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15188163 上传时间:2023-07-02 格式:DOCX 页数:45 大小:47.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45页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45页
亲,该文档总共4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4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docx

集团员工手册修改前版本

 

 

目录

董事长致词

前言

第一章企业基本制度、纪律、规范

第一节员工守则

第二节制度与纪律

第三节仪容仪表、行为规范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节制定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二节考勤制度与规定

第三章聘用管理办法

第一节聘用制度

第二节招聘与配置

第三节入职流程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五节离职与退工

第四章薪酬规定

第一节薪酬组成

第二节制度条例

第五章福利政策

第一节福利类别及规定

第二节其他福利待遇

第六章培训规定

第一节入职培训

第二节上岗培训和转岗培训

第三节在岗培训

第四节其他

第七章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条例

第一节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

第二节消防安全

第三节卫生与健康

第八章绩效考核与晋升

第一节工作业绩考核

第二节岗位员工考核方法

第三节员工晋升

第九章奖惩条例

第一节奖励规定

第二节惩罚规定

第三节其他

第一十章档案管理

第一十一章员工委员会

第一十二章服务文明用语和忌语

第一十三章其他

 

董事长致词

各位员工:

首先,我对您加盟辽宁军仁集团表示热烈欢迎。

愿我们在互相理解与信任的基础上同进步,共发展,和谐奋进!

辽宁军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创建于2002年。

十六年来,经历了风风雨雨,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

公司是由中国人民解放军陆、海、空、第二炮兵、武装警察部队自主择业的转业军官及退伍军人创办的专业化、高水准、军事化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

集团以诚信铸造品牌、以智慧追求卓越、以一流的品质、超前的经营理念、真诚的合作精神、星级的服务质量,打造辽宁物业管理、建筑工程一流名牌企业。

海以其博大、纳百川而成其浩瀚。

山以其厚重,历沧桑而为之雄浑。

集团下属辽宁军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鞍山中京天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鞍山鸿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鞍山中军卫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辽宁中仁置业有限公司共5个子公司,产业项目形成以鞍山为中心,辐射周边省市,集物业管理、安保服务、绿化工程、置地开发等综合性集团企业。

目前共有员工470余人,具有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42人。

管理人员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建设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等。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大学以上学历,人员结构来自企事业单位、部队转业军官、学校管理人员。

公司与当地武装部、解放军某部通讯团等单位共建,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组建党总支、工会委员会完善组织建设。

辽宁军仁集团坚持以人为本、创新为魂的企业信念,努力建设一支精英、精兵、精干、精效的人才队伍。

辽宁军仁集团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做到:

要充分发扬“团结、拼搏、服从、诚信”的军仁精神;

要认真贯彻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企业文化,加强组织纪律性,与企业保持高度一致;

要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制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做到遵纪守法、遵章守制、热爱企业、爱岗敬业、忠诚实干、勤奋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您能成为辽宁军仁集团的一员,不仅是光荣的,而且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遇的。

完全可以发挥出自己的聪明才智,大展宏图,成为集团各级岗位的优秀人才。

辽宁军仁集团将以坚定的信念和顽强的拼搏精神,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创造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而努力奋斗!

 

辽宁军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王家伟

二O一七年十一月

 

前言

本条例根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就公司人事管理的基本事项而制定,为职员提供有关权利、责任和义务的详尽资料。

本适合适用于经公司总部行政事务部批准录用的所有职员。

本适合所管:

“公司”“集团”,包括总部及所有控股企业和参股企业。

第一章企业基本制度、纪律、规范

第一节员工守则

第1条本守则是劳动合同的附件部分,是军仁集团公司员工共同遵守的道德规范和和行为准则。

第2条本守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临时雇用人员。

第3条本守则内容包括:

劳动纪律、文明礼貌、团结协作、勤俭节约。

1、遵守上下班制度,不迟到、不早退,请假(包括工休、调休)要事先办妥准假手续。

因出差、外派等在外执行任务的时间内,除有特别规定,应按正常作息时间出勤。

2、坚守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做私事、不闲谈,不得任意翻阅不属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

3、尽忠职守,保守公司一切机密。

4、尊重公司信誉,不营私舞弊,不得私自对外发表涉及公司的个人意见,不擅用公司名义进行职务以外的活动。

5、非经董事长特准者,不得私自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类似的经营活动或兼任本公司以外职务。

6、遵守劳动纪律,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各类事故。

7、遵纪守法,发扬公德,仪表整洁,举止文明,待人和气,讲话谦逊,维持清洁,注重秩序,创建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

8、公司内接听电话,应使用礼貌用语。

开始说“您(早)好,军仁集团”,最后说“再见”。

9、尊敬领导,爱护下属,相互尊重,团结友爱,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

10、各级主管必须注意自身修养,领导所属员工,同舟共济,力求增进技能,提高工作成效,并保证团队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11、服从上级指挥,服从工作需要的岗位变动安排,恪尽职守,不畏难,不推脱,不擅作主张。

12、认真学习业务技术,不断提高和更新操作技术和业务知识。

13、热爱公司,积极向公司提供合理化建议和建设性意见。

14、爱护公司财产,公司物品不私用,节约用电、用水。

第二节制度与纪律

第4条:

集团下属各公司、各部门要教育、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严格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1、必须做到遵章守纪,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不准“我行我素”。

2、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制度,不准迟到、早退、旷工,不准提前离岗或超过作息时间上岗,做到出满勤,干满点。

3、必须严格遵守人事考勤制度,各级人员每天要执行签到,签退打卡制度,不准委托或代替他人签到、签退,不准随意不签到、不签退;违者按未出勤或旷工处理。

4、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必须一律到员工更衣室更衣,个人衣物、一律存放更衣室,不准存放在工作岗位或经营场所。

5、在工作中要坚守岗位,不准脱岗、串岗、干私活、办私事,夜班人员不准擅自离岗睡觉.

6、早自觉遵守与维护工作秩序,不准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煽动怠工,破坏企业秩序。

7、在当班时间不准接待亲朋好友或带领非企业人员脱离本岗位随意走动,不准动用、损坏设备设施。

8、不准随意使用公司电话联系私事或聊天;不准用电脑上网聊天和进行娱乐活动。

9、必须严格遵守在企业办公、生产区域内不准吸烟、饮酒、吃零食、听广播、看电视、看书报、等制度规定。

10、必须严格遵守生产工作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做到安全生产。

11、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每人都要做到熟知牢记“三懂、三会、四能、三提示”消防知识,并学会使用;发现火情时,要立即报告,不准逃避。

12、要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各种办公、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做到精心操作、精心保养与维护,每次离岗前都要认真擦拭设备设施、清扫地面卫生,做好文明生产。

13、要认真执行企业《5S管理制度》,做到清洁环境、提升形象、摆放整洁、消除隐患、防止浪费、降低成本、提高素养、保证品质。

14、要严格遵守食堂管理制度,不准提前或超时用餐,不准浪费食品、破坏餐具和食堂设备设施;不准将食品带出到工作场所用餐。

15、要严格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不准乱放衣物、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不准擅自用电烧水,接电热毯、电暖气等,确保员工宿舍整洁卫生,安全无事故。

16、各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员工一律不准在其他企业兼职工作、代理服务或咨询服务。

17、必须自觉遵守法纪,不准利用职权吃回扣或侵占公司财物,不准擅自涂改、隐藏、销毁各种原始记录、账单、凭据等不法行为。

18、必须严格遵守企业保密制度,不准泄露企业商业机密、市场信息、技术机密和文件、资料。

19、必须自觉遵守门卫检查制度,不准携带非私人物品出企业办公、生产区域。

出门时要礼貌下车,自觉接受检查;工作时间外出时,要持《员工出门批准单》。

第5条:

集团企业行政事业部、人力资源部、审计监督部和各级行政,人事部门要经常对各级人员执行企业制度和劳动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凡属违反企业制度和劳动纪律的人员,均应给予如下处罚:

1、违反企业制度和劳动纪律情节较轻,未造成较大影响者,一次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两次给予50-100元经济处罚;三次给予150-200元经济处罚;四次以上屡教不改者,给予250-300元经济处罚,并予以劝退。

2、违反企业制度和劳动纪律较重,造成一定影响者,一次给予100-200元经济处罚;二次给予250-300元经济处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者,给予35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予以辞退。

3、违反企业制度和劳动纪律严重,造成极坏影响者,一次给予500元以上经济处罚,并给与开除。

4、构成违法乱纪的,报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立即予以开除。

5、各级管理人员违反企业制度和劳动纪律要加重扣罚。

第6条:

对违反企业制度和劳动纪律的处罚,须履行如下手续:

1、凡由本部门进行处罚的,要报本单位企管或行政部部长、主管经理进行审核,经分管副总核准、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凡由企管或行政部进行处罚的,经分管副总核准、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凡由集团企业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审计监督部进行处罚的,经集团分管副总核准,呈报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4、凡属予以辞退、开除、送交司法机关处理的,经单位领导核准,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呈董事长批准后执行。

第三节仪容仪表与行为规范

第7条:

集团下属个公司、各部门应经常教育、管理各级管理人员与员工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提高自身素质和自身形象,进而全面提升企业整体形象。

为此,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仪容仪表必须达到如下标准:

1、员工要按各岗位规定着工服上岗,管理人员着制服,内穿白衬衣,系领带,保持衣冠整洁,配戴工牌上岗。

2、集团直属部门和各分公司管理部门人员必须着职业装。

3、要经常清洗、熨烫工服、保持清洁平整,不得出现缺扣、开线、破损、改制或脏渍等现象。

4、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

4.1、要经常洗澡、每天刷牙,班前不吃异味食品,饭后要漱口、做到清爽无异味;

4.2要保持双手指甲清洁,经常修剪,长度适合,不准涂染指甲油;

4.3头发要干净,修剪整齐,不要遮挡面部和耳朵;男员工的发型不超眉、不过耳,每天要刮胡子,保持良好容貌;留短发的女员工,头发不要超过衣领,留长发的女员工,要用统一头卡将头发盘起,禁止染发、烫发和留怪异发型。

5、要求女员工化淡妆上岗,不准浓妆艳抹。

6、只准戴一只手表,一枚婚戒,不准配戴其他首饰。

第8条:

集团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审计监督部和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坚持对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仪容仪表和行为规范准则进行教育、管理、检查,发现不达标者,应分为轻微过失、严重过失、重大过失不同情节,进行批评教育和严肃处罚。

1、轻微过失:

二次以内可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立即整改;三次以上给予处罚30-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劝退。

2、较重过失:

一次给予处罚50-100元,二次给予处罚80-150元处罚,屡教不改者,予以劝退。

3、严重过失:

一次给予处罚100-150元,二次给予处罚200-300元处罚,屡教不改者,予以辞退。

4、重大过失:

一次给予处罚300-500元,立即予以开除。

给企业造成重大影响和经济损失的要进行赔偿。

5、上述扣罚的审批手续按本制度第二节第6条规定执行。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节制定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1条 制定本条例的目的

公司为树立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发挥员工的积极性,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及公司方针制定本条例。

第2条 适用范围

1.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录用的所有正式员工及见习员工。

2.对本条例未规定的事宜,必要时可另加规定。

第二节 考勤制度与规定

第3条 员工进出公司大门时,务必遵守以下各项规定。

1.进入工厂大门时,请携带识别卡。

门卫要求出示识别卡时,要服从检查。

2.遵守厂区秩序,在规定的正门进出,规定的停车场里停放车。

3.上下班时,务必按要求记录上下班时间。

4.工作时间内外出时,要向门卫出示部门主管核准的外出证明。

5.工作时间以外或假日进公司时,要得到门卫的同意,并记录进出时间和姓名。

6.门卫对进出人员有怀疑时,有权检查携带物。

7.公司物品携出大门应主动出示部门主管核准的证明。

第4条 符合下列各项中一项的员工禁止进入公司。

1.妨害工作、扰乱生产秩序者。

2.喝酒而不适合于工作的员工。

3.私自携带违禁品进门的员工。

4.被公司命令停止上班及停职的员工(包括除名、自动离职、辞职、解雇)。

5.患有重病或传染病而不适合工作的员工。

6.违反员工守则的员工。

7.类似上述各项的员工。

第5条 工作纪律

员工务必自觉遵守下列各项工作纪律。

1.缺勤、迟到、早退或在工作时间外出会见客人者务必报告所属部门主管。

2.上班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公司,不得疏忽自己的岗位职责和违反操作规则。

3.没有得到上级的许可,上班时间不得干私事和工作无关的事。

4.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工作程序及各种操作规定。

5.认真而紧张地从事工作,对工作不能抱有散漫、怠慢、粗心、迟缓、无集中力的态度。

6.从事工作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

7.工作开始前要做好准备,到规定上班时间后立即着手工作。

第6条 员工应服从部门主管的指挥和监督,如有不服可于完成任务后向工会申诉。

第7条 员工应遵守下列各项,共同维护公司秩序。

1.公司内禁止暴力、威胁、赌博、盗窃等不法行为。

2.不得无理喧哗、谩骂、吵架,传布谣言干扰他人工作。

3.未经许可不得在公司内拍照,或带外人参观。

4.禁止进入的地方未经同意不可进入。

5.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工作场所不得吸烟。

6.不能损坏公司的物品和设备,禁止摆放无秩序、过高堆积、颠倒、随便乱写乱画等。

7.上班时间接待访客应在指定的地方、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8.在规定的时间和地方休息用餐,公司内不许喝酒。

第8条 工厂物品的管理和保护

1.合理地使用材料、动力、燃料,注意节约。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移动和使用公司物品。

3.不得隐藏公司物品,或随便把物品携带出公司。

4.设备、模具、工具等要经常清洁,如发现毛病、破损、丢失现象时,应立即向所属部门上级报告。

5.不能利用公司物品、设备、材料等制造或修理自己私用的物品。

6.易燃品、爆炸物及有害化学物质务必保管在规定的地方。

第9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

1.管理部门正常出勤每日8小时,月修3天;其他人员按照项目要求进行轮岗制工作制;

2.根据业务情况,公司可变动上、下班时间;

3.停电·特殊情况时上班时间

因停电或其他特殊情况,上班时间内停止工作时,公司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工作时间。

第10条 公休日

1.员工公休日按以下规定处理。

员工依照公司《福利政策》可享有国家法定的休假日。

(详见《福利政策》)

2.根据生产调度、停电等特殊情况公司可调整员工双休日的休息或加班。

3.门卫、驾驶员、人资等部门的员工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可调整上述休假。

第11条加班

1.各部门要严格管理,尽力减少加班。

2.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规定的劳动时间外公司也可命令员工提早出勤或加班。

但怀孕或生育后喂奶期间的女员工除外。

3.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可抗拒所属部门上级命令的加班,特殊情况应说明原因并得到同意。

4.为保持员工身体健康,规定每天加班时间不超过3小时,1个月不超过36个小时。

第12条 公休日上班

1.根据工作的需要,员工在公休日被命令值班或出勤时,如无正当理由不可拒绝。

2.公休日上班,原则上应给予调休。

因工作情况没有得到调休的,应按劳动法规规定发给加班津贴。

3.若属调休,公休日上班不作为加班。

第13条 遭遇异常灾害时加班

遇到不可抵抗的灾害或发生特殊情况时,公司可在规定的上班时间以外命令员工加班。

员工接到通知后,立即上班并坚守工作岗位。

第14条 值班

员工按规定轮流值班,但经过上级同意时可以免除值班。

第15条 出差

1.根据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公司可派遣员工出差。

2.员工出差仍应遵守上下班时间(特殊情况除外)。

3.员工出差应办理相关出差手续。

第16条 轮班

门卫、驾驶员等轮班工作的,上班时间另作规定。

第五节迟到、早退和休假

第17条 请假

员工因生病或其他原因请假时,可依照公司《福利规定》申请休假。

(详见《福利规定》)

第18条 旷工

1.属于下列各项中一项时,视为旷工。

(1)未经部门主管同意擅自缺勤,或休假满期后未经许可不到岗者。

(2)欺骗公司而获取假期者。

(3)拒绝上级安排的工作或任意离开工作单位者。

2.旷工者务须向主管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作出书面检讨,并扣发工资奖金。

3.连续旷工或1个月累计旷工3日以上者,按公司《奖惩规定》处理。

(详见《奖惩规定》)

第19条 迟到、早退

未经许可,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内到岗或早于下班时间15分钟以内离岗者视为迟到及早退。

1.迟到或早退1—3次者视为旷工半日;

2.迟到或早退4—7次者视为旷工1日;

3.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7次以上者,依公司《奖惩规定》处理。

(详见《奖惩规定》)

第20条 事假

员工因个人私事缺勤,或上班时间内有私事外出,私事见面等应于事前告诉所属部门上级,并得到许可,方可视为事假,事假期间不发给工资。

第21条 公事休假

1.员工因下列事由不能出勤时,经所属部门上级审查并向人力资源部门报告确认后,作为公事休假。

A·员工行使选举权,参加人民代表会议及劳动模范大会等活动时。

B·所在区域内发生天灾、传染病(本人的疾病除外),交通截断或被隔离时。

C·发生天灾、火灾及其他不能预测的灾害,本人住房被破坏时。

D·公司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事由。

2.因公事休假时工资照常发给

第三章聘用管理规定

第一节聘用制度

第1条为规范企业用工,依法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员工能进能出的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如下人员:

辽宁军仁物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指控股子公司)全部正式聘用人员;其他从业人员:

包括向劳动服务所招用的人员(以下简称劳务工)、招用的外省市劳动力(以下简称外劳力)、聘用的离退休人员和协保、待工的外单位离岗人员等。

第3条各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作为规范用工的相应职能管理部门,业务上、用工规范上,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指导和监督。

第二节招聘与配置

第4条在集团公司对各子公司人员数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各子公司具有用人自主权。

第5条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录用、竞争上岗的原则。

同时应遵循“先内后外”的原则,即在集团公司系统内招聘不到或不足的,方可向社会公开招聘。

第6条招聘员工必须提前拟订招聘计划。

招聘管理人员的提前30日;生产、服务人员提前20日。

并填写《招聘员工申请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7条招聘员工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进行招聘。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予以指导和协助。

第8条招聘员工的程序:

(1)通过各企业公告栏、新闻媒体、互联网、设摊、委托中介机构发布招聘信息。

(2)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3)由人力资源部门会同用工部门确定面试对象和面试日期,并向主试人员和面试对象发出《面试通知书》。

招聘集团公司“三总师”、部室经理(主任)、子公司总经理必须由董事长面试。

(4)在面试过程中主试人员应对面试对象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填写《面试记录表》。

(5)人力资源部门对《面试记录表》进行统计、汇总,并填写《录用人员审批表》,报领导审批。

(6)人力资源部门对决定录用的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合格后发出《录用通知书》。

(7)本市农村合同制员工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所在地劳动服务所开具《农村富余劳动力证明书》,逾期未提供的,不予录用。

(8)对需进行体检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医院进行。

拒绝体检者不予录用。

体检费先由本人承担,试用期结束后,双方没有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由企业给予报销。

第三节入职

第9条被录用的人员报到时办理下列手续:

1、填写《新员工入职登记表》,粘贴本人照片;

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最高学历证明、专业职称证、身体健康证等相关证件,并各复印1份装入其档案;

3、签订劳动合同。

第10条人力资源部门必须组织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培训。

阅读《员工手册》等公司基本规章制度,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新进员工如接受企业有关规定的,则签署《承诺书》,拒签者不予录用。

第11条人力资源部门向用工部门及被录用人员发出《上岗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上岗通知书》领取相应日常办公、劳动防护用品,用工部门安排上岗。

第12条在试用期内,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1、使用伪造、涂改证件或虚假资料等进入企业的;

2、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交齐所需证件的;

3、不服从安排、违纪违规的;

4、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

5、其他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第13条在试用期内,员工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第14条试用期内企业及员工双方可随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用工部门必须对新进人员在试用期中的表现进行考核,并填写《试用期考核表》,在试用期满10日前,报人力资源部门。

同时本人填写《试用期工作总结》。

第16条《试用期考核表》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审批。

根据审批意见,对应予辞退的,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对继续使用的人员填写《薪酬评定审批表》。

第四节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

第17条集团公司系统正式聘用员工必须与具体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企业和员工各执一份,一份报集团公司备案。

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签订相应的协议。

第18条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方,应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由法人代表委托经营者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劳动合同的个人方应由本人签字,对委托他人签字,本人须出具授权委托书。

第19条劳动合同期限:

普通工、熟练工、后勤服务人员、一般管理人员为1年;

技术工人、初级技术人员、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为2年;

中级专业技术人员、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3年;

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特殊专长的人员,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意见,由集团

公司领导确定。

以上劳动合同期限内均包含试用期。

第20条试用期的约定: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设试用期;

满六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个月;

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集团公司系统内部调动的,不设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续订劳动合同的,不设试用期。

第21条招用劳务工的,企业必须与相关劳动服务所签订劳务输出协议书,并根据协议承担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第22条聘用离退休人员必须签订《聘用离退休人员协议书》,其年龄原则上控制在男性70岁以下;女性60岁以下。

第23条聘用外单位协保等离岗人员的,在被聘用者提供原单位用工证明后,企业与其签订《聘用离岗人员协议书》。

第24条企业出资引进、培训或者提供其他特殊待遇的员工,除签订劳动合同外,还须签订相应的服务期劳动合同。

第25条对负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义务的员工,企业与员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医药卫生 > 基础医学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