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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煤厂机电安全检修规程

 

机电安全检修规程

 

王家岭煤业公司选煤厂

 

目录

起重作业安全检修规程-3-

高空作业安全检修规程-8-

搬运作业安全检修规程-12-

电气焊作业安全检修规程-14-

机械检修作业安全检修规程-18-

起重设备维护、保养安全检修规程-23-

压力容器维护安全检修规程-26-

胶带机更换零部件安全检修规程-31-

更换减速器安全检修规程-43-

更换电机安全检修规程-45-

更换筛机激振器安全检修规程-48-

离心机筛篮、筛框、刮刀更换安全检修规程-50-

管路、溜槽疏通安全检修规程-53-

破碎机齿板、侧梳板更换安全检修规程-55-

放射性仪器维护安全检修规程-58-

维修电工日常检修安全检修规程-61-

低压配电柜维修安全检修规程-64-

电缆敷设、回收安全检修规程-71-

高压停送电安全检修规程-75-

低压停送电安全检修规程-79-

高压配电柜的维修安全检修规程-82-

高压断路器维修安全检修规程-85-

高压互感器维修安全检修规程-88-

电机检修作业安全检修规程-91-

隔离开关作业安全检修规程-94-

避雷器检修作业安全检修规程-96-

 

起重作业安全检修规程

一、通用规程及标准

1、凡患有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听觉障碍和其它妨碍起重作业疾病及生理缺陷者,均不得从事起重作业。

2、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地方主管部门培训,取得起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3、起重作业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

起重工要熟悉各种手势、信号。

起重现场要设警戒。

4、起重设备操作工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结构、性能,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炼掌握指挥信号。

5、对大型设备、物件的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规程。

6、起重设备操作工必须从专用梯子上下,禁止无关人员登上起重机。

7、起重机作业时禁止对起重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当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时,必须停电,并挂牌警示。

8、严禁在超负荷和受冲击载荷的情况下起吊。

禁止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

9、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要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试吊确认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

10、有主副两套起重机构的起重机,其主、副机构不可同时开动。

11、钢丝绳、吊索具要定期检查。

经检查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及时销毁,严禁使用,不准与合格的钢丝绳、吊索具混放。

吊钩、吊环禁止补焊。

12、钢丝绳使用时,不准采取套绳、结扣相挂等方式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要严防扭结、压扁、弯折等现象的发生。

13、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3圈。

14、禁止两根链条交叉缠绕使用或将链条用作捆绑。

在链条出现扭扣现象时,要及时理顺,未纠正前不准操作。

15、卸扣(吊环)不允许焊接在其他物件上使用。

当两个卸扣连接使用时,应以弯曲的部位相接为宜,选用时必须符合公称要求,不准敲击或从高处往下抛掷。

禁止用其他材料的螺栓代替卸扣配套螺栓。

16、禁止将有电缆通过的钢梁、水泥梁作为起重支撑点。

钢梁、设备及楼板禁止打吊装孔,如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17、厂房内的吊装孔,每层之间必须有牢固盖板和栏杆;临时吊装孔、眼,必须设置临时栏杆、盖板和醒目标志。

18、遇有大雪、大雾、雷雨或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露天进行起重作业。

当场地照明不足时,要停止起重作业。

19、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

必须起吊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规程,并经厂长及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20、起重设备、工具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检修维护,保护装置灵活可靠。

二、作业程序及标准

作业工序

1、检查起重设备、吊具。

2、清理作业现场及周边障碍物。

3、捆绑吊装物。

4、试吊。

5、起吊作业。

6、作业完毕,清理作业现场。

7、撤离作业现场。

(一)工作前:

1、起重工根据作业内容正确选用和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

2、根据作业要求,按起重设备(工具)额定负荷选用钢丝绳及吊索具等。

3、对吊索具和人员状态进行检查。

4、检查作业场所周边环境,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二)工作中:

1、起重设备(工具)运行(起吊)前,必须鸣铃或喊话示警。

2、起重设备(工具)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手势不明时,不准作业;操作人员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作业。

3、多人配合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指挥时,必须做到:

(1)口令坚定、洪亮;

(2)信号明确、清晰;

(3)手势标准、清楚。

4、不准戴手套指挥。

5、行车挂勾人员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6、指挥和配合作业的人员,站位应有充分的避让余地,不应站在死角位置,对于高空起重作业尤其重要。

7、在吊运过程中,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8、起吊大吨位物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9、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

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10、起吊大件时,必须绑牢。

吊钩的悬挂点应与吊件的重心在同一铅垂线上。

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在偏位斜吊。

落钩时应防止吊件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11、散物件的捆扎要牢固,棱角、快口、利边或精密部件要采取衬垫规程,吊位应正确。

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12、卸扣(吊环)的螺栓拧紧后,应适当回拧1/1-1/2圈。

13、起吊方向与卸扣(吊环)螺栓环的方向必须一致,不准横向拽拉。

14、用两台起重设备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15、吊运物件要保持平衡、和缓,严禁猛拉、猛推、猛操作。

16、物件起吊后,不宜长时间高空悬挂,重物若较大时间停止在空中时,设备操作人员不许离开操作室或控制按钮。

如遇到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重物无法放下时,要将控制器恢复到零位,并立即发出信号通知下方人员避开,吊物下要立即拉好警戒围栏并设专人监护,防止他人误入,通电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17、吊运物件时,吊物上不准站人,吊物不准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

进入吊物下方操作,应事先与岗位工联系,并设好支撑装置或采取安全规程。

18、严禁任何人在起重物件下面通过或停留。

19、使用撬杠应边撬边垫好木块,严禁将手伸入物件下方。

较重物件和作业环境较复杂的场合,应有专人配合,操作中应谨防撬杠回弹伤人。

20、吊运的物件要妥善堆放在预定地点,不准乱堆乱放或将重物放在其它设备及管线上。

21、在操作过程中,发现起重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停车检查,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准操作。

22、起吊结束后,岗位工离开驾驶室或操作按钮前,应将吊钩升到安全位置,各控制器回零位,切断电源。

(三)工作完成后:

1、工作完成后,应将起吊设备开到指定位置,锁好轨钳,关好驾驶室门窗,切断电源。

2、清理作业现场。

剩余的配件、材料及更换下来的旧设备等搬运到指定地点,杂物清理干净。

3、吊索具使用完毕后妥善保管,严禁与腐蚀性物品混放。

4、确认作业现场无任何问题方可离开。

 

高空作业安全检修规程

一、适用范围

洗煤厂室内外所有高空作业。

二、通用规定:

1.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要定期体检。

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手脚残疾、高度近视以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员,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所有高空作业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特殊高空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实习人员在没有专职师傅的带领下,不得单独高空作业。

3.高空作业必须穿软底鞋、戴安全帽和安全带,不准穿硬底鞋、拖鞋、塑料鞋以及带钉或易滑的各种鞋。

4.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拴在结实、坚固的构件上,不准拴在尖锐棱角和活动物件上。

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

当遇特殊情况并经作业风险评估认为不宜系安全带的高空作业,经安监科核实后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但必须经过严格审核并采取严密有效的防范规程,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5.高空作业所用材料、物件要堆放平稳,易滚易滑的物件要采取防坠落规程。

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

上下传递物件要使用吊绳,严禁抛掷工具、器材。

6.用于高空作业的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不得有缺档。

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要置于坚实的基础上并采取防滑规程。

单面梯与地面夹角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

使用人字梯,必须挂牢挂钩。

7.上下梯子时,必须面向梯子,且不得手持物件。

8.高空作业必须设监护人,监护人要坚守岗位。

9.高空作业人员在没有采取防护规程的情况下,不准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处行走,不得坐在平台、孔洞边缘和躺在通道或其他高处休息。

10.不得站在不牢固的构件上进行高空作业。

11.室外高空作业要划出安全警示区,并悬挂“闲人免进”或“禁止通行”等警示牌,必要时要加设围栏或设专人看护,严禁行人通过。

12.进行高空焊接、气割作业时,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并严格遵守《电气焊作业规程及标准》。

13.室内作业要有充足的照明,夜间禁止室外高空作业。

14.30米以上的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要配备通讯工具。

15.禁止在高压线下进行高空作业。

16.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

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上下两层间必须有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设施。

17.遇有恶劣天气,如风力超过四级,室外禁止上吊板作业;如风力在六级以上,或遇大雾、暴雨等,禁止在室外进行高空作业。

18.因事故或灾害需室外进行特殊高空作业(包括强风、异温、雨天、雾天、夜间、带电、悬空和抢救等),必须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并经厂长和安监科审批。

紧急情况为抢救人员时,可由厂长口头批准,作业后立即报安监科。

19.起吊设备、物件要遵守《起重作业规程及标准》。

20.物件运输要遵守《搬运作业规程及标准》。

三、作业工序:

1.检修设备或在设备上方作业,或靠近低压电源作业,申请停电。

2.清扫作业现场,现场无障碍物。

3.根据施工方案采取防护规程。

如铺挂安全网,系保险绳等。

4.现场作业。

5.作业完毕后,收拾工器具,回收旧物件,现场杂物清理干净。

6.申请送电试车。

7.撤离作业现场。

四、安全技术规程

(一)工作前:

1.高空作业前,厂部根据不同作业类型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规程。

2.班组负责人接受任务后,及时了解高空作业场地情况,认定作业任务中的主要危害工序,同其他作业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制定需要的控制方法。

3.班组负责人组织全体作业人员学习安全技术规程及该项作业的风险控制方法。

4.准备必要的工具。

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自锁器、梯子、跳板、脚手架、吊篮、吊板、防护板、安全网等)的安全性能,必须完好可靠。

5.垂吊的操作绳、安全绳必须分开生根并扎紧系死,靠沿口处要加垫软物,防止因磨损而断绳。

绳子下端一定要接触地面,放绳人同时也要系临时安全绳。

6.作业人员要穿好工作服,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具。

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保险锁(安全绳上)、卸扣(操作绳上)等,如使用吊板,坐板扣子要打紧、固死。

防护用品要穿戴整齐,禁止穿硬底鞋、拖鞋、高跟鞋以及带钉或易滑的各种鞋。

7.仔细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固、牢靠。

(二)工作中:

1.站在稳固的构件或平台上,观察作业现场情况,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有坠落可能的物件,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2.工具、器材不得放在工作点边缘。

3.辅助用具要扎紧扎牢,防止坠落伤人,同时严禁携带其它无关物品。

4.作业时要注意危险标志和危险地方。

夜间如果照明不足则禁止作业。

5.登高进行电气焊作业时,手把线必须扎紧在固定地方,不得缠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

氧气瓶和乙炔瓶与高空焊接点的水平距离要保持1.0m以上。

6.监护人员要随时观察作业现场环境,发现有危及作业人员安全的隐患时,必须立即处理或停止作业。

(三)工作完成后:

1.工作完成后,清点工具、安全器械、人数。

2.清理作业现场。

作业完毕后的剩余材料,更换下来的旧备件、旧设备,现场的杂物等清理干净。

3.如作业前已经申请停电,确认设备内和设备上无人无杂物后,则通知集控室送电试车。

4.确认作业现场无任何问题方可离开。

 

搬运作业安全检修规程

一、适用范围

搬运作业。

二、一般规定

1.从事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2.从事检修人员必须熟知相关搬运知识。

3.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帽、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4.工作现场应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

5.搬运装卸作业应当轻装轻卸,堆码整齐;清点数量;防止混杂、撒漏、破损;严禁有毒、易污染物品与食品混装,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混装。

6.对性质不相抵触的货物,可以拼装、分卸。

7.对货物要进行装卸、搬运、堆垛、取货、理货分类等。

8.在搬运过程中,如使用搬运机械,要严格遵守各设备作业规程及标准。

三、作业工序

1)装卸--将物品装上运输机具或由运输机具卸下。

2)搬运--使物品在较短的距离内移动。

3)堆码--将物品或包装货物进行码放、堆垛等的有关作业。

4)取出--从保管场所将物品取出。

5)分类--将物品按品种、发货方向、需求等等进行分类。

6)理货--将物品备齐,以便随时装货。

7)工作完毕后,清理工作现场,收拾工器具。

8)撤离工作现场。

四、注意事项

(一)工作前:

1.必须认真落实备品备件的数量、质量、规格。

2.派专人检查搬运设备的完好情况,特别是起重工具及运输设备是否完好。

(二)工作中:

1.保证运输物品在运输过程的完整(无缺失和损坏)。

2.在运输过程,搬运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

3.人力搬运物品时,必须量力而行,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采取合理的搬运方式,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三)工作完成后:

1.负责人检查搬运物品的数量及物品的状态是否良好。

2.负责人总结搬运过程的安全性和及时性。

 

电气焊作业安全检修规程

一、适用范围

需要使用电气焊的设备及作业场所。

二、一般规定

1.作业现场必须通风良好,无易燃、易爆物品。

各类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必须在10m以上。

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必须在5m以上。

禁止在作业现场吸烟。

2.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焊接、气割。

3.对存放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情况不明的容器进行焊接时,应当采取彻底清洗或置换惰性气体等防爆规程,并经检查合格后才能操作。

4.因工作需要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工作时,焊工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绝缘鞋,并设专人监护。

禁止行灯变压器带入设备内部和容器内。

禁止照明电压超过12V。

禁止将漏乙炔气的焊炬、割炬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遇明火爆炸。

5.氧气瓶必须装置防震圈、安全帽、减压器。

减压器上应当设有安全阀。

使用的乙炔瓶必须直立放置,不能斜放,更不能卧放。

6.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回火防止器和减压器不得沾染油质。

7.禁止气瓶在露天爆晒。

在冬季,气瓶、回火防止器、减压器被冻住后,只许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火烤。

8.一旦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损坏或失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更换。

9.电焊设备及工具,必须绝缘良好。

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10.遇四级以上大风和雪雨天气,禁止从事户外露天作业。

在潮湿的地方作业,应当穿绝缘鞋并站在绝缘垫上。

11.工作完毕或暂停时,作业人员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详细检查现场,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三、作业工序

1.申请停电,验电后上锁;

2.清扫工作现场,把焊接面清理干净;

3.检查焊接面,确定焊接方法,调整焊接电流;

4.进行焊接;

5.清理焊渣,检查焊接质量;

6.工作完毕后,清理工作现场,收拾工器具,回收旧部件;

7.申请送电试车;

8.撤离工作现场。

四、注意事项

(一)焊接前

1.进入工作现场,检修负责人通知集控室停电,包括破碎机以及与之相关联的上、下作业环节设备的动力电源,然后检修负责人在现场进行验电,确认停电后挂牌、上锁。

2.检查焊机是否完好,是否有漏电现象。

焊机必须绝缘良好,绕组引出线穿过设备外壳时应设绝缘板。

如直接引出来,应用套管加强。

穿过设备外壳的铜螺栓接线柱,应加设绝缘圈,并用防护盖盖好;

3.焊机的接地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移动式焊机在接通电源和工作前必须接零;

4.检查焊接把线有无漏电;

5.准备好焊帽、焊条,调整相应的电流;

6.清理焊接表面,确定焊接方法;

7.准备两台灭火器,以防着火;

8.对所焊设备的下一环节设备作防火处理;

9.焊机的工作负荷应遵守铭牌规定。

焊机应放置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周围保持清洁。

(二)焊接中

1.焊接时应配戴墨镜,防止眼睛刺伤。

2.焊接过程中应敲掉焊渣,保证焊接质量。

3.在狭小的仓室或容器内焊接时,必须穿绝缘套鞋,垫上橡胶板或其他绝缘衬垫,要两人轮换作业,以便互相照顾,并有一名监护人员现场监护,随时注意焊工操作过程,以防中毒窒息或触电事故发生。

发生意外,立即切断电源抢救。

4.身体出汗衣服潮湿时,身体勿靠在带电的钢板或工件上。

5.在潮湿地点焊接作业时,地面应铺上橡胶板或其他绝缘材料。

6.更换焊条时一定要戴皮手套。

7.在带电情况下,不要将电缆线挂在脖子上或将焊钳夹在腋下搬弄工件。

8.焊工推电源闸刀,头部不要正对开关,防止因短路引起电弧烧伤。

9.改变焊机接头,改接二次回路线等,应先将电源开关断开。

(三)焊接后

1.检修负责人清点工具、人数;

2.检查下一环节设备上是否有杂物或存在隐患,并用水管浇湿焊渣和周围煤尘;

3.在确认设备内无人或其它杂物后,通知集控室送电试车,确认没有任何问题方可离开。

 

机械检修作业安全检修规程

、适用范围

选煤厂日常检修作业

、一般规定

1.凡从事检修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发证,持证上岗。

.凡操作人员都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包括工作服、安全帽、鞋、手套等)用品,女工发辫要盘入帽内,禁止带围巾、穿高跟鞋和拖鞋或赤脚在现场作业。

3.设备安装检修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4.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才能开始工作。

禁止使用有裂纹、带毛刺、手柄松动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5.使用锉刀、刮刀、錾子、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

錾子、扁铲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要及时清除。

6.使用手锤、大锤不准戴手套。

锤柄、锤头上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

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牢,用力要均匀。

工件将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

7.使用扳手时,扳手与接触部分不得粘有油质。

不得将扳手加套筒使用。

不得将扳手当作锤使用。

8.尽量使用呆扳手,如使用活板手,应与螺栓螺帽尺寸相符。

高空操作使用死板手,活板手要用绳系牢。

9.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10.采用压床压配零件,零件要放在压头中心位置,底座要牢靠,压装小零件要用夹持工具。

11.使用台钻作业,严禁戴手套,工件应压紧,不得用手拿工件进行钻、铰、扩孔。

12.拆卸设备部件,应旋转稳固。

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

取放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两侧。

13.在用导链起吊部件检修、组装时,应将链子打结保险,并必须用道木或支架垫稳。

14.设备清洗、脱脂的场地,要通风良好,严禁烟火。

清洗零件应用煤油。

15.设备上的电气线路和器件以及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交电工修理,自己不得拆卸,不准自己动手敷设线路和安装临时电源。

16.工作中注意周围人员及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脱落、工件及铁屑飞溅造成伤害。

两人以上一起工作要注意协调配合。

工件堆放应整齐,放置平稳。

17.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经过安全检查,符合有关安全规定,如有使用I类工具,必须使用绝缘手套,站在绝缘干燥的场地上或者使用漏电保护器;在金属器内及潮湿、狭窄环境内,使用II类工具,应配用安全隔离变压器或配用漏电保护器。

18.使用电动或风动扳手,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不用时,立即关闭电、气门,并放到固定位置,不准随地乱放。

19.用手提照明灯应采用安全电压,禁止直接使用220伏。

电气插头、插座破损,应请电工及时更换,不得侥幸使用或直接使用线头插入插座内。

20.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行灯或手电筒,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对头重脚轻易倒的设备,应垫实撑牢。

21.维修较大的项目,必须制定安全技术规程。

安装检修工作前,必须检查所用工具和起吊设备的可靠性。

严禁超负荷、带病、违章作业。

22.设备检修必须停电、验电、挂锁,挂锁人员本人带好钥匙,检修完成后自己开锁。

检修人员进入机器内部,必须设专人在外监护。

23.检查、检修设备内部,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行灯或手电筒。

严禁使用明火照明。

24.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应当清点工具和清理工作现场,不得将杂物或工具遗留在设备内,经检查确认一切合格后,方可通知有关部门送电试车。

25.因检修需要移动、拆除栏杆、安全罩、井盖、盖板、花格板等安全设施时,如果工作人员离开作业地点,必须在上述作业地点的周围设置临时护栏、护网,并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一切工作结束后,应当立即恢复原样。

26.检修高压、高温设备、容器和管道,应当首先采取泄压降温规程。

27.更换运转设备的传动带、传动链,必须执行停电挂牌制度。

28.检修工作中,拆下的零部件不得丢失。

检修机械零部件的接合面时,应当将吊起部分垫稳,手不得伸入其间。

检查容易倾倒的部件时,必须支撑牢固。

29.采用氧焊、加热器或感应电炉加热零件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和采用专用夹具来夹持零件。

工作台板上不准有油污,工作场地附近不准有易燃易爆物品,加热好的组件不得随地乱放,以免发生烫伤事故。

30.工作完毕或因故离开工作岗位,必须将设备和工具的电、气、水、油源断开,清理工作场地,将工具和零件整齐地摆放在指定的位置上。

31.开动设备应先检查防护装置、紧固螺钉以及电、油、气等动力开关是否完好,并空载试车检验,方可投入工作。

操作时应严格遵守所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32.工作现场应保持整齐清洁,地面做到“四无”(无积煤、无积水、无积尘、无杂物),设备做到“五不漏”(不漏煤、不漏水、不漏油、不漏电、不漏气)。

33.电气焊作业时遵守《电气焊作业规程及标准》。

34.起吊设备、部件要遵守《起重作业规程及标准》。

35.部件运输要遵守《搬运作业规程及标准》。

36.高空作业时遵守《高空作业规程及标准》。

37.压力容器维护时遵守《压力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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