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土建)监理细则.doc
《甲醇(土建)监理细则.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甲醇(土建)监理细则.doc(6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
******
监理实施细则
(控制室土建)
编制:
审批:
****程监理细则
目 录
1总则 2
1.1编制依据 2
1.2适用范围 2
2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2
2.1工程概况 2
3监理人员职责 4
3.1监理工程师职责 4
3.2监理员职责 5
4监理工作流程 5
4.1开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6
4.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7
4.3交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8
5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9
5.1施工人员资格的控制与管理 9
5.2施工机械与试验、检验设备控制 9
5.3施工方案控制 10
5.4施工环境控制 11
6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 11
6.1施工准备阶段 11
6.2施工阶段 12
7质量控制点及检验、试验一览表 53
7.1控制点的设置:
53
7.2工程质量控制点及检验、试验一览表 53
8常见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57
1总则
1.1编制依据
⑴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承包合同
⑵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⑶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
⑷土建专业相关的设计文件
⑸公司的QHSE管理体系文件
⑹《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⑺《石油化工建设工程项目监理规范》(SH/T3903-2004)
⑻《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⑼《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⑽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GB50203-2002
⑾《泵送混凝土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⒀《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3
⒁《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
⒂《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SH∕T3160-2009
1.2适用范围
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久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万吨/年甲醇项目控制室的土建施工监理。
2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2.1工程概况
2.1.1总体概况
工程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
施工单位:
*
2.1.2建筑概况
控制室:
高14.3m、宽47.8m、长91.4m
2.1.3结构概况
******
混凝土强度等级:
基础垫层C15,基础、基础梁分别为C30,柱、墙、梁、板为C40
2.1.4工程质量目标
主控项目合格率达100%,一般项目合格率达80%以上。
2.1.5专业工程特点
本工程有如下特点:
1、混凝土体积大;2、墙柱与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一致;3、高支模,难点是钢管脚手架弹性失稳;4、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容易堵塞或捣碎框架柱、剪力墙内开关、插座盒及强、弱电箱等。
3监理人员职责
3.1监理工程师职责
3.1.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3.1.2认真熟悉设计图纸,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3.1.3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
3.1.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汇报审查意见或结果;
3.1.5组织主持本专业的专题会议,参加其它与本专业有关的会议;
3.1.6核查进场原材料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承包单位的自检情况,根据规范要求或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进行见证抽检,合格时予以签认;
3.1.7负责本专业重要工序、隐蔽工程的验收及分项工程的验收,参加本专业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及工程的最终验收;
3.1.8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3.1.9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资料,并督促承包商对施工记录资料的收集、整理、规档,达到合同要求的交工资料标准;
3.1.10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规划、监理月报、专题报道及监理工作总结等监理文件;
3.1.11负责对本专业工程分包方、供应商(如商品砼供应商、材料试验室、桩基工程等)资质、质量控制审验。
3.1.12负责本专业的工程计量工作,审查已完工程的质量,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提出审查、审核意见;
3.1.13参加工程质量、HSE检查及中交前“三查四定”工作,督促承包商完成整改工作;
3.1.14根据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3.2监理员职责
3.2.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3.2.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2.3负责抽样材料见证抽样送检。
3.2.4复核或从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3.2.5按设计图基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3.2.6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3.2.7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监理工作流程
l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l备料、材料验收
l总、分包单位资质
l施工人员资质、施工设备
l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开工准备
承包单位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资料审查
监理工程师
进场材料检查、资料审查合格、抽样送检
监理工程师
审查结果
检验结果
材料退场
承包单位
签署审核意见
监理工程师
材料进场,按要求堆放
承包单位
提交《开工报告》
承包单位
审查开工条件
监理工程师
审核结果
进入分部、分项工程工序施工
附:
●材料设备到场情况
●材料检验报告
●施工测量放样单
●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
不同意
不同意
合格
不合格
同意
同意
4.1开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分部分项工程工序施工
承包单位
巡视、旁站
监理工程师
发现质量问题、违章等发通知书
监理工程师
工序完成后自检
承包单位
按要求整改
承包单位
整改
承包单位
自检合格
填写工序质量报验单报验
承包单位
附:
质量自检记录和材料试验报告
现场检查
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按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
检查结果
签署质量确认单
监理工程师
本分项分部各工序是否完成
转入下一分项分部工程
验收阶段
是
否
是
不合格
合格
否
否
是
本单位工程是否完成
4.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流程
4.3交工验收阶段质量控制程序
单位工程的各分部分项工程均完成,并已验收合格
交工预验
承包单位
交工验收文件资料准备
承包单位
工程达到交工条件
承包单位申请交工预验收
审查交工验收申请
监理工程师
进行处理
工程达到中间交接条件
承包单位申请中间交接
现场初验质量等级
监理工程师
审查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
符合合同要求
符合要求
中间交接验收
工程移交、进入保修期
补充再准备
否
否
否
否
是
是
工程中交,签署中间交接证书
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
5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监理部质量控制计划及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从“人、机、料、法、环”等五个方面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监控,并要着重抓好关键工序、重要控制点、有特殊要求及易产生质量问题的工序或部位,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控制以下方面的内容。
5.1施工人员资格的控制与管理
5.1.1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质量等要求的资质证书。
5.1.2特殊工种的人员如电工、电焊工、架子工、安全管理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
5.1.3施工单位应将资格证书原件报监理审核完毕后,将复印件报监理备案,施工过程中,监理应随时核对施工人员是否与资格证书一致。
5.1.4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计划要求和工程进展情况提前做好人力计划,确保施工力量能满足现场施工的需要。
5.2施工机械与试验、检验设备控制
5.2.1施工机械的控制
5.2.1.1到场的施工机械必须具有合格证及检验合格证明,且要报监理备案。
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除应考虑施工机械的技术性能、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可靠性等方面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外,还要考虑其数量配置对施工质量的影响与保证条件、设备安装使用环境条件,安全防护措施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2.1.2项目监理部要审查施工机械的数量是否能满足施工需要,是否有备用。
5.2.1.3审查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按已批准的计划备妥,是否与监理审查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计划中所列一致。
5.2.2试验、检验设备的控制
5.2.2.1施工单位的试验、检验设备应具备检验合格证书,且在其周期检定证书有效期内,检验证明要报监理备案
5.2.2.2监理要定期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检验设备,以防过期。
5.2.3工程材料控制
5.2.3.1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要采取看样订货、入库验收、现场检测及试验等措施,确保施工材料的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5.2.3.2凡运到施工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使用前,应向监理报验,未经监理验收合格,不得投用于工程。
5.2.3.3要建立见证取样制度,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化验,检验合格时,予以签证批准使用于工程;不合格时,要求施工单位将材料退场。
5.2.3.4施工单位对材料的贮存保管必须有严格的控制程序。
合格的和不合格的材料要严格分开或隔离存放,防止材料的误发误用;要定期进行检查,防止贮存期内材料损坏、变质、生锈或霉烂。
5.3施工方案控制
5.3.1施工方案审核时,应重点检查其内容的完整性、技术措施合理性,对方案不完善的部分提出书面意见。
5.3.2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监理同意,不得更改施工方案。
5.4施工环境控制
对环境因素的控制,应着重从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质量管理体系、HSE管理体系、加强技术组织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改善劳动条件及作业条件等方面进行综合管理。
5.4.1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自检、互检和交接检制度。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运作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其按质量管理体系和业主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和管理。
5.4.2现场动火、焊接等施工作业必须办理作业票,并要服从业主人员的监督管理;吊装、施焊环境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在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情况下作业时,施工单位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否则,不允许施工。
5.4.3监理在审批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时,应检查现场是否具备开工条件,作业环境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5.4.4监理应做好现场的协调工作,为现场的施工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5.4.5执行HSE监理实施细则,做好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控制。
6监理工作的方法、措施
为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和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
要做到开工有报告、施工有方案、技术有交底、图纸有会审、器材有检验、检查有记录、工序有交接、隐蔽有验收、检验有标准、竣工有评定。
6.1施工准备阶段
6.1.1土建工程施工前,土建专业人员熟悉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或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
6.1.2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写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土建施工技术方案。
签署《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组织本专业的重大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整理专业会议纪要。
6.1.3审查施工承包商技术、管理人员及特殊人员上岗资格证书,填写《承包方人员资格审查记录》。
6.1.4审查施工承包商检测、试验器具是否能满足工程需要,填写《承包方主要施工机具性能审查记录表》。
6.1.5审查施工承包商报验的材料,对钢筋、水泥、砂、石子、装饰材料、防水材料等及时按规范要求进行抽样复检,对地脚螺栓等材料要核对型号、规格和数量等是否与设计文件一致,检查产品的技术文件和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外观质量是否符合土建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并签认《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清单》。
6.1.6严禁一切未经报验或报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用于工程当中。
6.1.7审查本专业开工条件,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本专业单位工程的《开工报告》。
6.2施工阶段
施工过程体现在一系列作业活动中,作业活动的效果将直接决定施工质量。
因此监理工程师质量控制工作应体现在对作业活动的控制上。
施工阶段是最重要阶段,是最终形成成品的阶段,监理要严格按照国家及业主的有关规定,加强现场的质量控制,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主要作业活动的方法及措施如下。
6.2.1土方工程
6.2.1.1开挖或回填前不允许边坡塌陷,发现塌陷后应立即停止施工,清除干净或设置支撑加固。
现场要注意纠正三个问题:
l开挖边坡顶部附近加荷过重。
一般是由于抛土过近,堆料过多或有较大外力振动等造成较大侧压力。
l放坡或坑壁支撑不良。
l发生软化、流沙等现象,地基土丧失承载力,一般是由于地下水或地表水造成的。
为防止地基土丧失承载力,应采取正确的排水、降水措施,必要时采用钢板桩或挡土板进行支撑加固。
6.2.1.2不允许扰动老土,严禁开挖时超挖后在撒土找平,超深部分基槽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按规定采用阶梯衔接,高度与长度之比不应大于1:
2。
基础作业前如发现基槽被雨雪或地下水浸软,必须将浸软的土挖去后,按超挖处理。
6.2.1.3槽底部要平整:
常见通病是基底不清理有浮土等,或基底为萝卜坑,致使地基造成应力集中,降低地基的承载能力。
补救措施是进行二次清理。
6.2.1.4开挖断面验收
为实测项目,验评标准规定允许偏差值是-0,即底部宽度、长度不得小于设计基础底边尺寸。
对于基槽上限验评标准没做规定;考虑施工方便,基槽底部宽度应为设计基底宽度、工作面宽度与四周支撑宽度之和。
四周支撑一般每边宽100mm,工作面宽度,基础设垫层为0,砖砌、砌石每边为150—200mm,钢筋混凝土每边为300mm,在保证满足三个宽度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基槽开挖宽度。
实际验收要先用经纬仪重新复核中心线,基槽断面尺寸,要从轴线向两边量。
6.2.1.5开挖标高验收
为实测项目,验评标准规定允许偏差值为+0mm,-50mm,验收以水准控制点为标准,用水准仪直接检查,验收中应结合检查基底是否平整。
6.2.1.6地基复查
基槽开挖好后,应对地基土进行全面、详细、审慎的检验,要对照设计或地质资料复核土层分布情况和走向,复核地耐力,要观察土的颜色是否均匀一致、有否局部过松,要沿基底行走一周,注意行走是否有颤动感觉,观察有无局部含水量异常现象,分析土层走向和土质变化,判断基底是否到老土。
要探明地基土质是否均匀,基底有无空洞、墓穴、枯井及其它对建筑物不利的情况存在,并做好记录。
探明基底的检验方法一般有钎探和洛阳铲探孔两种。
6.2.1.7基槽隐蔽工程(验槽)
要全面检查基槽施工检查情况,包括平面位置、开挖断面尺寸、基底标高、边坡坡度、地耐力复查结论,基槽底下异常地质处理施工情况、设计变更或扰动老土基底处理情况、排水降水施工措施等。
6.2.1.8回填土控制
土方施工中回填质量往往被忽视,轻则造成室内管沟积水、室内地面、室外散水空鼓下沉,台阶、花台沉陷开裂;重则可能回填土挤动墙体,回填土透水使基础耐久性减弱或引起地基下沉,甚至地基结构迅速破坏导致建筑物结构下沉、开裂以致破坏,因此必须十分注意回填的质量要求。
l回填土质要求
回填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如设计无要求时,表层以下可采用碎石类土、砂土(粗砂、中砂),表层或基槽室外回填应用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土、亚粘土等不透水土,必要时,也可用2:
8或3:
7的灰土。
不得采用有机质含量大于6%的土、石膏或水溶性硫酸盐含量大于2%的土、膨胀土、淤泥质土、冻结土等。
回填土的干土颗粒不应较大,较多,否则受水浸湿,沉陷大。
回填土应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
如采用不同土料填筑时,应将透水性较大的土置于下层。
不宜将各种土混在一起使用。
l基槽清理
回填前应将基槽中的木屑、建筑垃圾、松土等杂物清理干净,排除积水并防止地面水流入。
l基础保护
回填应在基础具有一定强度下进行,并在两侧同时夯填,高差不应超过300mm,以免挤动基础造成基础松散和轴线位移,影响基础结构受力性能。
如遇暖气沟或室外回填土高差较大的外墙等单侧夯填土时,应将不回填一侧同步加侧支撑。
l夯填要求
回填要求分层夯实,采用动力打夯机械,虚铺厚度不大于300mm,每层压实遍数,采用平碾时为6—8遍,采用蛙式打夯机为3—4遍。
人工夯实不大于200mm,夯打要求一夯压半夯,每层夯打3—4遍。
采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作回填石料时,为保证夯实,最大粒径不得超过铺填厚度的2/3。
6.2.2基础处理
本工程的池塘回填,采用强夯处理基础,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6.2.2.1审查强夯处理方案。
对重锤、落距、测量等参数确定的适宜性,对强夯设备设施的适宜性、安全性做审查。
对强夯资料、取土试验资料进行审查。
对基坑支护工程的支护方案、施工进行审查、签认。
6.2.3钢筋工程
6.2.3.1钢筋工程的预控
l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钢材、焊材等原材料质量进行审查签认。
⑴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书和试验报告单。
⑵钢筋进入工地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按批量(一般为≤60t,冷拉钢筋为≤20t)进行复试,未经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钢筋,不能用于工程。
⑶外观检查要求
钢筋种类
外观要求
热轧钢筋
表面无裂痕、结疤和折叠,如有凸块不得超过螺纹的高度,其它缺陷的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的允许偏差
热处理钢筋
表面无肉眼可见裂纹,结疤、折叠。
如有凸块不得超过横肋的高度表面不得沾有油污
冷拉钢筋
表面钢筋不得有裂纹和局部缩颈
冷拔低碳钢丝
表面不得有裂纹和机械损伤
碳素钢丝
表面不得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和油迹,但允许有浮锈和回火色
刻痕钢丝
表面不得有裂纹、小刺、机械损伤、氧化铁皮和油迹,但允许有浮锈和回火色
钢绞丝
不得有折断、横裂和相互交叉的钢丝,表面不得有润滑剂,油渍,允许有轻微浮锈,但不得有锈麻坑
⑷建筑用钢一般不作化学分析,但如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发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或者无出厂证明,钢种钢号不明时,或者是有焊接要求的进口钢筋时,仍应进行化学成分检验。
⑸集中加工的钢筋,应由加工厂单位出具出厂证明及钢筋出厂合格证或钢筋试验单批件(复印件),但须加盖加工单位印章。
⑹钢筋复试结果应按钢筋种类进行检验。
l焊条及焊剂
⑴焊条及焊剂应有出厂合格证,且应与焊接形式、母材种类或设计所要求的品种、规格一致。
⑵需要进行烘焙的应有烘焙记录(恒温250℃,烘焙1—2小时)。
6.2.4钢筋加工及安装的过程控制
6.2.4.1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钢筋的表面干净、无损伤、油渍、漆污和铁锈等应在使用前清除干净。
带有颗粒状或片状锈的钢筋不能使用
6.2.4.2钢筋应平直,无局部曲折。
钢筋的弯钩或弯折应符合有关规定。
6.2.4.3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钢筋加工允许偏差表(mm)
项目
允许偏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
±10
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
±20
6.2.4.4钢筋焊接的接头形式,焊接工艺和质量验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有关规定。
钢筋焊接接头的试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钢筋焊接接头试验方法》的规定。
6.2.4.5钢筋焊接前,必须根据施工条件进行试焊,合格后方可施焊。
焊工必须有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焊接操作。
l当受力钢筋采用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焊接接头应相互错开。
在任一焊接接头中心至长度为钢筋直径d的35倍且不小于500mm的区段内,同一根钢筋不得有两个接头;在该区段内有接头的受力钢筋截面面积占受力钢筋总截面面积的百分率,应符合以下规定:
⑴同一截面的钢筋搭接接头面积不超过该截面钢筋总面积50%。
⑵配双层筋楼板、天面板按同一截面的钢筋搭接接头面积不超过该截面钢筋总面积25%。
⑶焊接接头距钢筋弯折处,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且不宜位于构件的最大弯矩处。
6.2.4.6钢筋的绑扎应符合下列规定:
l钢筋的交叉点应采用铁丝扎牢;
l板和墙的冷轧带肋钢筋网,除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的相交点全部扎牢外,中间部分交叉点可间隔交错扎牢,但必须保证受力钢筋不产生位置偏移;双向受力的钢筋,必须全部扎牢。
l梁和柱的箍筋,除设计特殊要求外,应与受力钢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沿受力钢筋方向错开设置;
l在柱中竖向钢筋搭接时,角部钢筋的弯钩平面与模板面的夹角,对矩形柱应为45°角,对多边形柱应为模板内角的平分角;对圆形柱钢筋的弯钩平面应与模板的切平面垂直;中间钢筋的弯钩平面应与模板面垂直;当采用插入式振捣器浇筑小型截面柱时,弯钩平面与模板平面的夹角不得小于45°。
l钢筋绑扎网和绑扎骨架外型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1
网的长、宽
±10
2
网眼尺寸
±20
3
骨架的宽及高
±5
4
骨架的长
±10
5
箍筋间距
±20
6
受力钢筋
间距
±10
排距
±5
6.2.4.7钢筋的绑扎接头应符合下列规定:
l搭接长度的末端距钢筋弯折处,不得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接头不宜位于构件最大弯矩处;
l受拉区域内,I级钢筋绑扎接头的末端应做弯钩,Ⅱ、Ⅲ级钢筋可不做弯钩。
l直径不大于12mm的受压I级钢筋的末端,以及轴心受压构件中任意直径的受力钢筋的末端,可不做弯钩,但搭接长度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35倍;
l钢筋搭接处,应在中心和两端用铁丝扎牢;
l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下表规定;受压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取受拉钢筋绑扎接头搭接长度的0.7倍。
受拉钢筋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不小于300)
抗震等级
钢筋类型
混凝土强度等级
≥C40
C30、C35
C25
一、二级
I级钢筋
30d
30d
35d
II级钢筋
35d
41d
47d
三、四级
I级钢筋
25d
25d
30d
II级钢筋
30d
36d
42d
l两根直径不同的钢筋的搭接长度,以较细的钢筋直径计算。
l各受力钢筋之间的绑扎接头位置应相互错开,从任一绑扎接头中心至搭接长度的1.3倍区段范围内有绑扎接头的受力钢筋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