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综合预案)Word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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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应急预案备案 21
9.5应急预案实施 22
10、附件 2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及时、准确、高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导致二次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和《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是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
10、《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11、《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
12、《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2006年11月30日修订)
1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4、《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5、《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
17、《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8、《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
19、《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生产安全灾难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及下属二级单位、项目部。
1.4应急预案体系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综合应急预案,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各项目部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1.5应急救援原则
“以人为本、及时救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以快速、准确、有序地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2、事故风险描述
2.1生产经营状况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简称“核西南院”)始建于1955年,源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基建工程兵205师,总部位于成都,是涵盖市政、公路、建筑、岩土等专业,集规划、咨询、勘察、设计、施工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国有控股工程企业,注册资本金1.6亿元。
现有员工1000余人,中高级技术人员500余人,工程勘察设计大师4人,学术带头人30余人,国家各类注册人员200余人。
公司具有市政行业、公路行业、建筑行业、工程勘察综合类、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等甲级资质,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总承包资质,环境污染防治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特种工程等专业承包资质以及城乡规划编制、工程咨询、地基基础质量检测、风景园林设计等多项资质。
2.2事故风险种类
根据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结合公司实际,按照《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全面风险管理手册》(初版)进行风险辨识、评估,公司主要事故类别为以下13类: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其它爆炸12、中毒和窒息13、其它伤害。
2.3风险评价
2.3.1采用“SEP”评估方法进行风险评价。
“SEP”法是一种用于生产作业和生产区域风险评估的半定量评估方法,其中“P”表示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表示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S”表示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
使用方法如下:
(1)根据现有的基础数据和经验判断,对照“S”“E”“P”的基准值(表2.3-1~2.3-3),分别给出人员伤亡、健康伤害、设备损坏、生产中断、环境污染等风险的“S”“E”“P”分值。
(2)用公式R=P×
S×
E,分别计算出人员伤亡、健康伤害、设备损坏、生产中断、环境污染的风险值R。
(3)对照风险等级标准(表2.3-4),确定人员伤亡、健康伤害、设备损坏、生产中断、环境污染风险的原始风险等级,将其中最高的原始风险等级定为该项目的风险等级。
表2.3-1可能性(P)基准值
序号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分值
人员伤亡、火灾、设备损坏、生产中断、环境污染
职业健康损害
1
如果危害事件发生,即产生最可能和预期的结果(100%)
频繁:
平均每6个月发生一次
10
2
十分可能(50%)
持续:
平均每1年发生一次
6
3
可能(25%)
经常:
平均每1~2年发生一次
4
很少的可能性,据说曾经发生过
偶然:
3~9年发生一次
5
相当少但确有可能,多年没有发生过
很难:
10~20年发生一次
0.5
百万分之一的可能性,尽管暴露了许多年,但从来没有发生过
罕见:
几乎从未发生过
0.1
表2.3-2暴露率(E)基准值
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
持续(每天许多次)
暴露期大于2倍的法定极限值
经常(大概每天一次)
暴露期介于1~2倍法定极限值之间
有时(从每周一次到每月一次)
暴露期在法定极限值内
偶尔(从每月一次到每年一次)
暴露期在正常允许水平和法定极限值之间
很少(据说曾经发生过)
暴露期在正常允许水平内
特别少(没发生过,但有发生的可能性)
暴露期低于正常允许水平
表2.3-3后果(S)基准值
事故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
人员伤亡
²
造成死亡≥3人;
或重伤≥10人。
100
财产损失
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1000万元。
环境污染
造成大范围环境破坏;
造成人员死亡、环境恢复困难;
严重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造成3~9例无法复原的严重职业病;
造成9例以上很难治愈的职业病。
造成1~2人死亡;
或重伤3~9人。
50
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300万元到1000万元之间。
造成较大范围的环境破坏;
影响后果可导致急性疾病或重大伤残,居民需要撤离;
政府要求整顿。
造成1~2例无法复原的严重职业病;
造成3~9例以上很难治愈的职业病。
造成重伤1~2人。
25
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50万元到300万元之间。
影响到周边居民及生态环境,引起居民投诉。
造成1~2例难治愈或造成3~9例可治愈的职业病;
造成9例以上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造成轻伤3人以上。
15
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10万元到50万元之间。
对周边居民及环境有些影响,引起居民抱怨。
造成1~2例可治愈的职业病;
造成3~9例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造成轻伤1~2人。
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2万元到10万元之间。
轻度影响到周边居民及小范围(现场)生态环境。
造成1~2例与职业有关的疾病;
造成3~9例有影响健康的事件。
可能造成人员轻微的伤害(小的割伤、擦伤、撞伤)。
可能造成设备或财产损失在2万元以下。
对周边环境有轻度影响。
可能造成1~2例有健康影响的事件。
表2.3-4风险等级(R=P×
E)标准
风险等级
判定条件
I级(极低风险)
R<20
II级(低风险)
20≤R<70
III级(中等风险)
70≤R<200
IV级(高风险)
200≤R<400
V级(极高风险)
400≤R
2.3.2风险评价结果见表2.2-5
表2.3-5风险评价表
编号
危险源名称
P
E
S
R
物体打击
180
Ⅲ级
车辆伤害
150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电
淹溺
45
Ⅱ级
7
火灾
8
高处坠落
9
坍塌
其他爆炸
11
中毒和窒息
有毒有害气体中毒
Ⅰ级
食物中毒
窒息
12
其它伤害
泥石流、洪水、滑坡
粉尘
30
噪声
电离辐射
2.4风险等级确定
根据风险等级评定结果,我公司将风险等级为Ⅳ、Ⅴ级的危险源由公司安防部进行管理,将风险等级为Ⅲ级的危险源由各单位进行管理,风险等级为Ⅰ、Ⅱ级的危险源由项目组管理。
危险源危害因素、风险等级、控制措施及分布范围见表2.3-6。
表2.3-6风险等级表
危险源编号
危险源
危害因素
控制措施
分布范围
1#
违章作业、防护缺陷
安全检查、规章制度
生产单位
2#
违章作业、设备缺陷
安全教育、规章制度
全公司
3#
4#
5#
电伤害、违章作业
全院
6#
河流、湖泊
规章制度
7#
电伤害、防护缺陷、行为危害
8#
规章制度、
防护用品
9#
规章制度、安全检查
10#
空压机
规章制度、防护用品
工程部、岩土院
11#
有毒物品
岩土院
12#
生物危害
应急预案
13#
防护缺陷
防护用品、安全教育
14#
环境不良
安全教育、应急预案
15#
施工处
16#
17#
生产单位:
岩土院、工程部、施工处、达州基地、市政院、建筑院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3.1.1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
杨金川(党委书记、董事长、公司安委会主任)
副组长:
李辉良(总经理、公司安委会副主任)
朱万林(副总经理、工会主席、公司安委会副主任)
组员:
杨伯胜(副总经理、安委会成员)
岳建国(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安委会成员)
周勇(总工程师、安委会成员)
罗文钦(总经理助理、安委会成员)
李会(工程部部长兼施工处处长、安委会成员)
熊壮(检测中心主任、安委会成员)
郑忠(财务部部长、安委会成员)
黄伟(市政院院长、安委会成员)
胡永金(安防部主任、安委会成员)
张薇(人事部部长、安委会成员)
王晖(综合办主任、安委会成员)
任海波(岩土院副院长、安委会成员)
毛超(工程部副部长、安委会成员)
黄新德(企划部部长、安委会成员)
于宇(经营部部长、安委会成员)
寇元龙(合同管理部部长、安委会成员)
邱俊浩(施工处副处长、安委会成员)
刘勇(专职安全员、安委会成员)
章杰(专职安全员、安委会成员)
3.1.2公司生产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机构设置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应急救援办公室
后勤服务组
通讯联络组
交通保障组
抢险指挥组
事故单位救援组
事故调查组
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安全员组成。
其他人员由事故单位根据需要确定
组长:
李辉良
周勇
成员:
李会
熊壮
章杰
杨伯胜
郑忠
罗文钦
邱俊浩
岳建国
张薇
黄伟
寇元龙
朱万林
王晖
于宇
黄新德
杨金川
胡永金
毛超
任海波
刘勇
3.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职责
3.2.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组长职责:
批准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接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报告后,下达紧急救援命令,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发布、关闭救援预案指令。
副组长职责:
按照组长要求和救援方案,指挥救援小组成员迅速到达指定地点,接受救援具体任务。
当组长缺位时,按排列顺序依次代理组长职责。
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接到组长发布的应急救援命令后,以最快的方式到达事故现场,小组成员要在现场第一线,掌握事故发生前后的相关情况,伤员及财产损失情况,随时向组长、副组长报告,完成组长交办的任务,并积极处理自己的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同组织抢救,保护现场,消除险情。
3.2.2应急救援办公室职责
(1)负责组织公司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修订、实施和改进,应急救援预案所需人员、物资、设备的计划制定。
(2)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上报信息。
(3)负责准备应急救援处置所必须的物资和医疗抢救设备。
(4)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公司所属单位编制公司二级应急救援预案及专项救援预案和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的准备工作。
(5)督促并参与公司所属单位按计划组织开展应对突发事故的现场处置,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和培训。
(6)负责事后各种资料、数据的收集、保护和归档工作。
(7)督促业主告知相关方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失控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结果等相关信息。
(8)负责在事故发生时组织实施各种协调工作。
(9)负责统一对外发布事故的信息报告。
(10)负责应急救援过程中抢险技术方案的制定以及在实施救援过程中对指挥组提供技术支持。
3.2.3抢险指挥组职责
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救援令后,执行救援方案,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
负责划定警戒区域、设立现场警戒线、疏散现场人员,维护正常施救次序。
保护现场,消除险情,组织救护药品和救护器材,抢救受伤人员和国家财产,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现场抢险人员在实施现场抢险工作的同时,做好自身防护工作,确保自身安全,防止事故扩大。
如危及自身安全时,应以“以人为本”的观念理性行事,不得盲目抢险,造成无谓的伤亡。
同时立即报告现场指挥人员,取得同意后撤离事故现场。
3.2.4交通保障组职责
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救援令后,立即组织车辆就位确保施救指挥工作用车,负责事故现场急需物资、装备、器材、药品及相关人员的运输工作(公司应急救援车辆情况见附件3)。
3.2.5通讯联络组职责
接应急救援启动令后,以最快的方式联络各小组成员,到达指定地点,保证事故现场的通讯联络,并与事故现场保持密切联系,掌握事故发生后的相关情况,随时上报领导。
与各专业救援小组随时保持联系,掌握各专业小组救援工作开展情况,负责联系外部救援部门及抢险医疗单位(外部救援应急电话见附件2),并与救援领导小组时常保持联络。
3.2.6后勤服务组职责
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救援令后,立即组织成员迅速做好后勤工作准备,积极配合抢险组救助医治伤员,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负责处置事故受害者善后事宜,接待事故受害者家属、亲属,做好安抚、慰问工作。
做好事故现场生活后勤服务工作。
3.2.7事故调查组职责
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救援令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保护事故现场,消除险情。
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测绘、拍照、摄像、做好事故现场有关物证的搜索、事故事实材料的搜索。
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伤害程度和财产损失大小进行分析认定和勘查,在调查过程中,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用科学的方法和手段,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揭示事故发生的内外原因,找出事故发生的机理,得出正确的结论,按规定和要求提交事故报告。
3.2.8事故单位救援组职责
发生重大事故时,以最迅速的方式到达事故地点,开展抢险救援活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拍照、摄像、收集现场人证、物证、并对事故原因、事故责任、事故伤害程度和财产损失进行详细记录,在公司及上级应急救援小组进入现场时提交事故相关资料。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预警
预警等级对应5.1.1中的险情分级。
如有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相应的危险情况,则启动对应等级预警系统。
4.1.1一级预警准备
发出预警准备;
撤离危险区域作业人员;
救援人员集中待命;
前往现场实施管理;
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救援物资准备就绪;
向相关部门报告和通报险情。
4.1.2二级预警准备
相对集中救援人员;
派员前往现场管理;
指挥部掌握事态变化;
向上级和相关部门报告。
4.1.3三级预警准备
救援人员作好待命准备;
派员前往现场观察;
掌握事态变化;
4.2信息报告
4.2.1、险情报告:
各单位在下列情况应立即用电话向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应急救援办公室电话:
028-84540365、15202883959)。
(1)已经发生死亡事故;
(2)发生重伤事故;
(3)产生或发现不明确的重大危险源;
(4)其他重大险情。
4.2.2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项目名称、事故类别、伤亡人数、简要经过、原因的初步判断等情况;
(2)已经采取的紧急抢险救援或救助措施以及救助要求。
4.2.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产安全事故不得隐瞒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不报、缓报、谎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上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举报。
4.2.4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地质局应急救援办公室报告,如事故不能控制时,应在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地方政府应急救援机构报告。
4.2.5紧急公告
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及时启动警报系统,向公众发出警报:
告知公众事故性质、对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注意事项等。
决定实施疏散时,应通过紧急公告确保公众了解疏散的有关信息,如疏散时间、路线、交通工具、随身携带物及目的地等。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5.1.1应急救援预案实行分级响应机制,按事故发生的险情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本预案所称险情级别划分如下:
一级险情:
可能或已经造成1人以上(包括1人)死亡,3人以上重伤;
或10人以上轻伤(中毒),或造成重大污染;
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
二级险情:
可能或已经造成1人以上重伤;
或5人以上轻伤(中毒),或造成环境重大污染;
或经济损失超过50万元。
三级险情:
可能或已经造成2人以上轻伤(中毒),或造成环境污染影响较大;
或经济损失超过20万元。
5.1.2发生三级险情,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
发生一、二级险情,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外,同时上报局安防处,请求局紧急救援,并同时向事故发生地政府报告并请求紧急救援。
5.1.3公司应急救援各组织机构在接到救援指令后,抢险指挥组、交通保障组、后勤服务组、事故调查组同时启动,以最快捷的方式到达事故发生地点,展开施救。
5.1.4应急救援指挥长或副指挥长组织研究救援方案,各应急救援小组按命令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5.1.5指挥部及时上报事故和救援进展情况。
5.2响应程序
事故发生
公司应急救援处置
领导小组
向当地及有关部门发出救援请求
向上级领导、局安防处报告
应急救援处置方案及程序启动
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处置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应急救援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