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方案修改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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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方案修改稿
平安县职业技术学校
教职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方案
(修改稿)
为积极推进学校内部管理改革,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
性,规范教职工教育教学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公平、公正、公开,体现激励性和指导性
二、考核办法
1.考核由学校制定考核细则,考核量化基本分值为100分。
相关处室按考核细则要求对照检查记录结果量化计分。
2.组成考核小组,分项进行全程考核,由小组负责人组织考核相关分项,考核结果送校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汇总和结果通报,有异议者可提请考核小组复议。
正式考核结果由学校公示并上报教育局。
三、考核组织
1.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和考核工作小组。
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校委会成员为组员,全面负责考核工作的领导;考核工作小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教务、学生、总务、教研组长为成员,具体负责实施考核工作。
2.教职工每学期参加一次考核,考评结果在学期末公布。
年度考核取两次考核的平均值作为年度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1.教职工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教师、行政人员、教辅工勤人员三个系列排名,按职称比例分配优秀名额。
2.评优评先按教师、行政人员、教辅工勤人员三个系列下达指标,评比结果根据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产生。
3.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绩效工资发放的依据,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本方案提交教(职)代会通过后施行。
六、教职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实施细则详见附件一。
七、公寓管理人员考核办法详见附件二。
说明:
本方案经学校教(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在以后的操作运用过程中逐步完善。
附件一:
平安县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目标管理量化考核实施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
指标
考核细则
分值
考核部门
计分
说明
政
治
思
想
表
现
10
分
政治
思想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校纪校规。
受到学校或上级主管部门或执法部门处分者扣2分。
2
学
生
处
政治
学习
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政治学习任务,按时上交政治学习资料。
每少1次扣1分。
2
师德
规范
热爱关心学生。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排斥或打击学生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者扣3分。
不能团结同事,传播流言蜚语,制造教师间矛盾者,视情节扣除3、2、1分。
3
为人
师表
为人师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每次扣2—3分:
行为不检点,影响学校形象或声誉者;蛮不讲理,与人吵架、打架的责任人;对处室安排的工作不服从或者有抵触情绪,工作不认真。
3
常规
管
理
40
分
常
规
管
理
40
分
教
职
工
公
共
部
分
10
分
认真并及时完成各科室下达的各项资料报送任务,不按时送交者,每项次扣0.5分;不合要求者,每项次扣0.3分;缺交者每项次扣1分。
3
办
公
室
学校各级各部门召开的会议、升旗仪式、学校组织的重大活动,迟到一次扣0.1分,缺席一次扣0.2分(病事假、出差、培训学习等除外)。
3
请假每学期在2天以上事假每天扣0.2分(2天内不计分,含2天),病假在3天以上每天扣0.1(3天内不计分,含3天),直至扣完为止。
所在办公室未达到整洁文明办公室标准的,扣该办公室人员每人0.5分。
每月检查一次。
2
有意损坏公共财物的视情节扣2分,工作失误造成公共财物丢失损坏的扣1分
2
任教师系列30分
行
为
规
范
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一次扣1分。
旷课(无论公私事未请假)一次扣3分。
早读时间礼仪教育、课外活动兴趣小组活动未组织,发现一次扣0.5分。
(课外活动计入个人课时量)不经教务处私自调课,经查实双方各扣1分。
3
教
务
处
上课期间教师不作为学生发生不安全事故每出现一次扣4分。
4
考试和评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每发现一次扣3分。
3
教学常规管理
教案按优、良、合格分别计10、8、6分,按课时备课每少一节教案扣1分,扣完10分为止(校内实习实训课必须有教案)。
教案以教研组的学期未评比为依据。
10
听课每学期不少10节,每少一节扣0.3分。
3
公共科目周课时3—4节的,每周作业不少于2次,周课时2节的每周作业不少于1次。
专业科目每周作业不少于2次。
基础课作业一课一改,语文大小作文不得少于14篇(大作文6篇,小作文8篇),少于规定次数的每少1次扣0.5分。
2
实训课按课程内容要求节次,无客观原因,每缺少一节扣1分(以学生实验报告为依据),批改次数为两课时一批。
3
按规定命好所教科目的考试考查试卷,做好监考工作。
因试卷问题对考试工作造成较大影响者扣2分;监考迟到扣1分,缺席扣2分。
2
教
辅
工
勤
系
列
30
分
工作时间闲聊、串岗、脱岗者,发现一次扣1分,旷工(无论公私事未向办公室请假)一次扣5分。
5
总务办公室
日常工作履行不到位,工作任务不能按期完成,扣2—10分;对下达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期保质完成每项扣主办人员2分。
10
服务不到位,师生投诉1次扣1分。
5
不服从学校或科室分配的临时性工作任务,每次扣2分。
由于没有及时检查和维护、维修造成损坏、丢失或发生安全事故的扣10分
10
行
政
人
员
系
列
30
分
(中层领导)
各科室若无不可克服的原因,必须认真完成行政工作任务,少完成一项学校下达的工作任务,扣主管处室主任1分。
任务完成不力或与预期效果有明显差距者,每项扣0.5分。
6
办公室
认真完成行政值日。
行政值日记录本每缺记录一次扣2分,填写过程中有不实行为者每人次扣2分,行政值日不到位视情况扣3—5分。
6
不认真完成对教职工工作考评任务,并于每学期不能及时向办公室上报考评结果扣处室主任1分。
考评工作走过场、不客观公正,有职工反映,经调查属实,视情况扣1—5分。
6
不按时保质上交各项资料,每缺一次扣1分,迟交一次扣0.5分。
6
主任以上干部每年度撰写一篇工作总结,未交者扣3分。
6
业
务
进
修
10
分
班主任、教研组长每期上交一篇工作总结,不少于800字。
迟交扣1分,缺交扣2分。
2
教
务
处
按学校要求或上级安排参加教师培训或专业培训,应参加而不参加者每人次扣2分,扣完2分为止。
2
完成读书任务,每学期完成一本教育教学理论的读书任务,学习笔记不少于3000字,上交读书心得至少一篇。
无学习笔记扣1分,未上交读书心得扣1分。
3
教师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每缺一次扣除1分(教师系列均须参加);工勤人员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业务培训(由总务室组织),有记录。
每缺席一次扣1分。
3
工
作
绩
效
40
分
教
学
人
员
40分
按学生满意率进行考评。
每期期末由教务处开展学生满意度测评。
满意率在90%及以上考核为甲等,记20分,90%—85%考核为乙等,记15分,85%以下考核为丙等,记10分。
20
教
务
处
行政评议。
教务处和教研组长评议,记三个等次,分别为20分、15分、10分。
20
教
辅
工
勤
40
分
行政评议。
由办公室组织班子成员对全体教辅工勤人员根据职责履行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打分,取平均值记分作为考核得分。
20
总
务
办
公
室
教职工评议。
由办公室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满意度测评。
满意率在90%及以上者,记20分,在90%—85%,记15分,在85%以下记10分。
20
行
政
人
员
40
分
(中层领导)
认真制定年度和学期党政或部门工作计划,及时做好工作总结。
每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6分
6
办
公
室
教务主任全期听课不少于15节,校长及其他处室主任全期听课不少于10节(后勤除外),每少一节扣0.5分,最多扣6分。
6
按要求对教研组、班级、教职工相关项目进行目标考核。
依据检查记录进行考评,考评过程如有走过场,不客观公正或弄虚作假现象扣6分。
6
完成上级部门检查和考核中所涉及的部门指标和资料。
有一次不配合,扣2分。
因工作不到位或资料不全影响检查考核结果不好,扣1分。
最多扣6分
6
完成学校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每未完成一项扣1分,完成不力或未达到预期效果酌情扣0.5分,扣完6分为止。
6
民主测评。
由办公室组织全校教职工对行政人员履行职责和工作业绩情况进行测评,满意率在90%及以上者,记10分,在90%—85%,记8分,在85%以下记7分。
10
综
合
奖
罚
分
综
合
奖
罚
分
加
分
项
课时量
专任教师标准课时量为每周12节、中层领导及后勤标准课时量每周4节、兼职教师标准课时量每周8节,特教班标准课时量每周15节,在此基础上每增加一课时加0.5分,减少一课时扣0.5分;跨课头任教,每科目加1分。
(培训部门每人每周加标准课时2节)
教
务
处
学
生
处
教改教研成果奖
获得国家、省、市级课题成果的课题主要研究成员分别按6、4、2加分;参加各类课题研究的成员在研究期内完成研究任务可每期加1分。
参加国家、省、市、县、校级教学竞赛获奖:
国家级5分;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4、3、2.5分;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2.5、2分;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校级0.5。
以上均取最高一项加分,不重复加分。
技能竞赛奖
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举办的技能竞赛,获国家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0、8、6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6、5、4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获4、3、2分。
辅
导
奖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部门主办的各类竞赛:
①技能竞赛获国家、省级、市级、县级奖,辅导教师分别加4、3、2、1分(取最高项,不重复计)。
②省级、地级、县级体艺卫活动中每项次进入前三名,辅导教师分别加3、2、1分,(体育运动项可重复计分,但最高分不超过3分。
国家级运动会每项次学生进入前三名教练员加4分,进入前4—6名,教练员加2分。
)
招生奖
完成招生任务记4分,超额完成招生任务30%记5分。
超额完成招生任务50%记8分
综合奖
获得国家、省、市、县、校级综合奖、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加6、5、4、3、2分。
获得国家、省、市、县、校级单项奖加5、4、3、2、1分
班主任奖
担任班主任的人员每期加4分,依据班级考核评比结果给前一、二、三名班级的班主任加3、2、1分。
获得国家、省、市、县、校级班主任奖加5、4、3、2、1分
其
他
奖
励
获得国家、省、市、县级综合奖励为学校争得荣誉的部门科室负责人按4、3、2、1加分,部门科室成员按3、2、1、0.5加分。
办
公
室
校长及副校长完成规定职责并述职分别加8分和6分;各办公室主任每期加4分,兼职人员每期加2分,担任教研组长的人员每期加2分,获学校优秀教研组长的加1分,工会主席加1分,工会委员加0.5分。
教职员工工作特别突出,为学校某项工作作出较大贡献者,部门提名,考核领导小组审批,可加1—3分。
(工作特别突出者经考核小组讨论决定后可酌情加分)
参加支教教师返校后按上级有关规定授予校级以上优秀,县内支教加2分,艰苦地区支教加5-10分。
(根据地区条件及支教学校评价评分)
每学期考勤为全勤,无请假、旷课、旷会、迟到、早退现象者,加3分。
减
分
项
各办公室财产遗失或损坏,视情节扣除相关责任人1分、0.5分、0.2分(以总务登记为主)。
借用学校财产,不按时归还者扣除0.2分,遗失或不知下落者扣除1分。
在教育教学中有重大失误行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办
公
室
工作严重失职,给学校造成较大损失或出现较大安全事故者经考核小组集体讨论决定后扣5—10分。
在校内外不主动参与对学生的管理,对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视而不见,未及时管理和批评教育者扣3、2、1分;
向学生乱收费、乱征订教辅资料者扣5分。
教师在值班期间因不作为而造成工作失误扣3分,校领导在抽查中发现有脱岗现象扣除3分。
违反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禁”要求之一者扣1分,给学校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扣2-3。
*加分项中各类奖项以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取最高项分值,不累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