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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地减水工作方案.docx

退地减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自治州现状用水超出自治区下达的用水指标较多的实际,为有序推进全州退地减水工作,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函》(新水函〔2018〕6号)、《****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印发新疆退地减水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大纲的通知》(新退减〔2019〕1号)要求,现就****开展退地减水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背景及依据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新疆水利工作,始终把治水兴水摆在新疆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

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在新疆调研期间的重要讲话和中央新疆工作协调小组第14次全体会议精神,面对新疆超量用水情况,自治区编制了《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将2020年—2030年用水总量控制目标、退地等任务逐年分解到各地州、县市。

退地减水工作作为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各行业、部门,与脱贫攻坚、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等诸多工作联系紧密。

为确保我州退地减水工作有序进行,我州根据当前用水实际情况,编制了《****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复执行。

各县市、州直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统筹推进,明确本县市、本单位工作职责,切实抓好退地减水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基本原则

㈠真实准确,精准测算。

退减地块的核定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进行认真的分析核实,各县市缺乏相应统计资料的,应当开展补充调查工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便对退减的土地进行精准测算。

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根据各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办法,结合土地属性和条件,采取不同的措施。

对无合法土地开发手续的耕地和无地表水源条件、非法机电井灌溉的土地,一律退减;对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土壤污染地块实施退减;对承包国有土地的承包大户,做较大幅度压减;对水源涵养区内耕地,15°以上坡耕地、重中度盐碱地,沙漠边缘无灌溉水源保证的耕地等,适度压减。

㈢严格管控,保障民生。

按照既定的政策或标准加以管束并从严落实退地工作,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确保规划期内耕地“红线”不突破,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农民二轮承包地不调整,确保农民基本口粮,不降低农民生活水平,保证脱贫攻坚任务的实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保护人工防护林、未成林、退地还林地及人工草地资源,为全州农牧民的生产、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屏障。

三、总体目标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用水总量控制方案的函》(新水函〔2018〕6号)及《****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实施方案》,2020—2030年全州需实现退减灌溉面积15.198万亩,其中:

博乐市退减灌溉面积任务1.388万亩(地下水);精河县退减灌溉面积任务12.31万亩(地下水);温泉县退减灌溉面积任务1.5万亩。

2020年,博乐市退减任务为0.5万亩,精河县退减任务为4.163万亩,温泉县退减任务为0.3万亩(各县市年度退减灌溉面积任务详见附表2)。

四、工作任务

㈠整理自治州退地减水工作实施方案基础资料。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退地减水工作实施方案工作大纲的通知》和《新疆退地减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要求各地州于2020年6月15日前提交落图信息和表格(附表1-1~1-8)等数据。

现需各县市、州直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1.工作进度安排。

⑴制定退减面积底图。

自治州自然资源局与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积极对接,基于最新的土地利用现状图,组织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局等相关部门,通过套核国土“三调”、永久基本农田、耕地分等定级、储备补充耕地项目、耕地精准核查、农业承包经营、农业生产基地和林地草原等相关数据库,明确不能退减的耕地范围和可以退减的耕地范围并在图上标注,形成退地减水工作底图并提供各县市人民政府。

牵头单位:

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库沙英•阿斯拜克)

配合单位:

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高翔)、农业农村局(唐虎)、畜牧兽医局(巴音布鲁克)、发改委(万里江)

完成时限:

2020年4月15日前

⑵开展县市落图工作。

各县市人民政府结合本县市退地减水灌溉面积任务,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退地减水工作底图,组织各乡镇场结合实际情况,将退减面积确定到具体地块,完成附表1-1~1-8的填写工作,并将落图电子图件及附表报州退地减水领导小组办公室。

牵头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博乐市哈力比亚提·斯拉木汗、精河县殷召强、温泉县宗卫)

配合单位:

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库沙英•阿斯拜克)、林业和草原局(高翔)、农业农村局(唐虎)、畜牧兽医局(巴音布鲁克)

完成时限:

2020年5月15日前

⑶审查报送成果资料。

州退地减水领导小组将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报送的退地减水落图信息和表格数据的灌溉面积、水量、合法性等数据信息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并将符合要求的落图信息和表格等数据报自治区退地减水工作专班。

牵头单位:

自治州水利局(苏布塔)

配合单位:

自治州发改委(万里江)、自然资源局(库沙英•阿斯拜克)、统计局(石代林)、林业和草原局(高翔)、农业农村局(唐虎)、畜牧兽医局(巴音布鲁克)、审计局(周娟)

完成时限:

2020年6月15日前

2.职责分工。

州水利局:

提供地下水井位及灌溉面积数据等,复核退减灌溉面积水量,将减水任务落到实处;负责退地减水实施方案的编制,汇总并上报。

州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畜牧兽医局:

利用现有土地调查基础资料叠加永久基本农田、土地承包经营权、耕地分等定级、储备补充耕地项目等相关部门数据,依法依规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可退和不可退区块,并提供给各县市;审核并落图经自治州复核的各县市确定的退地减水地块信息;负责提供相关技术指导。

州农业农村局:

收集各县市、各乡镇场现有耕地面积及种植业结构;协助落实耕地面积的土地属性,负责提供农民30年承包地块具体坐标的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对退减灌溉面积具体地块坐标的落实提供必要支持;收集各县市、各乡镇场的粮食生产单位产量情况;负责核实退减灌溉面积后粮食保障、农业安全生产等问题,并提出应对保障措施;对纳入退地减水面积的土地取消农业政策性补贴。

州发改委:

协助相关职能部门收集提供开展退地县市成果。

州审计局:

按照法定职责对退地工作进行审计监督审计中查出违法占地、土地非法转让、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的,依法移送纪委监委、土地、水利等主管部门处理。

州统计局:

协助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部门提供相关数据。

各县市人民政府:

退地减水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落实退减灌溉面积指标、明确乡镇场退减灌溉面积具体的地块坐标。

填报附表1-1~1-8的具体数据。

㈡开展各年度灌溉面积退减工作。

1.制定各县市《退地减水工作实施方案》。

各县市人民政府制定2020年—2030年总体退地减水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退减地块,将工作责任细化分解至相关单位、责任人,为各年度落实退地减水工作提供顶层设计。

方案制定后,报州退地减水领导小组备案。

牵头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博乐市哈力比亚提·斯拉木汗、精河县殷召强、温泉县宗卫)

配合单位:

自治州发改委(万里江)、水利局(苏布塔)、自然资源局(库沙英•阿斯拜克)、林业和草原局(高翔)、农业农村局(唐虎)、畜牧兽医局(巴音布鲁克)

完成时限:

2020年4月30日前

2.制定年度退减计划。

各县市每年实施退地减水前,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按照“治地先治水、治水先治井”和“以水定地、以电控井”的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退地减水工作计划,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全面实施“封井、减水、退地”等综合措施,将退减任务量化分配、责任分解到相关乡镇场及村队。

牵头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博乐市哈力比亚提·斯拉木汗、精河县殷召强、温泉县宗卫)

配合单位:

自治州水利局(苏布塔)、自然资源局(库沙英•阿斯拜克)、林业和草原局(高翔)、农业农村局(唐虎)、畜牧兽医局(巴音布鲁克)、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傅世勇)

完成时限:

每年1月底前

3.复核退减耕地地块。

各县市对照《县市退地减水工作实施方案》中确定的退减地块,组织相关乡镇场及单位逐一复核退减地块坐标、性质、土地所有人、地块四至坐标、计划退减水量等相关信息,确保退减地块精准且不属于基本农田及保障粮食安全、保护林草资源土地。

牵头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博乐市哈力比亚提·斯拉木汗、精河县殷召强、温泉县宗卫)

配合单位:

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库沙英•阿斯拜克)、林业和草原局(高翔)、农业农村局(唐虎)、畜牧兽医局(巴音布鲁克)、水利局(苏布塔)

完成时限:

每年2月底前

4.强化退地减水措施。

各县市组织相关乡镇场、村队利用各种载体加强宣传引导,通过与种植户签订《退地减水承诺书》等措施,力争春播前完成退地减水任务。

电力部门积极配合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时停止对退减土地的供水,杜绝列入退减计划土地出现春播行为。

对纳入退地减水面积的土地取消农业政策性补贴。

牵头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博乐市哈力比亚提·斯拉木汗、精河县殷召强、温泉县宗卫)

配合单位:

自治州水利局(苏布塔)、自然资源局(库沙英·阿斯拜克)、农业农村局(唐虎)、林业和草原局(高翔)、畜牧兽医局(巴音布鲁克)、国网博尔塔拉供电公司(傅世勇)

完成时限:

每年3月底前

5.开展退减成果上图。

落实退减工作完成后,各县市要立即开展退减地块上图确认工作,并将上图卷宗报送州退地减水领导小组备案,退减面积数据作为统计部门耕地面积数据依据。

同时制定退耕土地监管措施,建立健全退耕土地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出现复耕现象。

牵头单位:

各县市人民政府(博乐市哈力比亚提·斯拉木汗、精河县殷召强、温泉县宗卫)

配合单位:

自治州自然资源局(库沙英•阿斯拜克)、农业农村局(唐虎)、林业和草原局(高翔)、畜牧兽医局(巴音布鲁克)、统计局(石代林)

完成时限:

每年4月底前

六、保障措施

㈠健全体系,完善制度。

各县市要成立退地减水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

同时按照退减面积任务制定退地减水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州退地减水领导小组备案,实施方案要将退减任务落实到地块,明确四至坐标及责任人。

㈡政府主导,部门联手。

各县市人民政府是退地减水方案的实施主体,要以强有力的计划和政策推进退地减水实施方案,自治州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做好退地工作全方位的衔接。

㈢强化监管,执纪问责。

退地减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各县市要建立科学、合理、严格的监管体系,对退地减水工作不作为的干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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