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期药讯.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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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药讯
药讯
药剂科主办2015年第2期
医学动态
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常见问题及药学防护…………………………………2
临床合理用抗生素
重症感染的规范化治疗……………………………………………………………11
口服青霉素类药物也需要做皮试…………………………………………………15
记住这六点、重点监护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18
药品不良反应
6月份两例脂肪乳致高热的不良反应……………………………………………22
我院常见药物不良反应
(一)………………………………………………见附件
处方点评
2015年第二季度处方点评小结……………………………………………………23
★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常见问题★
一、什么是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
中东呼吸综合征(MiddleEastrespiratorysyndrome,MERS)是由一种新型冠状病毒(MERS-CoV)感染而引起的病毒性呼吸道疾病,2012年在沙特阿拉伯首次被发现。
冠状病毒是一组能够导致人类和动物感染发病的病毒,能够引起人类发生从普通感冒到严重急性呼吸综合征(SARS)的多种疾病。
二、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发生在哪里?
以下国家已经报告了MERS病例:
中东地区的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约旦、科威特、阿曼、卡塔尔、也门和黎巴嫩;非洲的埃及和突尼斯;欧洲的法国、德国、荷兰、希腊、意大利和英国;亚洲的菲律宾和马来西亚;以及北美的美国。
MERS-CoV似乎在整个阿拉伯半岛广泛循环。
近期中东以外地区报告的所有病例最初感染地均在中东,然后输入到中东以外地区。
这些旅行相关病例输入各国后似乎没有感染其他人。
2013年法国和英国的输入性病例曾导致有限的人与人之间的传播。
三、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有那些症状?
病例典型症状包括发热、咳嗽和气短等,检查中常可发现肺炎。
腹泻等胃肠道症状也有报道。
重症病例可导致呼吸衰竭,需要机械通气和重症监护。
部分病例可出现器官衰竭,尤其是肾衰竭和感染性休克。
已报告的MERS病例大约有27%已经死亡。
免疫力低下、老年人和伴有慢性病(如糖尿病、癌症和慢性肺部疾病)的人群更易发展为重症。
四、人类可以感染MERS-CoV而不发病么?
是的。
在对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随访和标本检测中发现,部分人感染MERS-CoV后并不出现症状。
五、人类是如何感染MERS-CoV的?
还未确切了解MERS-CoV通过何种方式感染人类。
在一些病例中,MERS-CoV可通过与病例密切接触而传播。
这种情况常出现在家庭成员、病人和医务人员中,尤其最近医务人员感染病例增加。
一些社区病例未找到可能的传染源,其感染可能来源于动物、人或者其他传染源。
六、MERS-CoV可以人传人么?
可以,但传播能力有限。
MERS-CoV在人与人之间传播不大容易,除非有密切接触,如看护病人时未作防护。
在医院发生的聚集性病例中,人际间传播似乎更容易实现,特别是当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时候。
到目前为止,没有证据表明有持续的社区传播。
七、MERS的感染来源是什么-蝙蝠、骆驼、家畜?
确切的感染来源尚不完全清楚。
但在埃及、卡塔尔和沙特的骆驼中分离到和人类病毒株相匹配的病毒,并在非洲和中东的骆驼中发现MERS-CoV抗体。
人和骆驼感染的MERS-CoV基因序列数据表明两者之间存在密切联系。
除此之外,可能还存在其他宿主,然而,到目前为止,根据对山羊、牛、绵羊、水牛、猪和野生鸟类等动物的MERS-CoV抗体检测,并无阳性发现。
这些研究结合起来,支持骆驼是人类感染可能来源的假设。
八、人类应该避免和骆驼或骆驼产品接触么?
去参观农场、市场或者骆驼集市安全么?
作为一般的预防措施,任何前往农场、市场、谷仓或者其他有动物场所的人,都应该采取一般的卫生措施,如接触动物前后要常规洗手,避免接触患病动物。
食用生的或未煮熟的动物产品(如奶和肉),存在较高的感染多种病原微生物的风险。
通过烹饪或巴氏灭菌法适当处理的动物产品可安全食用,但处理时仍需小心,避免与未煮熟的食物交叉污染。
骆驼肉和奶在加热灭菌、烹饪或其他热处理后可放心食用。
目前认为,患有糖尿病、慢性肺部疾病、肾衰竭或免疫抑制的人群是罹患MERS的高风险人群。
因此,这部分人群应避免与骆驼接触、也不要喝生的骆驼奶、接触骆驼尿及食用尚未煮熟的肉类。
骆驼农场和屠宰场的工人应该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在接触动物后勤洗手、可行的面部保护和穿防护服(工作后需要脱下和每天清洗)。
工人们还应该避免让家庭成员接触可能被骆驼或骆驼排泄物污染的工作服、鞋子或其他物品。
不要宰杀和食用生病的动物。
避免直接接触已经确认被MERS-CoV感染的动物。
九、有MERS-CoV的疫苗吗?
治疗方法是什么?
目前尚无可用的疫苗和特异性治疗方法。
治疗主要采用对症治疗和支持性治疗。
十、医务人员有感染MERS-CoV的风险吗?
是的。
好几个国家的医院已经发生了院内传播,包括从病例传播到医务人员。
因为疾病早期无特异性的症状和临床表现,因此病例的早期发现相对困难,所以,医务人员要确保在诊疗所有病人时始终采取标准防护措施;当诊疗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病人时,除标准防护措施外,还应采取飞沫防护措施。
诊疗疑似或确诊MERS病例时,应增加接触防护以及眼部保护措施。
当进行可产生气溶胶的操作时,还需采取空气传播防护措施。
十一、前往中东旅行安全吗?
WHO有关于MERS-CoV的旅行或贸易限制建议吗?
WHO不建议针对MERS-CoV采取任何旅行或者贸易限制措施,也不建议在入境口岸进行针对MERS-CoV的筛查。
十二、WHO是如何应对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暴发的?
WHO正与临床医生和科学家合作,收集和共享科学证据,以更好地了解MERS-CoV及其所致疾病,并确定暴发应对重点、治疗策略和临床管理方法。
WHO正与相关国家及国际伙伴协调全球卫生应对,包括提供相关情况的最新信息、开展风险评估、联合调查、召开科学会议;为各地卫生当局和卫生技术机构提供指南和培训,这些指南包括临时监测指南、病例的实验室检测、感染的预防控制以及临床管理。
WHO总干事已经在国际卫生条例的框架下召开过一次紧急委员会会议,讨论此事件是否已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及应采取的公共卫生措施。
紧急委员会将根据疫情形势需要再次召开。
十三、WHO提出的建议是什么?
1.对成员国的建议
WHO鼓励所有成员国加强严重急性呼吸道感染(severeacuterespiratoryinfections,SARI)的监测,并对任何异常的SARI或肺炎病例进行仔细回顾;要求成员国向WHO通报或确认所有可能病例或确诊病例;鼓励各国提高对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警惕性,并为旅行者提供如下信息。
2.对医务人员的建议
感染预防控制措施对于预防卫生保健机构可能出现的MERS-CoV传播至关重要。
向MERS疑似或者确诊病人提供医护服务的卫生保健机构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降低MERS-CoV从感染病人传播给其他病人、医务人员和探访者的风险。
应当针对医务人员开展感染预防控制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并定期更新知识。
3.对国家、运输业者和个人的旅行建议
下述建议用以减少旅行者和与之旅行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运输人员和地勤人员)被MERS-CoV感染的风险,并增加旅行者疾病的自我报告。
告知那些患有基础性疾病(例如糖尿病、慢性肺部疾病和免疫缺陷等)的旅行者,旅行会增加他们罹患疾病的风险,包括感染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的风险。
要让出境旅行者和旅行团知道一般旅行卫生预防措施信息,这将降低人们感染疾病包括流行性感冒和旅行者腹泻等的风险。
重点应强调:
经常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坚持食用安全卫生的食物,如避免食用未煮熟的肉或在不卫生的条件下制作的食物,在吃水果和蔬菜前恰当清洗;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
为所有提供中东旅行服务的旅行团提供健康咨询信息,并将这些材料放在重要的位置(如旅行社或出发机场)。
采用多种信息传播方式把信息传达给旅行者,如在飞机和船只上播报健康警报、挂横幅、提供小册子、在国际出入境口岸播放公告等。
旅行咨询信息应该包括MERS的最新信息和指导旅行者在旅行时如何避免感染疾病。
对那些出现伴有发热和咳嗽的严重急性呼吸道疾病(严重到足以干扰一般的日常活动)的旅行者的建议:
减少与他人接触,防止感染别人;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遮住口鼻,用后将纸巾丢进垃圾箱并洗手,如果没有纸巾,咳嗽或打喷嚏时应以袖子或前臂遮挡,而不是用手;尽快向医务人员报告患病情况。
建议从中东地区旅行归来的旅行者,如果回来后2周内出现伴有发热和咳嗽的严重急性呼吸道疾病(严重到足以干扰一般的日常活动),应立刻就医,并报告当地的卫生部门。
建议曾密切接触过来自中东地区、出现伴有发烧、咳嗽的严重急性呼吸道疾病(严重到足以干扰一般的日常活动)的旅行者的人群,如果接触后2周内自己也出现类似症状,要报告给当地的卫生部门,以进行MERS-CoV相关检测。
提醒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注意来自中东地区并出现急性呼吸道疾病的旅行者感染MERS-CoV的可能性,特别是那些出现发热、咳嗽和肺部器质性疾病(例如:
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的患者。
如果临床表现表明可能为MERS,应根据WHO的病例定义开展MERS-CoV实验室检测,并采取感染预防和控制措施。
临床医生也要意识到免疫功能抑制者可能会出现非典型的表现。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的要求,作为常规措施,各国应确保对在交通工具(比如飞机和船)和入境口岸发现的患病旅行者进行评估,并在将有症状的旅行者送至医院或指定机构进行临床评估和治疗过程中,采取安全运输措施。
如果患者出现在飞机上,可以使用乘客定位表格收集联系信息等,以便需要时用于随访。
药学防护
1.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评估确定治疗场所:
疑似、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应在具备有效隔离和防护条件的医院隔离治疗;危重病例应尽早入重症监护室(ICU)治疗。
转运过程中严格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2.一般治疗与密切监测。
(1)卧床休息,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密切监测病情变化。
(2)定期复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气分析、血生化及胸部影像。
(3)根据氧饱和度的变化,及时给予有效氧疗措施,包括鼻导管、面罩给氧,必要时应进行无创或有创通气等措施。
3.抗病毒治疗。
目前尚无明确有效的抗MERS冠状病毒药物。
体外试验表明,利巴韦林和干扰素-α联合治疗,具有一定抗病毒作用,但临床研究结果尚不确定。
可在发病早期试用抗病毒治疗,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药物的副作用。
4.抗菌药物治疗。
避免盲目或不恰当使用抗菌药物,加强细菌学监测,出现继发细菌感染时应用抗菌药物。
5.中医中药治疗。
依据文献资料,结合中医治疗“温病,风温肺热”等疾病的经验,在中医医师指导下辨证论治:
(1)邪犯肺卫。
主症:
发热,咽痛,头身疼痛,咳嗽少痰,乏力倦怠,纳食呆滞等。
治法:
解毒宣肺,扶正透邪
推荐方剂:
银翘散合参苏饮。
常用药物:
银花,连翘,荆芥,薄荷,苏叶,前胡,牛蒡子,桔梗,西洋参,甘草等。
推荐中成药:
连花清瘟颗粒(胶囊),清肺消炎丸,疏风解毒胶囊,双黄连口服液等。
(2)邪毒壅肺。
主症:
高热,咽痛,咳嗽痰少,胸闷气短,神疲乏力,甚者气喘,腹胀便秘等。
治法:
清热泻肺,解毒平喘
推荐方剂:
麻杏石甘汤、宣白承气汤合人参白虎汤。
常用药物:
麻黄,杏仁,生石膏,知母,浙贝母,桑白皮,西洋参等。
加减:
腑实便秘者合桃仁承气汤。
可根据病情选用中药注射液:
热毒宁注射液,痰热清注射液,血必净注射液,清开灵注射液等。
(3)正虚邪陷。
主症:
高热喘促,大汗出,四末不温,或伴见神昏,少尿或尿闭。
治法:
回元固脱,解毒开窍
推荐方剂:
生脉散合参附汤加服安宫牛黄丸。
常用药物:
红参,麦冬,五味子,制附片,山萸肉等。
可根据病情选用中药注射液:
生脉注射液,参附注射液,参麦注射液。
(4)正虚邪恋。
主症:
乏力倦怠,纳食不香,午后低热,口干咽干,或咳嗽。
治法:
益气健脾,养阴透邪
推荐方剂:
沙参麦门冬汤合竹叶石膏汤。
常用药物:
沙参,麦冬,白术,茯苓,淡竹叶,生石膏,山药,陈皮等。
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治疗原则是在对症治疗的基础上,防治并发症,并进行有效的器官功能支持。
实施有效的呼吸支持(包括氧疗、无创/有创机械通气)、循环支持、肝脏和肾脏支持等。
有创机械通气治疗效果差的危重症病例,有条件的医院可实施体外膜氧合支持技术。
维持重症和危重症病例的胃肠道功能,适时使用微生态调节制剂。
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重症流感病例治疗措施。
★重症感染的规范化治疗★
面对细菌耐药日益严重的今天,重症感染尤其是耐药细菌导致的重症感染已经成为临床科室面对的棘手问题。
1、重症感染治疗常规
1.1早期复苏
临床诊断为严重感染,应尽快进行积极的液体复苏,6h内达到复苏目标。
1.2病源学诊断
在抗感染治疗前治疗前应进行及时正确的微生物培养。
为了确定感染源和致病病原体,应迅速采用诊断性检查,还需注意避免过分依赖微生物抗原检测或分子生物学检测方法,而忽视临床标本镜检和培养。
1.3抗感染治疗基本原则
1.3.1抗感染给药时机,应该在诊断严重感染后1h以内,立即给予静脉抗菌药治疗。
1.3.2早期经验性抗感染治疗可采用强力广谱抗感染药经验性治疗,使用48-72h后,可根据微生物培养结果和临床反应选择窄谱抗生素治疗。
也就是通常说的「猛击原则」和「降阶梯治疗」,使初始治疗和尽量避免细菌耐药达到平衡。
1.3.3若感染灶明确,应在复苏开始的同时,及时通过外科手段控制感染源和感染灶。
1.3.4根据病原菌、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和患者的生理、病理情况制订抗菌药物治疗方案。
1.4重症感染的免疫调节治疗
糖皮质激素:
有研究显示,危重脓毒症患者接受糖皮质激素辅助治疗在呼吸生理、免疫及血流动力学方面显著获益,且显著降低死亡风险。
但目前各指南中关于糖皮质激素在重症感染治疗中的推荐尚未一致。
如果使用糖皮质激素,则应在用药过程中注意监测感染、血糖,避免使用神经肌肉阻滞剂(肌松药),并逐渐减量。
1.5器官功能支持治疗
1.5.1机械通气:
重症感染者可并发心力衰竭或呼吸衰竭,尤其是严重的肺部感染者,表现为呼吸浅快,引起患者体内二氧化碳潴留和低氧血症。
呼吸支持治疗可有效纠正缺氧和酸中毒,是防治心、肾功能损害的基础。
1.5.2循环支持治疗:
包括容量复苏以及应用血管活性药物,以保证重要脏器血供,改善微循环,促进介质及代谢产物移除组织器官,减少继发损害。
1.5.3营养及液体支持:
重症感染患者消耗性较大,可根据病情,综合运用肠内、肠外营养支持,均衡各种营养成分,有创通气患者常规静脉注射白蛋白治疗,维持血浆白蛋白在正常水平,可以明显改善患者的预后。
1.5.4血液净化:
重症感染合并休克或MOF(多器官功能衰竭)的患者体内大量代谢产物堆积,中性粒细胞、白细胞介素、肿瘤坏死因子、黏附分子等细胞因子过度表达,如不及时纠正体内环境紊乱及休克,则危及生命。
重症感染患者早期血液净化治疗既可以稳定机体内环境,保证液体平衡。
亦可在血液净化实施过程中吸附一定的炎性介质,控制病情进展。
2、重症感染的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
2.1按照抗菌药的抗菌特点选择用药
亚胺培南、美罗培南、帕尼培南等碳青霉烯类对大多数革兰阳性、阴性需氧菌、厌氧菌及多重耐药菌均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因此,这类重症感染一般会选用碳青霉烯类。
但是因亚胺培南在临床上已应用多年,对其耐药的菌株有:
嗜麦芽再试单胞菌、粪肠球菌和耐甲氧青霉素葡萄球菌等。
但对亚胺培南耐药的铜绿假单胞菌对美罗培南仍敏感。
2.2给药方案
治疗重症感染时,除根据患者生理和病理状况、感染部位、感染严重程度、感染病原菌、药品不良反应选用抗菌药物外,还应参考药物重要的PK/PD参数制定给药方案。
如按照抗菌药药动学特点选择用药方法,碳青霉烯类以连续输注或延长输注时间可能是一种较好的方法。
2.3联合用药
下列情况需要联合用药:
1)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
2)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
3)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
4)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感染等;
5)由于药物协同抗菌作用,联合用药时应将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剂量减少,如两性霉素B与氟胞嘧啶联合治疗隐球菌脑膜炎时,前者的剂量可适当减少,从而减少其毒性反应。
联合用药时宜选用具有协同或相加抗菌作用的药物联合,如美罗培南联合粘菌素或米诺环素、利福平联合粘菌素、米诺环素联合粘菌素对于泛耐药的鲍曼不动杆菌具有协同的体外抗菌作用。
2.4抗菌治疗疗程
抗菌药物疗程因感染不同而异,一般宜用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特殊情况,妥善处理。
譬如,感染性心内膜炎:
4-6周;化脓性脑膜炎:
症状消失,CSF正常;伤寒:
体温正常后7-10天;布鲁菌病:
6周或以上;溶血性链球菌咽炎和扁桃体炎:
不少于10天;深部真菌病、结核病、骨髓炎等则需较长的疗程。
2.5序贯疗法
降阶梯治疗有两个特性:
1)开始抗感染治疗即选用单一、广谱、强效的抗生素,以尽量覆盖可能导致感染的病菌;
2)继而(48-72小时)根据微生物学检查和药敏结果调整抗生素的使用,使之更具有针对性。
降阶梯治疗方案的目的就患者而言,避免了因细菌耐药而造成的抗生素反复调试,最大可能地保障抗感染治疗的最佳疗效,特别适用于严重或危及生命感染的患者,在其抵抗力明显低下、感染来势凶险、尚无药敏结果时,可减少或避免反复盲目调换抗生素,或多种联合用药的毒副作用。
在重症感染治疗时,临床在坚持规范治疗的同时,应关注日益严重的耐药问题。
既要考虑如何使用抗感染药物取得好的疗效,又要注意延缓耐药发生,即抗感染治疗的
★口服青霉素药物也要做皮试★
曾有媒体报道,一名63岁老人因感冒服用阿莫西林后,突然出现强烈的过敏反应,几经抢救,最后仍然死亡了。
事后调查发现,老人用药前未做青霉素皮肤敏感试验。
这引起公众关注。
阿莫西林属于青霉素类药,在很多人的印象中,青霉素类药注射前需要做皮试,皮试阴性才能使用,这是常识。
但是,口服青霉素也需要做皮试吗?
青霉素皮试不分口服和注射。
我们知道,医务人员使用药品的权威依据有:
药品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以下简称《临床用药须知》)以及卫计委或临床各专业学科统一发布的“指导原则”“诊疗规范”等。
阿莫西林等青霉素类药的口服制剂的说明书和《临床用药须知》都要求,使用青霉素类药前均须做青霉素皮肤试验,阳性反应者禁用;原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也特别指出,无论采用何种给药途径(口服、注射或外用),用青霉素类药物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有无青霉素类过敏史、其他药物过敏史以及过敏性疾病史,并先做青霉素皮肤试验。
滴眼剂也可引发过敏反应
利用中国知网数据库,笔者检索了标题包含“青霉素”或“西林”、“口服”、“过敏”在内的文献,发现多篇关于口服青霉素类药引起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的报道,严重者也有致死。
不仅口服药能过敏,甚至有文献报道,有患者自行使用青霉素类滴眼液治疗眼病,却发生急性过敏反应而致死。
为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还强调,青霉素类等易产生过敏反应的药物不可局部应用。
药品纯度和过敏体质是诱因
从药物角度看,青霉素类药本身并不是过敏原,之所以容易产生过敏反应,是其在合成、生产过程中引入了杂质,如青霉噻唑等高聚物所致。
因此,杂质含量的高低和过敏反应的发生率是呈正比的,而控制杂质含量就可以控制过敏反应的发生率。
但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为什么用同一批次的药品,有的人没事儿,有的人却可导致死亡呢?
这是因为,发生过敏反应还与个人的体质有关,有哮喘、湿疹、花粉症、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的人都属于过敏性体质,都应小心药物过敏。
特别是已有青霉素类药过敏史的人更应禁用此类药,并应在就诊时主动告知医生。
(编者注:
目前关于青霉素过敏的机制有新的发展,感兴趣的可以自己查阅)
青霉素不能自行购买使用
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OTC)。
非处方药在临床应用的时间较长,药效明确,不良反应较少,因此不需要医生的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处方药一般包括所有的注射剂以及抗菌药物等,青霉素类药就属于抗菌药,患者需要遵医嘱用药。
此外,药品说明书是指导医生和患者选择、使用药品的重要参考,也是保障用药安全的重要依据。
阅读药品说明书是正确用药的前提,特别要注意药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等事项,如阿莫西林口服药需要做皮试的规定就记载在“注意事项”里。
患者如有疑问,也要及时咨询药师或医生。
青霉素的临床使用还应规范
确实,口服青霉素类药引发过敏反应的情况一般要比注射剂少,再加上科普宣传不够,皮试麻烦致患者依从性差,导致部分基层医疗机构未经皮试确认阴性,就给患者使用青霉素类药,造成用药安全隐患。
在“临床药师网”进行的一项有关医院口服青霉素类药是否皮试的调查中笔者发现,18%的医务人员认为“如说明书有要求或者国家有规定,才做皮试”,其对药品说明书和《临床用药须知》的知晓程度令人堪忧;调查还提示,只有18%的医院口服青霉素类药均做皮试。
不仅如此,阿莫西林在很多普通药店均无需做皮试就可以买到。
因此,规范使用包括青霉素类药在内的抗菌药物,是患者、医院、药店以及监管机构的共同责任。
★记住这六点、再也不用担心糖皮质激素的副作用了★
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常用于抗炎、抗病毒、抗休克和免疫抑制治疗,在各科多种疾病的治疗上应用十分广泛。
为了规范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2011年原卫生部制定了《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以下简称《原则》)。
明确了该类药物临床合理应用的原则、临床应用管理要求、适用范围和用药注意事项、在不同疾病中的治疗原则以及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证的用药。
有的放矢
糖皮质激素的药理作用主要可归纳为“四抗”,即抗炎、抗免疫、抗毒素和抗休克用。
此外糖皮质激素对血液与造血系统、中枢神经系统等也有广泛的影响。
而在不同的疾病中,应用激素的目的是不同的。
如:
1.类风湿性关节炎应用激素的指征为:
①严重关节外并发症,如心包炎、胸膜炎、血管炎及虹膜睫状体炎等;②常规治疗无效。
2.SARS、急性粟粒型肺结核、中毒性菌痢等急性重症感染中,应用激素是为了加强抗炎和抗毒作用;
3.自身免疫性疾病、过敏性疾病及器官移植患者,应用激素的主要目的则是抗炎和免疫抑制。
因此,临床医生在准备使用激素之前要有明确的用药指征,避免滥用。
施用有度
糖皮质激素的作用又可分为基因作用和非基因作用。
前者发挥作用需要转录(受机体基因调控),所以副作用小。
后者不需要。
临床上一般将激素的治疗剂量划分为小剂量、中剂量、大剂量、超大剂量和冲击剂量。
1.小剂量:
相当于泼尼松≤7.5mg/d。
完全通过基因效应发挥作用,不良反应趋于零。
适用:
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的替代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和器官移植的维持治疗等。
2.中剂量:
相当于泼尼松7.5-30mg/d。
基因效应呈显著的剂量依赖性,不良反应也随用药剂量的加大和用药时间的延长而增加。
适用:
大多数自身免疫性疾病、血液病和过敏性疾病的起始治疗剂量均选择中剂量。
3.大剂量:
相当于泼尼松30-100mg/d。
由于激素受体的饱和度增加,剂量依赖性越来越小,当达到100mg/d时几乎全部受体都被结合,激素的基因效应达到最大值。
大剂量激素的不良反应严重,不能长期使用。
适用:
重症自身免疫性疾病、肾上腺危象、急性过敏反应和器官移植的起始用药等,中短期应用大剂量激素。
4.超大剂量:
相当于泼尼松>100mg/d。
激素与其受体已经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