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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文广新局部门整体支出

 

湘西州文广新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单位:

湘西州文广新局

报告时间:

2016年 6月

 

关于成立湘西州文广新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的

通知

各科室:

按照州财绩〔2016〕2号的文件要求,经研究,成立湘西州文广新局绩效评价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罗亚阳

成员:

麻老先、高振翼、杨铁平、符霄霞、向朝阳、向靖、文霜、杨淑芳、周杨

 

湘西州文广新局2016年6月

 

目录

一、基本情况1

1.部门职责1

2.部门支出情况5

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6

二、绩效评价10

1.绩效评价目的10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10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11

三、部门整体指出绩效评价分析12

1.投入12

2.过程12

(1)预算执行情况12

(2)预算管理情况13

3.产出14

(1)职责履行14

(2)履职效益14

四、需要说明事项15

五、绩效评价结论16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16

湘西州文广新局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意识,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湘政发〔2012〕33号)、财政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财预〔2012〕396号)、《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6〕2号)等上级文件的要求,我单位于2016年5月至6月,组织力量对单位的部门预算整体支出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部门职责

根据省编办《关于湘西自治州文化体制改革中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的批复》(湘编办〔2011〕33号)精神,在州文化局(新闻出版局)、州广播电影电视局的基础上,组建湘西自治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单位机构代码00668650-9,办公地址为吉首市胡麻井。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拟订全州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版权工作的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起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负责起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州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和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指导、推进全州文化艺术领域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

(二)指导、管理全州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重点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活动。

(三)推进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统筹安排文化、新闻广电影视、文物事业经费,指导全州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拟订全州文化艺术产业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州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推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

(五)拟订全州文化市场发展规划,指导全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全州文化艺术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指导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初审工作,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对网络游戏服务监管。

(六)拟订全州动漫、游戏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州动漫、游戏产业发展。

(七)指导、管理全州社会文化事业,拟订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州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

(八)拟订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

(九)负责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行业类社会组织的前置审核工作,指导、监督管理非公有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著作权机构类社会组织的业务工作。

(十)拟订全州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州社会艺术教育和文化艺术行业职业教育。

(十一)拟订全州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

(十二)拟订对外文化交流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十三)负责制定全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益工程、公益活动和公共服务。

负责制定全州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四)负责统筹规划全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产业发展。

制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全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统计工作。

(十五)负责监督管理全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协调组织、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精品创作生产。

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并承担相应责任,组织负责对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指导监管广播影视广告播放。

负责全州新闻记者证的审报和管理。

(十六)负责对全州互联网出版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等数字出版内容和活动进行监管。

负责对全州网络视听节目、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广播影视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

(十七)负责推进全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依法拟订全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行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推进应急广播建设。

负责指导、协调全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系统安全保卫工作。

(十八)负责全州印刷业、发行业的监督管理。

(十九)负责全州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和广播影视节目的进口、收录管理,协调推进全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领域“走出去”工作。

负责全州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著作权管理领域对外及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

(二十)负责全州著作权管理和公共服务,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盗版案件。

加强软件正版化管理。

(二十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承担全州“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日常工作。

(二十二)负责管理州级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机构。

(二十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州全民阅读推广活动。

(二十四)制定全州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全州艺术系列、群文系列、文博系列、图书系列、广电系列、新闻系列、出版系列、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二十五)承办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12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事科(老干科)、社会文化科、艺术科、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科、文化产业科、科技科、新闻出版(版权)科(法规科)、市场管理科(州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电影)管理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室。

归口管理单位14个,分别为州广播电视台、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州文物管理局、州羊峰山电视调频转播台,州七六零二台、州文化艺术职业学校、州美术馆、州博物馆、州图书馆、州群众艺术馆、州民族文艺创作研究所、湘西武陵山民族文艺传习中心、州民族文化馆、州电影服务中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局经州编委核定的编制人数为513人(行政编制34名,事业编制479名)。

年末实有人数733人,其中在职人员501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30人。

2.部门支出情况

2015年收入总计8968.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99.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1.57万元,事业收入1084.20万元,其他收入283.52万元。

上年结转和结余3103.57万元。

全年总支出8999.02万元(基本支出5172.30万元,项目支出3826.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65.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99.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98.14万元,基本建设和其他资本性支出235.53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40万元。

本年结转和结余3094.52万元。

3.部门项目实施情况

(一)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情况。

总结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对我州10年非遗保护和2年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经验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从“实验”到“经验”---解读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之“湘西做法”》、《非遗薪传大湘西—湘西州非遗进校园工作走笔》、《民族节庆成为湘西州“文化条形码”》等文章,在中国文化报刊登,大力宣传湘西工作成效和经验;完善非遗传习基地建设:

累计完成投资1800余万元,完成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所、吉首市坪朗村苗族鼓舞传习所、凤凰县苗族银饰锻制技艺传习所、花垣县大洞冲村苗族古歌传习所等15个传习所(传习中心)建设,修复文化生态空间;非遗数字化采集:

《酉水船工号子》、《凤凰纸扎》、《哭嫁歌》3个国家级非遗项目数字化信息采集工作全部完成。

非遗丛书出版:

26个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系列丛书——《神秘湘西》,已与中国社会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即将出版;不断完善非遗名录保护体系:

完成第五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第四批省级非遗项目、第七批州级非遗项目及第六批州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评审、申报工作;非遗进校园工作:

确定14所全州“非遗”进校园示范学校,湘西职院作为非遗传统技艺类就业培训教育基地重点扶持;文化遗产日活动:

参加“多彩潇湘”湖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获最佳表演展示奖和组织奖。

9月,组织土家织锦第四届中国成都非遗节活动;文化遗产保护:

老司城成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文物扎实推进,申报文物藏品23683件套。

(二)文艺精品创作情况。

贯彻习总书记文艺座谈会讲话精神:

举办全州文艺创作培训班,邀请省内外专家为全州120名文艺创作人员现场授课;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

组织全州艺术家下基层采风,为创作优秀文艺作品寻找素材;文艺赛事举办:

全州文艺创作大赛新创作大型民族舞剧类《凤凰》、声乐类《美美的茶乡》、舞蹈类《什库万哈》、小戏小品类《相亲》器乐类《土家酒》等110余件作品,全州8县市文艺创作成果进行一次集中展示和比拼。

选送56个文艺作品(剧目)参加省艺术节声乐、小戏、小品、大型剧目展演等各类别的比赛和演出,多个作品获一、二等奖。

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会演在湘西开幕,大型民族舞剧《凤凰》作为开幕式演出剧目和优秀展演剧目,获全省第四届少数民族调演特等奖;积极申报艺术基金和文化创作基地:

组织申报了9个2015年度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和10个全省艺术创作专项扶持资金项目,5个基地被确定为湖南省首批文艺创作基地。

举办了湘西第二届“湘西年韵”摄影比赛,成立了湘西州艺术摄影学会。

(三)公共文化服务情况。

基础设施建设:

州博物馆、州非遗馆完成投资约5000万元,基础工程全部完成。

州羊峰山台、古丈五里坡、保靖天堂坡、泸溪马路山4个高山台站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已经完成。

完成50个乡镇文化场所及602个村级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进“村村响”等三项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工程;民族原创广场舞:

新编创湘西元素的广场舞蹈10支,制作光碟3000余张。

6月举办了全州第二届民族原创广场舞大赛,掀起了“民族舞蹈、舞动湘西”新一轮热潮;民族传统节庆活动:

开展了龙山舍巴日、古丈舍巴日、吉首“四月八”、凤凰“四月八”、花垣赶秋节、泸溪中元节、永顺老司城社巴节、保靖吕洞山九月九苗族祭祀等8个民族传统节庆活动。

依托民族传统节庆品牌项目,“湘西州民族传统节庆项目”湘西民族传统节庆成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创建项目,成为全省仅有的2个示范项目之一;文化民生工程:

开展演艺惠民送戏下乡551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3978场次,“三馆一站”免费开放服务群众10余万人次。

全州文化志愿者服务队伍增添到14支。

开展9个主题的文化志愿服务活动。

举办“春雨工程”——海南文化志愿者湘西行,省文化厅2015年“艺术名家全省巡演等系列演出活动;完成“十三五”文化发展规划。

(四)民族文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突出民族演艺和民族工艺业发展,推进凤凰室内剧场建设。

完成征地近5500平方米,剧场建设可研报告、立项报批和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已经启动,做好了开工准备;积极扶持民族文化企业发展。

组织苗族银饰等企业参加“深圳文博会”、“2015海峡两岸文化创意产业展”等活动,扶持初具规模的文化企业走出湘西,壮大自己。

组织州印刷出版发行行业协会11家企业参加了2015年湖南印刷包装机械材料展览会暨第二届长沙(中部)印刷包装博览会;积极申报产业引导资金。

湘西苗绣系列产品研发生产等6个项目获得330万元资金支持。

(五)新闻宣传工作。

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在中央、省级电视媒体发稿300余条,排全省前列。

完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参加第24届电视文艺“星光奖”评奖工作的通知》的工作。

加强对公益广告播出的管理,“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梦娃”系列动画片视频公益广告和其它公益活动广告全面播出。

加快城市影院建设,全州8县市实现城市影院全覆盖。

加大对广电媒体编辑、记者、播音主持持证人员的管理和培训,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六)行业监管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

推进“平安文化市场创建”建设。

开展“扫黄打非”净网2015、护苗2015、清源2015、秋风2015四大专项行动,开展以“‘扫黄打非’护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远离和抵制有害出版物”为主题的“绿书签”系列宣传活动。

“扫黄打非”“三大工程”试点工作稳步开展。

检查电子图书音像、手机卖场、KTV歌厅、酒吧、宾馆、网吧等1697家(次),检查经营单位738家(次)、责令整改出版物经营店13家、取缔无证游商摊点6个,收缴违法出版物3569件;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

对州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做好了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日等重要防范期间安全播出防范工作;规范新闻出版行业管理。

完成全州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印刷企业、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工作。

完成2015春秋两季中小学教材发行检查工作。

对全州党政机关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检查。

(七)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提升基层文化队伍素质。

选派260名“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进驻乡镇和村,开展基层文化辅导培训工作。

举办了全州文艺创作、舞蹈及指挥合唱、非遗保护、财务、专技人员等5期培训班,培训800余人次。

选派4名优秀基层文化工作者参加春雨工程舞台光技术和舞蹈编创人员培训班。

二、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目的

科学评价州文广新局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文化精品创作生产、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新闻广电事业建设、推进行业监管中的积极作用。

2.绩效评价实施过程

根据《湘西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州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州财绩〔2016〕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州文广新局制定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16年5月26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6月19日完成自评工作。

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

(一)核实数据。

对201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将2015年度和201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进行比较分析。

(二)查阅资料。

查阅2015年度预算安排、非税收入、预算追加、资金管理、经费支出、资产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

(三)实地查看。

现场查看实物资产等。

(四)发放调查问卷。

对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

(五)归纳汇总。

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

(六)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

(七)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绩效评价的局限性

(1)指标设计不尽合理,导致评价结果与实际情况不一定相符。

如预算控制率指标,在编制预算时,存在不可控性,预算明显不符合实际,但必须这样编制,审核才能通过,而按预算控制率指标的计算公式计算,本指标基本上都大于0。

(2)社会信息的不平等性,可能导致评价结果出现差异。

如发放调查问卷时,面对社会公众,而社会公众对单位情况不了解,导致调查流入形式。

(3)在设计绩效评价体系时目标的确定与量化往往带有较强的主观性与经验主义,这需要在评价过程中不断完善。

三、部门整体指出绩效评价分析

1.投入

(1)在职人员控制率(5分):

本单位2015年年末实际在职人员为501人,而编委核定的在职人数为513人,实际在职人员数占编委核定的编制数的比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97.66%,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符合规定要求,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5分。

(2)“三公经费”变动率情况(8分):

2015年度本单位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为200.25万元,而2014年度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额为293.65万元。

本单位“三公经费”变动率=(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31.81%<0,根据评价标准该项得满分8分。

2.过程

(1)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完成率(5分):

本单位财政资金上年结转和结余3103.57万元,年初预算3980.64万元,本年追加预算4988.0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94.52万元;本单位预算完成率=(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年末结余)÷(上年结转+年初预算+本年追加预算)×100%=74.37%,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0分。

预算控制率(5分):

本单位本年预算追加数为4988.04万元,年初预算为3980.64万元,预算控制率=(本年预算追加数÷年初预算)×100%=125.31%,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0分。

新建楼堂馆所面积控制率(5分):

2015年本单位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新建楼堂馆所投资概算控制率(5分):

2015年本单位无完工的新建楼堂馆所,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2)预算管理情况

公用经费控制率(8分):

2015年度本单位实际公用经费支出为1014.08万元,预算安排公用经费为998.23万元,本单位公用经费控制率=(实际支出公用经费总额÷预算安排公用经费总额)×100%=101.59%,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分7分。

“三公经费”控制率(8分):

2015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为154.45万元(公务接待费66.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8.40万元),“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00.25万元,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77.13%,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政府采购执行率(6分):

2015年度本单位实际政府采购金额为116.85万元,年初预算政府采购金额为116.85万元。

政府采购执行率=(实际政府采购金额÷政府采购预算数)×100%=100%,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6分。

管理制度健全性(8分):

本单位建立各项管理制度,有本部门厉行节约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8分。

资金使用合规(6分):

本单位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项目的支出按规定经过评估论证,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5分):

本单位2015年度预算财政已按要求在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网上公开,本单位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5分。

3.产出

(1)职责履行

根据湘西自治州绩效考核管理办公室州绩办函〔2016〕2号《关于反馈2015年度五个文明建设绩效考核评分定等有关情况的函》,本单位201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一等单位,总评分为983.01分,则本单位重点工作实际完成率得分=(绩效办对应部分考核得分÷1000)×8=7.86分。

(2)履职效益

①社会效益:

2015年全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紧紧围绕“将湘西州打造成国内外知名生态文化公园”的战略目标,继续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核心、以活动开展为载体、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武陵山区土家族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为契机,大力推进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和传承,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文化行业监管水平,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②行政效能:

州文广新局不断改进行政管理,讲求优质高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相关规定,改进文风会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资产管理和经费使用,积极推动网上办事和政务公开,行政效率较高,行政成本进一步降低,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③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本次绩效自评,我们向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本单位内部员工发放问卷调查30份(本单位员工10份、服务对象10份、社会公众10份),从收回的问卷调查了解,社会公众我本单位的工作现状评价、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服务承诺以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各方面均给予了满意的评价,根据评分标准,本单位该项指标得满分6分。

四、需要说明事项

1、本单位2015年度预算完成率为74.37%,该项指标得分为0分,主要系年末财政追加预算,本单位尚未实际开支而结转至下年形成。

2、本单位2015年度预算控制率为125.31%,该项指标得分为0分,形成原因为年初编制预算的不可控性造成。

五、绩效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州文广新局认真自评,2015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为“良”。

1.绩效评价得分。

经单位自评,评价得分为88.86分,绩效评价等级为良。

2.存在绩效问题。

年初编制的预算不够精确,导致年内预算追加较大,预算控制率和预算执行率均较低,影响单位评分及评价等次。

六、经验教训与建议

1.经验

(一)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一是突出传承与保护,抓好民族传统节庆活动。

二是促进文化生态保护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水平。

三是加强非遗传承保护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促进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

五是突出老司城申遗后发展。

多措并举进行保护和建设,加大对我州文化生态保护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积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将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加强队伍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夯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

(三)推进繁荣文化精品创作生产。

坚持以作品为中心抓精品创作,以人民为中心抓创作导向,打造优秀文艺作品,开展对外文化交流展示活动,促进对外文化交流,宣传和推介湘西文化。

(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

积极向上争取文化产业和文化艺术项目进入国家和省计划,加大对重点文化企业的扶持力度,申报文化产业引导资金。

利用多媒体渠道,扩大文化产品交易,促进文化交流和经贸互动,促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

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扩大和引导文化消费,发展民族演艺业、民族工艺业、文化旅游业,积极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

(五)推进新闻广电事业建设。

引导新闻舆论,开展新闻宣传,提高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能力,强化主流舆论引导能力;狠抓工程建设,完善州广播电视监听监看中心建设,实现全州农村广播全覆盖;规范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确保广播电视安全。

(六)推进行业监管。

促进行业监管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加强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加强对网吧、印刷复制、娱乐演艺、音像出版等重点领域行业经营督查和管理,重点查堵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打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推进自身建设。

提高队伍素质,举办各类培训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基层基础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

2.存在的不足

在队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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