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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寿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汉寿县“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根据《汉寿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常德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工作回顾

(一)“十二五”环境保护取得的成就

过去的五年,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以改善县域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为根本出发点,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业强县、城镇兴县、旅游活县、幸福汉寿”发展战略,大力实施环境污染整治,推进节能减排,突出生态创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环境质量得到了大力改善,较好地实现了“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任务。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业污染得到集中整治。

严把项目审批关。

从源头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对于不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不能实现达标排放、不符合产业政策或不符合规划布局要求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审批。

五年来,全县共审批工业建设项目137个,否决不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8个。

强化污染源日常监管。

采取计划执法、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和夜间巡查等形式,结合每年开展的“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偷排或超标排污行为,确保了企业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五年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539人次,检查企业530家次,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325件,关停违法排污企业11家。

大力开展了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治理。

“十二五”期间,全县共投入工业污染治理资金2.5亿多元,完成了医药、化工、苎麻脱胶、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通过重拳治污,全县重点工业污染企业基本实现了达标排放。

2、农村环境面貌大力改观。

①实施了一批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从生态建设,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口子上积极争取上级环保投资1500多万元,开展了两个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及10个重点村的集中整治,其中东岳庙乡綦桥村、朱家铺镇白马村、毓德铺镇相公山村、太子庙镇永兴村、缸儿口村、大南湖乡五竺山村、新兴乡杨李村、周文庙乡南台村、洲口乡猴王村分别争取省级环保专项资金30-50万元开展了农村环境专项整治。

2011年,实施了岩汪湖镇环境连片整治项目,项目总投入7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57万元,省财政投入143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30万元。

在岩汪湖镇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地污染治理,对内江水体清障、清淤、清废;建设了一座日处理80吨的垃圾压缩中转站;在主干道旁修建了300个垃圾收集池,配套了垃圾清运车、可回收型垃圾桶;建成了一座日处理能力500吨的生活污水处理站。

2012年,实施了太子庙镇环境连片示范区整治项目,对太子庙镇沙洋坪、排形、倒流坪、黄福、天星、镇居委会开展了农村环境集中整治。

实施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四大工程建设。

项目总投资71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48万元,省财政投入142万元,县财政配套资金215万元。

②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县环保局会同县畜牧局及乡镇政府对全县畜禽养殖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加强了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了养殖业主的环保法律意识,引导养殖业主积极开展污染治理。

全县共有大小畜禽养殖场212家,分布在全县各乡镇。

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畜牧局和各乡镇政府配合,对全县畜禽养殖场进行了集中整治。

通过科学划定禁养区、严格环评审批程序、配套建设处理设施等措施,我县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关闭违法排污养殖场16家,改扩建35家,补办环评审批手续12家,环保验收18家。

共投入治理资金1030万元。

③形成了农村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每年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成立由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农办、环保、财政、农业、水利、畜牧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分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制定年度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落实整治措施,并将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每月对各乡镇农村环境整治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打分,评出前三名和后三名,对前三名给与一定资金奖励,后三名给与相应资金处罚。

县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投入,每年年初,将农村环境整治专项投入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各乡、镇、村建立了专门的环境卫生保洁队伍,配置了垃圾清运设备,形成了长效管理机制。

通过一系列有效整治措施,全县农村暴露垃圾得到了有效处理,农村环境面貌有了大幅度提升。

3、饮用水源得到有效保护。

一是划定了饮用水源保护区。

相关乡镇与县政府签订了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责任状,确保不出现因责任不到位或防治措施不力而造成农村饮用水源污染的情况。

全县共划定16个1000人以上的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其中6个地表水源保护区,10个地下水源保护区,并获得了省政府正式批复。

二是控制投肥养殖。

在饮用水重点保护水源和农村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解除并不再签订投肥养殖承包合同,对纳入水源保护范围的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投肥养殖。

不属于饮用水源的河流、湖泊等,进一步规范养殖行为,改投有机肥为生物肥,倡导生态养殖。

三是压减珍珠养殖面积。

五年来,全县共压减珍珠养殖面积7万亩。

四是加强了饮用水源地日常环境监管。

县环保局每月对全县主要河流、断面水质进行一次常规监测,及时发布水质状况,并建立了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故应急机制。

4、大气环境整治成效明显。

县政府办制定下发了《汉寿县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充分明确了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

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各责任单位制订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了各项整治工作。

通过实施大力整治,全县建筑企业和渣土运输车辆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县城区燃煤锅炉实施了“煤改气”,整治乡镇燃煤锅炉16台,取缔淘汰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5台,关停粘土砖瓦厂16家,拆除黑烟囱8座,县城振兴路“油烟一条街”得到集中整治,餐饮业按标准安装了油烟净化器。

建设了县城大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启动了机动车环保标识管理。

通过一系列工作举措,全县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5、生态建设得到大力推进。

开展了省级生态功能县考核,完成了生态县建设规划修编。

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为重点,完善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了农村改水改厕工程,推动了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创建了省级生态乡、村。

至今全县已成功创建了25个省级生态乡镇、1个国家级生态村、14个省级生态村,省级生态乡镇达到了86.2%。

保护了森林资源。

全县森林资源总蓄积18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32.83%,森林绿化面积达到20万亩。

发展了生态旅游业。

通过打造清水湖旅游度假区,实施西洞庭湖湿地重点保护,开发鹿溪森林公园项目,实施云台山旅游开发项目,有效保护了我县自然资源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县域生态旅游产业名牌效应日渐显现。

6、节能减排任务顺利完成。

完成了节能减排重点项目。

关停粘土砖瓦厂16家,整治工业污染减排项目2个,畜禽养殖减排项目18个。

新建了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太子庙污水处理厂,完成了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增加管网5.8公里,污水收集面积增加1.5平方公里。

十二五末,万元GDP总值能耗降低了15%,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了22%。

县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了80%,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达到了85%。

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在2010年基础上削减2072.2吨,削减率16.22%;氨氮削减436.19吨,削减率31.29%;二氧化硫削减率9.09%;氮氧化物削减率8.57%。

完成了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7、环保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开展了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通过改善环境监察、监测用房条件,配备环保仪器设备,充实人员技术力量,组织专业人员技术培训,环保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五年来,业务及办公用房两次整修,投入维修资金50余万元,添置了300多万元的监测仪器设备,派遣专业人员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环保专业培训30人次。

硬件设施逐步完善,技术水平得到提升,业务范围相应拓展,启动了PM2.5大气自动监测。

环境保护技术能力得到了省环保厅的充分认可。

2012年,县环境监察大队通过了国家中部地区环境监察三级标准达标验收。

2013年,县环境监测站通过国家三级站达标验收。

8、社会环保意识全面提升。

每年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环保世纪行活动。

县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组织环保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

六。

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开展广场宣传和新闻采访活动,多次组织了生态摄影巡回展、中小学生环保征文竞赛、新《环保法》知识竞赛与百日宣传、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发放生态宣传读本、宣传画5000余册,在县电视台开辟了环保专栏,高频度播放环保知识及环保执法情况。

通过大张旗鼓地宣传环境保护,广泛动员公众参与共同维护全县的生态、居住环境,全县人民环境保护意识得到较大提升,形成了人人关注环保、人人参与环保、人人保护环境的良好氛围。

过去的五年,通过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举措,在经济实现平稳较快增长的同时,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态势。

城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农村空气环境质量优于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县域范围内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水质得到了有效保护。

其中目平湖水质达到II类标准,太子河、向阳河、沧浪河达到III类水质标准,全县小II型以上水库基本达到III类以上水质标准。

自然生态环境得到良性发展。

(二)“十三五”面临的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虽然我县各种污染物随时间累积,在空间集聚,加重了个别区域的生态环境压力,但仍然处于重要发展机遇期。

主要面临三大机遇,即:

1、经济增速换档,环境压力进入调整期。

2、新型城镇化战略实施,污染物新增量涨幅进入收窄期。

3、能源日益清洁化,排放强度进入回落期。

同时也面临三大挑战,即:

1、污染治理迟疑不决,患得患失。

2、点状污染布局零散,面上扩张。

3、产能化解尴尬无奈、进退两难。

从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我县将处在加速发展的承压转型期、创新发展的转换接续期,环境保护要立足县情,准确把握政策和机遇,坚持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包容性发展,在深化环保工作任务,健全完善环境监督、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构建社会行动体系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与探索,使我县的环境保护工作和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生态文明理念引领环境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线,统筹治污减排,生态保护、风险管控和环境质量改善,打赢大气、水体、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实施“工业强县、城镇兴县、旅游活县、幸福汉寿”战略,全力打造适应建成小康社会的环境质量标准。

(二)基本原则

根据指导方针,“十三五”时期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标本兼治。

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十三五”环境保护核心工作来抓。

坚持生态优先与科学发展并重,把推动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

——坚持深化改革、制度创新。

“十三五”环境保护目标导向从管控污染物总量为主向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主转变,工作重点从主要控制污染物增量向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协同转变,管理途径从主要依靠环境容量向依靠环境流量、环境容量的动静协调、统筹支撑转变。

以“三个转变”为抓手,主动回应社会新期盼。

——坚持依法治县、法治管理。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健全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求相符合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以环评作为结构调整的调节器、绿色转型发展的助推器,强化源头管理,严控新建污染源,严管现役污染源,严查风险污染源,禁止无证排污和超标准、超总量排污。

——坚持信息公开,社会共治。

通过建立合理机制,构建有效渠道,加强对政府、企业的监督,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激化全民环保意识,形成全民一致行动。

三、规划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辐射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生态管治、环境监督和行政执法体制、环境资源审计、环境责任考核等法规制度取得重要突破。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生态文明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

(二)具体目标

水环境质量方面:

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标,城区内无黑臭水体,现状水质优于Ⅲ类水体保持稳定,全县基本消除劣五类水体。

大气环境质量方面:

县域空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350天以上,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浓度明显下降,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和臭氧平均浓度达标。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

全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标率不低于90%,新增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保障率100%,完成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试点2个,区域土壤综合治理示范区1个(五乡历史金矿遗址)。

生态环境方面:

水土流失面积只减不增,生态系统维护稳定、生态服务功能有所改善。

环境风险防控方面:

杜绝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环境和人群健康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基本完善。

(三)主要指标

1、总量控制指标

严格执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十二五”减排总量的基础上明显下降。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将纳入总量控制性约束性指标,排放强度逐年下降。

2、污染控制指标

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100%

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率95%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8%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100%

实行清洁生产审核率90%

3、环境质量指标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5%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55dB

环境噪声功能区达标率≥95%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70dB,交通噪声小于70dB的路段比例>95%

4、生态环境保护指标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80%

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0%

规模化养殖企业粪便综合利用率93%

规模化养殖企业污水排放达标率90%

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达到国家级规范化建设标准

生态乡镇占全县乡镇比例达到100%。

5、监管能力建设指标

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宣教、应急能力建设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

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运行联网率100%

环境监测、监察业务用房基本建成。

四、重点任务

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环保工作必须树立新思维,加快实现三个转变,进一步深化落实质量改善、治污减排、生态保护、风险管控等战略任务,加强制度建设。

(一)以质量改善为主线,适应社会新期待。

1、建立健全全面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实行刚性约束。

一是确立全面环境质量改善管理的目标指标体系,把环境质量不降级,环境服务功能不后退作为发展的底线和最基本要求;二是建立全面环境质量管理的工作体系,完善排污许可和环境许可制。

2、推进水、大气和土壤三大重点领域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在加强环境增量管理的同时,着力加强环境存量治理,推进重点企业、重点区域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

“十三五”我县水环境质量改善方面:

一是建设河湖连通工程。

以沅南、西湖区和南部山区三个相对独立的片区,实施河湖水网、水库、山塘的连通治理,解决水多、水少、水不活的突出问题。

二是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对沧浪河、西湖高水河、南湖撇洪河、沧水河、高桥河5条河流进行专项治理。

三是县城区水环境生态治理工程。

通过对堵口河——城北河——沅水水滨景观带建设和沧浪河城市防洪生态景观工程建设,打造水生态文明县城。

土壤环境质量改善方面:

在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县土壤环境功能进行区划,明确土壤分区控制、利用和保护政策。

对重点敏感区和浓度高值区进行加密监测、跟踪监测,对土壤污染进行风险评价,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物场地进行土地流转和二次开发,防止污染场地不当开发造成的污染事件。

根据土壤污染等级和危害程度,建立有限修复污染土壤清单,制定分区、分类、分期修复计划。

对污染严重,不适宜种植、养殖的土地,依法提出调整土地用途的建议,提高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

对于土壤污染严重影响人体健康的区域,实行居民搬迁,并防治污染扩散。

重点支持五乡(三和、崔家桥、龙潭桥、东岳庙、岩咀)淘金废弃片区开展含氰化物土壤恢复工程建设和沅水工业污染流域带开展含镉土壤恢复工程建设。

大气环境质量改善方面:

①加大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

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锅炉,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作,首选天然气、电等新能源。

积极有序开展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

推广使用高效净化型吸油烟机。

②加快重点企业脱硫、除尘改造工程建设,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制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

③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施工扬尘监管,积极推进绿色施工,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现场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

渣土运输车应采取密闭措施,并逐步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等低尘作业方式。

大型煤堆、料堆要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

推进沟渠、道路两边绿化,扩大建成区绿地规模。

④加强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推进汽车升级换代。

3、全面启动实施环境质量达标改善工作,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饮用水水源保护:

根据《汉寿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切实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建设好县城区与乡镇供水能力匹配的备用水源。

2017年底,依法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有关的建设项目和直接排污口,对全县6个地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全部设置警示标志,周边建设隔离防护设施,严禁开挖采砂等。

对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开展综合整治。

建设好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水源地水质安全。

从2018年起县城区饮水安全状况信息要向社会公开。

环境功能区管理:

根据我县“一区四园”(高新区、蒋家嘴工业园、军山铺工业园,以聂家桥为中心的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以罐头嘴为核心的农副产品加工园)产业定位,科学划定环境功能区,执行有差异化的环境管理体系,采取分区实施、分类指导的原则,划定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不同区域实施有区别的环境政策,优化产业布局。

在禁止开发区内,不得进行除景观保护、文化展示等用途以外的项目建设,除新建与保护需要直接相关的建筑之外,不得新建其他建筑;在限制开发区内,应当发展绿色无污染农业,依法保护基本农田,不得兴建除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和村镇建设等项目以外的一般产业项目,限制一般工业开发项目;在重点开发区,坚持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科学合理利用环境承载力,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

(二)以治污减排为抓手,适应经济新发展。

“十三五”通过治污减排调整经济结构,做到“应治必治”,使产能失衡达到产能再平衡。

1、优化总量控制实施。

夯实精细化管理基础,完善统计、监测体系,明确企业自主监测法律责任。

制定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总量控制方案,将工程、技术、管理、政策等纳入总量控制的重点内容,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排放总量控制和综合性的排污许可。

2、实行全过程治污减排。

以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镉等七种主要污染物为重点减排对象,严格控制增量,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加大治污投入,优先削减存量,有序引导增量,确保实现各项减排约束性指标,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结构减排:

提高环境准入门槛,预防新建项目盲目建设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限制现有企业盲目扩张和低水平扩能,积极引导项目进园区,污染比较严重的项目向专业园区集中。

加快技术改造和落后产能退出步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对治理无望、治理成本过高和两高一资落后企业。

要坚决淘汰退出,“十三五”末我县粘土砖厂要全部淘汰退出,推广使用新型建材。

工程减排:

在做到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挖掘减排潜力,加大污染深度治理和工艺技术改造力度,提高行业污染治理水平。

“十三五”期间,广源、鑫源、凯伦堡、德乐、紫阳5家苎麻脱胶企业废水处理升级改造。

继续推进公共治污设施建设,提倡污水集中处理。

“十三五”期间城区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万吨/日,配套建设污泥无害化处理和除磷、除氮设施;完善并扩建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实行雨污分流。

因地制宜推进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的建制镇建设污水处理厂。

“十三五”期间,新建蒋家嘴、罐头嘴2个处理规模1万吨/日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40km。

加大城区锅炉改造力度,到2020年城区所有锅炉实行“煤改气”。

管理减排:

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稳定高效运转。

重点加强已建成污水处理厂以及重点污染源的监督,切实提高设施的运转率,充分发挥自动监控设施的作用,严惩偷排、停运等违法行为;加强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减少或杜绝跑、冒、滴、漏;强化对重点行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把清洁生产审核作为审批、验收、污染物减排量核算的重要因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全面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落实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依照有关规定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

加强机动车氮氧化物控制,提倡绿色消费,鼓励公交出行。

(三)以生态保护为目标,适应文明新水平。

生态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文明水平的体现,是当前环境的需要,亟待加强保护建设。

1、建立完善生态管治制度,严守《汉寿县建设生态县规划》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环境保护的绩效考评制度,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指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

建立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行政审计和离任审计。

2、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系统管理,维护我县生态安全。

一是结合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建设,推进洞庭湖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实施,重点完成西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建设、周边工业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等系列生态安全保障工程,有效防止水体富营养化。

二是以提升生态功能区为契机,加强生态文明县创建。

三是以西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鹿溪森林公园建设为抓手,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3、完善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促进生态保护。

以生态资产、环境资产核算为基础,积极完善生态补偿。

以编制绿色投入产出表为基本依据,探索建立多样化生态补偿机制。

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为载体,激励各乡镇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四)以风险管控为重点,适应监管新常态。

严格源头防控、深化过程监管,强化事后追责,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从布局和结构入手,改善环境安全总体态势。

以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为推手,以环境准入为前提,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降低突发和积累性环境风险。

2、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管理,实现环境安全。

一是加强“白色污染”治理。

农村生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定点存放、统一收集、集中处理,集镇周边地区推广采用“户分类、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模式,统筹布局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理设施,在交通不便的山区,积极探索生活垃圾生物堆肥等综合利用途径。

二是加强重点企业污染源的治理力度。

切实抓好重点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坚持查处擅自闲置污染处理设施的行为,坚持打击偷排、漏排违法行为,特别要抓好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工业企业监管,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和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要按管理权限实施限期治理和关闭。

三是加强畜禽污染防治。

划定禁养区和限养区,规模化养殖场逐步从水源保护区、集中居住区撤除,向丘岗山区发展,推广生物发酵床,垫料养殖等较先进的养殖方式,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全面推行“零排放”生猪养殖示范基地建设。

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固态粪污宜采用自然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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