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磊华混凝土搅拌站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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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磊华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三亚磊华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
三亚磊华实业有限公司
评价单位:
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概述
随着海棠湾镇的发展和周边旅游业的开发,对商品混凝土的要求也日益强烈。
根据海南省关于建筑工地必须统一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强制规定,所有建筑工地均不得自行生产无质量保证的混凝土,这有利于提高混凝土供货质量,以提高建筑物的质量水平和使用寿命。
为此,三亚磊华实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建设三亚磊华搅拌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位于三亚市海棠湾镇升昌村,占地面积18807m2;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商品混凝土50万m3。
2014年12月三亚磊华搅拌站项目开始运营。
项目由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材料仓库、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及公用工程等组成;项目占地面积为18807m2,总建筑面积约为2350m2;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生产线,该生产线采用电脑配比控制混凝土生产技术,生产过程全密封,污染较小。
2016年12月项目建设单位三亚磊华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文华东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随即组织人员勘查现场,收集、分析相关资料,按照《环境保护法》、《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6号)、《海南省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琼环函[2016]73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的建设特点,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现状评估报告。
本次主要评价重点: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估,污染防治措施及其有效性评估。
综合评价认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已基本落实环保措施,报告针对存在的现状问题,提出相关整改要求,建设单位可进一步完善落实,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1、项目概况
1.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项目名称:
三亚磊华混凝土搅拌站项目。
(2)建设单位:
三亚磊华实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三亚市海棠湾镇升昌村,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
N18°25'10.68",E109°46'37.10",地理位置详见图1-1。
(4)项目建设及投产时间:
2014年9月开工建设,2014年12月开始正式营运。
(4)项目性质:
新建,混凝土搅拌站。
(5)项目实际总投资:
1500万元人民币。
1.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1.2.1工程组成
项目占地面积为18807m2,总建筑面积约为2350m2。
建设内容主要有搅拌站、办公室、食堂、宿舍区等,本项目拟采用目前国内先进的商品混凝土搅拌生产线,该生产线采用电脑配比控制混凝土生产技术,生产过程全密封,污染较小,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表1.2-1。
表1.2-1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1
生产规模
万m3/年
50
2
占地面积
m2
18807
3
建筑面积
m2
2350
4
其中
办公楼
m2
400
职工宿舍、食堂
m2
1000
生产线
m2
300
原料堆场
m2
600
储油罐、发电机等设备间
m2
50
5
劳动定员
人
35
1.2.2产品方案
项目生产产品为商品混凝土设计生产线为2条,设计年生产能力为50万m3商品混凝土。
项目产品方案见表1.2-2。
表1.2-2产品方案表
序号
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
产品名称
及规格
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数
1
商品混凝土生产线2条
混凝土
50万吨/年
300d/2400h
1.2.3生产设备及原辅材料
本项目由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原材料仓库、行政办公及生活设施及公用工程等组成。
主要生产设备,见表1.2-3。
表1.2-3主要生产设备
设备名称
单位
规格
数量
备注
水泥储罐
台
200吨容量
6
物料输送装置
台
/
2
装载机
套
/
2
砼搅拌站
台
/
2
混凝土输送车
台
30
洒水汽车
台
2
混凝土泵车
台
6
柴油储罐及加油机
套
30t容量
1
备用发电机
台
500KW
1
本项目的原辅材料有水泥、标石、沙、粉煤灰、外加剂等,如下见表1.2-4。
表1.2-4主要原材料
序号
名称
用量
单位标准
备注
1
水泥
20万t/a
0.4t/1m3混凝土
当地采购
2
标石
36.5万m3/a
0.73m3/1m3混凝土
委托订购
3
砂
32.5万m3/a
0.65m3/1m3混凝土
委托订购
4
粉煤灰
1万t/a
1万吨/50万m3混凝土
委托订购
5
外加剂
3500t/a
0.007t/1m3混凝土
委托订购
6
水
10万t/a
0.2t/1m3混凝土
市政给水,生产用水
7
电
50万kwh/a
1kwh/1m3混凝土
从市政电网接入
8
柴油
307.0t/a
1.02t/a
其中运输车辆使用300t/a,柴油发电机使用7t/a
1.2.4公用工程
(1)给排水
给水:
项目由市政管网统一供给,用水量为396.39m3/d。
排水: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雨水排入雨水沟内。
污水产生量为7.44m3/d。
项目员工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清洗废水产生量为46.5m3/d,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2)供电
本项目电源来源于市政电网。
(3)运输
项目原材料及产品进出厂均使用汽车运输。
(4)绿化
项目绿化面积约为5000m2。
表1-5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项目名称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辅助工程
原料堆场
600m2
—
公用工程
给水
396.39m3/d
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排水
7.44m3/d
生活污水
供电
50万度/年
市政电网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
除尘器、油烟净化器、砂石封闭储存间
废水处理
53.94m3/a
化粪池、沉淀池
固废收集
/
垃圾箱
绿化
5000m2
1.2.5总平面布置
本项目将砂石料堆场设置在项目西南部、生产线设置在厂区的南面,办公楼、宿舍楼、食堂等设在用地北面,储油罐及加油机位于项目西侧。
食堂及办公用房、宿舍楼距离堆场较远,不会受到石料堆场扬尘的影响。
项目的厂区大门设于南面,从乡村道路直接进入厂区道路,项目周边及办公楼、宿舍区设有绿化带,平面布置线条清晰、便于出入,环境优美、舒适。
建设项目位置图见图1-1,项目周边用地状况图见图1-2,项目平面布置见图1-3。
1.2.6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职工人数35,采用一班8小时工作制,年工作日300天。
1.3项目运营情况及环保投资
1.3.1项目建设运营情况
项目于2014年建成投产。
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相关环保设施与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厂区内设置了废水收集系统,生产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
项目水泥筒库顶呼吸孔及库底采用由除尘器除尘,项目砂石堆放区采用洒水抑尘,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排放。
项目厂区运营情况较好。
1.3.2项目环保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环保投资64万元,占总投资的4.27%,项目主要环保投资详见表1-6。
表1-6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污染源分类
环保措施
环保投资
(万元)
备注
1
水污
染源
沉淀池、化粪池
17
已建
隔油池
3
未建,须新增
2
气污
染源
除尘器除尘
10
已建
油烟净化器
1
已建
洒水抑尘
1
已建
砂石封闭储存间
5
未建,须新增
3
噪声
单独的设备间
2
已建
4
固废
生活垃圾收集箱
5
已建
5
生态
绿化
20
已建
6
合计
64
图1-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1-2厂区平面布置图
项目厂区现状项目东侧升昌村住户
项目南侧荒草地项目西侧升昌村住户
项目北侧升昌村住户项目东,西、北侧芒果地
图1-3项目场地及周边环境现状图
2法规、标准和敏感目标
2.1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家主席[2014]9号令);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主席〔2002〕77号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15〕31号令);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08〕87号令);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1996〕77号令);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主席〔2004〕31号令);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主席[2012]54号令);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998〕第253号);
(9)《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
(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发展改革委2013第21号令,2013年2月16日修订);
(11)《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环发〔2006〕28号);
(12)《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74号);
(13)《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2007.5.23;
(1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10〕218号);
(15)《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6)《关于印发环境保护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办[2013]118号;
(17)《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第35号令),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1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2015年3月19日);
(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环办〔2012〕134号);
(2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
(21)《关于进一步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6号)。
(22)《海南省清理整治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琼环函[2016]730号);
(23)《关于做好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环评字[2016]44号);
(24)《关于印发《海南省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指导提纲》的通知》(琼环评字[2016]22号)。
2.1标准
2.1.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
本项目厂区环境空气质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厂外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标准值见下表2-1。
表2-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单位:
μg/m³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标准浓度
一级
二级
二氧化氮NO2
年平均
40
40
24小时平均
80
80
1小时平均
200
200
一氧化碳CO
24小时平均
4mg/m³
4mg/m³
1小时平均
10mg/m³
10mg/m³
颗粒物(粒径≤10μm)
年平均
40
70
24小时平均
50
150
颗粒物(粒径≤2.5μm)
年平均
15
35
24小时平均
35
75
(2)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属地块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表2-2声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dB(A)
标准
昼间dB(A)
夜间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类
60
50
(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东侧1km处为藤桥东河,藤桥东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表2-3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单位:
mg/L
序号
项目
mg/L
标准来源
1
pH值(无量纲)
6~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8)
2
COD
30
3
NH3-N
1.5
4
BOD5
6
2.1.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标准值见下表2-4。
表2-4噪声排放标准限值 单位:
dB(A)
类别
昼间
夜间
2类
60
50
(2)废气
①项目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一中水泥制品生产排放标准,无组织执行表三中的排放标准;见表2-5。
表2-5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生产过程
生产设备
颗粒物 排放浓度(mg/m3)
水泥制品生产
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有组织)
20
砂石运输、输送、装卸、储存
动力起尘(无组织)
0.5
②柴油发电机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速率标准值,其排气筒不应低于15m,其排放标准限值见下表2-6。
表2-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mg/N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NOx
240
15
0.77
SO2
550
15
2.6
③厨房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见下表2-7。
表2-7饮食业单位的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油烟
2.0
④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中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标准值见下表2-8。
表2-8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单位(mg/m3)
标准
浓度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0
(3)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给周边林地作农肥施用不外排。
生产废水循环使用。
2.3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对项目周边情况的调查,评价区周围500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地,无名胜古迹、旅游景点、文物保护等重点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范围,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保护级别见表2-9,项目周边关系见图2-1。
表2-9评价区域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序号
保护对象
规模
方位
距离(m)
保护级别
1
本项目
35人
--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一级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2
升昌村村民
24户/约84人
东侧
20
3
升昌村村民
8户/约28人
西侧
25
4
升昌村村民
4户/约14人
北侧
50
图2-1周边关系示意图
3、工程分析
3.1项目工程分析
3.1.1项目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图
(1)工艺流程
根据本项目生产工艺流程3-1。
图3-1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
(2)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生产工艺相对比较简单,所有工序均为物理过程,生产时首先将各种原料进行计量配送,然后进行重量配料,之后进行强制配料,强制配料过程采用电脑控制,从而保证混凝土的品质,之后进行计量泵送入混凝土车,最后送建筑工地。
本项目砂、石提升以皮带输送方式完成。
水泥等则以压缩空气吹入散装水泥筒仓,辅以螺旋输送机给水泥秤供料,搅拌用水采用压力供水。
本项目添加的外加剂主要为早强剂。
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输送车冲洗产生的泥浆水,经“沉淀池+蓄水池”处理后回收循环利用,不外排。
3.1.2物料平衡
本项目物料平衡表见表3-1。
表3-1物料平衡表
物料输入
物料输出
名称
类型
数量(t)
名称
类型
数量(t)
水泥
原料
180000
粉尘
废气
1.42
标石
原料
644400
尘灰
固废
919.08
砂
原料
447600
粉煤灰
原料
60000
剩余混凝土
固废
250
外加剂
原料
2400
水
原料
120000
混凝土
成品
1333229.5
输入合计
1334400
输出合计
1334400
3.1.3污染源分析
(1)废气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其来源有生产过程在输送、计量、投料过程产生的粉尘、运输车辆动力起尘、筒库呼吸孔和库底粉尘、筒库抽料时放空口产生的粉尘以及沙堆风力起尘以及柴油发电机、厨房油烟废气。
1)粉尘
本项目从进来至出料过程中,全过程封闭运行,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其来源有运输车辆动力起尘、沙堆风力起尘。
①输送、计量、投料粉尘
本项目砂、石提升以搅拌站配套的皮带输送方式完成,水泥、粉煤灰等则以压缩空气吹入散装水泥筒仓、粉煤灰筒仓等,辅以螺旋输送机给水泥秤、粉煤灰秤计量供料,本项目各生产工序均采用电脑集中控制,各工序的连锁、联动的协调性、安全性非常强,原料的输送、计量、投料等方式均为封闭式,因此在该过程产生的粉尘量不大,产生的少量粉尘主要为水泥和粉煤灰粉尘,排放方式呈无组织形式,类比海南同类项目,该项目在输送、计量、投料过程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量非常小,约为0.5t/a。
②汽车动力起尘量
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本项目车辆在厂区内行驶距离约为100m,每天最大发车空、重载最大车次为各100辆•次;空车重约10.0t,重车重约30.0t,以限速20km/h行驶,在建设单位对厂区内地面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情况下,类比海南同类项目,项目汽车动力起尘量为2.9t/a。
③筒库顶呼吸孔及库底粉尘
本项目水泥、粉煤灰均为筒库储藏,筒库库顶呼吸孔及库底粉尘产生量类比国内同类型混凝土搅拌站分析。
本项目筒库采用除尘方式如下:
库底采用负压吸风收尘装置,与库顶呼吸孔共用一台除尘器,其具有较高的除尘能力,除尘效率可以达到99.9%以上,经调查和类比同类行业可得,该部分粉尘产排情况如下表:
表3-2筒库粉尘发生量
筒库规格
数量
除尘
设施
风量
(m3/h)
入口
浓度(mg/m3)
排放
浓度(mg/m3)
总排放量
除尘
效率
(%)
总风量
(万m3/a)
粉尘排放量
容量200t
6只
除尘器
1600
10000
10
9216
0.92t/a
99.9
经计算本项目营运期该部分粉尘排放量约为0.92t/a,排放浓度为9.98mg/m3。
④砂石堆场起尘
根据有关调研资料分析,沙堆场主要的大气环境问题是粒径较小的沙粒、灰渣在风力作用下引起,会对下风向大气环境造成污染。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对沙场采取洒水抑尘,类比海南同类项目,沙堆风力扬尘和装卸扬尘的产生量约为1.1t/a。
根据《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4.2.1要求,水泥工企业的物料处理、输送、储存过程应当封闭,对块石、粘湿物料、浆料以及车船装卸料过程也可以采取其他有效抑尘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
因此,建设单位仅对砂石堆场进行洒水抑尘不满足相关环保要求,应对砂石堆场设置封闭式仓库,在设置封闭式仓库后,砂石堆场起尘量极少,可以忽略不计。
⑤项目粉尘年总排放量
经上述分析可知,项目现粉尘排放量为5.42t/a,其中无组织排放量为4.5t/a,有组织排放量0.92t/a。
在对砂石堆场设置封闭式仓库后,项目粉尘排放量为4.32t/a,其中无组织排放量为3.4t/a,有组织排放量0.92t/a。
2)食堂油烟废气
本项目定员35人,全部住宿在厂内,根据企业统计,人均油脂用量约为9kg/a,根据不同的炒炸工况,油的挥发量不同,平均约占总耗油量的2%;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单个灶头基准排风量为2000Nm3/h,每天使用时间为4h,因此项目油烟产生量为6.3kg/a,油烟产生浓度为2.16mg/m3。
建设单位在食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低于60%,即项目油烟的排放量为2.52kg/a,排放浓度为0.86mg/m3。
项目食堂油烟产生和排放情况如下:
表3-3食堂油烟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物
产生情况
处理设备
去除率%
削减量(kg/a)
排放情况
浓度(mg/m3)
产生量(kg/a)
浓度(mg/m3)
排放量(kg/a)
油烟
2.16
6.3
油烟净化器
≥60
3.78
0.86
2.52
3)备用柴油发电机
柴油发电机组运行时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SO2、氮氧化物,站内配备一台备用柴油发电机组,功率为500KW。
柴油发电机组采用含硫量小于0.1%的轻质柴油作燃料,一般在例检或停电的情况下使用,根据统计一年使用8次,每次使用时间最高为8h,单位耗油量为220g/kw·h,该发电机耗油量为110kg/h,年耗油量为7.0t。
根据类比,可计算出该柴油发电机组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见表3-4。
表3-4备用发电机尾气污染物排放一览表
污染物项目
SO2
NOx
烟气量
系数(kg/吨油)
4
2.56
12(m3/kg)
年污染物排放量(t/a)
0.028
0.018
8.4×104m3
排放浓度(mg/m3)
333.7
213.6
——
4)储油罐、加油机作用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
主要是储油罐灌注和加油作业过程造成燃料油无组织排放。
储油罐在装卸料时或静置时,由于环境温度的变化和罐内压力的变化,使得罐内逸出的烃类气体通过罐顶的呼吸阀排入大气,这种现象称为储油罐大小呼吸。
储油罐呼吸造成的烃类有机物平均排放率为0.12kg/m3通过量;储油罐装料时发生储油罐装料损失,当储油罐装料时停留在罐内的烃类气体被液体置换,通过排气孔进入大气,储油罐装料损失烃类有机物排放率为0.88kg/m3通过量;加油作业损失主要指车辆加油时,由于液体进入汽车油箱,油箱内的烃类气体被液体置换排入大气,车辆加油时造成烃类气体排放率分别为置换损失未加控制时是l.08kg/m3通过量、置换损失控制时0.11kg/m3通过量;成品油的跑、冒、滴、漏与加油站的管理、加油工人的操作水平等诸多因素有关,一般平均损失量为0.084kg/m3通过量。
综合以上4方面油耗损失,若按每天通过量为1.02m3柴油计算烃类气体的排放量见表3-5。
表3-5烃类气体排放表
项目
排放系数
通过量或转过量(m3/a)
烃排放量
(kg/a)
储油罐
呼吸损失
0.12kg/m3通过量
600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