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及地下车库工程监理现场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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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及地下车库工程监理现场管理规定

XXB地块G17-18#楼、D50-51#楼及1#地下车库工程

 

 

XX工程建设第一监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1、建设工程现场例会规定

2、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3、建设现场管理处罚实施标准

4、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5、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6、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7、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8、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9、现场文明管理实施办法

 

1、建设工程现场例会规定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科学、顺利、有序地进行,充分协调各单位的不同要求和立场,明确各方主体单位的责任,掌握工程建设中的应处理事项的内容和要求,促进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等重大问题的解决,特制定本规定:

1、参加会议的人员:

建设单位:

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各专业甲方代表

监理单位: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总监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临时通知要求参加的其它人员

2、会议时间:

每周周四上午10:

00

3、会议形式和内容:

1)集中各与会人员签到,上周例会存在问题的落实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

2上周例会对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情况的落实。

3)下周工作安排。

4、会议的发言顺序:

1)施工方介绍上周完成的工作量和下周工作计划,并

对上周进度的快慢情况予以说明原因,并提出需要协调的事项;

2)专业监理人员提出存在的问题,并对有关问题给予以合理化建议;

3)总监针对上周存在的通病予以公布、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发布本旬应注意的事项;发布应执行变更及调整;宣传政策及法规;公布处罚决定;

4)建设单位负责人对本周提出要求,并对上周施工单位的情况予以评价;

5、会议后,形成例会纪要,及时分发各单位,并在下旬例会检查时复查整改内容,对复查不合格的,将予以停工整顿,并按照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6、例会纪律:

1)手机调静音,会议期间不允许接听电话,有事必须提前请假;

2)参加会议人员迟到者交现金100元/人次;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的罚款500元/次。

3)迟到以10分钟内为限;

7、专题会议的要求,按照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二、建设工程技术管理办法

根据《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监理规范》等法律相关条款之要求,为了保证香槟小镇二期工程建设技术管理工作能够有序、科学、规范地开展,现对技术管理工作作如下决定,各单位均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1、各参建单位项目部必须由施工单位出具委托书,并任命项目部经理;实际负责人与项目经理不是同一人的,其委托应经建设单位认可。

2、项目部组成人员必须齐全,各技术人员与项目经理均应持证上岗,项目经理资质不得低于一级,技术负责人职称不得低于工程师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上岗证方允许上岗。

3、施工过程中,工人之间、班组之间、工种之产要互相检查,施工员要坚持现场指导,质检员要认真测量检查,人人抓质量,处处以数据说明质量,确保工序报验一次验收通过。

4、加强原材料控制,特别是水泥,钢材的检测,只要是不同批次必须检测,不合格绝对禁止工程,未经检测用于工程,视为使用不合格材料,其工程质量视为不合格,其工程质量不予认可,并追究使用责任。

原材料总数超过送检数而未送检的,视为无检测材料论处。

三、建设现场管理处罚实施标准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加大管理力度,促进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正常、有序地开展,保证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控制等方面工作的良性循环,达到两个文明共同发展、实施,特制定本处罚实施标准:

(一)安全类:

1、无证上岗,责令立即纠正,处罚500元/人次;

2、不能正确戴好安全帽和持工作卡上岗,责令立即纠正,处罚200元/人次;(对屡次不戴安全帽者加大处罚力度400元/人次)

3、未记录或漏缺记录安全台帐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100元/次;

4、未有安全标志或安全标志不全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50元/块;

5、无安全宣传靠牌、条幅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100元/次;

6、未按照要求及时搭设脚手架,责令立即整改,处罚200元/天;

7、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500元/处;

8、进入高、危作业无安全带的或安全带不合格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2000元/条次;

9、“三宝”、“四口”未按照要求使用和防护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1000元/处;

10、未按照用电要求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1000元/箱;

11、违反安全用电其它要求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1000元/次;

12、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20000元以上。

(二)文明施工类:

1、未按照标准进行封闭施工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500元/天;

2、未按照要求设置灯箱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500元;

3、条幅、靠牌、盆景数量低于要求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500元/次;

4、场地未硬化或不合格,材料堆放无序,责令立即整改,处罚500元/次;

5、施工现场有生活垃圾、清扫道路不整洁和现场不卫生,责令立即整改,处罚200元/次;

6、在现场聚众斗殴、打架或参与黄、赌、毒等非法活动,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处罚10000元/次;

7、未按照要求保证车辆出入无污物“抛、洒、滴、漏”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1000元/次;

8、高空抛物、扬尘等,处罚2000元/次,造成损失的及未听劝阻的处5000~10000元罚款。

9、对未完工程,现场具备施工条件,但施工单位因自身原因停工2天,2天后每停工一天,处罚:

10000元/天;

(三)质量类:

1、砼成型尺寸与设计(或变更)尺寸不符的,责令整改,处罚1000元/处,造成重大质量隐患的,处罚3万元以上;

2、砼成型后,存在麻面、蜂窝、孔洞,责令整改,处罚1000元/处;

3、砼成型后有涨模的,必须待砼28天龄期后,方允许人工细铣,否则返工重做,并处罚200元/处;

4、砼构件与设计轴线存在偏差>1.5允许偏差标准,责令返工,工期不予延长,处罚200元/处;

5、钢筋在砼成型后偏位≥1.5倍允许偏差的,责令返工,工期不予延长,处罚200元/处;

6、钢筋在砼成型后,偏位<1.5倍允许偏差的,进行打弯处理的,责令整改,处罚200元/处;

7、钢筋未按照设计施工,故意偷工减料的,处罚5000元以上,直到取消该项目部施工资格;

8、模板不合格,仍用于工程的责令整改,处罚100元/处;

9、模板标高、构件外围尺寸与设计不符的,责令整改,处罚200元/处;

10、不能按图留置接结筋或留置方法不正确的,责令整改,处罚1000元/处;

11、未按图留置予埋件的,按照要求重新留置预埋件并处罚2000元/次;

12、未按照建筑做法施工,擅自改变建筑做法的,责令返工,处罚2000元/次;

13、未能按照建筑结构统一要求施工,而只按单专业图纸(或变更)施工的,处罚2000元/次;

14、原材料进场48小时,而未能及时进行有见证送检的,处罚2000元/次;

15、砼浇筑期间,技术人员及各工种不能在岗值班的,处罚1000元/人次。

16、未经监理书面批准,擅自施工下道工序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10000元/次;

17、施工的质量、低于验评资料合格标准,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责令立即整改,限期完成,并处罚3万元以上;

18、建设期间,项目经理、技术人员未经批准脱岗,责令立即整改,处罚1000元/次。

19、填报的资料中有弄虚造假现象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2000元/次;

20、材料送检次数不足或未送检、送检不合格,而投入工程使用,工程量不予确认,责令立即整改,处罚10000元/次;

21、未按照“三检”,专职检验制度,擅自申报验收,责令立即整改,处罚2000元/次;

22、竣工时,不按照要求及时办理齐全有关手续的,责令立即整改,处罚5000元/次,并停止工程决算及工程款的支付。

其他:

1、未按规定要求上报进度计划等相关资料的,罚款1000元/次。

2、施工计划非甲方原因未完成的罚款10000元/节点。

3、对甲方及监理提出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罚款1000元/次,拒不整理的视其情节罚款并停工整顿。

4、施工垃圾未及时清理的罚款1000元/次。

施工过程中发现有其它应予以处罚的内容,上述罚款项目未详细列入的,由监理公司视其情节,另行确定罚款数额。

对监理单位整改要求不执行的,由监理单位加大处罚力度。

四、工程资料管理规定

为了工程的软件资料有序、科学地管理。

保证工程建设资料齐全、真实、客观,促进建设档案备案制度的顺利开展,根据监理规范备案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特制定本规定:

1、工程资料指:

建设的验评资料、开竣工报告、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现场技术交底材料、冬(雨)季施工方案、竣工图纸、施工日志、工程变更图纸、工程各方主体的联系单、总结报告、试验报告、原材料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等资料。

2、工程资料必须专人专职负责,并持证上岗。

其中施工企业为专职资料员(或质检员)负责,监理企业为专职资料管理员。

3、工程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详细,附件必须原件或抄件,并加盖红章,且注明原件存放处(最好放在某一幢号内集中)。

4、工程资料的签发人、签收人、时间,应为实人实地签证,禁止他人代签,印章齐全规范,内容填写真实、科学、文字语言规范。

5、工程资料应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及时提前申报,以利于监理及时组织人员监督、旁站、巡视。

6、工程资料在验收前后,均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及时签证,禁止事后补签现象发生。

7、工程资料应及时收集装册存档,避免资料不全或丢失。

8、工程资料未按工程进度整理,处罚2000元/次,不整改的,将视其情节加大处罚力度。

每周例会前,总包及分包单位将上周所整理的资料,报送监理项目部查阅,再由监理部转交建设单位进行查阅。

如未按现场施工进度同步整理资料,对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9、工程资料在竣工后应及时上交建设单位,以利于工程资料备案。

工程竣工后,未及时提交合格资料将停止办理工程结算及停止工程款的支付。

10、违反本规定,经检查属实的,按照现场处罚规定执行。

五、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

为了更好向建设单位提供服务,更好地服务于工程建设,使工程建设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法、监理规范及宿迁建设工程基建程序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本规定主要控制范围是指实体控制质量,软件资料见资料管理规范。

2、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必须健全,以项目经理为首,专职质检员、资料员、施工员、材料员、安全员应配备齐全并且持证。

工程建设过程中,人员的变动应及时通知监理,并经监理部门认可后,方允许人员的变更。

3、工程施工时,相关技术人员、项目经理应在岗指挥,项目经理脱岗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并委托授权相关人员暂时代替,避免工程无指挥人员施工。

4、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开工手续,待批准后方允许进场开工。

5、工程关键部位(如现浇主体、防水施工部位)施工时,技术人员,各班组人员不得脱岗,无人管理的工程质量等级不予确定。

6、分部工程和竣工验收,除遵照“三检”、专职检,还应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合格后应出具总结报告,并由技术负责人签属意见和签名,然后方可申报监理验收。

7、未经监理单位签字认可,禁止下道工序施工,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承担。

8、工程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9、违反本规定的,将按照现场处罚规定予以处罚,直至建议取消施工资格。

六、现场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工程使用材料符合标准规定,避免劣质材料进场和投入使用,根据监理规范及建筑质量管理条例之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现场所使用材料,必须由专职材料员进行管理,并建立进场材料登记入帐制度和使用部位登记制度。

2、工程用的材料包括砖、砂、石子、水泥、钢材、水电材料、防水材料、木材、塑钢材料、涂料及其它用于工程建设上的一切原材料、半成品、预制品等材料。

3、所使用的材料,均应提供供货单位、资质、法人代表、合同附件、材料规格、数量、等级标准、合格证、检测报告、试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

4、任何用于工程的材料,均应填报材料进场申报表,并经监理认定合格后方能用于工程。

5、经监理认定不合格的材料,必须全部按时退场,退场时必须由监理旁站监督实施,并填报退场手续,并存档入建设工程档案。

6、特殊的材料,如水泥、黄砂、碎石、钢材、防水材料、塑钢窗、涂料等材料均应列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的数量、规格和检测资数均应符合有关标准,严禁漏检少检,检测不合格或未出具报告的材料禁止投入使用。

7、用于工程使用的材料,必须与工程验评资料档案共同存档造册,并交付有关部门验收备案。

8、甲方指定的材料包括甲供材,由项目部按照验收程序送检和申报验收,并遵照本规定执行。

9、违反本办法的,将严格按照现场处罚规定执行。

 

七、现场安全管理细则

为了保证工程建设安全、科学、顺利地开展,保障施工管理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省建工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要求,制定本管理细则,各参建单位均应严格执行本细则:

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并设置专职安全员,应持证上岗,岗位人员禁止虚设和在外兼职。

2、建立安全责任制,定立安全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确定人员职责的分工范围。

3、坚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制度。

4、坚持日常的安全教育与岗前安全教育工作。

5、定期对现场安全工作进行大检查,并做好日常安全台帐工作,做到不缺记、漏记。

6、施工组织设计中,加强安全计划和技术措施,并在实施中认真落实组织设计。

7、在现场关键部位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8、进入现场的人员均应正确戴安全帽,并准备足够的安全帽以备用。

9、施工机器应由专人保管和使用,禁止非操作人员使用和操作。

10、安全通道搭设符合规范要求。

11、合理布置进出口的安全围护,做到规范、安全。

12、做好脚手架的硬化及搭设方法的标准和时间的及时性。

13、严格按照要求正确使用“三宝”,规范防护“四口”。

14、违反本安全规定按照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八、现场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针对现场用电安全要求,确保安全用电,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建筑工程用电安全标准和市建设局安全用电管理要求,制定本办法:

1、现场用电必须由专业持证电工上岗,生产期间电工禁止脱岗。

2、配电箱应满足“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的要求,外电防护措施应符合封闭严密的要求,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应符合要求。

3、配电箱内设备应符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漏电保护参数应与使用机具相匹配。

4、配电箱内的线路应分别标明用途,箱内引下线无混接现象,箱子有锁、窗、防雨蓬,并做好用电档案的记录。

5、各配电箱间、机具与配电间线路,均应使用电缆,杜绝使用附导线和单芯线。

6、各用电线路的架设应满足架设高度的要求,并符合架设安全规定;采用地埋的,应满足埋设深度和保护厚度要求,在穿越道路时,应设置钢套管。

7、照明专用回路应设漏电保护,并采用暗装加套管敷设线路。

8、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必须匹配,禁止使用钢丝代替保险丝。

9、对违反安全规定将对照处罚标准予以处罚。

九、现场文明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园林化、生态型宿迁的号召,认真配合城管、城建等执法部门的现场管理,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开展,促进两个文明建设,根据宿迁市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省建工局颁发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内容》,对现场实施安全文明工地强化管理,各单位严格遵照本办法执行。

1、施工现场必须封闭管理,应采用不低于1.8m高,240砖砌围墙,两面粉刷并刷乳白色外墙涂料,外侧应写上关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企业精神等宣传标语或采用彩钢板予以封闭。

2、施工现场大门应采用钢管焊接,并在门顶上方和门边设置宣传牌,门顶标名工程名称和施工企业(或项目部)及监理单位。

门边灯箱可以为企业精神或建设工程目标等宣传。

3、大门两侧应分别设“五牌一图”、“建筑通病标牌”、黑板通知栏,并建立门卫制度和进出工地人员登记。

4、各幢号上均应标明质量、安全、文明等标语条幅,并且总数不低于4个条幅和6个垂幅。

5、现场应不低于20盆用于绿化的盆景和不低于6块的宣传靠牌,靠牌一律为方管不锈钢成品。

6、施工场地道路必须硬化,砂、石入池,水泥有固定堆放地点,钢材等材料按类、分型进行堆放,并标明出产地、规格,且与现场总平面图应一致。

7、现场生产设施与生活设施应分别设置不同地点。

8、现场施工场地内不得有污水和雨水积存。

9、生产、办公、生活区应分别设置灭火器材。

10、现场内及指定管理区域,应确保道路畅通和卫生,并应有专人负责保洁。

11、禁止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等违法活动,并设立专职治安管理员。

12、施工人员应持工作卡上岗,管理人员与工人应分别不同颜色。

13、违反现场文明规定的,将按现场管理处罚规定执行。

香槟小镇二期工程监理部

2016年11月12日

 

香槟小镇B地块G17-18#楼、D50-51#楼及1#地下车库工程

《现场管理规定》会签单

所有会签人员,表示已阅读《现场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并同意按照该内容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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