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集小学教师岗位量化考评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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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集小学教师岗位量化考评实施细则Word下载.doc

9、由于教育系统每两年进行一次优秀教师等综合荣誉的评选,因此遇此项评比时,上一学年度综合考核成绩占40%,本年度占60%,如上一学年度校、镇已进行此项评选,则只依据本年度考核成绩。

10、班主任的工作考评不在本考评范围。

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制定考评细则。

三、考评细则

第一部分职业道德(10分)

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端正的工作态度,全身心的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一、教师在平时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扣分:

1、不按规定无故参加各级组织的有关集体活动和会议的,每缺一次扣1分;

2、不遵守集会或活动纪律,做一些与活动及会议无关的事情,每发现一次扣0.5分;

3、不遵守工作纪律,上班时间上机玩游戏和浏览一些不健康的网页、打牌、织毛衣、洗衣服、随便逛办公室闲聊、看一些与教学无关的书籍等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的,每次扣1分;

4、以各种理由擅自向学生推销教辅材料或书籍、刊物的,每次扣2分;

5、在课堂上抽烟的,每次扣0.5分;

6、把手机带入课堂接打手机的,每次扣0.5分;

7、坐着讲课的,每次扣1分;

8、不按值日安排积极做好值日的,每次扣0.5分;

9、从事有偿家教,乱招生、乱办班的,每次扣3分;

10、不热爱集体,不参加公益活动,散布不团结的言论,影响干群关系和同事关系,影响学校正常工作的,每次扣2——5分;

11、使用教师忌语,讽刺、挖苦、侮辱学生,不尊重学生人格的,每次扣2分;

12、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每次扣2——5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制,相关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13、擅自停课处罚学生的,每次扣2分;

14、擅自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会或商业性活动的,每次扣3分;

15、向学生及家长索取财物或请家长为自己办私事的,每次扣2——3分;

16、不团结同志,同事间搬弄是非,制造矛盾的,每次扣1分;

17、擅自调课或请人代课的,每次扣1分;

18、酒后进课堂的,每次扣3分;

二、评价办法:

师德考核主要采取学生和家长评教、学校检查的方式实施,评价实行百分制,每学期开展一次,日常考核由党支部按有关检查记录进行,期末评议由家长评教、学生评教、同伴(办公室)评教、考核小组(教职工代表)四部分组成。

教职工代表应占主要比例。

家长评教在家长会上进行调查问卷落实,其他三种评教在期末时组织调查问卷进行。

每学年设师德奖,比例不超过教师总数的30%。

考核中采取减分的方式,减分采取小项不封顶,大项封顶,减至零分为止,最后得分以百分之十计入考核。

师德考核得分低于6分者,本学年师德考核不合格,不得参评各种上级综合荣誉评选。

第二部分职业能力(10分)

职业能力只作为综合考核项目,由学生、教师、领导按等级评定。

评定等级分为:

优、良、一般三级,按3:

5:

2的比例分配人数。

等级对应分值为:

优=10分、良=8分、一般=6分。

学生、教师、领导三项权重参考值为:

30、30、40。

教师职业能力得分=学生评价×

30%+教师评价×

30%+领导评价×

40%。

一、教育能力(3分):

1、具有“以人为本”的教育观,注重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正确认识和评价每一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主动参与上级业务部门开展的集体性研究课题,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

积极参与设计学科教研组的发展规划,并能提出可行性建议。

3、拥有出色的学生管理技能,形成良好的学习纪律,适时与学生进行沟通,科学调整教学思路与方法;

积极有效地组织学生开展一些学科活动。

4、在班级教学与管理工作中,善于与其它教师、家长沟通、合作,共同促进班级建设;

具有开放心态,工作中热心帮助同事,虚心接受他人的建议。

5、乐观向上,积极进取,善于在工作中体现自己的价值,乐于与同事进行交流和探讨;

尊重、理解他人,积极营造和谐奋进的工作氛围。

6、善于结合教育理论,对教育热点和个人教育教学行为进行理性思考,及时写出教学总结及教学反思。

二、教学能力(3分):

1、课堂语言规范、准确,富有感染力。

语文教师的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其他教师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上级规定的免试的教师除外)。

2、板书规范,书写流畅;

简笔画生动、形象,富有表现力。

本项通过基本功比武分优秀、较好、一般三等。

3、胜任本学段各年级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教学,具有开发、使用和完善校本课程的能力。

本项通过任教和教材开发、使用情况分优秀、较好、一般三等。

4、掌握命题的基本原则,创造性地编制试题。

所命试题贴近新课改要求,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5、教具使用科学规范,实验操作规范熟练;

幻灯机、投影仪、录像机、VCD、录音机等现代教学媒体运用自如。

本项通过实际操作、相关比赛,分优秀、较好、一般三等。

以上五项,学校根据实际通过课堂教学、实际操作、单项比赛等进行评比。

三、教研能力(2分):

1.教师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教育改革创新能力。

3.教育教学实践反思能力。

4.教育教学评价能力。

四、专业发展能力(2分):

1、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原理,熟悉当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理论,深刻理解人本主义、多元智能和建构主义等教育理论的基本内涵。

2、准确解读课程标准,熟悉所任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透彻理解教学原则和评价策略,正确把握“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不同阶段的基本要求。

3、准确把握教材编写思路、切入视角与呈现方式,掌握学科知识结构及内在联系,科学处理教学重点与难点。

4、加强专业知识的进修,重视个人专业知识的更新,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扎实系统的专业知识。

5.善于学习,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获取新知识的意愿,能够主动地从生活实践中不断总结,学习新知。

6、能够根据教学内容,创设教学情境,为学生提供自主探究、创新学习的空间;

重视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7、能够通过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持续而有效地掌握学生的进步情况,并且采用有效和革新的措施来巩固评价的成果,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8、熟悉教育科研的基本理论,了解教育科研的基本过程,掌握教育科研的基本方法。

本部分以理论知识问答、案例分析或编写教学案等基本方式,通过笔试测评计绩。

每学年,根据镇教办组织的教师测试成绩计分。

计分办法:

个人得分=考试得分×

0.02

第三部分工作表现(25分)

一、工作量(5分)

学校施行全员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学年初对所需岗位进行聘任上岗,承担相应相关工作,教师合计周工作量不得低于全体教师平均值的5%。

(一)教学工作:

A、计算公式:

工作量得分=(个人教学工作量+校务工作量)/学校平均工作量*5;

个人教学工作量=各学科周课时数*权重*(班级人数/学校平均每班人数)之和

学校平均工作量=教师个人工作量之和/总人数

B、备注:

1、教学工作:

每节自习(语文、数学)计算1课时工作量。

2、各学科计算权重:

语文1.3,数学1.2,英语、科学1,品社0.9,音体美、综合、校本、地方等0.8。

3、个人教学工作量计算公式中,非统考科目不再*(班级人数/学校平均每班人数)

(二)校务工作量:

(1)校长、支部书记、副校长: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兼课。

(2)教导主任、校务办主任、德育主任(兼少先队辅导员)、教科室主任:

每周计8课时工作量,副职减3。

(3)教务助理员与校务助理员:

每周4课时

(4)年级组长(由班主任兼任):

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5)班主任工作量:

班主任每周计4课时工作量;

(6)学科教研组长、学籍管理员、班主任助理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7)实验教学与功能室管理工作量:

各功能教室管理员、兼职体育器材管理人员、计算机及其网络兼职维护人员、兼职档案室管理人员、固定财产管理员,每周计2课时工作量。

(8)会计每周4课时,出纳每周2课时。

(9)业余训练队教练员、辅导员工作量:

业余训练队指由学校批准成立的体育运动队、文艺活动队、书画活动队、科技活动队等,且每周定时开展训练活动的。

其教练员、辅导员每周工作课时数=实际工作时间之和/考核周数。

(10)50岁以上女教师和55周岁以上男教师(以档案为准)每周享受2课时的补助课时(此课时数不计入考核,只作为学年初工作分配依据)。

说明:

凡符合工作量标准的,在年度考核中,工作量均为5分。

二、出勤情况(5分):

(一)考勤说明:

1、学校实行每天定点四次签名制,地点在校务办。

2、实行周结月公布制度,各部门领导将教师考勤情况每周汇总后送交校务办,校务办每月汇总后公布一次,作为教师考勤的依据。

3、学校实行请假条制度。

教师持请假条到各部门负责人处请假。

部门负责人问明情况签字后,由教师本人将请假条送交校务办存档,假满后应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否则,视为空岗。

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请假者,可打电话请假,但回来后一天之内必须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4、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到校长室办理手续。

5、许假期限:

部门负责人4节以内;

副校长1天内;

校长3天内;

3天以上到教办请假。

6、按有关规定,婚嫁、伤假(直系亲属)一周内为出勤;

自学(函授)面授、考试,办理请假手续应出示相关通知,期内为出勤。

无故延长者,按旷工论处。

7、哺乳期(产后一年内)的女教师,每天上、下午各提供1节课的喂奶时间,但不得影响教学工作,更不能占用集会、例会及重大活动时间。

8、每位教职工请假每周不得超过2次,每月不得超过4次。

9、上班时间在学校点名或抽查中空岗者,若10分钟之内不到查岗处说明,按旷工计。

10、考勤减分可累计,小项扣分不封顶,大项最低为零分。

学校批准的学习及公事活动、国家法定假日等除外。

11、教师申请超过一周的长期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诊断证明、检查化验单等证明,由学校考评小组对其真实性进行考查,情况属实方可给予许假。

此假每学期不得超过两次。

(二)扣分办法:

1、旷工一节扣考勤分0.5分,各种集会、例会及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等,每旷工一次扣考勤分1分;

若是因为相关责任人未传达到位,相关责任人减半扣分。

2、迟到、早退20分钟以内,每次扣0.1分;

超过20分钟的,视为旷工。

一周内有三次迟到或早退现象的,按旷工一天论处。

3、请假:

病假一节扣0.005分(3天以上且有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者除外);

事假一节扣0.01分。

4、各种请假必须调好自己的课与其他校务工作,否则每出现空堂或空岗一次,学校按旷工0.5天处理;

有直系亲属住院的,在不耽误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照顾病人每节扣0.005分。

※5、一年内,事假超过一个月、病假超过3个月的,取消其年度内各种评优树先的资格。

病假累计超过7个月的年度考核不予考核。

6、教师在值班、看操等事宜期间,每请假一次,扣0.1分,安排替班人员且替班人员按时到岗者,请假人本项不扣分;

旷工一次,扣0.5分。

三、常规业务(15分):

(一)教学常规:

教学常规实行减分制。

月查和期中、期末检查相结合,月查占20%,期中检查占30%,期末检查占50%。

各分项减分可累计,每小项上不封顶,扣完大项15分为止。

1、计划:

对于学科计划、科室计划不能按时上交的,每缺一次扣10分。

2、备课:

(1)、每科备课均要分课时进行备课,可以以课、信息窗为单位上传或手写。

(2)、备课项目要齐全,教学过程设计参照县修订细则;

(3)、对于年轻教师必须按照葛石镇电子备课系统进行备课。

检查备课时,每缺少一课时减5分。

3、考查与测试:

单元考查、测试要及时,重点看是不是教师批阅、等级划分是否合理、批阅是不是符合各级要求(不准出现分数);

每少批、漏批、学生批一次均扣10分,不按要求批阅扣5分;

对于需要上交的成绩、等级统计与试卷分析不能按时上交的,每次扣10分。

4、作业:

(1)、下发作业按照县细则规定要求进行设计;

(2)、常识课以实践性作业为主,教师要及时批阅,划分等级。

作业批阅不及时、无错题订正的,每次扣5分;

学生作业找他人代批的,每次扣10分;

每缺少一次扣10分。

5、预习及限时作业:

(1)、按照下发预习及限时作业,要求学生完成,教师本人或安排小组长进项检查,划分等级;

(2)、部分学科仍然要建立预习本。

比如数学上有的年级设计的写一写,画一画等项目,预习设计上没有留有做题的余地,必须在预习本上做,做时要单元——信息窗想连贯(建议每个信息窗一页,写清单元——信息窗。

不用打中线,便于在右侧订正错题)。

1、教学计划、总结不按时上交者,扣0.5分;

6、听课与教研:

(1)、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16节,听课次数不足的,每缺一节扣5分;

(2)、听课记录项目不全的,每空缺一项扣1分;

(3)、听课记录无个人评议的,每缺一次扣2分;

(4)、听课后不参加评课的,每缺一次扣5分;

7、理论笔记:

按照要求,每双周学习一次,并做好记录,记录项目要齐全,每次记录至少4页。

每缺少一次记录扣10分,项目、页数不符合要求每次扣5分。

※说明:

教学常规中各项指标均以百分制实行评价。

每次检查,每有一项未按要求上交均从该大项中扣除2分;

及时上缴的按照完成质量划定成绩(百分制),再折合后计入考核。

(二)课堂常规:

1、在检查中,学校发现空堂的,每次扣2分;

因请假而出现空堂的,责任由当事人和准假签字者共同承担;

因调课而出现空堂的,责任由代看者承担。

空堂中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上课时随便出入课堂的,每次扣0.5分;

上课期间因会客出现空堂的,按空堂论处;

出现严重后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并承担相应责任;

2、上课秩序混乱,学生上课睡觉而不制止的,每次扣0.5分;

3、教师无故不进行教学或随便终止教学的,每次扣0.5分;

4、衣冠不整,穿拖鞋、背心、短裤上课的,每次扣0.5分;

5、上课不讲普通话的,每次扣0.2分;

6、讲授的内容不符合教学要求,甚至宣传、讲授不健康的东西的,每次扣1分;

7、授课中有严重知识性错误的,每次扣1分;

课堂常规的减分实行从大项中减分的方式。

第四部分工作成效(55分)

一、教学效果(45分)

(一)教学成绩(40):

1、以镇学期期末统考成绩为准。

2、教学成绩计算办法:

平均分成绩=40×

(本校同学科年级平均分╱镇同年级同学科最高平均分)×

(个人同学科平均分╱本校同年级同学科最高平均分)

教学成绩浮动指标:

浮动指标分数=(本人任教班级学生学科平均分-镇同学科平均分)-(上学年末本班级学生学科平均分-镇同学科平均分)

备注:

1、一年级为起始年级不进行此项浮动、四年级由于杏山完小并入我校,要将原杏山学生成绩合并后作为基础分。

教学效果最低为0分;

由于加了浮动分,上不封顶。

2、有的教师可能任教两科或以上统考科目,分一下三种情况积分:

一、任教语文或数学任意一科,在担任另外一科统考科目(英语、科学、品社)的,语数两科按照总成绩的60%;

其余按照40%计算;

二、任教语文或数学任意一科,再担任另外两科统考科目(英语、科学、品社)中的任两科,语数两科按照总成绩的50%;

其余两颗均按照25%计算;

三、任教同学科的,折合后按平均值计算。

有考试科目的教师,以考试科目参评;

任教音、体、美、综合等非考试科目的专职教师,学校根据完成任务和在相关各项比赛活动中的全镇名次或获奖情况酌情记分,无比赛的情况下,取全校教师教学成绩平均分的三分之二。

在镇举办的艺术节、六一汇演、运动会、书法绘画比赛等活动中名次(多项活动取平均值)具体计分办法为: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第四名

第五名

第六名

第七名

第八名

同教学成绩第5名

同教学成绩第10名

同教学成绩第15名

同教学成绩20名

同教学成绩第25名

同教学成绩第30名

同教学成绩第35名

同教学成绩最后一名

(二)学科考查成绩(5分):

各学科根据学生素质发展的要求,结合学科特点,按照县《小学教学管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对学生进行考查。

各年级各学科建立考查题库,制订考查标准和具体的考查细则,及时把考查成绩记入评价手册,并及时积累考查的过程性资料,没有一项资料未上交,扣1分。

每位教师将考查成绩记入评价手册,每有一项未计入评价手册的扣1分,扣完本大项为止(学校抽查)。

二、教研效果(10分):

教研效果主要实行加减分制。

教科研荣誉按级别计分,以证书为准(校级或镇级评选无证书的,以上交记录或文件、通知为准,上交到上一级参加评选暂未获奖的,按照低一级荣誉计分,获奖后所差分数记入下一次考核)。

同期同系列荣誉项目以最高级别计,不累计加分。

荣誉项目仅限当年获得。

各个小项目加分可累加,上不封顶,但不超过总分10分。

教研效果最低分为零分。

1、教师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教科研活动,并能积极与同事研讨。

每少参加一次,扣0.5分;

2、教研记录项目齐全,内容详实,有心得或评议,每次教研记录每缺一项扣0.25分;

3、教师必须每学期在校内上一节教学公开课,每少上一节扣2分;

4、能较好履行指导教师职责,制定培养计划、措施,对新教师备课、上课、评价等环节进行全程指导,使培养教师达到学校规定的加2分。

接受指导的教师在相应指导项目上获奖,指导教师按获奖级别减半得分。

5、以下列指标,按不同级别计分:

(1)在各级教育教学研讨会上,举办个人讲座的;

(2)承担各级立项课题的;

(3)课题结题并出成果的;

(4)经学校推荐上报,以第一作者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总结、论著,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或在由教育教学主管部门主办的具有全国统一刊号的报刊(如山东教育)上发表、且与教育教学有关的论文的,积分时以上级业务部门的征文通知、荣誉证书和论文原件为准。

(5)撰写并发表在教育部门主办的网站、刊物、杂志上的本校的新闻报道、教学随笔、典型案例、教学心得、经验介绍等;

(6)参加各级公开课、观摩课、优质课评比并获奖的;

(7)参加校级以上试题编写并被使用的;

(8)教师个人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奖的;

(9)教师辅导学生参加的各级各类比赛活动获奖的。

各项指标赋分如下:

镇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论文获奖

0.25

0.5

0.3

0.2

1

0.8

1.5

1.2

2

1.8

2.5

2.2

公开课

2.3

3

2.8

观摩课

1.6

2.6

3.5

3.2

优质课

1.3

3.3

教师比赛

课件

论文发表

试题编写

0.4

0.7

新闻发表

0.05

0.1

0.15

课题成果

课题立项

0.6

个人讲座

0.75

※注:

1、本方案考评对象为我校所有在编且在岗人员;

2、本方案作为教师年终考核、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

3、评优时,按照排名确定优秀指标,不要指标的让下一名次;

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考评领导小组商议裁决。

石集小学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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