六、奖励性工资分配方法
除中心校发放的教育教学奖外,学校还包括班主任管理奖、超工作量补贴、学校考核奖。
七、考核内容
(一)师德师风。
(二)考勤。
(三)工作量。
(四)教学过程。
(五)教学效果奖。
(六)评选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
八、考核办法、细则
(一)师德师风:
考核内容:
1、考核内容: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89-70分)、基本合格(69-60分)、不合格(59分以下)四个等次。
考核组织;
以校为单位组织考核,并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考核程序:
1、测评:
由教职工代表对被考核人师德表现进行打分,占60分;
2、考评:
考核领导小组,对被考核人进行打分,考核组评价占40分。
在此基础上考核领导小组经集体讨论,确定被考核人师德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1)有有偿家教行为的;
(2)体罚、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3)向学生推荐或推销教辅用书及学习用品的。
(4)参违法违纪活动并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5)工作态度差,纪律涣散,不服从学校管理的;
(6)玩忽职守,造成较大责任事故的;
(7)上班期间违规从事其它经营活动的。
(8)损害教师形象或学校声誉,影响恶劣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师德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
(1)上班时间有利用学校电脑从事与教学或学校工作无关活动的;
(2)不积极配合班级、年级、教研、各部门以及学校工作安排的;
(3)有无故缺课、缺席(含各类集会)的;
(4)在值勤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
(5)对学校或部门工作安排有意见,但没有按正常的民主渠道及时进行反映,而是在背后散布消极言论,导致学校或部门工作被动并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
(6)在教职工中搬弄是非(含教职工家属),影响学校声誉,损害教职工个人形象和系统整体形象的;
(7)在上级检查工作中存在有过失或失误而被上级领导机关通报的;
(8)在对学生的教育中有明显过失、过错,引起学生和家长的不满,且又不积极配合予以纠正的;
(9)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其它行为。
(二)出勤考核:
1、请病事假每天扣2元(半天1元)(直系亲属婚丧嫁取和其他法定假日不扣除),无故旷课每节扣12元,每天扣20元,住院病假每天扣1元,请病事假期间每缺课一节扣2元,迟到一次扣一元,抽查不在岗每次扣2元。
平时请小假累计三次算一次迟到。
2、政治学习、业务学习、例会、教研活动及其它各种会议迟到一次扣1元,缺席一次扣3元。
3、请事假超过1个月(含一个月),每月扣除所得奖金的十二分之一。
(三)工作量考核:
1、满工作量标准
凡服从学校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视为满工作量(只适合本年度考核)。
2、超工作量补贴
视学校情况定。
(四)教学过程考核:
1、备课
(1)各学科教案以教学常规管理要求为准。
(2)主教案评选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得超过20%。
每缺1节扣5元,以旧代新或无教案的每查一次缺一科教案均扣100元。
(同时报上级处理)
2、作业布置及批改
(1)各学科作业批改以教学常规管理要求为准。
(2)所查作业批改分科分类评选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得超过20%。
集体性漏批或批改不及时一次扣5元。
3、政治、业务学习笔记、读书笔记、心得体会、批改记录、辅导记录、听课记录等。
(1)各项小业务以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要求为准。
(2)各项小业务评选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优秀等级不得超过20%。
(3)各项小业务每缺一次扣3元
4、课堂教学
按“教师课堂教学评估”考核结果评选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五)教学效果奖:
(以教育局安排考试科目为准)
奖励办法:
参照学校原奖惩条例。
一等奖80元,二等奖60元,三等奖40元。
同年级班平均分语文相差6分(含6分)、数学相差7分(含7分)不给奖励。
(六)优秀班主任(名)和骨干教师(名)考核
A.班主任考核:
(一)考核办法:
1、班主任考核内容分为《班主任常规工作考核》和《班主任工作实绩考核》两部分。
2、对班主任工作取得的成绩进行奖励,对违反常规工作要求的予以处罚并扣除相应的津贴。
(二)奖励部分:
1、班级常规管理奖:
同年级按每周积分排名评出一个循环红旗班级,一、二年级每次奖励4元;三、四年级每次奖励5元;五、六年级每次奖励6元。
学期末,按积分评出班级常规管理奖,并分别给与奖励。
2、活动评比奖:
班级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性评比活动(除学科竞赛)。
按活动取得的名次进行奖励,排在同年级后两位的班级不予奖励。
3、优秀班主任奖:
同年级评出一名优秀班主任给予奖励。
(具体见《优秀班主任评奖标准》)
4、其它奖励:
(1)班级典型事例受到社会相关组织表彰或媒体予以宣传报道的,给与一定的奖励。
(2)班主任老师承担校、镇、县级等范围内班队会等公开交流展示活动,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扣除部分:
1、《班主任工作手册》的检查:
迟交每次扣2元,不交每次扣5元。
(由德育处检查记录)
2、参加学校组织召开的班主任会议:
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2元,无故缺席者每次扣5元。
(以班主任会议记录为依据)
3、班级参加学校举行的文娱、体育、社会实践等各项集体活动:
班级无故不参加活动的每次扣除班主任20元,班主任不到位组织活动的每次扣10元。
(由活动组织部门记录)
4、任务完成:
没有按规定完成学校各部门下达的任务,每次扣10元。
(由各部门负责人记录)
5、班级违纪违法及重大安全事故:
班级如果发生违纪违法或重大安全事故,扣除班主任50—100元并取消优秀班主任评比资格。
6、班级公共财产爱护:
总务处和德育处期末检查视公物损坏情况扣除10—50元。
B.骨干教师考核:
1、考核条件:
教师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语、数、外三学科教师必备以下四项中三项,其他学科教师必备
(1)、
(2)、(4)项中的两项):
(1)课堂教学被评为校级优秀课或镇以上范围执教过公开课、研讨课等,且受到好评。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在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承担或参与校级及以上立项课题取得一定成果的,教育教学论文在县级及以上获奖或发表。
(3)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处于同年级领先水平(前2名),能起到示范作用。
(4)教学业务处理:
主教案和作业批改几项中至少有1/2为优秀。
2.凡有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班级管理、课堂管理不负责及其他违反师德情况的,一票否决。
凡故意发表不当言论,以制造矛盾、挑起事端,影响此项奖励性绩效工资执行的教师暂不予考核。
3、考核方式:
(1)采取教师自荐、部门评定、绩效考核组评定的三级考核方式进行。
(2)部门推荐考核人数不超过一线任课教师(在编)总数的30%。
4、考核内容:
(1)积极承担各级别观摩课、研究课和讲座,本年度内至少在校级及以上范围执教有质量的公开课、研讨课一次或在一定范围内作讲座一次,在学校举行的课堂教学达标评估活动中被评为优秀。
经考核,分为:
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分别记20分、16分、0分。
(2)教学业务处理及时、认真,在教师中能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经考核,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
分别记20分、16分、12分。
(3)教育教学质量高,学生学习兴趣浓厚,能反映出学生的发展态势。
(对常识艺体科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考核,以能按学校要求积极开展课外小组活动、大型文体活动的质量认定。
)
经教导处考核分为:
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分别记30分、24分、18分。
同年级双率差15%的班级不予计分
(4)本学期内至少撰写1篇有一定质量的教学、德育论文,在县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研究刊物上发表或在教学、德育论文评比中获奖。
根据获奖情况分别计:
省级:
计10分、市级:
计8分、县级:
计6分、镇级:
计3分。
(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或参与县级或以上研究课题,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的分别计:
10分、6分。
(6)注重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我修炼。
本学期内至少看一本以上教育教学理论专著,并作好读书笔记,且质量高。
经教科室考核分为:
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分别记10、8、0分。
(七)几点说明
1、承担具有任务性的公开课、示范课等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
2、学校组织的各项业务比赛活动,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级,凡要求参加者而本人弃权的一次扣20元。
3、学校分配任务不能按时完成者(如迟交的)每一次扣5—10元,没有完成的每一次扣20---30元。
4、凡是学生参加镇级以上集体比赛,未获奖者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5、同一内容奖励以最高级别为准。
所有奖励凡是教办已经奖励的学校不再奖励。
6、一年度教师业务考核(不含教学效果奖和其他工作量)不超过200元。
九、其他具体事项
1、不参加奖励工资分配的对象
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擅自离岗逾期不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取消奖励工资参评的对象
脱岗学习;解除聘用合同;停发工资;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未聘用待岗的人员等。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
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4、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不服从工作安排、滋生事端等,够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10%。
凡有家长告状、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25%、35%、45%、55%、65%、100%。
5、凡对危及学校或师生利益,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并由此产生不良后果,除给予处理和处分外,每次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
6、歧视差生,对学生有体罚或变相体罚或对学生家长无理粗暴,且在学校或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每次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50%分。
7、因违反教学规律或教学期间操作不当或擅离岗位,造成学生伤、残,责任人要负责全部医疗费,并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50%分以上。
8、因渎职造成一定责任事故或使学校财产受到损失的,按其情节,重则量之以法,轻则给予必要处罚,并扣罚20%—50%分,
9、不服从学校分配,无视学校党支部、领导组决议,无理取闹,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一定不良影响的,轻则给予处理,每次扣20%----50%分,重则给予必要制裁,停职检查或报上级处理。
10、向学生摊派各类书籍、资料或其它物品或擅自向学生收费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50%。
11、在校内外乱办班、乱收费、搞有偿家教,一经发现扣除除绩效考核得分的50%,情节严重者除罚款外报上级处理。
12、凡在社会上参与赌博、贩毒或其它越轨行为,造成一定影响,立即报请有关机关处理,并扣80%---100%。
13、上班期间聚众打扑克、打麻将、下象棋等游戏者,每人次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30元。
十、有关要求
1、除本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学校不再利用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奖金和实物。
2、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十一、后勤及教辅人员考核办法
学校后勤人员奖励工资兑现办法:
自评、考核组评,按4:
6比值核算。
十二、本《方案》解释权归“奖励工资分配考核领导小组”。
十三、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并报上级审批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