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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天土建细则

海天艺墅独栋别墅

A型2#7#、B型1#8#9#楼

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日照日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九月十二日

 

工程名称:

海天艺墅独栋别墅A型2#7#

B型1#8#9#

工程地点:

山海天路以北。

工程规模:

独栋别墅A型2#7#1170平方米

独栋别墅B型1#8#9#1140平方米

结构类型:

砌体结构

总投资:

万元

质量等级:

优良

建设单位:

山东志诚置业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日照日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日照市佳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山东日照新城建筑设计院

编制人:

审定人:

目录

一、监理工作依据、范围和目标

1、监理工作依据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目标

二、工程进度控制

1、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2、两月滚动计划

3、两周滚动计划

4、统计工作管理

5、现场协调会制度

6、签发工程进度款凭证

7、审批工程延期

8、向建设单位提供进度报告

三、工程质量控制

1、质量目标

2、质量控制依据

3、质量控制方法

4、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5、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四、工程投资控制

1、投资目标

2、投资控制方法

3、费用管理

4、工程计量

5、工程费用支付

6、总监审定

7、技术经济签证

8、工程结算

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2、工程验收程序

六、合同管理

1、合同管理范围

2、监理部负责合同归口管理

七、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1、一般规定

2、安全教育

3、安全防护

4、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安全技术管理

 

土建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

根据日照日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与山东志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业主”)签定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日照日星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海天艺墅项目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部”)制定的《工程建设监理规划》及有关文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监理工作的依据、范围和目标

1、监理工作依据

1.1国家及山东省等有关部门的文件

1.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1.3《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1.4相关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说明和变更等)、施工规范和验收规范

1.5业主与承包土建工程建设任务的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

2.监理工作范围

主要是“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2.1三控制:

工程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和投资控制。

2.2两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2.3一协调:

协调工程各方关系。

3.监理工作目标

3.1将工程投资控制在核复和初步设计概算之内。

3.2控制工程进度,使工程项目在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内达到优良条件。

二、工程进度控制

进度控制的总目标就是在满足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计划的基础上,审核施工进度计划,并对其执行情况加以动态管理和平衡,以保证工程项目按期完成。

1.项目施工进度计划

工程项目施工进度计划,包括开、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施工进度网络图等。

由施工单位以单位工程为对象编制,在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单列,该施工组织设计经施工单位项目总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加盖公章后,提交监理部一式三份,由总监和业主方有关负责人核批。

监理部审核进度计划的内容主要有:

(1)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总体计划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2)施工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要求。

(3)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程序的要求。

(4)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5)业主的资金供应是否能满足进度的要求。

(6)施工进度的安排是否与设计单位的图纸供应相一致。

(7)业主提供的场地及原材料和永久设备,特别是一些特殊材料或国外设备(如果有的话)的到货与进度计划是否接。

(8)施工单位编制的各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9)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存在。

如果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监理通知),由施工单位修改,其中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业主通报。

监理部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或批准,并不解除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2.两月滚动计划

两月滚动计划即施工单位的月进度计划。

每月安排两个月,第一个月是详细的执行计划,落实到分部、分项工程的形象进度;第二个月是准备计划,作为落实建设条件和工作安排的依据,目的是提前发现问题,及早予以解决。

此计划由施工单位编制,每月24日前报监理部,经总监和业主方有关负责人批准后,施工单位于该月30日前贯彻落实到项目部(或工段)、班组,及时做好劳动力、材料和机具的安排调配,确保月计划的完成。

在月进度计划的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随时了解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协助施工单位予以解决。

监督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是进度控制的经常性工作。

监理工程师不仅要及时检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进度报表和分析资料,同时还要进行必要的已完成项目时间及工程量。

在对工程实际进度资料整理的基础上,应将与计划进度相比较,以判定实际进度是否出现偏差。

如果出现偏差,应进一步分析此偏差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及产生的原因,以研究对策,提出纠偏措施。

必要时还应对后期工程进度计划作适当的调整。

3.两周滚动计划

由施工单位依据“两月滚动计划”编制、指导现场作业班组的工作计划,涉及分项工程的具体施工内容,有工程量、形象进度、文字说明,辅以横道图显示。

第一周为详细执行计划,下周为施工准备计划。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核签一式三份备查。

4.统计工作管理

统计工作的任务是准确、及时、全面而系统地收集、整理和分析建设项目的统计资料,为计划的调整和实施提供可靠依据。

4.1本工作为指令性统计报表,施工单位须按监理部的统一要求格式填报,填报人员必须执行计划法规的有关规定,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

施工单位报送(发布)统计报表,必须有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否则监理部有权拒收。

4.2统计方法

4.2.1施工单位根据两周滚动计划,每周对工程形象进度进行统计。

并在每周协调会上进行报告。

4.2.2施工单位于每月24日前对当月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统计的量应为监理工程师已检查合格的量,不合格的工程量不得统计。

4.2.3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统计台帐,台帐应标明:

当月完成的工作量、工程量。

台帐以分部分项工程为统计单元,监理部、业主有权随时调查。

5.现场协调会制度

由总监主持召开的有业主、施工单位和监理部参加的现场协调会,是监理部进行监理工作协调的主要会议,以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

5.1在每月召开的高级协调会上通报工程项目的重大变更事项,协商其处理意见,解决每个项目之间,以及业主与施工单位之间的重大协调配合问题。

5.2在每周召开的管理层协调会上通报进度状况、存在的问题及下周的计划安排,解决施工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

通常有:

各施工单位之间的进度协调问题;工作面交接和阶段成品保护问题;场地与水、电、场内交通、开挖要求中的矛盾问题以及资料保障、外协条件配合等协调问题。

5.3对于某些未曾预料的实发事件,总监还可以通过发布紧急协调指令,督促有关单位采取应急措施以维护工程施工的正常秩序。

6.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核实,然后报总监审批,由总监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签发工程进度款支付凭证。

7.审批工程延期

7.1工期延误,系由于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拖延。

出现工期延误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实际进度没有明显改进,仍拖后于进度,且显然将影响工程按期竣工时,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修改进度计划,并提交监理部一式三份重新审核确认。

监理部对修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并非对工期延期的批准,仅是要求施工单位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并不解除施工单位应负的一切责任,施工单位仍需承担赶工的全部开支和合同约定的误期赔偿。

7.2工程延期,系由于施工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的工程进度拖延。

出现工程延期情况,施工单位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延长工期的申请。

总监可根据合同规定,审批工程延期时间。

经总监核实批准的工程延期时间,纳入合同工期,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8.向业主提交进度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整理进度资料,并做好工程记录,为《监理月报》提供有关内容,《监理月报》由监理部提交业主一份。

三.工程质量控制

1.质量目标

1.1确保工程质量满足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条件,力争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条件。

2.质量控制依据

2.1国家及行业部门颁发的施工规范、规程、规定和验评标准。

2.2设计文件:

施工图纸和设备技术说明书;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记录;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等。

2.3工程项目施工合同

3.质量控制方法

3.1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工序的重要程度,将工序分为A、B、C三级(各级控制点见附图)。

A级为业主、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检工序;B级为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共检工序;C级为施工单位自检工序。

对检查需提交附录的工序以AR、BR、CR表示。

3.2监理人员对C级控制点随机抽查。

无论何级检查,施工单位均须自检,其中A、B两级自检合格后,方可向监理部提交工程报验(A4)。

3.3施工单位于每月24日向监理部提交“质量月报”。

对A、B、C三级质量控制点的检查情况进行统计。

4.施工前的质量控制

4.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系统的和专业的质量保证体系。

质保体系应确定目标,明确施工程序上的质控点和质量要求,设置质检机构和专职质检人员,在班组一级有不脱产的质量检查员。

4.2施工单位应针对工程项目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明确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有可靠的技术措施和预控方法。

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加盖公章后,于开工前20日以“A2”表报监理部(一式三份),监理部进行审查,总监签字加盖监理部章并报业主批准后,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4.3承包单位应严格落实四项制度

4.3.1持证上岗。

特殊工种应进行培训(如起重工、架子工、电工、电焊工、防水工等),做到持证上岗。

4.3.2技术交底。

为使参与施工任务的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明了所负担工程任务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等,做到心中有数,有组织、有计划地完成施工任务,施工单位须在工程项目或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之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将交底的内容和要求写成书面形式,向各级技术人员、班组长和操作人员作全面介绍,并明确施工过程中各职能部门应尽的职责和相互配合的要求。

各级技术交底工作完成后,要将交底资料及交底过程中的问题一并做交底记录,有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签字后存档。

4.3.3工程开/复工报告

本工程项目实行工程开/复工报批制度(此报告不同于向建设施工主管行政部门递交的基本建设项目开工报告),工程开/复工须批准的工程不得擅自开/复工。

开/复工报告一式三份“(A1),开/复工前7日递交监理部,监理部接到开/复工报告后2日内签署意见。

同意开/复工,总监签字后加盖监理部章后交业主一份,返施工单位一份。

不同意开/复工,签署意见后(不盖章)退施工单位。

开工报告根据分部(项)工程特点应附有:

(可提供复印件)

(1)项目部组织机构、人员名单及分工。

(首次开工时);

(2)工程坐标放样及定位放线签证(A4),(首次开工时);

(3)专项施工方案(A2);

(4)进场施工材料报验签证(A9);

(5)现场施工机具报验签证(A9);

(6)特殊工种上岗证、施工证明。

4.3.4事故处理制度

4.3.4.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事故处理制度。

在安全或质量事故发生、发现后4小时内,必须书面报告监理部(C1)。

对事故隐瞒不报的单位或个人,一经发现,将严重处罚。

4.3.4.2事故的调查

根据事故和程度不同,由施工单位组织调查。

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下时,由施工单位直接组织调查;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时,应申报政府主管部门。

安全事故依照国家和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4.3.4.3事故的处理

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

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对事故责任者依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监理部和业主参与事故的调查,对事故的处理提出意见。

4.4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4.4.1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应在开工前10日内进行。

由监理部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单位、业主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由施工单位作详细记录。

4.4.2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结构特点、施工及工艺要求、技术措施和有关注意事项及关键问题;再由各方代表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疑点,以及需要解决的技术难题;然后通过与会方研究和商讨,澄清疑点,拟定解决的办法,形成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一经与会代表签字后,即被认为是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

4.5施工技术方案的编制与审批

4.5.1施工技术方案是在施工组织的设计的基础上,对一些重要工序更加以细化深入论证和技术措施。

由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写,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部总工或项目经理批准。

施工技术方案于开工前10日以“A2”表报监理部,核批程序同施工组织设计。

4.5.2本工程项目需编制的主要施工方案有:

(1)钢筋混凝土施工技术方案,

(2)砌体结构施工技术方案。

(3)装修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4)门窗(幕墙)施工技术方案。

(5)电气、通信系统施工技术方案。

(6)水暖系统施工技术方案。

(7)屋面、楼地面防水、防潮工程施工技术方案。

4.5.3在施工中,施工单位应认真执行施工技术方案,因现场条件变化,导致已批准的原方案难以执行或有不切实际之处,施工单位应按4.5.1条程序修改或补充方案,其它人员不得随意更改。

5.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5.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图纸、说明、设计交底、会审纪要等)进行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5.2施工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规范、规程和规定,如有违反,监理人员有权予以制止;严重者,监理人员有权暂停其工作,其主管单位和主管应予严肃处理。

5.3施工期间应认真执行“三检一评”制度,即施工班组自检、工序交接检查和专职质检员的检查以及质量评定。

5.4施工过程中,“人、机、料、法、环”五项条件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对于重要的部位和工序实行旁站监理;必要时,有权随时调看施工记录、测量检查施工部位,并有质量否决权。

施工单位的专职人员应配合监理人员的检查工作。

如果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监理人员在工序施工中发现有人员、施工机具设备、材料、施工方法及工艺或操作以及施工环境等不能保证工程质量,则可以先口头后书面形式(B1)发出指令予以纠正和控制。

必要时向总监汇报,由总监签发部分工程暂停指令(B2);特别严重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由总监签发停工令。

出现下列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汇报,由总监签发部分工程暂停指令或停工令:

(1)未经监理部审核、业主审批同意,而擅自变更设计或修改图纸进行施工。

(2)未经技术资质审查的人员或不合格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3)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或永久设备不合格或未向监理部报验经检查确认者;或擅自采用未经审查认可的代用材料。

(4)出现质量异常情况,经监理人员指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措施不力未能扭转这种情况。

(5)已发生质量事故,迟迟未按监理人员要求进行处理,未按要求填写“A6”表,或者是已发生质量缺陷或事故,如不停工则质量缺陷或事故将继续发展的情况。

(6)隐蔽工程未依程序查验(A4)确认合格,而擅自隐蔽。

(7)施工作业技术环境条件或自然环境对质量有影响,而采取的措施又不能确保工程质量。

5.5施工材料,包括永久设备进入现场必须有质量保证文件,主要有:

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产品标志等。

5.5.1国家实行产品许可证的产品应有产品许可证证编号。

如钢材、水泥、防水卷材、防火涂料、电线(缆)、电器设备、消防设备等。

5.5.2凡纳入建筑用原材料、构件使用认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当地有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认可证”。

例如:

防水材料应有“山东省建筑防水材料使用认证证书”;外加剂应有“山东省建筑材料使用认证证书”。

5.5.3工程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需有鉴定证明书,并应有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

在使用前应由经认证授权的机构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5.5.4国家验评标准“保证项目”有要求、地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有规定必须复试的材料或项目,有由监理单位、业主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共同抽样,实行见证取样制度,然后送交经认证授权的检测(验)机构进行检验。

5.6施工单位用于工程上的材料、永久设备,须先填报《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9),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尤其是水泥、钢材、防水材料、电气材料、消防设备、消防涂料等。

5.7分部、分项工程验评

5.7.1分项工程验评。

先由作业班组认真自检,做好记录。

自检合格后,由项目经理部按照程序组织A、B、C级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合格(不合格),监理工程师在“A4”表签署意见,如合格,工程转入下道工序。

地方有规定的,还应该通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5.7.2分部工程验评。

所在分部的所有分项工程完成并验评取得认可后,由施工单位项目部进行自检,如果合格,以《工程报验单》(A4)的形式(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部(地方有规定的,还应通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验,检查结果合格,由监理部在“A4”表签署意见。

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评定的合格资料和《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申请表》是《质量月报》、《工程款支付申报表》(A5)、工程款支付证书(B3)及《工程竣工报验单》(A10)的主要依据和附件,必须认真对待。

5.8中间交接和交接验收

单位工程如按施工合同约定需进行中间交接,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交工资料整理工作。

如有未完项目,应填写未完工程一栏表,注明未完工程原因。

5.8.1施工单位申请中间交接文件资料,经业主同意后,到现场联合检查。

检查确认后,监理部、业主、施工单位在中间交接证书上签字。

如检查未能确认,施工单位应安排整改计划,确认再次交接日期。

四、工程投资控制

1.投资目标

1.1工程投资控制在山东省计委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范围内。

1.2工程项目承包合同价款是投资控制的基本目标。

2.投资控制方法

2.1认真审查核实工程费用的构成与支出,应符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和规定。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有可能使工程造价追加,当追加值可能突破控制值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做出分析,查其原因是外在还是内在因素是影响,提出明确意见,向总监报告。

2.2熟习和了解有关定额,熟读并审查工程预算书,工程量计算准确,定额子目套用合理,取费依据充分。

2.3将预算价值与概算价值对比,修正不合理费用,汇总项目投资构成,并进行分析。

2.4投资分析获得以某部分工程为投资控制重点,监理工程师对该部工程要予以重视,严格控制使其成本增加的变更。

2.5对建筑材料进行经济分析和比较,找出既节省投资又能保证质量和施工进度的可靠方案。

尽可能挖潜节约,以求全面控制投资。

2.6根据分块计算出的工程预算数据,即可编制“投资使用计划”。

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跟踪检查,将实际支出与计划数额进行比较,并与演算价比较,如发生偏差,应采取调查补救措施。

3.费用管理

3.1工程费用控制采取预付工程款、支付月进度款、扣抵预付款、扣留保修金、工程结算的方法。

具体操作方法结合施工合同约定方式进行。

3.2月支付要核实月统计报表、月工程量报表,着重核查工程量、工作量。

监理工程师要分单位工程建立审批的支付台帐,对《监理月报》中有关审核、支付及投资统计等内容进行编码。

3.3支付采取每月核定工程量、以量计费的方式。

工程计量是费用控制的基础,工程价格计量是关键环节,同时又是约束承包单位按合同履行义务的手段。

3.4总监对工程款支付有充分的确认权和否决权,业主对工程款的支付,应以总监确认的《工程款支付证书》(B3)为凭证。

4.工程计量

4.1工程计量必须具备的条件

4.1.1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含设计变更)。

4.1.2月施工计划安排的工作。

4.1.3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的施工工序(以分项工程确认书为准)。

4.2计量方式:

施工单位计量、汇总、统计,报监理部审核。

4.3计量时间及程序

4.3.1施工单位与每月25日将完成的且已签发的工程量汇总交监理部(一式三份)。

过时按自动放弃本期申报处理,转入下期申报。

4.3.2监理工程师从施工质量、计量数量上核实计量结果,其依据为确认的施工质量证书及计量核算书。

4.3.3计量核算结果由总监审定。

5.工程费用支付

5.1施工单位与每月25日将《工程款支付申请表》A5交监理部,过时按自动放弃处理,转入下期申报。

5.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付款申请进行审核,修正或删除不合理的部分,计算付款净金额。

计算付款净金额时,应扣除的预付款、保留金、违约罚金等,签字后交总监审定。

6.总监审定

6.1总监理工程师审定是最终审定。

只有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的量才能作为支付的依据,并报业最后批准。

6.2业主对经总监审定的付款证书签署意见后,返监理部一份,监理部存档。

7.技术经济签证

7.1分为合同内和合同外技术经济签证。

合同外技术经济签证指现场发生的、施工合同外的项目,并且合同中事先有约定可以增加费用的技术经济签证。

7.2技术经济签证权限

7.2.1监理工程师一次签证费用限1000元以内(含1000元);超过1000元者需报总监批准。

7.2.2凡超过1000元费用的签证,施工单位均应编制施工和预算书,一并在签证工作施工开始5日前报监理部,监理部在3日内答复报送单位。

否则,不予承认。

8.竣工结算

竣工报告批准后,施工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决算书报业主。

监理部组织和协调双方办理结算手续。

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

1.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1施工单位已按承包合同完成所承担的工作。

1.2施工单位已进行自检、有记录且自检结果合格。

1.3验收所必备的技术资料已准备齐全,应包括:

1.3.1施工合同、开工报告、竣工报告;

1.3.2施工图纸(竣工图)、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1.3.3经监理部签认的设计变更通知、技术洽商核定单;

1.3.4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资料(如果有的话);

1.3.5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沉降及位移观测记录;

1.3.6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测试记录、复验报告;

1.3.7隐蔽验收记录、技术交底、施工日志;

1.3.8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1.3.9工程验收的其它资料。

竣工资料还应该符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2.工程验收程序

2.1施工单位做验收准备

2.1.1编制验收工作计划,确定验收日期。

2.1.2填报竣工验收申报表、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2.1.3整理汇总各种技术资料。

2.2现场初验

2.2.1监理部审查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并根据施工合同要求、验收标准对资料进行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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