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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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本职能是依法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起诉、出庭支持公诉,对民事、行政案件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受理单位和个人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法律监督工作和其它综合性事务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一是严格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

严格执行人员分类定岗制度,控制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比例,确保员额检察官全部配置在业务部门或综合业务部门。

二是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

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制定入额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规定、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落实案件承办分配机制等新要求,确保权责明晰、权责相当。

今年5月以来,系统内的所有案件均由员额检察官办理。

对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制定实施《完善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的意见》,并在全市率先制定《检察委员会例会暨集体学习制度》、《检察业务类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

三是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依法排除非法证据,防止案件“带病”进入审判。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轻刑快办、疑案慎断、繁简分流。

加强出庭能力建设,组织听庭评议案件3件。

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就重大、疑难案件运用多媒体示证5件,申请通知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有专门知识人员等“四类人员”出庭作证12人次。

今年4月,省政协调研组视察我院公诉案件庭审并给予充分肯定。

四是规范涉案财物管理。

新建涉案物品保管室,接收并流转涉案物品52件、涉案款1452.17万元,实现涉案物品信息化、规范化管理。

邀请由司法行政机关新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参与涉案财物专项检查。

今年6月,省委政法委督察组对我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给予充分肯定。

2.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完成“雷霆行动”。

优先、快速办理“盗抢骗”犯罪案件,在四个月内集中审查起诉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类案件109件146人,有效遏制“盗抢骗”犯罪频发高发势头,有力保护群众的“钱袋子”。

3.继续打造“谭妈妈”未检工作品牌。

持续推进品牌建设,建成未成年人办案区,“谭妈妈”未检团队荣获“全省优秀未检团队”称号,并荣立集体三等功。

积极探索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加强协调协作,搭建帮教平台,健全帮教机制,逐步形成了帮教对象全覆盖、帮教力量多元化、帮教环节全参与的帮教体系,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与团区委会签的《青年志愿者参与“不捕、不诉”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实施办法(试行)》,引入内江市爱心志愿者协会开展涉罪未成年人个案帮教。

“谭妈妈”未检团队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5次,设置宣传展板20余张,发放宣传2000余册,发放维权卡1000余张,受教育学生1000余人。

4.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

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机制,依托“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审查处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6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4件,均被采纳。

5.加强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

2017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依法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把环境保护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重点,摸排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线索4件,市院民行处立案1件。

二、部门概况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是独立编制一级预算的行政单位,内设机构2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内设干部科和综合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工作局<内设侦查一科、侦查二科、综合科>、反渎职侵权局、刑事执行检察局、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检察技术科、法警大队、职务犯罪预防科、监察室、法律政策研究室、乐贤镇派驻乡镇检察室、白马镇派驻乡镇检察室、计划财务装备科、案件管理办公室、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

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收入合计1612.2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2.2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7年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本年支出合计1577.4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379.83万元,占87.47%;项目支出197.60万元,占12.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12.26万元,年初结转179.9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1577.43万元,年末结转214.75万元。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了319.53万元,增长24.72%,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非税收入增加了;财政拨款支出增加了250.92万元,增长18.92%,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基础绩效奖、调增工资以及非税工作经费增加了。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4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2.31万元,增长23.71%。

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基础绩效奖、调增工资以及非税工作经费增加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7.4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1296.56万元,占82.19%;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60万元,占9.8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72万元,占3.79%;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6.55万元,占4.2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98.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与预算调整数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97.6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3.42%,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级政法转移支付办案经费、装备款2018年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42.4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与预算调整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2.1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与预算调整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与预算调整数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47.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与预算调整数持平。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与预算调整数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66.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与预算调整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79.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0.95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263.08万元、津贴补贴344.37万元、奖金21.9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4.9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9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4.26万元、离休费8.70万元、生活补助35.75万元、医疗费16.43万元、奖励金1.33万元、住房公积金77.3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91万元等。

  公用经费188.88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20.50万元、印刷费0.29万元、手续费0.16万元、水费1.31万元、电费7.62万元、邮电费18.58万元、维修(护)费8.38万元、租赁费8.56万元、培训费1.33万元、公务接待费2.59万元、劳务费9.24万元、工会经费8.70万元、福利费6.18万元、其他交通费81.7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3.7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03万元,完成预算51.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报废了3辆公务用车和加强了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44万元,占89.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9万元,占10.34%。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4万元。

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

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

轿车1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1辆(囚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2.44万元。

主要用于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6.92万元,下降54.54%。

主要原因是2017年报废了3辆公务用车和加强了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9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9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接待上级检察院来我院进行“八化”建设工作评估、业务指导工作;接待全省司法责任制改革检查组,全省集中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工作;接待其他基层检察院来我院学习交流、考察基层院建设、处理案件等工作,金额2.59万元。

其中:

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69万元,下降72.09%。

主要原因是接待业务减少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88万元,比2016年减少39.51万元,下降26.45%。

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09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0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日常办公。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

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1.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3辆,其中:

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17年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未开展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7.50分,存在的问题社会公众满意度欠佳。

下一步改进措施:

继续打造“谭妈妈”未检工作品牌,加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加强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同时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工作能力,做一个让社会公众满意的公仆。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3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2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3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履行法定职责

10

完成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情况

10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人才培养(5分)

5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3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3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3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无下属单位。

本单位对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款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8.04分。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要求制定政府采购计划,并严格按政府采购计划实施政府采购。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装备款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5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社会效益(可选项)

生态效益(可选项)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公平效率(可选项)

使用效率(可选项)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总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应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应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应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反应单位缴纳的补充医疗保险费。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应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

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1表)

2.收入决算表(财决公开1-1表)

3.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1-2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财决公开2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公开3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

4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

公开4_1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决

公开4-2表)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财决

公开4_3表)

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

算表(财决公开4_4表)

1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表)

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决算表(财决公开5_1表)

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财决公开6

表)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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