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3255586 上传时间:2023-06-12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41.8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2页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2页
亲,该文档总共3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docx

导游资格《导游业务》第一章游服务概述

  导游服务是旅游服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包含向导服务、讲解服务、生活服务和安全服务等。

早期的导游服务主要是向导服务,它向现代导游服务的转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

这种转变是一种质的变化。

首先,在性质上,前者是业余的,带有偶然性,后者则成为社会中的一种职业;其次,在内容上,前者只是路径引导,后者的服务则是全方位的;最后,在服务方式上,前者是随意性的,后者则是规范化的。

  一、古代向导服务

  在人类历,旅行活动早在原始社会就已开始,游牧部落的迁徙就是一种旅行活动,但这种迁徙需要向导服务的条件还未形成。

  随着人类社会由原始社会进入奴隶社会,少数奴隶主掌握了大量财富,他们不仅过着奢华的生活,而且开始了以各种名义的旅行,如到特定地区巡视、到名山大川祭祀天地神祗等。

西周时期穆王的巡游就是这种旅行的典型代表,《左传》昭公十二年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春秋战国时的楚怀王、楚襄王也曾带领大批人马出游,当时的文学家宋玉曾充当其出游中的“文学侍从”。

在这种旅行中,其臣仆簇拥前后,除随时侍奉外,实际上也起着向导的作用。

  到了封建社会,由于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交通条件的改善,各种目的的旅行活动也开始多了起来,除帝王将相的巡游(如秦始皇)外,还出现了以求学为目的的教育旅行(唐时日本曾l9次遣使——政府官员、留学生、学问僧来中国),以探险为目的的航海旅行(如元代汪大渊、明代郑和),以考察、观赏为目的的士人、学子的漫游(如西汉司马迁、唐代李白、明代徐霞客),以求经拜佛为目的的宗教旅行(如东晋法显、唐代玄奘)以及以经商为目的的跨地区、跨国的商务旅行。

在这些旅行活动中,往往配有熟悉道路的人做向导。

他们不仅引路,有时还能指点和介绍沿途的一些名胜和民俗风情。

我国历朝的新官上任,官吏的调动或被贬返回故里,学子的赴京赶考等,或有臣仆、侍从相随,或有家人、书童相伴。

这些臣仆、侍从、家人、书童除沿途侍候之外,实际上也起着向导作用。

  在西欧,中世纪及其后期,随着城市开始复兴,对外贸易的发展,商业旅行(如马可波罗就是为经商来到中国的)、科学考察和探险旅行盛行(如哥伦布、伽马)。

早在16世纪,旅行便被英国作为培育宫廷中年轻富有成员的一个途径。

一些贵族家庭的子弟,在其青少年时期便要在负责其成长的家庭教师和一位照料其生活起居的仆人陪同下进行长达2~3年的学业旅行。

这样,家庭教师和仆人便成了他们进行教育旅行的向导。

  由此看来,在古代的各种旅行中已经产生了向导服务,不管其中提供服务的人的身份是独立还是依附其主人他们在旅行中所起的向导作用是毋庸置疑的。

  产生向导服务的条件是:

第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为旅行活动的开展创造了前提,从而产生了对向导服务的需要;第二,私有制的出现使社会财富集中在小部分人手中,他们既有需要也有能力承担和支付向导服务的费用。

  不过,这个时期的向导服务并不具有普遍的社会意义。

因为在古代,整个社会生产力的水平是低下的,旅行活动只是社会中极少数人的行为,不仅参加旅行活动的人数很少,而且不少旅行活动对社会没有经济上的重要性。

其次,这时的向导服务对提供者来说也是偶然的,人们不可能以此作为谋生的手段,更不能据此来养家糊口。

因此,古代的向导服务受到社会经济条件的很大限制,同具有社会独立形态的现代导游服务存在着很大差别。

  二、近代导游服务

  18世纪60年代至19世纪,英国、美国、法国、德国先后完成了产业革命。

产业革命的结果是:

一方面产生了一批新兴的资产阶级,他们聚敛了大量资财,不仅产生了出外享乐的需要,而且他们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也需要经常外出采购原材料和推销商品,从而促成了在不同地区和国家之间人员往来的增加:

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应用大大推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商业的繁荣和城市的兴起,加上交通工具的革新,火车、轮船的出现使运输速度更快,城市旅馆、铁路旅馆、餐馆、咖啡馆的兴起,为人们的出行生活的便利创造了有利条件。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英国入托马斯·库克以其超人的智慧于1841年起先后组织了几次旅游活动,每次他都亲自陪同。

1845年他创立了人类历第一家专门从事旅游活动组织和经营的旅行社,并于当年组织了350人从莱斯特至利物浦的包价旅游,他不仅亲自陪同,而且还在旅游者游览卡那封城堡和登斯诺山时聘请了地方导游。

此后,他又组织了一系列从英国赴欧洲、北美和非洲的旅游活动,在这些活动中均配有全程导游服务。

  在托马斯,库克成功经验的启迪下,欧洲、北美和日本也先后组建了不少旅行社或类似的旅游组织,招募陪同和导游,不仅促进了导游队伍的形成,而且也使导游服务成为向旅游团提供的一项必须的服务。

  在我国,受英国通济隆、美国运通公司在我国开办旅游业务的启发,1923年8月,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在该行下设立了旅行部,先后组织旅游团赴杭州观光,赴海宁观潮和去日本观赏樱花。

随着业务的扩大,1927年6月该旅行部更名为中国旅行社,并相继在全国15个城市和纽约、伦敦与河内设立了分社,招募导游人员,出版《旅行杂志》,发行《旅行便览》等导游书。

除中国旅行社外,在这个时期还组建了一些类似的旅游组织,如铁路游历经理处、公路旅游服务社、中国汽车旅行社、现代旅行社和名胜导游局等,产生了第一批导游人员。

  上述情况表明,这个时期不仅出现了导游服务,而且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员分成了全程陪同服务和地方游览讲解服务两种类型。

前者除起着向导作用外,还担负了旅游团的行程和生活照料工作,后者则是负责当地游览项目的导游和讲解。

由此可见,这个时期是导游服务的开创时期,也是现代导游服务的奠基时期。

并且,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均招聘全程陪同和在参观游览景点临时雇佣当地人进行导游讲解,使得社会中一部分人逐渐将导游工作作为一种职业来对待,从而促进了导游服务向职业化转变。

  三、现代导游服务

  现代导游服务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特别是20世纪60年代以来,由于世界经济的稳步发展,人们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闲暇时间的增多,出于各种目的的旅行和旅游活动得到了迅速发展。

旅游已走进千家万户,旅游业也发展成为世界经济中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为2.84亿人(2015年)提供了就业机会,其中包括为游客提供导游服务的人员。

  导游服务不仅为游客的旅游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便利条件,而目.也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产品从生产到消费转化的重要一环。

正如旅游界许多人士指出的那样,“导游服务是旅游服务中最重要的服务”。

导游人员是“民间大使”,“沟通了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人民之间的友谊”。

这些看法标志着战后人们对现代导游服务的认识有了质的飞跃。

  导游服务在旅游服务中的重要性和导游人员队伍的不断扩大,使得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府加强了对导游人员的执业资格、选拔、教育、培训以及导游服务质量的管理,从而使现代的导游服务呈现了如下一些特点:

  

(一)导游服务职业化

  随着世界旅游业的发展和出游人数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人将导游作为一种谋生和发展的手段加入到导游队伍中来。

他们有的是专职导游人员,有的是兼职导游人员。

拿我国来说,1980年,翻译导游人员仅2106人,目前已达90余万人。

导游队伍的这种扩大和导游服务的重要性,使得战后以来导游服务的地位逐步为社会所了解和认可。

20世纪70年代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开始将导游作为一种职业列入其社会职业分类词典中。

我国劳动人事部门在20世纪90年代颁布的《中国职业分类大典》也将导游这一职业列入其中。

可见,导游这一职业已经社会化了。

  

(二)导游服务的规范化

  在托马斯‘库克时代,虽然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旅行社对其聘用的导游在为游客提供的服务中都各有一些要求,但是不可能达到规范化的程度,更不可能有统一的社会标准。

而在当代,随着旅游业的大发展,游客旅游经验的丰富,游客对包括导游服务在内的旅游产品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注重。

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国际标准化组织、一些地区性的旅游组织和不少国家的旅游组织或相关机构先后制定了旅游产品销售标准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对旅游产品和导游服务全过程的质量要求进行了规范。

我国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于1995年制定了《导游服务质量》国家标准,2011年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结合旅游业发展需要和导游服务的新情况将该标准更改为《导游服务规范》。

此外,国家旅游局还针对国内旅游发展的需要又制定了《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部门标准。

它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对导游服务质量提出了规范化的要求。

  (三)导游人员管理的法制化

  为了确保导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旅游形象,使游客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世界上许多国家的政府或有关机构、组织都加强了对导游人员的管理,并将这种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

主要的管理措施有:

  1.导游资格考试制度

  建立导游资格考试制度是世界各国选拔导游人员的通用作法,即通过考试确定报考人员是否掌握了导游实际工作中必备的知识和技能。

不同的是各国负责组织考试的机构有着很大的不同,除政府、旅游部门、旅游协会外,还有测试机构、评估机构乃至大学等。

  我国的导游考试工作始于1988年6月上海、浙江两省市的导游考试试点,同年12月国家旅游局成立了全国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并于1989年开展了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随后每年举办一次全国性的考试。

为了促进导游人员积极进取,1994年国家旅游局又建立了导游人员等级考核制度,即将导游人员的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特级四个级别。

  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

“国家实行统一的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制度。

即“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由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或者旅游行政部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颁发导游人员资格证书。

”2001年,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取得《导游资格证》的人员申请办理导游证,须参加颁发导游证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举办的岗前培训考核。

但是,2016年9月27日《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废止,其规定的导游岗前培训考核制度、计分管理制度、年审管理制度和导游人员资格证3年有效制度等停止实施,国家旅游局将根据导游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推进,逐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加强监管。

  2.导游人员注册制度

  世界上大部分国家对导游人员的注册都有明确规定,即导游人员只有经过注册才有资格执业。

注册有效期限和受理注册的机构各不相同。

有的国家以一次注册终身有效,有的国家每年、每两年或每五年需注册一次;受理的机构除市政*、地方政府、旅游部门外,还有商会、导游协会、导游公司等。

  我国对导游人员的注册也有明确规定。

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2013年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参加导游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与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在相关旅游行业组织注册的人员,可以申请取得导游证。

  3.导游人员管理立法

  不少国家对导游人员的管理制定了有关法规,相当一部分国家规定不合格的导游人员从事导游工作为非法。

例如,在塞浦路斯,法律明文规定没有取得导游资格的人从事导游工作为非法行为。

对取缔导游资格的人员,则禁止其提供“不经请求的导游服务”;在导游活动中,严禁“索取高出公布收费标准的服务费;索要小费;做宗教和种族宣传:

告诉游客虚假信息;用两种以上语言导游”等。

  为了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1987年我国旅游行政部门制定了《导游人员管理暂行规定》,1999年以国务院第263号令的形式发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2001年国家旅游局又颁布了《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201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的有关条款再次对导游人员的资格考试、注册和从业行为进行了规定。

这些法规不仅对导游人员执业的行为和违法应承担的责任进行了规定,而且为推进我国导游的职业化进程、全面提升导游人员的社会地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我国导游服务的发展历程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导游服务经历了两个大的时期,即改革开放前和改革开放后两个时期。

  

(一)改革开放前(1949年至1978年)

  1978年以前,我国旅游业是作为外事工作的一部分来开展的,接待的对象主要是外国友好人士、华侨和港澳同胞,所以这个时期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称为翻译导游人员。

由于外事工作政策性强,对接待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要求高,因而对翻译导游人员提出了“三过硬”(即思想、外语和业务三方面过硬)的工作要求和“五大员”(即宣传员、调研员、服务员、安全员和翻译员)的工作任务以及相关的外事纪律。

至于为华侨、港澳同胞提供的接待服务则主要服从侨务工作的需要。

概括地说,这个时期导游服务的特点是:

第一,导游员是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第二,工作服从政治需要;第三,不计经济效益。

  

(二)改革开放后(1978年至今)

  这个时期是我国导游服务实现同国际接轨和不断提升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不仅导游员数量众多,导游队伍不断扩大,而且导游服务在整个旅游接待服务中已处于主导地位,成为实现旅游产品价值的重要一环。

导游服务质量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游客对旅游产品质量评价的高低,而且影响到旅游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旅游形象。

所以,自改革开放以来,为提高导游服务质量,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实现同国际接轨,我国在法规上、政策上和制度建设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995年国家旅游局与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导游服务质量》国家标

  准,1997年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的行业标准;2006年国家旅游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导游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导游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和主要原则,指出导游队伍建设要以提高素质为核心;2011年结合我国旅游业的发展对导游服务提出的新要求,对《导游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导游服务规范》。

为提高导游员的服务水平,自1989年起,有关旅游部门还开展了多次全国性和地区性的导游大奖赛,从而促进了我国导游服务水平的有效提高。

这个时期导游服务的主要特点有:

第一,导游服务队伍扩展迅速;第二,在导游服务队伍中,社会导游占大部分,其中不少人为自由职业者;第三,导游服务作为旅游服务的一部分构成了旅游产品的重要内容;第四,导游服务程序和服务质量实现了标准化;第五,导游服务管理实现了制度化和法制化。

  第二节导游服务的类型和范围

  一、导游服务的概念

  导游服务是导游人员代表被委派的旅行社,或同游客签订合同,接待或陪同游客旅行、游览,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向游客提供的旅游接待服务。

  首先,导游人员从执业角度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旅行社委派的,他们可以是专职的,也可以是兼职的或同旅行社签订劳动合同的,按照旅行社同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和计划的旅游线路向游客提供接待服务;另一部分是自由职业者,他们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根据同游客签订的合同向游客提供的向导和讲解服务。

其次,导游人员的主要业务是从事游客的接待。

一般说来,多数导游人员是在陪同游客旅行、游览的过程中向其提供导游服务的,但是也有些导游人员是在旅行社在不同地点设立的服务网点前接待客人,向客人提供旅游咨询,帮助客人联系和安排各项旅游事宜,他们同样提供的是接待服务。

不同的是,前者是在出游中提供接待服务,后者是在出游前提供接待服务。

最后,导游人员向游客提供接待服务,对于团体游客必须按组团合同的规定和导游服务质量标准实施,对于散客必须按事前约定的内容和标准实施。

导游人员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甚至取消旅游项目,也不得降低导游服务质量标准。

一方面,导游人员在接待过程中要注意维护所代表的旅行社、地区和自身的形象和信誉;另

  一方面,也要注意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二、现代导游服务的类型

  导游服务的类型是指导游人员向游客介绍所游地区或地点情况的方式。

现代导游服务方式大致可分为两大类:

图文声像导游方式和实地口语导游方式。

  

(一)图文声像导游方式

  图文声像导游方式,亦称物化导游方式,它包括:

  (l)导游图、交通图、旅游指南、景点介绍册页、画册、旅游产品目录等。

  

(2)有关旅游产品、专项旅游活动的宣传品、广告、招贴以及旅游纪念品等。

  (3)有关国情介绍、景点介绍的录音带、录像带、电影片、幻灯片等。

  在旅游业发达的国家,对图文声像导游极为重视,各大中城市、旅游景点以及机场、火车站、码头等处都设有“旅游服务中心”或“旅游问讯处”,那里摆满了各种印制精美的旅游宣传资料,人们可随意翻阅,其中大部分供问讯者自由取走;工作人员还热情、耐心地解答有关旅游活动的种种问题并向问讯者提供很有价值的建议。

很多旅游公司向公众放映有关旅游目的国家(地区)的电影或录像,举办展览会等来影响潜在的旅游者。

组团旅行杜一般在旅游团集合后、出发前都要为旅游者放映有关旅游目的地的电影、录像或幻灯片,散发“旅

  游指南”等材料,帮助旅游者对即将前往游览的目的地有一个基本了解。

很多博物馆、教堂和重要的旅游景点装备有先进的声像设施,方便游人参观游览并帮助他们比较深刻、全面地理解重要景观的历史、人文价值和艺术价值,从而获得更多的享受。

  (4)自动讲解器。

许多景区(点)为方便游客的观赏和游览,配置了多种语言的该景区(点)的自助讲解器。

  (5)智慧旅游。

它是利用移动云计算、互联网等新技术,借助手机终端设备,使游客与网络实时互动,根据网上提供的相关旅游信息,进行旅游行程安排或适时调整旅游计划。

  

(二)实地口语导游方式

  实地口语导游方式,亦称讲解导游方式,它包括导游人员在游客旅行、游览途中所作的介绍、交谈和问题解答等导游活动,以及在参观游览现场所做的介绍和讲解。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导游服务方式将越来越多样化、高科技化,图文声像导游方式形象生动、便于携带和保存的优势将会进一步发挥,在导游服务中的作用会进一步加强。

然而,同实地口语导游相比,仍将处于从属地位,只能起着减轻导游人员负担、辅助实地口语导游方式的作用。

但基于导游服务的特殊性,实地口语导游方式不仅不会被图文声像导游方式所取代,而且将永远在导游服务中处于主导地位。

这是因为:

  1.导游服务的对象是有思想和目的的游客,需要导游人员提供有针对性服务不同的游客,由于社会背景和旅游动机的不同,出游的想法和目的不尽相同,有的人会直接表达出来,有的人比较含蓄,还有的人可能缄默不言。

单纯依靠图文声像这千篇一律的固定模式介绍旅游景点,不可能满足具有不同社会背景和出游目的游客的需要。

导游人员可以通过实地口语导游方式观察游客的举止行为,同游客进行接触和交谈,了解不同游客的想法和出游目的,然后根据游客的不同需要,在对参观游览的景物进行必要介绍的同时,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进行讲解,这绝不是一台机器,甚至一个高智能的机器人所能办到的。

  2.现场导游情况复杂多变,需要导游人员及时、灵活、妥善处理现场导游情况纷繁复杂,在导游人员对参观游览的景物进行介绍和讲解时,游客中有的人会专心致志地听讲,有的人则心不在焉,有的人还会借题发挥,提出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

这些情况都需要导游人员在讲解过程中沉着应付,妥善处理。

一方面在不降低导游服务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满足那些确实想了解参观游览地景物知识的游客的需要,另一方面想方设法调动那些对参观游览地不感兴趣的游客的游兴,对提出古怪问题的游客做必要的解释,以活跃整个旅游活动气氛。

此类复杂情况也并非现代科技导游手段可以做到的。

此外,在现场导游服务过程中,还可能出现意料不到的情况,如游客突然患病、贵重物品遗失、不幸摔伤等都需要导游人员及时、灵活、妥善的处理。

  3.旅游是一种人际交往和情感关系

  旅游是客源地的人们到目的地的一种社会文化活动。

游客通过到异国他乡的旅游,了解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社会文化,接触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人们,实现不同国度、地域、民族之间的人际交往,建立友谊。

导游人员是游客首先接触而且接触时间最长的目的地的居民,导游人员的行为举止,言谈话语及讲解方式都会给游客留下深刻的印象。

通过导游人员的介绍和讲解,游客不仅可以了解目的地的文化,增长知识,陶冶情操,而且通过接触目的地的居民,特别是与其相处时间较长的导游人员,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和交往,游客与导游人员

  之间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种情感交流,即不同国度、地域、民族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

虽然这种友谊不一定用语言表达出来,但对游客和导游人员来说都是

  十分宝贵的,这同样是高科技导游方式难以做到的。

  三、导游服务的范围

  

(一)导游服务的范围

  导游服务范围是指导游人员向游客提供服务的领域,换句话说,就是导游人员业务工作的内容。

在旅游接待工作中,目的地向游客提供的服务是多方面的,包括行、游、住、食、购、娱,以及邮电通信、入出境、医疗等,其中导游人员提供的服务虽是其中的一部分,然而却是最重要的一部分,涉及上述诸多方面(如图1-1所示)。

归纳起来,导游服务大体可分为导游讲解服务、旅行生活服务和市内交通服务三大类:

  图I-I导游服务分类图

  1.导游讲解服务

  导游讲解服务包括游客在目的地旅行期间的沿途讲解、参观游览现场的导游讲解以及座谈、访问和某些参观点的口译服务。

  2.旅行生活服务

  旅行生活服务包括游客入出境迎送、旅途生活照料、安全服务及上下站联络等。

  3.市内交通服务

  市内交通服务是指导游人员同时兼任驾驶员为游客在市内和市郊旅行游览时提供的开车服务。

这种服务在西方旅游发达国家比较多见,目前在我国还极为少见。

  

(二)导游讲解服务、旅行生活服务同旅游接待服务的关系

  导游人员向游客提供的导游讲解服务和旅行生活服务是旅游接待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从导游讲解服务来说,游客到目的地来主要是为了增加对目的地社会文化等方面的了解,获取在目的地的旅游经历。

旅游目的地的旅游接待工作就是要满足游客的这种需要,满足的办法则是安排游客在目的地参观游览,而导游人员带领游客参观游览并对参观游览的内容及相关知识进行讲解或翻译是实现游客需要的主要途径。

通过导游人员的介绍、讲解或翻译,帮助游客认识一个国家(或地区)及其民族的历史文化、传统习俗、生活方式和现代文明,进而了解他们的精神面貌、价值观念和道德风尚,使游客对所访的目的地的社会文化和精神风貌有切身的体验。

  其次,从旅行生活服务来说,它也是目的地旅游接待工作不可缺少的一环。

在现代,游客以实现享受需要为其出游的主要目的之一。

因此,认真做好游客的旅行生活服务显得十分重要。

在这方面,导游人员是做好游客旅行生活服务的重要环节,除了迎送游客、帮助游客住店离店、安排行李运送、注意保护游客安全等项事宜外,还要与饭店、餐馆、商店提供的住宿、餐饮、购物等服务进行必要的沟通,使游客在旅游期间的生活顺利、愉快,这不仅有利于游客增加对目的地的认识和了解,提高游客的满意程度,而且也有利于激发游客对目的地旅游的兴趣,增加对导游人员为其提供各项服务的好感和信赖。

总之,做好游客的旅行生活服务会给游客留下美好的印象。

  导游讲解服务与旅行生活服务之间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

虽然二者满足游客需要的方面不同,然而它们都是游客整体旅游需要的一部分,相互之间既密切联系,又互相补充。

对导游人员来说,一个方面服务上的某些欠缺在某种程度上可用另一方面服务的加强予以弥补,即高质量的导游讲解服务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弥补旅行生活服务上的某些不足,反过来热情周到的旅行生活服务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弥补导游讲解中的某些不足。

  第三节导游服务的性质和特点

  一、导游服务的性质

  导游服务的性质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由于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民族文化的不同,其政治属性也不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