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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营施工安全交底

临营线施工安全交底书

技术交底书

表格编号

1310

项目名称

新建徐盐铁路工程

第页

共页

交底编号

工程名称

盐城特大桥

设计文件图号

交底内容

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日期

2016.9.03

技术交底内容:

根据本项施工内容,安全注意事项:

一、安全风险分析

根据本段桥梁工程施工项目分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有:

⑴钢板桩施打及拔出过程中,可能影响路基边坡稳定性;⑵基坑支护结构失稳,导致基坑垮塌,影响营业线路基稳定;⑶施工人员随意穿越既有铁路线路,导致人员伤亡事故;⑷桩机移位过程中,野蛮操作,未执行“一人一机一防护”制度,可能导致桩机倾覆,损坏营业线设备和影响行车安全;⑸施工现场用电不规范,未经专业电工许可,随意私拉乱接,可能导致触电事故。

二、安全措施

2.1施工安全保障措施

1.严格执行上海铁路局制定的有关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2.施工人员听到防护员发出的预报信号后,做撤离准备。

3.禁止施工人员穿越营业线铁路,严禁沿线路方向搬运材料或行走。

4.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保证起重机械的完好,对吊点、索具、吊具要经过检查,不准带病工作,司机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作业时当班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在场。

5.施工前按规定要点设防。

施工中机具、材料、设备不侵入建筑界限,列车通过时停止一切作业。

6.施工时必须严格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严格禁止抛掷工具,材料和其他物品,防止落物影响行车安全。

2.2安全控制点和防范措施

2.2.1便道、便桥等临时工程施工防护措施

(1)便道、便桥施工时所有机械实行一人一机一防护制度,吊车支于远离营业线一侧,支腿必须下垫钢板,钢板上垫枕木,副腿采用加垫方木的形式降低吊装风险。

(2)夜间施工时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路口设专人指挥车辆。

(3)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培训,严禁施工人员随意翻越营业线防护栅栏,导致人员伤亡。

2.2.2桩基施工防护措施

(1)桩基施工时采取“一人一机”防护措施,使用直径不小于9mm钢绞线作为缆风绳,在不同方向固定机械,固定端应有足够抗拔力,缆风绳与地锚间采用与缆风绳拉力相适应的花篮螺栓拉紧,缆风绳垂度不大于0.01L(L为长度),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不小于60°,保证营业线营运安全。

(2)钻机在转移及进行中,应制定加固措施。

(3)钻孔机械就位后,应对钻机配套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

(4)对于已埋设护筒未开钻或已成护筒尚未拔出的,加设护筒顶盖或铺设安全网罩。

(5)施工过程中遇到流沙时,应停止施工,回填处理。

并通知设计人员到现场。

2.2.3承台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2.2.3.1钢板桩施工

为确保施工中的安全,在进行钢板桩和工字钢施工时,必须将安全工作放在首位,预防为主,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如下几点:

(1)材料、设备进场,必须严格执行报验制度,对性能状况较差的设备严禁进场;

(2)现场钢板桩堆放按新长线走向放置,打桩时打桩机械位于承台远离线路中心一侧,先打插邻近营业线一侧,自小里程向大里程方向依次打桩;

(3)用吊车进行水平和垂直起吊时,对吊车起吊能力和吊起后是否稳定进行实测,保证在起吊时安全可靠,防止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4)在钢板桩插打过程中,要设专人指挥,避免人多时乱指挥,出现意外安全事故;

(5)打桩机械咬住钢板桩,经防护人员确认后,方可提起钢板桩进行打桩作业。

钢板桩提起时在桩顶部、底部拴上钢丝绳人工拽拉,防止钢板桩提起时摆动过大或脱落时倒向营业线一侧。

(6)打桩时安排防护人员在路肩上进行既有线路的变形观测。

(7)对所有滑轮和钢丝绳每天进行检查,特别是要注意滑轮的轴和钢丝绳摩损情况,危及安全的要及时维修、更换。

(8)禁止短时间内集中插打钢板桩。

(9)钢板桩对位时,在底口人工拉绳防止摆动侵限;

(10)实行一人一机一防护制度;

(11)夜间不得进行钢板桩打拔施工;

(12)距路堤坡脚30m内的钢板桩必须在工务段监督下拔除。

拔除前必须对基坑四周用C类土或经过改良后的D类土分层回填夯实,回填质量经监理确认。

对拔除钢板桩后的所留缝隙进行灌浆或灌砂处理。

(13)软土地区距离坡脚5m以内的钢板桩不得拔除。

5~10m以内的钢板桩应在天窗点内拔除。

(14)应严格控制拔桩速度,每次拔桩不得超过2根,拔除后立即进行灌砂回填处理。

(15)钢板桩单次插打长度不超过12米,超长钢板桩采用焊接或其他方式接长后插打。

(16)距既有路基坡脚5~10米范围的钢板桩拔除前,首先做钢板桩拔除试验,并对既有路基进行观测。

在确认拔除对既有路基没有影响时方可继续拔除。

2.2.3.2基坑开挖

基坑开挖前要按照《关于铁路建设工程邻近营业线基坑开挖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的通知》(上铁建函〔2014〕2235号)文要求办理施工许可证。

(1)预防路基变形的安全措施

①基坑开挖前进行基坑围护,设置围檩和对撑加强对基坑的围护;

②作好基坑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

③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

④基坑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

⑤基坑作业时设置专用爬梯上下基坑;

⑥施工时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开挖后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工程施工,基坑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

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壁的稳定情况;

⑦基坑开挖施工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必要时立即对基坑进行回填处理,待险情排除后继续作业;

⑧雨期施工,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畅通。

(2)加强营业线沉降位移观测,发现沉降位移数量超过规定数值时立即停止施工,项目部对围护结构进行加固和处理,在确定围护结构稳定后,进行后续施工;当围护结构失稳出现坍塌时立即启动救援应急预案。

(3)基坑开挖后应及时修筑基础,不得长期暴露。

基础施工完毕,应抓紧基坑的回填工作。

回填基坑时,必须事先清除基坑中不符合回填要求的杂物。

在相对的两侧或四周同时均匀进行,并且分层夯实。

(4)进行基坑开挖施工,提前三天通知工务段,并在工务段监督指导下施工。

2.2.4墩身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墩身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安全制度和规定,施工时设置各种防护设施,保证人员人身安全。

墩上墩下所有人员均要带安全帽,工作时,工作人员系好安全带,无关人员严禁到墩上去,严禁从高空向下抛掷杂物。

(2)钢筋调直时,施工场地内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调直设备事先检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可靠。

起吊预制钢筋网,做到稳起稳落,在安装就位并安装稳妥后脱钩,高空绑扎、吊装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3)电力及照明线路经常检查,防止发生漏电事故,遇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二停工时,要切断电源,保护好各种设备。

(4)各种脚手架及工作平台的栏杆均采用封闭式,施工平台上荷载放置均匀、对称,并不得超过其设计极限。

在脚手架与墩身的空隙间挂安全网。

拆除模板先栓牢吊具挂钩,再拆除模板。

拆下的模板、材料、工具严禁往下扔。

脚手架搭设以前,必须制定施工方案按照《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经验收合格方可使用。

2.2.5挖土作业必须遵守的规定

(1)严禁掏洞取土或逆坡(上凸下凹的倒坡)挖土。

(2)列车通过时严禁挖土。

(3)机械设备发生故障时不得挖土。

(4)雨天不得挖土。

(5)如遇大雨,立即停止一切作业,并用备用蓬布将开挖面盖好,使雨水不致浸湿土体,防止塌方,以保行车安全。

(6)营业线改造地段,主要采用基床换填、铺设土工布等措施,施工前应按规定办理封锁要点手续,设置好防护,销点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满足要求后方可通车。

2.2.6防止挖断地下管线措施

⑴施工前明确施工范围内地下管线埋设情况,需要改移,在地下管线改移完成。

⑵地下管线必须采用人工挖探沟的方法,探明地下管线缆现场用白灰标出营业线地下管线位置,在管线两侧设警示标示杆、牌,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后,方可施工。

⑶当施工机械需要通过管线径路时,需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⑷在电缆两侧5m范围内严禁使用机械。

2.2.7大型设备安全管理措施

⑴旋挖钻、挖掘机、吊车、混凝土汽车泵等大型机械设备进场作业时,必须实行“一机一人一防护”盯岗作业。

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⑵大型机械作业水平投影距离距接路肩外缘必须大于2m。

⑶吊车、混凝土泵车不得站在墩台与营业线铁路之间,对影响营线行车安全的机械设备拉设缆风绳,缆风绳拉设角度45°~60°。

定期对缆风绳、地锚等检查,保证其坚固及稳定。

⑷驻站员报点有列车通过时,必须停止一切作业,并由防护员检查现场状况,确保无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

⑸施工前检查吊车各部技术状况处于完好状态,重点检查操纵装置,液压装置,安全装置和钢丝绳等,符合安全达到标准,方准使用。

严禁吊车带病作业。

吊车起步前应观察车辆四周情况,确认安全后(气压式制动的车辆待气压表读数达到规定的数值)鸣笛起步。

司机在操纵作业中必须与起重工密切配合,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指挥。

工作中,司机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必须立即停车。

⑹作业现场的大小、地质的松软程度应不影响吊车作业安全。

不准在5%以上的坡道上横向起吊作业,如必须作业时,须将车身垫平。

⑺吊车吊装钢筋笼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10厘米左右,检查吊车的稳定性和制动器等是否灵活有效,在确认正常安全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⑻吊车在进行满负荷和接近满负荷起吊时,禁止同时进行两个或两个以上操作动作,起重臂的左右旋转角度不准超过45°。

⑼吊车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性能技术规定。

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吊装易滑脱物件时,吊钩、吊索应采取防滑措施。

2.2.8钻机移位安全卡控措施

⑴对不平软弱的地面进行换填夯实,移机中应垫平机架,保持设备稳定,钻机移动时,要保持钻机平衡。

⑵当有动车车经过时,必须停止移机作业,待动车完全通过后方能继续。

⑶移机时执行现场一机一人专职防护,车站必须设驻站员,同时现场必须有领工员、安全员、技术员、监理人员、设备单位监护人员等有关人员把关。

2.2.9高温季节施工安全防护措施

⑴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开高温时段,采用“起早上班、推迟下班、延长午休”作业措施。

⑵保证工人饮食卫生,保证工人休息环境,民工宿舍保持通风,宿舍要求配备电扇,确保良好的休息条件。

⑶做好医疗保健工作。

⑷夏季高温极易发生火灾,施工现场要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

2.2.10雨季施工安全防范措施

⑴雨季施工期间,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沟通渠道,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期间的防洪、防涝安全防护措施。

⑵雨季前,应对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生活驻地、运输便道及水电设备的防洪、防雨、排涝等设施进行检查,排涝沟渠必须畅通;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

⑶雨季施工主要以预防为主,采取防雨措施及加强排水手段,做好雨季施工的信息反馈工作,对有可能发生坍塌的基坑采取提前回填土、天晴后再开挖的措施。

⑷暴雨前后,应对脚手架、缆风绳、地锚、边坡、基坑、临时房屋、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或有可能坍塌的施工地段、处所和施工机具,应及时修复和加固。

⑸坑壁周围及营业线边坡、死角采用全覆盖措施,减小雨水下渗,保证坑壁稳定。

⑹对基坑周围地表集水进行引流,防止场地四周地面水倒入基坑内;对基坑内设置排水沟和排水井进行集中抽水,保证基坑不被雨水浸泡。

2.2.11施工期间的防汛安全措施

根据《上海铁路局关于第一次修改<上海铁路局防护管理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上铁工〔2016〕160号)文件要求,施工前应办理防洪安全审批手续。

未办理防洪安全审批相关手续的施工项目,严禁在汛期内开工。

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铁路总公司和路局关于汛期施工安全的规定,健全防洪管理制度,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确保汛期施工期间营业线防洪安全。

⑴建立防汛抗洪组织机构。

成立防洪领导小组,成立防洪抢险队,抢险队选择身体强壮、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员参加。

⑵制定各项防洪工作制度,对防洪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将防洪工作责任进行分工,责任层层分解到具体人员。

⑶安排专人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了解近期气象预报,掌握雨汛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旦遇到灾害性天气,及时做出部署。

并与工务段设备管理单位建立联络机制,确保及时掌握附近铁路雨量计点的降雨信息;制定项目部防洪值班表;制定防洪冒雨检查看守制度(当降雨量达到出巡警戒值时,下穿立交、基坑工程临时看守)。

⑷汛期到来之前,应对排水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应布置处理。

一时处理不及的,应布设重点防洪看守。

⑸及时做好疏通清理工作,做到沟不积水、不堵塞,在施工中被损坏的排水设施在洪汛到来之前予以恢复。

⑹在汛期,施工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放置在不易被水淹没的高处,因施工需要或地形限制设在低洼处时,采取有效的防淹措施。

⑺值班人员每天与当地气象部门联系,并将气象预报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和单位,并严格执行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制度,对防洪工作情况了如指掌。

⑻防汛期间领导干部24h轮流值班,防汛重点施工项目设专用通讯工具,以便及时了解现场情况。

汛期准备充足的器材、运输工具及劳动力,以备应急抢险。

2.2.12施工期间的防风措施

(1)与当地气象部门加强联系,了解近期气象预报,掌握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一旦遇到大风,及时作出部署。

(2)安装钻机前,底架应铺设枕木垫平,钻机顶端采用缆风绳对称拉紧对钻机进行固定,钻机安设必须平稳、牢固,就位后进行全面检查。

(3)六级以上大风禁止起重吊装作业,停止作业及非作业期间把起重设备的起重臂锁定,防止随风摆动。

(4)施工现场的各种小型材料、机具等必须放置牢固,严防任何物体被大风吹响营业线影响行车安全。

2.2.13冬季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⑴进入冬季前,施工现场应提前做好防寒保暖工作,人行道路、跳板和作业场所等应采取防滑措施;采用暖棚施工时,应有防火、防煤气中毒的措施,配水设备及土建工程均应按照有关冬季施工的规定办理。

⑵冬季操作机械时,应采取防冻措施;有积雪时车辆应装防滑链,驾驶车辆不得在有积雪和冰层的道路上快速行驶,上下坡和急转弯时,应避免紧急制动。

⑶各种车辆机械:

注意水箱防冻处理,严禁使用明火烤油箱,防爆炸,确保车辆、机械正常运转。

⑷特种作业人员均必须持证上岗。

⑸冬季施工中,凡高空作业应系安全带,穿胶底鞋,防止滑落及高空坠落。

⑹上下立体交叉作业的出入口和井架周围要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⑺高层作业必须用安全带,进入工地必须戴好安全帽。

冬季施工拆除脚手架应有围护警戒措施,严禁高空向下抛掷。

⑻草包、草帘等保温材料不得露天放置,以免受潮失去保温效果。

⑼专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员负责加强安全教育、安全巡查,坚决执行“四不放过原则”;建立及保持应急预案的快速反应能力。

2.2.14各种用电设备的安全措施

⑴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

⑵移动式发电机供电的用电设备,其金属外壳或底座,应与发电机电源的接地装置有可靠的电气连接;

⑶手持电动工具和单机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零保护;

⑷各种型号的电动设备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接地或接零,传动部位按设计要求安装防护装置;

⑸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应断电挂牌,专人防护,防止其他人私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

⑹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严禁“一闸多用”。

⑺带电作业安全防护应符合:

①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在桥墩上作业的人员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的工作灯具。

②电源开关应加箱上锁,设有防雨、防潮设施,并应指定专人开合电闸。

③施工用电应符合国家和铁路总公司现行的有关规定。

2.2.15施工人员劳动安全措施

⑴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⑵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现场纪律和国家法令、法规、规定的要求,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综合管理。

⑶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帽,佩挂安全带,其配带方法要符合要求。

⑷施工人员不得任意拆除现场一切安全防护设施,如机械护壳、安全网、安全围栏、警示信号等。

⑸施工人员工作前不许饮酒,进入施工现场不准嬉笑打闹。

⑹施工人员应立足本职工作,不得动用不属本职工作范围内的机电设备。

⑺夏天酷热天气,现场为工人备足清凉解毒茶或盐开水。

⑻搞好食堂饮食卫生,不出售腐烂食物给工人餐饮。

⑼施工现场设医务室,派驻医生一名,对员工进行疾病预防和医治。

⑽夜间施工时安装足够的电灯,确保夜间施工和施工人员上下安全。

2.2.16气割、电焊安全技术措施

⑴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⑵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

⑶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准进行焊、割。

⑷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焊、割。

⑸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准焊、割。

⑹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⑺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准焊、割。

⑻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或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⑼乙炔瓶和氧气瓶、氧气瓶应分开间距不小于10m及易燃物品严禁同室储存;乙炔瓶和氧气瓶不能放在营业线一侧,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距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⑽严禁使用煤气代替乙炔用来切割作业。

2.3路基沉降监测措施

在邻近营业线施工过程中,需要对营业线路基稳定情况进行严密监测。

(1)观测桩设置

施工时在对应营业线路基路肩上设置观测点,距离道砟边1米,沿线路方向间隔20m设置一处,每边延伸50m;用于观测施工过程中对营业线路基水平、位移变化情况;沉降、水平位移观测桩采用Φ30mm长1.5m的钢杆。

(2)观测频次

施工地段施工前3天每天基本同一时间段对对营业线路基和接触网立柱的垂直沉降和水平位移观测一次,取得施工前既有线路基沉降位移变化参数,取平均值为起始数据。

在行车情况下2小时一次,当发现路基持续缓慢变形时,观测频次提高到1小时一次;施工完后观测频次一般情况下一天不少于二次,观测时间不少于3天。

(3)观测控制标准

邻近线路一侧单日位移达2-3mm/d且不收敛时或累计位移达10mm,必须停止施工,与监理和设备管理单位(工务段)共同分析原因,立即采取卸载、回填基坑等措施进行补强。

(4)观测作业要求

路基观测的仪器、观测方法、观测精度应符合规范有关规定。

(5)观测组人员

由一个专业测量技术员及2个受过专业培训的测量观测人员组成。

(6)观测记录和资料整理:

①每个点的观测记录必须反映出观测序次、观测时间、相隔时间、观测标高(位移)、本次变化量、累计变化量、变化速率等基本要素,用以进行现场施工控制。

观测发现超出控制标准值应及时通知施工负责人进行现场处理。

②施工期间,每天要将对既有线路基观测记录、分析以数据库电子文件形式及时报给项目部、监理站,进行统计分析,以确保邻近营业线施工安全。

2.4既有桥涵监测措施

在邻近营业线施工过程中,需要对营业线既有桥涵沉降及位移情况进行严密监测。

观测点利用既有桥涵观测点,在施工既有桥涵100m范围内的钻孔桩和基坑开挖过程中每隔6小时观测一次,如有沉降或位移立即停止施工。

观测作业要求、观测组人员及观测记录和资料整理同章节8.4相关内容。

2.5基坑监测措施

在基坑四周、钢板桩顶部以及钢板桩内侧布置观测标,对基坑进行监测,观测标布置示意图如下:

基坑观测标布置示意图

基坑一旦开挖要对既有铁路路基进行监控,措施如下:

1)观测桩的制作及埋设

观测标埋深1m,形成固定观测点。

沉降、水平位移观测标采用Φ30mm长1.5m的钢筋。

桩周上部0.2m用混凝土浇注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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