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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子队管理办法

目录

架子队管理办法1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2

第三章管理制度建设2

第四章责任9

第五章架子队人员配备11

第六章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职责12

第七章架子队主要人员补缺制度16

第八章架子队管理工作16

第九章考核18

架子队评比、考核办法18

第一章总则18

第二章项目部责任及组织机构19

第三章架子队职责要求19

第四章架子队管理制度及要求20

第五章考核、评比21

第六章附则22

架子队管理考核评比表22

架子队内部管理制度23

一、架子队会议制度23

二、架子队人员考勤考核制度24

三、架子队卫生管理制度25

四、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制度26

五、内业资料管理制度28

架子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铁路建设的需要,规范施工用工行为,

确保杭甬客运站房一标段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实现建设“平安杭甬、精品杭甬、和谐杭甬”的目标,按照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和《上海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架子队标准化管理办法》(上铁建函〔2008〕646号),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架子队是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基层施工作业队伍,是以施工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与监控层,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和与施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统称劳务人员)为主要施工人员的作业队。

第三条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力资源,实现项目部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第四条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有利于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目标的顺利实现,是直接、有效的施工生产方式;有利于项目部强化对作业层的管理和控制,确保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有利于提高企业员工技术素质。

各架子队必须充分认识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的优越性和重要性。

第五条根据铁道部、建设指挥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加强架子队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制度,积极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组织施工。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第六条为加强架子队管理的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组建架子队领导小组:

组长:

××

副组长:

××

组员:

××××××负责架子队的组建、运行、管理,落实架子队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架子队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特点等因素,本着统一采购、统一的财务管理、统一的生产管理、统一的质量管理等多个统一相结合的原则,项目部组建3个架子队,各架子队主要人员由各参建公司负责配足,纳入项目部统一管理。

根据施工管理需要,在满足“1152”基本人员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各岗位人员数量,确保架子队有效运转。

各架子队主责人员具体负责组织落实项目部各项架子队管理制度和措施,组织好施工生产。

第三章管理制度建设

第八条项目部根据依据铁道部、建设指挥部有关要求,按照“管理规范化、作业标准化、施工专业化、工班自控化、行为市场化”的五化目标,全面开展架子队制度建设工作,制订架子队管理制度和办法、健全架子队管理体系,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制。

规范管理、明确职权,切实加强对架子队的管理,提高架子队的建设和管理水平。

第九条架子队管理建立的五大类管理制度

(一)架子队管理制度

包括制订架子队管理办法和考核办法,建立完善的架子队管理体系;建立主要负责人员岗位责任和任职条件等管理制度;建立人员补缺制度,主要负责人员如有调整,按要求及时补齐到位。

(二)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制定会议、考勤考核、卫生管理、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内业资料管理等办法。

(三)上岗管理制度

1.岗前专业培训制度

对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情况记录在教育培训档案中。

2.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劳务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劳务作业人员不得上岗。

3.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技术工种的上岗前必须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对上岗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从事地下作业、高空作业、铺架作业、爆破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在现场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四)安全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2.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每天必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发现问题及早解决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负责人就工程作业工序和环节向领工员和工班长进行书面技术交底,书面技术交底资料要归类存档备查。

工程施工前,领工员和工班长对工班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施工安全。

4.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应当向劳务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5.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架子队安全员必须坚持每日巡回检查制度,检查应当目的明确、内容具体,记录完整,确保起到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促进作用。

当发现安全隐患和违反文明施工规定的不文明行为和施工方法,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工班整改,做定人、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做好复查。

6.安全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应建立安全考核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五)质量制度

1.质量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措施,明确各级人员质量管理职责。

2.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施工前,领工员、工班长向工班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技术交底要交到作业层,要签字确认;关键工序施工时,技术人员必须跟班作业;技术资料归档备查。

3.过程检验制度

按铁道部现行验收和施工规范,作好各道工序的过程检验。

对隐蔽工程,质检工程师验收后还应由上级检查工程师检查。

工班之间、上下道工序之间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的三检制度,做好检查记录并经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质量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

应建立质量考核体系,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六)物资设备管理办法

1、计划与采购管理

1.1各架子队的技术部门应在接到施工设计图纸后,分工号编制工程备料单,物资部门据此核定出各种主要材料的计划总量,作为整个项目材料消耗的控制依据。

1.2主要材料月度申请计划由各架子队根据项目部下达的月度施工计划、材料需用量核算表,在查点现场库存后编制,于每月23日前将下月物资需求计划报物资设备部。

1.3、甲供、甲控、局管物资由材料厂供应,自购A类物资由物资部组织材料厂、架子队单位共同调查料源,通过招(议)标确定供货厂家,由物资设备部与供应厂商签订买卖合同,结算料款。

1.4、自购B类物资由架子队自行采购并结算,达到批量的应执行招(议)标采购。

1.5、架子队所需施工机械设备,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施工机械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上报物资设备部,由物资设备部组织进场,架子队负责使用管理。

2、现场物资管理

1.1.架子队应建立存料场所,满足施工需要。

2.2.物资进场后应及时进行验收,填写《入库物资验收登记簿》,并按规定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检验试验不合格的物资应予以标识,单独存放,禁止发放和使用,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置。

2.3、物资堆码要整齐、有序、合理,不能乱码、混存;物资身份和状态标识要规范、醒目,物资标识应注明材料规格、型号、产地、批次、代表数量、状态标识等,满足物资可追溯要求;料区环境要干净、整洁、无杂草、无积水。

2.4、常用料保管:

2.4.1、砂石料场应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

同时配备洗石机和筛沙机,而且必须加以利用,禁止作为摆设。

2.4.2、金属材料存放时应上盖下垫,如有锈蚀应先除锈后再使用。

2.4.3、袋装水泥、掺合料采用库房储存,散装水泥采用水泥罐储存,外加剂采用蔽光储存,严禁使用过期材料。

2.4.4、库存物资要实行先进先发制度。

对有保存期限要求的物资要在期限内发放使用,超过保存期的要按规定进行取样复试。

应附技术证件的物资,发料人员要将技术证件复印件交领料人员。

2.4.5、架子队应采取措施保证库存物资的安全和质量良好,采取有效的维护保养措施。

危险品、化学品的储运应符合公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

2.4.6、库存物资坚持月末盘点和盈亏分析制度。

盘点数量必须准确、真实、全面,保证库存物资帐、卡、物相符。

2.4.7、架子队应加强对外部包劳务队伍的施工用料动态管理工作,及时掌握现场材料的消耗情况,严禁外部劳务队伍将施工用料或工地剩余材料对外处理或销售,严禁“以包代管”

2.4.8、物资发放要按计划进行,不得无计划发料和超计划发料(抢险救灾除外),特殊情况下经单位领导批准可先发料后补计划。

2.4.9、物资(除周转料)核算实行“出库列销”制。

物资出库时填写用料单,其费用一次列入成本,剩余料退回仓库并冲减成本。

2.4.10、架子队要建立材料费、运杂费管理台账,真实地记载材料费、运杂费的使用情况,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按季进行责任成本和实际成本的对比分析,找出节、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纠正预防措施。

3、现场设备管理

3.1、对到达的施工机械设备进行验证、建账、标识,并及时向监理单位报检,批准后方可使用。

3.2、施工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始终保持性能质量和安全防护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满足环境保护与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的要求。

3.3、加强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与保养,配置必要的备用设备和零配件。

3.4、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发放《使用许可证》、设备年检报告或其他证件后方可使用。

3.5、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按照规定的性能使用,严禁违章操作;

4、周转料、低值易耗品管理

4.1、周转料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由技术部门提出工程备料单,由物资部门提出申请计划上报物资设备部审核,通过市场调查、比较,确定租赁单位,由架子队签订合同,项目部审批、盖章。

4.2工地上应划定周转料保管区域,建立保管台账,制订领用和回收制度,防止丢失。

用后及时归还,结账。

4.3低值易耗品根据工程需要、由技术部门提出工程备料单,报物资设备部审批后,由架子队购买,并建立低值易耗品台帐。

(七)架子队的核算管理

项目部是集团公司成立的经费单位,组建的架子队实行承包经营,单独核算,自负盈亏。

因此,各架子队成本费用由项目部另外建立账套单独进行会计核算,负责核算的财务人员,协助项目部财务部办理日常相关工作,纳入财务部管理。

1、工资管理:

架子队所有人员工资及相关待遇由公司提供标准报项目部备案。

每月5日由架子队队长根据考勤做出上月工资单并签字,报项目部计合部审核,经项目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代为发放。

2、材料管理:

架子队所用材料均由项目部统一采购与供应,每月末由物设部归集各分部及架子队材料使用量,填制收料单、发料单、调拨单汇总表,经由各分部及架子队负责人办理签认手续,交由财务部门进行材料核算。

3、设备管理:

架子队上场后,大型设备由公司负责调配,短缺部分由项目部授权架子队临时租用,其租赁合同由项目部计合部、物设部审定后实施,租赁费由项目部支付。

4、奖励款:

项目部根据相关考核,有权对架子队人员进行相应奖励,并列入架子队人工费成本中核算。

5、其他:

项目部对架子队管理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由责任人分清承担对象,交财务部列入各架子队成本。

第四章责任

第十条项目部责任

(一)项目部是架子队组织管理责任主体,对架子队的

建设和管理负直接责任。

(二)项目部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建立

健全架子队管理体系,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制度,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

(三)项目部应组织架子队队长、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

(四)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

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指导、监督和检查。

(五)对施工工程质量负责。

有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六)负责对进入本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劳务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上岗,特殊工种作业

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

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案。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第十一条架子队责任

(一)认真落实和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和安全、质量的监督、控制。

(二)根据项目部施工生产计划,详细分析、认真分解。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劳务人员施工生产,对于机械设备配置、劳动力不足等情况及时反馈项目部。

(三)根据架子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对架子队管理人员

分工明确,各负其责。

(四)根据施工进展情况,架子队技术负责人员应就有

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工班、劳务作业人员作详

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五)认真做好架子队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真实、完整。

第五章架子队人员配备

第十二条架子队主要人员基本配置:

按照“管理有效,监控有力,运作高效”的原则,在满足“1152”(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技术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基本配置基础上,根据工程规模、施工特点适当补充各岗位人员数量,以充实架子队管理力量,确保架子队管理有效运转。

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十三条架子队主要人员基本要求:

架子队的队长、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技术员、安全员、试验员、材料员、领工员、工班长等主要人员由本企业正式员工担任,并具有相应的作业技能。

领工员、工班长同时具备相应的组织能力和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人员数量按满足施工现场生产管理、各施工环节和过程不间断监督的需要情况配置。

第十四条项目部在满足工程建设要求下,根据施工进展,对架子队下设专业工班或综合工班进行调整或增减,但调整或增减须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备案。

第十五条架子队应统筹安排项目部下达的施工作业任务。

各工班劳务作业人员、施工机械等在领工员和工班长的带领下进行作业,每个工序和作业面,领工员、技术员、安全员和质量员必须跟班作业,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第六章架子队主要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六条架子队队长岗位职责

1、宣传国家、铁道部的法律法规及上级单位各项规章

制度并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2、负责架子队的全面管理工作。

在项目部的领导下,

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施工生产,认真落实项目下达的施工任务。

3、负责贯彻上级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施工保障措施,组织和指导作业人员安全施工,配合项目部安全专职人员做好本队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负责承建工程施工安全、质量、进度和文明施工,按照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技术交底等技术性

文件规定和相关要求,组织本队人员认真学习和严格执行。

5、负责架子队的思想文化建设,基础设施和生活管理。

6、负责本队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和费用核算,

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向项目部提报劳务人员出勤记录、机械台

班使用统计记录、综合考核情况等资料,配合项目部进行劳

务与机械租赁结算。

第十七条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各项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认真执行建设单位和项目部各项有关规定。

2、协助队长抓好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

3、负责本队的技术管理工作,参加项目部图纸会审、参与施工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制订。

4、负责向领工员、工班长进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环保等书面技术交底,并将技术交底分类存档。

指导施工班组按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等要求进行施工。

5、检查、监督、纠正施工中存在的质量、安全、工序、工艺方面的问题。

6.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

第十八条技术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各项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认真执行建设单位和项目部各项有关规定。

2、协助技术负责人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3、跟班作业,纠正施工中安全、质量、环保、工序、工艺、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重大安全、质量隐患立即停工并报告上级。

4、做好施工日志等相关技术资料的编写、收集整理。

5、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

6、做好对隐蔽工程的关键部位,重点工序的施工过程

进行旁站监督和指导。

第十九条质检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各项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认真执行建设单位和项目部各项有关加强质量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负责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

3、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制订相应的预防保证措施。

4、跟班作业,纠正施工工序、工艺方面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督促检查“三检制”的落实。

5、负责隐蔽工程自检、报检。

第二十条安全员岗位职责、任职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等安全法规和安全条例,认真执行建设单位和项目部各项有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和要求。

2、协助队长进行安全教育,接受上级专职安质人员的业务检查与指导。

3、跟班作业进行施工安全巡视,发现不安全行为坚决制止,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报告,并做好安全记录。

4、负责本队安全器材、用具、设施的维修保养与标识。

5、制止违章作业,参加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并保护好事发现场。

6、检查评定安全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是否达标,罚处现场违章行为,组织机械设备安全评定,提出安全整改意见和处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试验员岗位职责

1、掌握各种材料的常规检测项目及试验仪器的工作原理、技术指标、操作程序和试验方法

2、参加开工前的地材调查与取样送检。

3、收集原材料,半成品的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并送试验室存档。

4、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检查试件抽取、制作、标识、防护和送样。

5、负责管区内现场施工控制的检验与试验。

6、检测过程中,做好记录,建立相应试验管理台帐,严格执行计量器具管理制度、检定制度、流转制度。

第二十二条材料员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建筑材料基本知识和有关建筑材料保管要求,做好进场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点验和保管工作。

2、建立出入库台帐和逐日材料消耗台帐。

3、负责原材料进场后填写通知单,通知试验室(员)取样送检。

4、负责原材料、半成品状态标识。

5、采购所需辅助材料,并做好台帐。

6、回收利用好废料、边角料,如:

木料头、钢筋头、水泥袋、铁桶等,建立回收台帐。

第二十三条领工员职责

1、全面负责工点施工生产的现场组织和指挥工作。

2、严格执行班前交底制度,合理安排和组织工班作业,提高劳务作业工作效率和机械施工效率,节约施工成本。

3、组织工班完成架子队下达的施工任务。

4.负责工班施工的质量、安全、进度、环保和文明施工管理。

5.协助队长进行劳务人员和租赁机械的现场管理。

第二十四条工班长职责

1、严格执行劳务人员班前点名和交底制度。

2、认真做好劳务人员工作时间和机械使用统计工作。

3、带领工班全体人员完成架子队下达的施工生产任务。

4、纠正所属人员施工中影响安全、质量的施作行为。

5、完成队、领工员交办的其它各项任务。

第七章架子队主要人员补缺制度

第二十五条架子队主要人员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得随意调换,但因工作调动或不胜任工作岗位等因素,项目部将选择符合岗位任职条件的员工并提前报送监理和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补缺或调换,并将调换人员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备案。

第八章架子队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项目部根据各架子队工程规模、施工特点、投资计划等因素综合考虑,统一配足架子队劳务作业人员和施工机械。

劳务人员和施工机械纳入架子队工班现场,由架子队领工员、工班长指导和带领参与工程施工。

第二十七条劳务人员的由项目部与具有劳务施工资质的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劳务人员输入人数、工种、劳务用工单价、劳务结算付款以及劳务人员工资支付

等合同条款,并核验拟进入施工现场的劳务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后,劳务公司方可组织劳务人员进场施工。

第二十八条劳务人员与企业员工一样同教育、同要求、同检查、同奖罚,纳入架子队的全面管理。

项目部对所有劳务人员登记造册,记录其身份证号、职业资格证书号、劳动合同编号以及业绩和信用等情况,各架子队同时备存。

第二十九条项目部按照有关规定及标准为劳务作业

人员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生产环境、生活设施、居住条件、作业条件、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具,各架子队管理人员不得歧视劳务作业人员。

第三十条架子队根据施工进展和进度要求,可合理

调整劳务人员配置。

对纳入班组劳务人员根据从事岗位特点,架子队领工员、工班长必须严格执行每天安全技术交底,对从事危险岗位的劳务人员必须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为害,并征得劳务人员同意后方可组织作业。

第三十一条劳务作业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等由架子队负责,架子队领工员、工班长不得任意延长劳务人员正常作业时间或强迫劳务人员危险岗位作业,对确需要超时或加班时,必须事前征得劳务人员的本人同意。

对超时或加班的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折算工天予以统计。

项目部每月根据架子队对劳务人员出勤工时的统计,按照《劳务用工协议》及时办理劳务用工结算和劳务款支付,并监督劳务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当劳务企业拖欠劳务人员工资,劳务人员工资则由项目部直接支付,并从劳务公司结算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从项目部开设的劳务作业人员工资基金账户支付。

第九章考核

第三十二条项目部每月对各架子队生产组织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奖优罚劣。

(另行发文)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项目分部的架子队管理工作,参照本办法。

 

架子队评比、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杭甬客专站房一标段工程施工用工行为,进一步落实铁道部《关于积极倡导架子队管理模式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08〕51号)精神,实现“平安杭甬、精品杭甬、和谐杭甬”的目标,全面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六位一体”的管理要求,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采用架子队管理模式,既是适应铁路建设市场的需要,也是一种经实践证明较好的施工生产组织方式。

它能够充分利用社会劳动力资源,实现施工现场管理层与作业层的有机衔接和有效运作,防止施工现场质量安全保证体系流于形式,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章项目部责任及组织机构

第三条项目部责任

(一)严格执行铁道部、上海铁路局、杭甬铁路客运专线公司的相关规定,围绕架子队管理目标,建立健全架子队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二)根据投标时有关架子队组建规划以及承发包合

同约定,并经建设单位批准,项目部组建3个架子队。

各项架子队主要人员由参见公司配备。

根据施工管理需要,在满足“1152”基本人员要求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各岗位人员数量,确保架子队有效运转,保证本项目工程安全质量。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架子队管理的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落实架子队管理责任,项目部成立架子队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

项目经理

副组长:

项目副经理、总工

组员:

各部门负责人

第三章架子队职责要求

第四条负责落实和执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组织管理和安全、质量的监督、控制。

第五条架子队建立健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现场组织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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