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美兰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docx
《海口美兰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海口美兰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海口美兰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海口市美兰区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评价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公共财政体系,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和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琼财绩〔2013〕2290号),制定本方案。
一、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部门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评价主体和范围
评价主体和范围为海口市美兰区所有预算部门。
三、评价内容和指标
评价内容主要是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具体从资金的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这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得分采用百分制。
(一)投入(15分)
评价各部门在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的投入情况,从目标设定、预算配置两方面进行评价,其中目标设定占5分,包括职责明确、活动合规性、活动合理性3个指标;预算配置占10分,包括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在职人员控制率2个指标。
1.职责明确(1分)
部门的职责设定是否符合“三定”方案中所赋予的职责,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
评分标准:
符合(1分);
不符合(0分)。
取数标准:
将项目库系统中部门职责设定情况与部门三定方案中的职责进行比较,核对两者是否一致。
如项目库系统中部门职责设定有不相符三定方案中的职责范围的,则得0分。
部门职责设定情况可在部门项目库中查询。
2.活动合规性(2分)
部门的活动是否在职责范围之内并符合部门中长期规划,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与部门履职、年度工作任务的相符性情况。
评价要点:
(1)部门活动的设定在部门所确定的职责范围之内;
(2)部门活动符合省委、省政府的发展规划及本部门的年度工作安排与发展规划。
评分标准:
全部符合(2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取数标准:
将项目库系统中活动设定情况与部门职责比较。
3.活动合理性(2分)
部门所设立的活动是否明确且合理、活动的关键性指标设置是否可衡量,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目标设定的合理性。
评价要点:
(1)活动目标的设定是可量化的,可通过清晰、可衡量的关键指标值予以体现;
(2)在活动目标设定时,将关键指标明细分解为具体的达成目标与工作任务。
评分标准:
全部符合(2分);
其中一项不符合(0分)。
取数标准:
在部门项目库系统中查询确定。
注意事项:
一个职责可以有一个或多个活动,但一个活动只能对一个职责,不允许不同职责有相同活动。
设计的指标应该是简洁明确、可衡量的。
活动与关键指标的关系可以是一对一或者一对多,即一个活动必须有一个或多个关键指标与之对应,不允许出现单有活动无关键指标。
关键指标的目标值,必须是量化的数值或比率表示。
如无法量化,可以采用定性的分级分档形式表述。
4.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5分)
部门自评项目在所有项目中所占的份额,反映和评价部门对项目自评的重视程度。
评分标准:
得分=占比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占比率=(自评项目个数/所有项目个数)×100%。
部门支出项目绩效自评范围:
本年度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
取数标准:
“自评项目个数”以部门提供的项目自评报告为准。
“所有项目个数”按我局印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美财督〔2018〕12号)中纳入自评范围的项目数量计算。
5.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评分标准:
(1)在职人员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在职人员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15%的,得0分;
(3)在职人员控制率在100%-11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在职人员控制率)①-某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②]/[max(在职人员控制率)-min(在职人员控制率)③]×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在职人员控制率)指区间内各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最高值,此处为115%。
②某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
在职人员数:
部门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由编制部门和人劳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除外。
编制数: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
③min(在职人员控制率)指区间内各部门在职人员控制率最低值,此处为100%。
取数标准:
取部门决算报表中在职人员数和编制数。
(由编制部门和人劳部门批复同意的临聘人员、单位自行聘用的人员以及不带编进来的军转干部不计算在内。
)
(二)过程(55分)
从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这三方面进行评价,其中预算执行占32分,包括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公用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6个指标;预算管理占15分,包括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善性3个指标;资产管理占8分,包括资产管理完整性和固定资产利用率2个指标。
1.预算完成率(5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预算完成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完成程度。
评分标准:
(1)预算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预算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预算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预算完成率①-min(预算完成率)②]/[max(预算完成率)③-min(预算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某部门预算完成率=(预算完成数/预算数)×100%。
预算完成数是指部门本年度实际完成的预算数。
预算数是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预算数。
(含调整预算数)
②min(预算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预算完成率最小值,此处为85%。
③max(预算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预算完成率最大值,此处为95%。
取数标准:
取部门决算报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里面的数据,预算数取本年收入合计的调整预算数,预算完成数取本年收入合计的决算数。
2.预算调整率(5分)
部门本年度预算调整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调整程度。
评分标准:
(1)预算调整率等于0的,得满分;
(2)预算调整率大于或等于10%的,得0分;
(3)预算调整率在0-10%之间的,在0分和满分之间确定:
得分=[max(预算调整率)①-某部门预算调整率②]/[max(预算调整率)-min(预算调整率)③]×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预算调整率)是指区间内预算调整率最大值,此处为10%。
②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
部门在本年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新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③min(预算调整率)是指区间内预算调整率最小值,此处为0。
取数标准:
预算调整数取绝对值。
3.支付进度率(8分)
部门季度支付数与季度任务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程度。
评分标准:
总得分
(i=1,2,3,4n=4)①
当
≥95%时,
=2②
当
≤85%时,
=0③
当85%<
<95%时,
④
当季度任务数为0时⑤,
=2。
解释说明:
①w表示全年支付进度率累计得分,
表示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
为单季度支付进度率,i的取值为1,2,3,4,表示各个单季度。
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季度支付数/季度任务数)×100%。
单季度任务数为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进度任务数。
②当单季度支付进度率
大于等于95%时,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
为2分。
③当单季度支付进度率
小于等于85%时,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
为0分。
④当单季度支付进度率
大于85%且小于95%时,单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
=(单季度支付进度率
-85%)/(95%-85%)×2分。
⑤当季度任务数为0表示预算已提前完成,则该季度支付进度率得分
为2分。
取数标准:
如没有季度任务数,以年初预算数除以4作为季度任务数。
有调整预算的,从调整预算季度起,将调整预算数和尚未执行的预算数合并除以剩余季度数作为季度任务数。
4.结转结余率(4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结转结余总额与支出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本年度结转结余资金的实际控制程度。
评分标准:
(1)结转结余率等于0的,得满分;
(2)结转结余率大于或等于50%的,得0分;
(3)结转结余率在0-5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结转结余率)①-某部门结转结余率②]/[max(结转结余率)-min(结转结余率)③]×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结转结余率)指区间内结转结余率的最大值,此处为50%;
②某部门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总额/支出预算数)×100%。
结转结余总额是指部门本年度的结转资金与结余资金之和(以决算数为准),该数据国库可查。
支出预算数是指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数。
③min(结转结余率)指区间内结转结余率的最小值,此处为0。
取数标准:
直接取当年部门决算报表中的结余结转数。
不是当年度的结余结转数,是当年决算报表中的结余结转数(如含有中央资金,就删除)。
支出预算数取决算报表调整预算数的本年收入合计数。
5.公用经费控制率(5分)
通过部门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与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之比,反映和评价部门对机构运转成本的实际控制程度。
评分标准:
(1)公用经费控制率小于或等于100%的,得满分;
(2)公用经费控制率大于或等于105%的,得0分;
(3)公用经费控制率在100%-10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max(公用经费控制率)①-某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②]/[max(公用经费控制率)-min(公用经费控制率)③]×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max(公用经费控制率)是指区间内公用经费控制率最大值,此处为105%。
②某部门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
③min(公用经费控制率)是指区间内公用经费控制率最小值,此处为100%。
取数标准:
本年度实际支出的公用经费总额取部门决算报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表中的合计数减去工资福利支出小计、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小计的差。
预算安排的公用经费总额取《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日常公用经费的调整预算数。
6.政府采购执行率(5分)
通过对部门本年度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与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情况。
评分标准:
(1)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满分;
(2)政府采购执行率小于或等于90%的,得0分;
(3)政府采购执行率在90%-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①-min(政府采购执行率)②]/[max(政府采购执行率)③-min(政府采购执行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某部门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100%。
政府采购项目中非预算内安排的项目除外。
②min(政府采购执行率)是指区间内政府采购执行率最小值,此处为90%。
③max(政府采购执行率)是指区间内政府采购执行率最大值,此处为100%。
取数标准:
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以采购审批表、招标文件为准;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取项目库系统中的数据。
年中增加需要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不计算在内。
评分标准改用以下公式计算:
(实际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政府采购预算项目个数)×分值。
7.资金使用合规性(8分)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部门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2)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
(3)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
(4)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5)不存在截留情况;
(6)不存在挤占情况;
(7)不存在挪用情况;
(8)不存在虚列支出情况。
评分标准:
符合全部八项(8分);
符合其中七项(6分);
符合其中六项(4分);
符合其中五项(2分);
符合其中四项及以下(0分)。
取数标准:
取审计报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或部门当年度政府财务报告。
8.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预决算管理的公开透明情况。
预决算信息是指与部门预算、执行、决算、监督、绩效等管理相关的信息。
评价要点:
(1)公开预决算信息;
(2)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
(3)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
评分标准:
全部符合(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取数标准:
按部门提供的信息公开渠道进行核实。
9.基础信息完善性(4分)
部门基础信息是否完善,用以反映和评价基础信息对预算管理工作的支撑情况。
评价要点:
(1)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
(3)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
(4)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评分标准:
符合全部四项(4分);
符合其中三项(2分);
符合其中两项(1分);
符合其中一项及以下(0分)。
取数标准:
取部门当年度政府财务报告或抽查部门基础信息核定。
10.资产管理完整性(3分)
部门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资产运行情况。
评价要点:
(1)资产保存完整;
(2)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3)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评分标准:
符合全部三项(3分);
符合其中两项(2分);
符合其中一项(1分);
符合零项(0分)。
取数标准:
如果资产过多,可以采取抽查的方式,抽查比例应为10%以上。
11.固定资产利用率(5分)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
评分标准:
(1)固定资产利用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固定资产利用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固定资产利用率在85%-9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①-min(固定资产利用率)②]/[max(固定资产利用率)③-min(固定资产利用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某部门固定资产利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
②min(固定资产利用率)是指区间内固定资产利用率最小值,此处为85%。
③max(固定资产利用率)是指区间内固定资产利用率最大值,此处为95%。
取数标准:
以账面固定资产和实际在用固定资产进行核算。
如果固定资产数量众多,可分类别各抽检30件固定资产核算出类别固定资产利用率,再加权平均计算总体固定资产利用率。
(三)产出(20分)
产出即资金投入的结果,通过项目实际完成率、项目质量达标率、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3个指标对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
1.项目实际完成率(6分)
部门履行职责实际完成的项目数与计划完成的项目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标准:
(1)项目实际完成率大于或等于95%的,得满分;
(2)项目实际完成率小于或等于85%的,得0分;
(3)项目实际完成率在85%-95%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项目实际完成率①-min(项目实际完成率)②]/[max(项目实际完成率)③-min(项目实际完成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某部门项目实际完成率=(实际完成项目数/计划完成项目数)×100%。
未完成项目中由于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除外。
②min(项目实际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项目实际完成率最小值,此处为85%。
③max(项目实际完成率)是指区间内项目实际完成率最大值,此处为95%。
取数标准:
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以项目验收为准。
没有组织验收的,以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进展情况确定。
如无法确定项目是否完工,以项目资金使用达到90%以上的算项目完成。
2.项目质量达标率(7分)
部门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占已完成项目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标准:
(1)项目质量达标率等于100%的,得满分;
(2)项目质量达标率小于或等于99%的,得0分;
(3)项目质量达标率在99%-100%之间的,在0和满分之间计算确定:
得分=[某部门项目质量达标率①-min(项目质量达标率)②]/[max(项目质量达标率)③-min(项目质量达标率)]×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某部门项目质量达标率=(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已完成项目个数)×100%。
项目质量达标是指项目决算验收合格。
②min(项目质量达标率)是指区间内项目质量达标率最小值,此处为99%。
③max(项目质量达标率)是指区间内项目质量达标率最大值,此处为100%。
取数标准:
已完成项目中质量达标项目个数可通过验收报告或自评报告来确定,可适当抽检部分项目进行核对;如若没有验收报告或自评报告,可参考部门工作总结或其他相关资料核定,但须作出必要的说明。
目前暂定项目完成了就可认为质量达标。
3.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7分)
部门活动中达到绩效目标的关键指标个数与关键指标总个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评价部门活动履职目标的实现程度。
评分标准:
得分=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①×该指标分值。
解释说明:
①活动关键指标达标率=(关键指标达标个数/关键指标总个数)×100%。
活动是指在职责下要做的事件;项目是指在活动下要做的具体内容。
活动关键指标达标是指完成关键指标绩效目标设置的90%及以上。
取数标准:
对2017年部门活动层级关键指标目标值完成情况进行核算评价。
(四)效果(10分)
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核查评价,综合反映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成效;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以了解社会效益。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与社会效益的评价各占5分。
1.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5分)
部门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评价结果,用以反映部门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取得的成效。
评分标准:
(1)财政部门对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核查评价,包括绩效目标管理、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和评价结果应用等情况,按百分制。
(2)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综合计算,得出各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
综合得分=(部门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100)*5分
取数标准:
该项参考部门绩效自评项目占比率。
2.社会公众满意度(5分)
通过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履职效果、解决民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厉行节约等方面的满意程度,反映和评价部门支出所带来的社会效益。
按照满意度调查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给予该项指标打分:
优秀(5分);良好(3分);合格(1分);不合格(0分)。
取数标准:
按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琼财绩〔2013〕2290号)附件3确定的满意度调查问卷份数进行。
四、职责分工
此次评价工作由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组织实施,由海口市美兰区财政局委托中介机构成立评价工作小组,进行绩效评价施具体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依据收集的基础资料、社会调查和现场评价情况,对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分析,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五、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
建立评价工作组织机构;组织召开评价工作小组与部门的工作见面会;部门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提供资料清单》(详见附件3)预先准备相关资料。
该阶段工作于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
(二)具体实施阶段
1.收集整理相关评价资料,调查核实评价基础数据,填写评价指标表;
2.评价工作组对项目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3.评价工作组根据评价指标计算各项得分,汇总评价结果,草拟评价报告;
4.将评价报告草案反馈被评价部门,征求对报告草案意见;
5.评价工作组根据项目单位的反馈意见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该阶段工作于2018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总结阶段
对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的过程进行总结,完成评价工作报告。
对评价结果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的政策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