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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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2).docx

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实施方案

 

为贯彻实施**和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防病治病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为抓手,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不断推进“中医基层化、基层中医化”体系建设,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持中西医并重、传承发展中医药事业为统领,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贯彻实施**,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改革深化、中医药发展方式转变、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中医药在传承创新中高水平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着力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二 、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2x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

全面建成以县中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覆盖城乡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

持续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县中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优势病种诊疗能力、中医药综合服务能力。

建立慢性病中医药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推动建立融入中医药内容的社区健康管理模式,开展高危人群中医药健康干预,提升基层中医药健康管理水平。

大力发展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其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独特作用。

建立县中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分工合作的慢性病综合防治网络和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急慢分治的分级诊疗秩序。

主要指标:

1.县中医院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主要提供中医药服务,县级综合医院和县妇幼保健院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

2.100%建制乡镇卫生院规范设置中医科、中药房,配备中医诊疗设备,95%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建成中医综合服务区,90%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占比20%以上;乡镇卫生院中医诊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30%以上,中医处方(包含中药饮片、中成药)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30%以上,中药饮片处方占处方总数的比例达5%以上;乡镇卫生院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6类以上中医药技术方法,中医非药物疗法治疗人次占总诊疗人次的比例达10%以上;

3.100%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提供中医药服务的临床类别医师,75%以上的村卫生室至少配备1名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乡村医生或能中会西的乡村医生,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按照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开展4类以上的中医药技术方法;

4.城乡居民对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城乡居民中医药知识知晓率不低于90%,对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85%,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5.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中,中医药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5%。

三、创建标准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评分表(202*年版)》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各项工作,推动我县中医药事业全面发展。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申报阶段(202*年9月30日之前)。

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评工作,并按要求准备各项申报材料,向市中医药管理部门、省中医药管理局申报创建。

(二)组织创建阶段(202*年10月1日—202x年9月30日)。

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安排部署创建工作。

根据《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评分表(202*年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逐项对号推进。

加强督查指导,做好资料整理等工作,按时高标准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三)评估验收阶段(202x年10月1日—202x年12月31日)。

迎接上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我县创建工作的评审,确保顺利通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的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掌握创建进展,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统筹协调。

县委编办负责医疗卫生单位人员核编,优化中医药人员配置结构;县委宣传部负责广泛宣传创建工作,普及中医药科普知识,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发改局负责将发展中医药事业列入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落实各项中医药发展政策;县财政局负责落实中医事业费和创建专项经费;县人力社保局协同县卫健局完善我县中医药相关人事政策,加强中医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县医保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县卫健局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负责区域内三级中医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建设,组织开展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师承教育,大力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积极推广应用中医药先进技术和适宜技术,改善中医药服务环境,拓宽中医药服务领域,规范中医药服务行为,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项目,普及中医药科普知识,大力宣传发展农村中医药事业的重要性,加强对各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并主动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中药药材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生产、流通、使用劣质中药药材及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等行为;各乡镇负责帮助解决中医药事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落实本区域的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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